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與健康課程學生學習評價分析論文
時間:2022-09-18 03: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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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體育教學新課程標準十分重視對學生學習情況的綜合評價,把學生的學習態度、情意表現和合作精神、體能、知識與技能納入學習成績評定的范圍。新一輪課改,體育與健康課程就評什么,怎樣評,成為一線體育教師在教學中探究的重點,也是本文研究的重要話題。
(一)體育與健康課程學生學習評價內容
高中體育與健康課程標準(水平五或水平六)改變了過去按運動項目劃分課程內容和教學實數的框架。新課程標準十分重視對學生體育學習情況的綜合評價,強調在評價學生的體能和運動技能的同時,要重視評價學生的學習態度、情意表現與合作精神、健康行為等方面的發展,以真正體現“面向全體學生”的教育理念,真正體現評價的公平性和教育功能。具體評價內容如下:
1.體能的評價。體能主要包括與運動技能有關的體能和健康有關的體能,《課程標準》更強調對與健康有關的體能進行評價,可以從學習目標中選擇幾項體能進行評定。在對學生的體能成績進行評定時,可參照中國《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試行方案)》,結合學生的個體基礎與進步幅度進行體能成績評定。另外允許學生自主選擇考核項目。
2.知識與技能的評價。高中體育教學評價強調學生對體育與健康的認識,體育與健康知識和方法的掌握與運用,以及專項運動技能的掌握與運用情況。高中體育與健康課程實行的選項教學,學生可以根據自己的條件和運動愛好在學校確定的范圍內選擇運動項目作為學習的內容。
3.學習態度的評價。高中體育與健康課程的重要目標就是要樹立學生有終身體育的意識,把這種學習的態度作為體育與健康課程學習成績評定的重要內容。那么學生學習態度的評價主要包括學生在體育與健康課上的出勤與表現、學生在課外運用所學知識和技能、參與體育活動和健康教育活動的行為表現等。可從能否主動地參與體育活動、能否運用所學知識和技能參與體育活動、能否積極投入健康教育活動、等幾方面進行學習態度的評價。
4.情意表現與合作精神的評價。體育與健康課中,學生的情意表現主要為:能否戰勝膽怯、自卑,充滿自信地進行體育與健康活動;能否敢于和善于克服各種主、客觀困難與障礙,挑戰自我、戰勝自我,堅持不懈地進行體育與健康活動;能否善于運用體育活動等手段較好地調控自己的情趣等。學生的合作精神則主要表現為:能否理解和尊重他人;能否遵守規則、尊重裁判;能否在學校和社會的體育與健康活動中履行自己的權利和義務,表現出負責任的社會行為等。
5.健康行為的評價。新課程標準把學生的健康行為也作為體育與健康課程學習評價的內容之一。學生的健康行為評價內容主要有:是否有不良生活習慣,是否學會制訂并遵守合理的作息制度,是否注意個人的衛生,是否為維護公共衛生而努力等。
(二)怎樣進行體育與健康課程學生學習的評價
1.評價時運用好兩個標準。
(1)由單一評價標準向多元評價標準轉變。依據《課程標準》評定學生學習成績的內容,可以將學習成績評定標準分為絕對性標準、相對性標準、個體差異標準。這三種評價標準各自都存在著優點和缺點,如果單一地使用任何一種評價標準,都難以科學、合理地評價學生的學習情況,要使體育與健康課程學習評價真正起到促進學生健康發展的效果,應將多種評價標準結合起來使用,即評價標準多元化。
(2)允許體育教師根據教學實際制訂相應的評價標準。《課程標準》把制訂學生體育與健康課程學習評價標準的權利下放給體育教師,由體育教師根據體育教學的實際情況針對各評價指標制訂相應的評價標準。這不僅有利于體育教師更客觀、更全面、更準確地評價學生,提高體育與健康課程的教學質量,同時還有利于發揮體育教師的主人翁精神,激發其參與體育與健康課程改革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以推進體育與健康課程的改革與發展。2.評價時選擇好幾種方法。
(1)定性評價與定量評價相結合。體育與健康課程的教學實踐中,定量的評價方法比較適合于對學生的體能和運動技能做出評價,但很難評價學生的體育學習態度、鍛煉習慣、意志品質、健康行為等。這樣就要求定性評價與定量評價結合起來:一是在對某些可量化的因素進行定量評價以后再對那些不能量化的因素進行定性評價,二是對某些因素進行量化后得到的結果進行定性分析,這樣就使定量評價和定性評價有機地結合在一起。
(2)終結性評價與過程性評價相結合。體育與健康課的教學實踐中,學習目標主要是在“過程”中完成的,其中許多目標如果不在“過程”中進行評價,放到學期末再終結性評價是毫無意義的。因此,體育與健康課程學習評價的方法必須多元化,集診斷性評價、形成性評價和終結性評價三位于一體。這樣既保證評價結果的信度和效度,又調動學生學習和教師教學的積極性。
(三)學生學習評價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1.強調評價內容的全面性和可選擇性。《課程標準》提出,在確定體育學習評價內容時,除了要注意其評價內容
的全面性以外,還應給予學生一定的選擇權,讓學生選擇自己所擅長的項目參與評價,既體驗成功又體現學生的主體地位。
2.在評價方法的選擇上要關注學生的個體差異。體育教學過程中,有的學生可能因有運動天賦而體育學習成績好,在體育學習中的優點就多些,有的學生則恰恰相反,這是個體差異的反映,老師在對學生進行評價時,應正確對待學生之間的個體差異,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
3.實現評價主體的多元性。隨著體育的發展,學生可通過不同渠道和不同層面獲得體育的知識與體育技能。如果單單以體育教師的評價來對待學生,是很片面的,是不合理的。因此既要強調教師對學生的外部評價,也要強調學生對自己學習情況的評價,學生互相之間的評價,還可讓家長參與評價。
4.學生的進步與發展。學習評價過程中,體育教師絕不能以一次成敗論英雄,而是要從優化學生的學習心理出發,采取激勵的手段和方法,促進其主動全面地發展。
綜上所述,《課程標準》指導下的體育與健康課程的學習評價與傳統的體育學習評價相比,更為強調評價體系的多元化,教師應突出評價的反饋與激勵作用,關注學生發展的過程,為每個學生自主學習和探究學習創造機會和條件。
參考文獻:
[1]季瀏.體育與健康課程標準解讀[M].
[2]季瀏.體育與健康新課程案例與評析[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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