物業開發防火設計對策研究

時間:2022-02-14 11: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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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開發防火設計對策研究

【摘要】結合車輛段物業開發概況,對地鐵車輛段上蓋物業開發模式及難點研究,得出上蓋物業開發的防火設計難點并進行綜合分析,從而全面闡述地鐵車輛段上蓋物業開發防火設計的對策。

【關鍵詞】地鐵車輛;上蓋物業開發;防火設計

1車輛段物業開發概述

地鐵車輛段是整個地鐵安全運營的后勤保障,是對車輛進行停放、管理、月檢以及維修等功能的主要場所,由于車輛段的占地面積較大,建筑密度比較小,在這種情況下,對其進行物業開發是對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并且可以緩解城市用地壓力。車輛段的開發模式主要是在其上部進行綜合建設,現主要對上蓋開發的防火設計進行全面研究。

2車輛段上蓋物業開發模式

地鐵車輛段上蓋物業開發模式根據開發強度和功能的不同,主要分為3種類型:(1)一般位于比較偏僻或者經濟發展落后的地方,僅對車輛段用地進行開發,主要開發為保障性住房或者經濟適用房,并對相應的配套設施進行建設;(2)將車輛段的開發和周圍的白地進行綜合開發,提高建設范圍與建設強度,開發的主要功能多為住宅和商業;(3)在將車輛段與周圍白地進行一體化綜合開發時,以車輛段上蓋的綜合開發,帶動周邊用地的高強度開發,所包含的功能更加多元化,涵蓋了住宅公園綠地、商業商務、文化娛樂、辦公等多種功能空間。不同的開發模式對車輛段上蓋物業開發的防火設計增加了難度。

3上蓋物業開發的防火設計難點

3.1防火設計依據。車輛段上蓋物業開發,相當于在工業建筑上部建設民用建筑,而且是一個整體。針對車輛段上蓋開發項目,可依托的設計規范不多,只能參照相關工業建筑與民用建筑的相關規范。而且在車輛段上蓋物業開發項目中,工業建筑和民用建筑都把上蓋平臺作為安全區,進行防火措施設計。因此,要綜合考慮在同一個建筑里不同建筑類型的防火措施,并滿足相應的規范要求,或組織專家評審。例如,深圳前海地鐵上蓋工程,采用消防設計方式,保證消防安全。3.2上蓋物業建筑高度的界定。根據不同的結構形式,上蓋物業主要包括2種體系:轉換層結構體系和結構落地體系。這2種結構體系的上蓋物業的分界線分別為車輛段結構轉換層頂板和建筑頂部蓋板,在此分界線上方,為物業開發建筑,下部為車輛段相關用房,轉化層可以作為物業開發部分的車庫。由于上下建筑類型的不同,上蓋物業開發要合理確定分界面及開發部分的建筑高度。3.3蓋上物業開發范圍的合理性。正常情況下,地鐵施工的同時需要對上蓋平臺進行同步施工。地鐵車輛段主要分為4個區域,每個區域都有不同的性質,例如,綜合辦公區主要針對一些辦公、綜合維修和變電站的一些工作人員,庫區則主要是車輛的停放,對其進行維修、保養等。由于不同的使用功能所屬的建筑類型也不同,因此,需要對防火設計方式進行完善。首先要保證上蓋物業開發模式科學合理,對于蓋下的停車場,屬于大的空間,因為遇到緊急情況,容易疏散,而上蓋物業的疏散則要滿足相應的疏散要求。同時,物業開發的范圍對工程投資有一定的影響,因此,對建筑消防安全也會造成影響[1]。3.4蓋下地鐵車輛段建筑防火劃分。地鐵車輛段,除設有為工作人員辦公使用的綜合辦公樓,占地面積最大的是一些檢修庫、洗車庫等一些廠庫空間,這些廠庫可按照工業建筑的廠房要求進行設計。但是,由于車輛出入庫頻率較高,廠庫大門難以實現同時關閉,再加上車輛進出庫時駕駛員需要觀察信號燈。所以,這些廠庫防火分區的劃分會受到限制,難以滿足相應規范的要求。因此,蓋下地鐵停車場需采用分類式防火隔離措施。

4車輛段上蓋物業防火設計對策

4.1確定開發模式及范圍。首先,在路線規劃之前,結合實際情況對車輛段物業開發進行規劃和研究,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防火設計,比如,要考慮上蓋平臺如何與道路正確銜接,以保證疏散的有利路徑;考慮對物業開發建筑進行合理布局,不同建筑之間的距離應滿足規范要求,并要采取相應的防火措施,以有效預防和阻止火災的發生。其次,針對不同區域,對上蓋物業和蓋下物業之間進行對比,對開發成本以及經濟效益進行綜合評估。蓋上和蓋下所處環境以及火災危險程度也要進行評估,結合現場實際情況,開發出適宜模式及設計范圍。不建議使用地下掩土模式,因絕大部分空間處于在地下,不管是滅火,還是疏散都有困難。高架模式影響消防道路設置,所以謹慎使用。在車輛段中,列檢庫布置非常有規則性,柱子之間的距離靈活,不需要大量的工作人員,可減少人工成本。大部分人員集中在綜合辦公區,在辦公樓附近是不允許開發的。存放危險品的倉庫,不允許布置在蓋下,而且蓋板不得延伸到附近獨立用地,否則易出現火災問題。4.2蓋上和蓋下均按照獨立建筑防火設計。首先劃分分界線,對各自管理范圍進行完善,車輛段頂板和上蓋平臺結構是分界線,根據截面,對車輛段基地和物業開發劃分,完成劃分后,再進行防火隔離。二者都需獨立完成防火設計。在上蓋物業,人員安全疏散,不能在危險界面穿過,例如,井道、基地和管線等。截面耐火等級需要標準規定,在必要情況下,提高一個等級。涉及車輛段和上蓋物業所用報警器按照一等級,對于消防專門供電也要按照標準設計,使二者控制中心連通,保證火災后,信息及時傳遞,最好防范措施[2]。4.3蓋上物業開發防火設計。上蓋物業設施建設在車輛段頂板上方,蓋上平臺是一個寬敞開闊空間。要保證平臺安全可靠,需要做到以下幾點,(1)上蓋物業設施的耐火等級,一定在二級以上,保證蓋上平臺質量和市政道路質量完全一致,同時,上蓋物業設施最大高度最好控制在100m以內;(2)上蓋物業設置根據現行技術規范,蓋上平臺中,通往市政道路的進出口應達到2個以上,寬度約控制在7m;(3)蓋上平臺所設通風口、排煙口等和建筑間距離需滿足防火要求,且最好在頂部進風和排風,避免對建筑造成影響。4.4車輛段防火設計。蓋上平臺面積比較大,平臺以下空間、通風和采光會受到一定限制,一旦發生火災,疏散難度也比較大,因此,需針對車輛段空間進行分析。車輛段內,應按照相關要求對消防專用車道進行布置,若廠庫面積比較大,應根據實際要求布置環形消防車道,并按照規范要求做好防火分隔措施。車輛段內不同類型不同等級建筑,建筑之間的間距要求不同,一定要滿足現行規范要求,并采取有效防護措施,常用方式是設置防火墻。車輛段中建筑,通往室外的安全出口,要保證出口數量在3個以上,這樣在火情發生后,人員可以先疏散到公共地面。

5結語

總而言之,隨著國內各大城市軌道交通的發展,會出現不同形式和規模的地鐵車輛段,對其進行上蓋物業開發,是對土地資源的有效利用。在前期線路規劃階段,應對現有車輛段上蓋物業的開發,進行全面規劃和設計,保證布局科學合理,掌握地鐵段上蓋物業開發的同時,針對上蓋物業防火設計難點進行研究。保證防火措施的合理性、操作科學性,為防火設計規范和技術標準奠定良好基礎。

【參考文獻】

【1】薛柱,婁爽靚.淺談在地鐵車輛段上蓋物業開發設計中如何利用地形優化交通組織——以成都青臺山站龍泉車輛段為例[J].工程建設標準化,2019(7):83-88.

【2】傅榮生,林勇河.軌道交通運用庫與上蓋開發防火設計思路[J].消防科學與技術,2016(9):1247-1249.

作者:霍婷 單位:中交鐵道設計研究總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