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簽證辦理現狀及建議
時間:2022-06-18 08:5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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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簽證內容缺失或界定范圍不清晰
項目管理人員缺乏對工程變更單、工作聯系單更深層次的認識,往往造成定義混淆、概念不清晰的情況。簽證辦理過程中常見的兩種問題:一是工程變更單、工作聯系單在定義上混淆,誤認為兩者的作用和功能一致,只是名稱上的差別,這種誤解造成施工簽證名稱混用,單據不規范;二是工程變更單、工作聯系單內容上的混淆,經常出現將兩者內容顛倒的情況,從而使得審批程序和內容不對應。例如工程變更單中只寫了變更事由,而沒有對工程量進行確認,工作聯系單未說明事由,反而寫了工作量。這導致所完成工程量沒有監理、業主簽字認可,給結算工作帶來了很大困難。
1.2廠家設備原因不屬于合同約定的變更范圍
變更事由是設備缺陷、設備質量問題或廠家不完成其現場工作內容而造成的施工方工作量增加。該事由無法確認為合同中約定的屬于工程變更的允許范圍,最終會在審計環節被扣除。例如某電器設備廠家未完成內部電纜敷設和內部二次接線工作,而業主單位要求由我施工項目部配合廠家完成,此部分費用最終無法計入工程結算,只能向設備廠家進行索賠。
1.3簽證中工作量描述未對單價進行確認
簽證中工作量描述未對單價進行確認,造成取費困難。由于先行工程均明確要求,規模以上工程必須采用清單招標方式,而招標工程量文件未對計日工做具體說明,因此投標報價中無法列入計日工項,從而導致部分簽證的機械臺班、人工費用無法明確。工程變更單列入此類零星臺班,無取費依據。
1.4窩工及趕工費用依據不充分
在工程變更單各類費用中,所占費用比例最高的為窩工及趕工費用,而此類費用在竣工結算和工程審計時往往存在較多爭議,難以記列。結算較多出現兩種情況:一是工程合同中明確記列的事由產生窩工費用、趕工費用不予記列的情況,如××110kV輸變電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條款16.1.2中明確說明“雙方確定簽約合同價中已充分考慮且包括了以下費用,承包人的窩工損失(包括設備、圖紙的暫時脫供)”,此類簽證竣工結算時無法認可;二是窩工、趕工事由闡述不清或不當,無法評判是否屬于合同允許的追加范圍、無法確定該項工作是否屬于工序的關鍵路徑,造成費用的審減。
2工程施工簽證辦理的若干合理化建議
2.1清晰認識工程變更單的內容和功能
工程變更單,是在工作聯系單下達的基礎上,由施工單位項目部提出,施工單位負責人批準,總監理工程師、業主項目經理審核批準,是一種事中管理,其目的在在于體現所需完成工作的措施方案、工作量和計價標準。工程變更單原則上應當附有變更說明、變更方案、變更預算書等。《工程變更單SZJB4》的簽字頁應注明工程量及簽證價款。或附件變更意見、變更方案及變更預算書由業主、監理簽字認可。施工現場項目管理人員應當嚴格按照上述要求對施工簽證進行填寫,并補充相關內容。
2.2避免發生廠家原因簽證或與廠家協商進行補償
由于該類簽證的責任方為設備供貨商,不屬于合同約定的變更范圍,無法計入工程竣工結算。因此,對于業主下達類似指令應審慎對待,與廠家協商明確相關費用和支付方式,協議簽訂后方可完成施工。無法協商解決的,由于業主單位與設備供貨商有合同效力關系并明確相關義務責任,應告知業主項目經理協調處理。
2.3未明確的臺班單價應在變更單中明確
機械臺班費用定額、相關材機價格文件未包含的項目等其臺班單價應在變更單中注明單價費用,并由監理與業主項目經理進行價格真實性的審核。
2.4窩工事由相應合同,證明材料充分,過程記錄詳實
窩工、趕工類簽證單辦理時,應當寫明符合結算要求的事由,明確監理和業主單位的責任,相關證明材料充分(可證實索賠額資料的收集:如發票、委托合同、現場照片),過程記錄詳實,工程量記錄合理。例如某項工作是合同約定工程量,是否延遲,施工單位都要完成相關工作任務,因此對此項簽證費用不予認可。
作者:季陽 單位:寧夏送變電工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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