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綠色建筑發展障礙分析論文
時間:2022-03-01 09: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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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概況
1.1中國綠色建筑基礎研究起步晚于國際15年。因為快速城市化發展,房地產發展特點是:建筑量大質低、區域差異大、制度體系不完善、人們的綠色環保觀念欠缺等多方面特殊的國情,中國在發展綠色建筑的過程中遇到比發達國家更多的困難。
影響綠色建筑發展的問題為觀念問題、技術問題和制度體系三大類,
在綠色建筑起步階段,以政府的制度要素和產業技術要素是綠色建筑發展的主要制約因素,而開發商的認識、大眾的綠色建筑消費需求、設計機構的綠色建筑設計能力、綠色建筑的初成本投資等形成第二層次的制約因素群,這些制約在當前已經初步顯示發展綠色建筑面對的主要障礙。
無論是消費者還是開發商關注的都是短期效益。當前,綠色建筑運動倡導的許多原則,都與中國常規傳統基本邏輯和判斷相左,一些消極的傳統觀念不可避免成為制約綠色建筑啟動發展的首要問題。針對這樣一個觀念的問題,政府首先要轉變執政觀念,并要通過教育、政策引導和激勵制度三方面帶動市場去接受這個觀念,形成有利于綠色建筑發展的良性市場環境和機制。相對技術問題而言比較容易些,隨著機制的完善,技術及跟進服務順理成章也就不成問題了。
1.2中國綠色建筑運動相對國際來說要晚15-20年。目前我國的綠色建筑標準體系由國家標準、行業協會標準和地方標準三個層次構成。國家級標準對全國的建設都具有約束力,影響面廣,但受到地區發展不平衡、區域差異明顯等因素的制約,標準的編制特征傾向于一種原則性的粗曠要求;行業協會標準雖然沒有政府推動的力度,但更為靈活,可以提出相對高起點的要求,同時與企業、市場的聯系也更為廣泛,有利于發揮其在實際操作方面的影響力;地方標準是貫徹國家標準的重要一環,將國家標準的原則性要求變為可操作的、具有地方針對性、建筑類型針對性的細則,從而有利于發揮國家標準的作用,但是,由于地域的差別地方標準編制水平參差不齊。
從2001年開始建設部啟動研究綠色建筑以來。到2006年已陸續相關標準和研究成果,如:
2001年5月,建設部《綠色生態住宅小區建設要點與技術導則》。
2003年,中國工商聯房地產商會推出了《中國生態住宅技術評估手冊》。
2003年12月,國家科技部立項,由清華大學、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等9家推出了《綠色奧運建筑評估體系》。
2005年1月,建設部和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聯合《商品住宅性能評定方法和指標體系》。
2006年3月,建設部《綠色建筑評價標準》,同年10月,建設部和科技部共同頒布了《綠色建筑技術導則》,明確了發展綠色建筑的原則和技術要求。
2007年7月,國家環保局公布《綠色生態環保標志認證標準(生態住宅)》
1.3中國綠色節能建筑標準體制建設存在較大問題。據有關調查顯示,中國綠色節能相關標準法律八成未能實效落實,節能領域更甚。具體從相關制度建設方面分析,有以下存在問題:
基本法規缺乏配套執行力支持。當前中國的綠色建筑標準,作為基本法律,常常只有一般原則規定,缺乏實施技術細則,對建筑實施綠色節能難以起到實際作用;同時,一些建筑綠色節能標準,相應的法律效力太低,執行不力,多數地方省市大都采取敷衍應付的態度。與國外相比差距較大,國外特別歐美總體特點是層次高、執法主體明確,規范配套、細密,獎懲井重,執行認真。這正是目前中國標準規范所欠缺的。因此,要建立以中央或行業社團組織強有力地抓綠色建筑節能配套基本法規建設,才能為綠色節能建筑的推動建立良好的基礎條件。
二、現狀及問題
歸納起來,當前中國綠色建筑運動推進主要存在下列問題:
1、缺乏綠色建筑的緊迫意識和知識
2、缺乏強有力的激勵政策和行政監管法律法規
3、缺乏有效的新技術推廣交流示范平臺
4、缺乏完整系統的標準規范體系,尤其是缺少實施細則
在制度執行思路上,當前我國綠色建筑制度的執行手段仍然過分依賴行政強制性推動,沒有很好發揮制度監管和引導性作用。由于我國特殊的文化傳統和國情背景,政府在許多方面都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在綠色建筑的發展過程中,這種主導性作用依然非常明顯,消費者的意向、地產開發機構的決策,甚至技術的產業化發展都與政府的政策導向有著密切的關系,因此,政策和制度是當前中國綠色建筑發展在操作層面上,首先需要解決的問題。
下列一組數據說明推行綠色建筑的主要障礙的表現:
?開發商對綠色建筑缺乏認識的占9.46%
?大眾的綠色建筑消費需求不旺盛的占9.91%
?政府的政策導向不力的占29.28%
?建筑師和工程師不熟悉綠色建筑的設計的占8.56%
?施工建設單位對綠色建筑的實現存在困難的占4.05%
?綠色建筑的初期投資太大”的占9.91%
?綠色建筑技術、產品還不成熟的占19.82%
?綠色建筑的長期經濟效益目前看來并不明顯的占9.01%
其中,“政府的政策導向不力”是當前中國綠色建筑發展的主要障礙,政府在綠色建筑發展初期的不作為,成為大多數人詬病的主要目標。
三、解決途徑
在制度體系建設上,中國發展綠色建筑的基本法規已經公布,但在操作層面上,如何結合建筑行業與地方特點形成的地方法規尚待完善,特別是包含綠色建筑評價標準在內的可操作性強的行業標準、地方實施細則成為當前綠色建筑制度建設中的薄弱環節。由行業協會標準、地方標準組成的綠色建筑標準執行體系也正在完善之中。但什么是更加綠色建筑有效執行和精明增長恰當方式,仍在迷茫摸索的過程中;
如何又好、又快地在綠色建筑推廣中建立成效,經過比較后認為:在中國引進已經國際化了的LEED標準,并將它根據中國的特征本土化是最好的途徑。通過本土化的修編和執行,將更多引入綠色建筑產業鏈不同環節的專家參與并得到認知,實施LEED標準與現實市場的結合度將會得到很好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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