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環境教育的可行性與策略

時間:2022-07-22 02:3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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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環境教育的可行性與策略

一、環境教育概述

“環境教育”這個概念最早出現于1972年斯德哥爾摩人類環境會議上,此次會議提出要建立以跨學科的方式、在各級正規教育和非正規教育中、在學校教育和校外教育中進行環境教育。而在1977年公布的《第比利斯宣言》中提出要在教育活動中引導受教育者對環境的關心,以及在教育內容中引入相關的環境知識,提出環境教育應包括以下五個方面:意識、知識、技能、態度與參與。環境教育理論在上世紀90年代得到了新的發展,《21世紀議程》確立了世界各國進行環境教育的目標和要求,并在1997年的塞薩洛尼基會議上提出環境教育應與和平、發展和人口等問題的教育結合,構成“可持續發展教育”,為環境教育未來的發展指明了道路。

二、廣西環境教育現狀

(一)學校教育中未能貫徹環境教育。《中國21世紀議程》的第五章中提出:“加強對受教育者的可持續發展思想的灌輸。在小學的《自然》和中學的《地理》等課程中納入資源、生態、環境和可持續發展內容;在高等學校普遍開設《發展與環境》課程,設立與可持續發展密切相關的研究生專業,如環境學等,將可持續發展思想貫穿于從初等到高等的整個教育過程中。”但是在20年后的今天,我們仍然可以發現,這些規定廣西高校開展環境教育可行性策略□梧州學院 植文斌 王國華和措施的實施并不理想,其主要表現如下:一是教材設計不合理,如人教版小學《科學》學科,僅在六年級下冊第四單元“環境和我”一章中提及環境保護問題,而且其中論述的垃圾分類和“三廢”處理的問題在對小學教師進行訪問中得到的反饋被普遍認為不適宜小學生的智力發育水平,教學效果不佳。二是教師專業能力不足,該問題在初等到高等教育的整個教育過程中普遍存在。首先,廣西的中小學教師缺乏環境教育所需要的專業背景,教師隊伍無法勝任環境教育的要求。其次,在高等教育中,一方面環境教育的基礎學科如環境學等專業只存在于專業教學中,并不是面向全體學生的公共課科目。三是相關政策并未得到落實,如《中國21世紀議程》中所提到的“發展與環境”課程在大多數的廣西高校中并未開設。四是教學資源投入不足。首先,環境教育的教學資源投入不足主要表現在課時安排不足以及資金、智力安排不足。如在廣西區內某示范性高中,一周45個課時中有3個課時的地理課,據對任課老師的訪問得知,一般在地理課的講授中,關于環境保護問題在整個高中地理課程中占1到2個課時,另外可持續發展問題在高中政治課程的教學中約占用2個課時,可見環境教育的內容約占廣西高中學生總課時一千三百五十分之一。其次,在對廣西區內調研中發現,除植樹節的活動外,很多學校并無任何一項關于環境教育的課外教學項目。最后,據調研了解,在整個從初級到高級教育的教育過程中,缺乏關于環境教育的專門性教材、培訓材料和輔助、參考材料。

(二)非學校教育中的環境教育成效不大。筆者在參與的一項關于廣西區內公眾環境意識的調研中得到以下數據:公眾認為當地環境一般的占52%,認為較差的占27%,認為非常差的占7%,但是57%的公眾只知道1~2種污染源。不知道政府是否實施有效的環境保護法規和政策的占53%,認為沒有實施的占40%。有70%受訪者并不具備類似垃圾分類等環保技能,有17%受訪者具備比較專業的環保技能,但這些人大多是環保產業的從業者。這些數據說明了公眾雖然認識到周圍的環境問題,但是并沒有具體的污染源的認識和相關的個人環保技能,從另一方面可以看出盡管政府出臺了大量的關于環境保護的法規和政策,但是未能被公眾知悉,無法達到促使公眾參與的作用。

三、廣西高校中開展環境教育的可行性

廣西面臨著自然環境和經濟發展的雙重壓力,要實現可持續發展的目標,必須堅持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的和諧。在資金、技術和人才均十分有限的條件下,力所能及地通過我國《環境保護法》所提出的公眾參與的方式來發展環境教育,使得公眾的知識與技能水平適應循環經濟促進法的要求。

(一)國家法律、政策對環境教育的支持和鼓勵。我國2014年《環境保護法》第九條規定:“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應當將環境保護知識納入學校教育內容,培養學生的環境保護意識。”我國《循環經濟促進法》第十一條提出:“國家鼓勵和支持中介機構、學會和其他社會組織開展循環經濟宣傳、技術推廣和咨詢服務,促進循環經濟發展。”明確提出鼓勵和支持學校不但要在校內開展環境教育,還要求學校積極參與循環經濟的宣傳,而高校參與環境教育則早已被國際上認為是較為系統有效地宣傳環境知識和技能的模式,也在歐美和東盟各國的高校教育實踐中被證實能全面激發民眾的公眾參與熱情。而我國法律、政策所倡導的循環經濟宣傳、技術推廣和咨詢服務等發展方式和高校環境教育是能夠融為一體的。(二)環境教育與應用型人才培養要求相適應。2014年,教育部發起了地方本科院校轉型發展的活動,新建地方本科院校轉型發展已是大勢所趨。但是實現轉型發展并非易事,轉型的第一要務就是認清何為應用型人才,不容置喙的是應用型人才就是具有應用型技能的人才,但是將應用型技能局限于職業技能無疑是一個片面的看法,應用型人才所需要具備的技能不但要求能與其從事的職業相適應,還應與社會相適應。由此可見,高校開展環境教育是和廣西地區特點、國家政策和高校轉型發展方向是統一的。環境教育可以成為高校轉型改革發展的新模式之一。(三)西部地區具有發展環境教育的優勢。西部地區發展環境教育具有獨到的優勢,其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一是國家政策支持。對于西部的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國家給予了較多的支持政策,如西部大開發戰略、中國—東盟自貿區建立等經濟發展政策,以及法律法規中關于公眾參與發展循環經濟、推進環境保護的措施。二是西部地區的區位優勢。西部地區各省區多于他國接壤,可以利用區域合作的方式與周邊國家合作進行環境教育,如建立區域環境數據庫,雙邊學生及教師交流,共同開展環境保護活動等方式,以彌補資金和人才上的不足。廣西在這方面更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由于東盟各國早在上世紀90年代就開始進行區域性國家間的環境教育合作,現已建立涵蓋東盟地區的環境教育數據庫,對于國際環境教育合作方面積累了較多經驗。隨著中國—東盟經濟合作的深入發展,廣西可以利用這一有利機會,吸收東盟各國已有的資源和經驗,跨越式地發展本地的環境保護事業。

四、在廣西高校中開展環境教育的策略

(一)在國家環境法律法規的框架下完善對高校環境教育的支持。我國《環境保護法》第九條明確提出:“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應當將環境保護知識納入學校教育內容,培養學生的環境保護意識。”國家法律法規實際上已經把學校納入環境宣傳教育工作的主體當中,明確要培養公眾的環境保護意識,提供相應的公共服務,增強公眾參與。其主要目標是就是為了構建全民性的、涵蓋正規教育與非正規教育的環境教育體系。環境教育在東盟及其他國家的實踐中證明,為發展環境教育提供法制支持更多需要的是倡導性和鼓勵性的規范,如《東盟環境教育行動計劃》中為了解決教育機構對環境問題興趣不大的問題,東盟各國提出學校與社區、非政府組織參與政府環境項目等激勵性和倡導性的措施。筆者認為,通過高校與地方合作,地方政府給予高校激勵政策,促進高校環境教育發展,使得高校環境教育不但能在校內培養適應可持續發展的基本國策的應用型人才,還能為發展公民環境教育提供智力支持,這是廣西等西部地區發展公民環境教育較為切實有效的方面。(二)在高校教學中采用多樣化環境教育形式。一是思想政治理論課上教師專題講授形式。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以教研室為單位,集體備課,制訂環境知識專題教案,以專題講座的形式,從各個角度進行環境教育。形勢與政策課程注重從當前國內外形勢與政策方面,著重凸顯環境知識的背景。馬克思基本原理概論課程注重從世界觀、價值觀、人生觀的角度,以哲學的思維方式,幫助學生建立扎實的環境保護知識體系。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主要從人生觀角度,特別注意教育學生在日常生活中樹立和堅持環境保護。二是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實踐形式。通過堂討論、學生課后作業及實踐和學生校外實踐的方式,全方位地將環境保護的意識滲透到學生的思想和生活的方方面面。三是校外專家學者講座講授形式。邀請校內外專家學者到學校開展關于環境教育的專題講座,加深學生對環境知識的理解。四是科學研究形式。專業教師自發組成研究小組,以專業的角度切入,結合本地方、本區域的地方特色,透視環境保護。(三)加強與接壤國家的國際合作。廣西高校還可以利用與周邊國家進行國際合作的方式來推進環境教育事業,由于東盟各國已經實現了區域化、長效性、普遍性和高層次國際合作下的環境教育。因此,應有效利用東盟各國已經建立起來的環境教育資源,并吸取相關經驗教訓。西部地區高校加強與接壤國家的國際合作應做到以下幾點:一是建立廣西與東盟合作的環境教育中心。東盟國家間的環境合作最大的特點就是建立了跨國合作機制,其中環境教育中心肩負著培養師資,資源共享的作用,廣西可以通過加入東盟國家的環境教育中心實現資源共享和優勢互補。二是建立信息、教育、宣傳及網絡體系。在歐美國家當中,通過網絡開展環境教育已經成為一個非常流行的趨勢,而東盟國家也提出了建立環境教育的網絡合作制度,廣西可以通過加入、改造、利用該制度,建立區域性環境教育網站及網絡教育體系。三是為雙邊或多邊參與成員提供環境教育技術援助。在廣西區內的高校和企業中存在一些具有環境知識的高級人才,擁有完善的教育理論和優秀的教學經驗,廣西區內高校可以通過與東盟國家共享資源,換取東盟國家比較成熟的環境教育資源,謀求相互相促進、共同發展。四是制訂與東盟高校之間的國際環境教育共同行動計劃。廣西高校可以利用原有的高校合作模式,加強與東盟高校之間的合作,共享環境通識課,合作開展大學生環境實踐。

作者:植文斌 王國華 單位:梧州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