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議盧梭的道德教育研討
時間:2022-05-06 10: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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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盧梭的道德教育思想的主要內(nèi)容包括:因齡施教的分期理論、塑造自然人的道德教育目的、培養(yǎng)善良感情、善良判斷、善良意志的道德教育任務及以順應自然、行為實踐為主的道德教育方法;其主要特征是強調(diào)尊重兒童天性、推崇自由、情感重于理智等。
關鍵詞:盧梭;道德教育思想;內(nèi)容;特征
自然教育思想的主要代表人物盧梭(1712—1788),被譽為“教育上的哥白尼”。他在18世紀倡導的自然教育思想,引起了教育領域中一次影響深遠的革命,在西方教育史上乃至世界教育史上具有劃時代的意義。他的道德教育思想建構于自然教育基礎上,又與他的哲學主張和社會政治思想相一致。因此,理解他的包含道德教育思想在內(nèi)的教育理論必須同時體會他的激進的啟蒙思想。美國教育家柯蒂斯
(S•J•Gurus)指出:“盧梭的教育思想跟他的政治哲學是結為一體的,不理解他的教育理論,就不能正確了解他的政治哲學?!盵1](P194)這是研究盧梭的道德教育思想的重要基礎和前提。
一、盧梭的道德教育思想的主要內(nèi)容
盧梭的道德教育思想是建立在“自然狀態(tài)”的假想之上的。按照他的設想,自然狀態(tài)是一種和平的、人人平等的、自由的狀態(tài),這種狀態(tài)不是對現(xiàn)實的描述,而是對超驗的本體世界的一種形式的思考,是作為理性存在物的人的不可避免的、合乎邏輯的信念。正象康德設想出一個人性最完滿實現(xiàn)的“目的國”放在無限遙遠、不可企及的未來,以作為人類努力的目標一樣,盧梭設想出一個人性未遭歪曲的“自然狀態(tài)”放在人類歷史不可回復的過去,以作為評量現(xiàn)存社會的標準[2](P12)。
(1)道德教育的分期理論。盧梭認為,人的成長和發(fā)展是一個自然的過程,不同的年齡階段應有不同的教育原則、內(nèi)容和方法,操之過急勢必揠苗助長,適得其反;反之,不免延誤機宜,事倍功半。在《愛彌兒》這部被后人稱為“教育的自然福音”名著中,盧梭提出了根據(jù)年齡施教的道德教育分期理論。他認為人的教育期可分為4個階段。第一階段是嬰兒期(出生至2歲),這一時期應著重進行體育教育,使兒童能自然發(fā)展,因為強健的身體是一切事業(yè)的基礎,是個人幸福的源泉,也是個人智慧的工具。反過來,身體愈虛弱,愈易產(chǎn)生無理的要求,“所有一切感官的欲望都寓于嬌弱的身體之中;它不僅不能滿足那些欲望,卻反而愈加刺激那些欲望”[3](P34)。第二階段是兒童期(2—12歲)。這時的兒童在智力方面還處于睡眠時期,因此不要企圖用理性去教育他們,要讓他們“象兒童的樣子”[3](P91),使用各種感官去體會他周圍的一切。但是,這一時期也是“人生當中最危險的一段時間”[3](P96),因為這段時間中沾染的惡習將影響一生。因此,這個階段“不在于教學生以道德和真理,而在于防止他的心沾染罪惡,防止他的思想產(chǎn)生謬見”[3](P137)。第三階段是少年期(12—15歲),這時的少年由于通過感官的感受,已經(jīng)具有一些經(jīng)驗,所以主要應進行智力教育和勞動教育。然而,人的智力是有限的,不可能知道每件事情,因此不要教孩子太多的東西,但必須培養(yǎng)他愛好科學的興趣。盧梭認為這時兒童的主要任務是學習知識,“以世界為唯一的書本,以事實為唯一的教訓”[3](P217),而不是宣揚道德,即使當知識的鎖鏈牽涉到人與人的社會關系時,也要設法避開直接的道德教育,而把興趣引向工業(yè)和機械技術上。第四階段是青年期(15—20歲),這時的青年在已經(jīng)懂得了所有那些關系到自己的個人道德后開始意識到社會關系。這時就可以進行道德教育、信仰教育和性教育?!爸灰母杏X力對他個人還受到限制的話,他的行為就沒有什么道德的意義;只要在他的感覺力開始超出他個人的時候,他才首先有情感,而后有善惡的觀念,從而使他真正成為一個大人,成為一個構成人類的必要的部分”[3](P300~301)?!耙螨g施教”是盧梭道德教育思想的一個突出特點
(2)道德教育的目的。盧梭猛烈抨擊封建主義的宗教教育,斥責它摧殘人生,培養(yǎng)偏見。他主張在大自然的懷抱里與自然發(fā)展過程相適應地教育兒童。德育要注意兒童成熟過程的階段和年齡特點,德育的目的在于培養(yǎng)祖國公民和愛國主義教育者。
盧梭最早在《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中論述了“人的自然狀態(tài)”。在自然狀態(tài)下,自然人除了年齡、體質和力量上的差別外,沒有其他任何特權上的不平等。這種自然人就象他培養(yǎng)的愛彌兒一樣:身心兩健、手腳靈巧、自食其力、富有情感和理智、心地善良、個性解放、擺脫傳統(tǒng)束縛[3](P634);盧梭的“人的自然狀態(tài)”并不是要求人類返回到原始的自然狀態(tài)中去,他在《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的附注中,明確地申明自己并不是主張“毀滅社會”,“再返回到森林和熊一起生活”,在《論科學與藝術》一書中更是理直氣壯地聲明:“我自謂我所攻擊的不是科學,我是要在德者的面前保衛(wèi)德行?!鄙钤谶@種自然狀態(tài)中的自然人,既不是一個原始社會的無文化的野蠻人,也不是要脫離社會現(xiàn)實到森林中去生活的人。
(3)道德教育的任務。在盧梭看來,道德教育不僅具有內(nèi)在的目的,還有其自身的任務,這種任務有3個方面,即激發(fā)善良感情、養(yǎng)成善良判斷和培養(yǎng)善良意志。盧梭認為,自然狀態(tài)下的自然人,有兩種自然的、本能的秉性,即對自身生存的關切和對他人的憐憫,前者就是自愛心,后者就是憐憫心。盧梭認為人的第一個自然欲念就是自愛。自愛始終是自然的、原始的、內(nèi)在的、先于其他欲念的,是其它一切欲念的本源。自愛的最基本的表現(xiàn)是關心和保存自己的生命。“為了保持我們的生存,我們必須愛自己,我們愛自己要勝過愛其他一切的東西”[3](P289)。盧梭的“自愛”,就是個人對自己的關系,亦即自然的關系,就象人吃飯一樣,是一個自然的事實。因而,青年期之前的兒童唯一的使命就是按照自然的天性健康地成長,維護自我生命的完整。但是,隨著人與人的關系的形成和發(fā)展,“自愛”會隨之擴大,這是通過愛情、友誼、社會交往中的同情表現(xiàn)出來的。愛自己親近的人,即是先給他幫助和關心的人,然后再擴展到其他人,這種愛是道德的,它不以得到報答為前提。盧梭指出,形成道德情感有3個原理:第一是心中想到痛苦的人;第二是自己能感受到他人的痛苦;第三是由于痛苦的感覺而產(chǎn)生同情。盧梭主張把自愛與同情二者結合起來,這樣就能得到良心的安寧和幸福,否則人與人之間是不義、虛偽和狂妄的。
盧梭認為,善良判斷是理性的結果。在孩童階段,人的理性尚未形成,孩童總是出于自然的欲望作出行為的、沒有功利的動機,因而不應當向他傳授道德和知識。但是,對一個情感和理智都具備的青年來說就必須養(yǎng)成善良判斷,“他判斷正確了,他就選擇善;他判斷錯誤了,他就選擇惡”[3](P400)。因而,“教師的藝術是:絕不要讓學生把注意力放在那些無關緊要的瑣碎的事情上,而要不斷地使他接觸他將來必須知道的重大關系,以便使他能夠正確地判斷人類社會中的善惡”[3](P254)。盧梭主張要通過閱讀偉人傳記和研究歷史,通過不斷的學習和接觸社會實踐去培養(yǎng)善良判斷。
盧梭認為,善良意志只有通過善良行為才能實現(xiàn)。在他看來,一個人的心中能夠產(chǎn)生善良、博愛、憐憫、仁慈,以及所有一切自然而然使人感到喜悅的、溫柔動人的情感,能夠正確對待奢侈、貪婪、仇恨、不公等的判斷,都只是個人的品德。這些個人的品德要外化為社會道德,就必須在人與人之間,在社會生活中通過自我的行為表達。因而,培養(yǎng)善良意志才是至為關鍵的。
(4)道德教育的方法。盧梭反對舊教育的灌輸法和訓戒法,他認為要通過道德習慣、道德情感和道德認識的途徑,重行為實踐而不尚空談,重示范引導而不尚訓斥,使學生在自然而然中養(yǎng)成道德行為,鞏固道德教育成果。盧梭特別強調(diào),任何方法都要根據(jù)學生的個性、特點、環(huán)境和具體情況因人而異,不能千篇一律。盡管如此,盧梭的道德教育方法還是具有其鮮明特色,最突出的是順應自然和行為實踐。
針對傳統(tǒng)古典主義教育殘害人性和違反自然的弊病,盧俊提出道德教育要“順應自然”,道德教育的程序要符合兒童成長的自然性,這體現(xiàn)在他的分期理論上;道德教育的內(nèi)容要適應兒童情感和智力的發(fā)展水平;道德教育的目標要切合兒童的個性特點。因此,盧梭主張從嬰兒出生時起,伴隨他一生成長過程中都應得到自由,要排除各種外在的、強制的束縛,這樣才是合乎自然的,他極力主張“遵循自然,跟著它給你畫出的道路前進”[3](P23)。
盧梭的道德教育方法中另一個方面是特別強調(diào)行為實踐。行為實踐既包括教育者的身體力行、示范引導,也包括受教育者的參與活動、實行踐履。盧梭在教育愛彌兒時就始終堅持這一條,他們共同到工廠學木匠,共同到農(nóng)村學耕種,共同到大自然中學習相關知識。盧梭十分重視受教育者的實踐行為,他認為學生光是被動接受書本知識或教育者的口頭訓示是毫無效果的,重要的是要身臨其境,身體力行,他反復指出:“我要不厭其煩地一再說明這一點;要以行動而不以言辭去教育青年,他們在書本中學不到他們從經(jīng)驗中學到的那些東西的?!盵3](P354)盧梭認為知識是具體的,道德也是具體的,沒有脫離實踐的知識或道德,或者說,脫離了社會的知識或道德是無用的。因而他十分強調(diào)要參與實踐,要在實踐中獲得善惡觀念,要用行動去表達個人的美德。
二,對盧梭的道德教育思想的簡要評介
盧梭的自然主義道德教育思想在西方引起過強烈而持久的影響。德國哲學家康德日常生活十分刻板,就因為捧讀《愛彌兒》打亂了生活秩序,他的《論教育》一書吸收了盧梭的許多觀點。德國教育家巴澤道(J•B•Basedow)受盧梭教育思想的啟發(fā)于1774年創(chuàng)辦“博愛學校”,被人稱為“德意志的盧梭”。歷史地看,自然主義道德教育思想并非始于盧梭。早在古希臘,亞里士多德就提出了教育要適應人的自然發(fā)展的原則。17世紀,捷克教育家夸美紐斯進一步提倡并論證了“教育適應自然”的原則。但盧梭的自然主義道德教育思想與先前的思想相比具有鮮明的個性。
首先,他十分強調(diào)熱愛兒童和尊重兒童天性的原則。他多次提出對人尤其對兒童要仁慈,認為這是人的“頭一個天職和唯一美德”。這一點對我們當前的教育也有深刻的啟迪。由于望子成龍的急切心態(tài)所致,我國不少家長不顧青少年的自由發(fā)展規(guī)律,一味地給子女施壓,迫使他們從小忍受成人之苦,這是違反教育原則的,也不利于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其次,他十分推崇自由,強調(diào)要在活動中學習。追求自由、崇尚自然是盧梭始終如一的目標。羅曼•羅蘭甚至認為,盧梭的《愛彌兒》與《社會契約論》闡述的就是同一個原理——“都是建筑在自然人的真正自由上”[3](P88)。的確,盧梭認為人的一切財富中最為可貴的不是權威而是自由。只有在自由的環(huán)境中,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情,才能獲得人生的幸福。盧梭稱此為自己的“第一個基本原理”。從這個原理出發(fā)可以源源不斷地導出其他教育,包括道德教育的法則。盧梭的這個主張也有益我們今天的學校教育。我國現(xiàn)今的道德教育之所以存在不入腦、不入心,甚至引發(fā)學生的逆反心理,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恐怕就是給予學生的自由太少而鉗制的太多,沒有讓學生在親身經(jīng)歷中去感悟。
再次,他特別注意情感的教育。盧梭反對把小孩當大人看,反對說教,反對洛克的那套理智教育法,認為理智教育法是本末倒置,得不償失。他主張在情感與理智二者中應更多地注重情感教育,認為這樣才能使學生深刻體悟道德教育的內(nèi)容,當然,盧梭并不一味地排斥理性,他認為一個人要行事公正、判斷善惡,除了要問良心外,還必須遵從他人的意見和社會的輿論,特別要傾聽理性的聲音。情感教育與理智教育孰重孰輕,迄今為止并沒有定論,但盧梭認為在青年期之前情感教育應重于理智教育還是具有合理性的,因為少年兒童的理性能力尚未發(fā)展,容易接受的道理是那些可以感悟的和體驗的。
然而,從總體上看,由于缺乏教育實踐基礎和科學理論依據(jù),盧梭的自然主義道德教育思想不免出現(xiàn)主觀臆斷或過于極端的觀點,特別是他的分期理論,將體育、智育和德育截然分開施教的方法,是不科學的和有害的,比如他的“自然懲罰論”就受到后人的責難。盧梭認為。兒童如果言行出錯,教育者不要去正面批評他,而是讓他去體會錯誤的后果以此自我修正言行。他舉例說,兒童打碎窗戶玻璃就要這個兒童在沒有玻璃的屋子里受凍,他凍得無法忍受了就自然會反思自己以后不應該去打碎玻璃。“自然懲罰論”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可行性,但由于兒童并不知道自己的行為將導致什么樣的后果,而某些后果是不堪經(jīng)受或不可重復的,因而“自然懲罰論”的科學性就值得懷疑,例如兒童將他人推入水中就不應該再將該兒童也拋入水中去體會過錯。正因為如此,試圖仿照《愛彌兒》一書中的方法去教育少年兒童是不可能獲得成功的。這是我們在研究和學習盧梭的道德教育思想時必須予以充分注意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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