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析痛苦指數及醫療費用的防范

時間:2022-06-21 11: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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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析痛苦指數及醫療費用的防范

【摘要】醫療服務利用的前提是服務對象患者處于亞健康狀態,因而就醫過程往往伴隨身體和心理的痛苦體驗。為了緩解就診過程的感知程度,醫院會采取減少身體和心理痛苦的治療措施,進而推高醫療費用。降低醫療服務利用的痛苦感知程度,相關機構要主動尋求解決的優化措施,防范醫療費用的大幅度增長。

【關鍵詞】痛苦指數醫療服務費用控制措施

接受醫療服務畢竟不是一種讓人愉快的過程,形成的往往是一種痛苦感知,盡管醫療服務的信息是不對稱的,但不同就診人員對診療方案還是會產生自己的感知和判斷,當診療方案低于患者期望的標準時,患者便產生一種痛苦的感知。患者對診療方案的痛苦感知是一個復雜的過程,會同時對診療方案的選擇進行干預,進而影響到醫療費用的變化。

一、醫療服務利用痛苦指數的定義與意義分析

1、醫療服務利用痛苦的定義

現代漢語詞典對痛苦的解釋有五種:一是指身體或精神感到非常難受的一種心理狀態;二是指使身體或精神感到非常難受的事;三是指疼痛苦楚;四是指使疼痛苦楚;五是沉痛、深刻。在醫療服務利用中,既有因期望未得到滿足的精神痛苦,也有因診療方案可能會對身體造成疼痛和傷害的身體痛苦,因而可以將衛生服務利用痛苦定義為:患者在就診過程中,因診療方案的措施未達到預期標準而使患者產生的某種心理不適,或者損傷性診療措施對患者造成身體的器官損傷超過期待水平造成的疼痛苦楚。從此定義可以看出,只要是診療方案措施使患者在精神上或肉體上產生的負面感知超過預期,就會產生痛苦現象。

2、醫療服務利用痛苦指數的定義

由于痛苦屬于一種心理和生理上的感知,在診療服務過程中針對相同的診療方案,不同的人會產生不同的痛苦感知。造成對診療方案的痛苦感知與患者的經濟壓力、對診療方案的認同程度、文化感知、生理損害對生存質量的影響等相關。以上影響因素之間又存在相互矛盾的現象,如療效越好的藥品產生的副作用比較小,但價格也就越高,高端診療技術對生理損害的程度較小,但相對醫療費用支出也越大,同樣對中醫與西醫的診療措施、藥品的感知也在不同的人群之間形成較大的差異。

如果將影響因素之間的作用程度和影響關系綜合成一個指標,反映在一次診療過程中患者對診療方案措施的痛苦感知,就是衛生服務利用痛苦指數。痛苦指數的構建,首先是要明確影響患者對診療方案措施感知的要素,如經濟承受力、診療方案的認同程度、社會文化習俗的認同、預后生存質量損失、就診過程滿意度和心理期待要求等等。然后根據要素的影響作用,確定不同要素的感知方向,如醫療費用支出越高經濟承受力越低,其痛苦程度越大;診療方案和文化習俗的認同越高,痛苦程度越低。最后利用有關的統計學指標量化方法確定影響要素的權重,并對其進行加權綜合獲得醫療服務利用痛苦指數。

3、醫療服務利用痛苦指數的意義

任何一位患者總期待在就診過程中獲得較理想的救治效果,盡力避免在診療過程中不期望事件的產生,這種就診心理會影響到患者最終的就診評價。從表象上看,醫療服務利用痛苦指數的影響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影響患者就診的滿意度,如果患者不得不接受痛苦指數較高的診療方案,那么患者預后的滿意度就會偏低,進而會導致醫患糾紛的產生;二是影響患者對就診方案的選擇或者是診療方案的修改,對診療方案的選擇或修改會導致兩種結果,要么重新選擇診療機構,要么對診療方案的措施進行調整,其最終走向是醫療服務成本的多元化走向;三是導致延伸性的醫療服務問題,如基本醫療保險對診療項目和藥品處方過于基本化,經濟條件較好的患者會增加自費項目比例,或者醫患之間達成某種利益協議,對診療項目和藥品進行分解、替換;四是因經濟和社會文化習俗等因素造成的,還會導致未就診率和自我治療比例增加,影響患者醫療服務利用。

因而,通過分析醫療服務利用痛苦指數可以分析患者未就診率問題、醫療糾紛的產生問題、醫療成本變化問題、患者就診機構選擇傾向問題,以及如何通過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緩解患者的痛苦指數,涉及到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問題。另外,與痛苦指數對應的是幸福指數,即患者參與醫療服務利用以后的某種滿足感,這對于研究改善和提高群眾的健康保健水平也具有一定的價值。

二、醫療服務利用痛苦指數對醫療費用控制的影響

通過對醫療服務利用痛苦指數的定義和意義分析可以看出,由于痛苦指數可能會影響到醫療糾紛、醫療成本和就診機構選擇等問題,以上這些問題的最終結果就是對醫療費用的影響,也就是說,要改善患者痛苦指數,最終的結果是醫療費用的變化,而且這種變化會推動醫療服務費用的增加。

1、痛苦指數誘導的醫療糾紛會導致醫務人員服從患者意志

從醫學專業性角度來看,患者往往處于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在正常的醫療服務行為假設下,醫生所給予的診療方案具有較科學的針對性。但由于患者經常從自身的痛苦感知情況,對醫生的診療方案進行干預,在缺乏有效的醫療糾紛化解機制的情況下,醫生為了規避醫患糾紛,就會根據患者的意志和要求對診療方案進行調整。醫生處于相對被動的地位,會造成醫生主動控制醫療費用的難度增加,這在基層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現象比較普遍,而隨著社區衛生服務的發展,社會醫療保險機構期望通過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首診制度,使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擔負起首要責任,這無疑是非常不利的。

2、痛苦指數感知的群體差異性導致診療方案的多元化

由于醫療服務利用痛苦指數影響要素構成的復雜性,使得患者對診療方案的感知存在較大的差異。感知差異的多樣性,使得不同患者對診療方案的評價也不盡相同,進而使患者最終可接受的診療方案呈現多元化的趨勢。診療方案多元化為醫療費用控制增加了很大的難度,也使得單病種限價措施的實施有一定的阻力,增加了統一規范醫生的診療行為和對醫生診療方案合理性的評估難度。在一切從患者利益出發和一切為了患者的醫療服務宗旨的背景下,如何平衡醫生與患者之間對醫療方案的可接受問題,無疑對醫院的服務規范化管理戰略形成了較大的挑戰。

3、痛苦指數的雙向調整破壞醫療服務資源利用的均等化

為了改善痛苦指數,診療方案往往會在醫患之間進行博弈,診療方案的調整無非是使醫療費用向兩個方向變化,對于經濟承受力較低的患者,可能會要求更為保守的診療方案,盡管這種調整可能會增加患者的生理痛苦,甚至是預后的生存質量,這對于農村貧困人口的情況比較常見;對于經濟承受力較強的患者,多數會強調療效更好、診療手段更先進和對身體生理損害更小的診療措施,這種現象隨著我國社會經濟水平的提高,越來越成為主流趨勢,其結果就會造成醫療資源過度利用,推動醫療費用大幅度增加。醫療服務費用的兩極化發展,與我國當前推動公共服務均等化的改革方向是相背離的。

三、醫療服務利用痛苦指數的緩解機制與醫療費用控制措施

從醫療服務利用痛苦指數及其對醫療費用的影響可以看出,患者對痛苦指數的感知會影響到診療方案的正常實施,不僅影響到自身醫療服務的利用,也可能會影響實際的治療效果,因而要減少醫療服務利用痛苦指數,就必須采取有效的緩解機制,合理控制醫療費用。

1、完善社區衛生服務建設,解決群眾基本醫療需求

當前我國還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加上近年來基尼系數不斷提高,對于大部分的群眾來講,造成醫療服務利用痛苦感知的主要因素是經濟因素。因而要緩解低收入群體的痛苦指數,就必須提供廉價高效的醫療服務,這就需要做好基層醫療服務機構建設。我國近年來一直在加大社區衛生服務建設,通過將醫療、預防、保健、健康教育、康復和計劃生育技術指導六項功能向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集中,有效地緩解了當前群眾看病難、看病貴問題。今后應該進一步加強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做好基本藥品目錄實施工作,加大政府保障力度,不僅能夠有效緩解經濟困難群體的醫療服務利用痛苦指數,也能夠有效解決醫療費用過快增長問題。

另外,強調完善社區衛生服務建設,不僅僅是指醫療基礎條件的完善,還應該隨著醫學技術進步和群眾生活水平的提高,逐步調整基本醫療服務項目、擴大基本藥品目錄范圍,將更為舒適性的醫療服務項目納入基本醫療支出范圍,特別是社會基本醫療保險的項目要逐步擴大。完善社區衛生服務的基本醫療主要解決的是經濟因素造成的痛苦感知,逐步提高社區衛生服務項目則是改善因就醫不適、生理性損害造成的痛苦感知。

2、完善社會醫療保障制度,發揮醫療保險的二次分配調節機制

社會醫療保障屬于二次分配范疇,完善社會醫療保障不僅能夠增強群眾疾病風險抵御能力,而且也通過醫療保險基金的調節平衡醫療資源的利用。當前我國社會醫療保障體系由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補充醫療保險和公務員醫療保險等多種保險制度,還有民政部門實施的醫療救助制度。盡管我國醫療保險的多樣化有助于滿足不同人群的醫療保險需求,但是在不同的醫療保險制度之間,保險水平還存在較大的差異。其中公務員醫療保險和附加補充醫療保險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保障水平,明顯高于居民醫療保險,這對于提高醫療服務利用的均等化是不利的,今后應該進一步完善社會醫療保險制度,在實現城鄉統籌和保險關系轉移接續過程中,對保險制度之間的保障水平進行適度調整。

3、改善醫療服務質量,加強與患者的溝通協調

除經濟因素以外,對診療方案的感知差異,特別是帶有身體損傷性的診療方案的懷疑,也與近年來醫患雙方缺乏信任有關。另外,醫生的服務質量和態度,以及患者在服務過程中的排隊等候等問題,也是導致患者形成痛苦感知的重要因素。因而,醫療服務提供方首先要改進醫療服務的質量,使患者在一個充滿信任的和諧就醫環境中完成診療過程,在此基礎上,才有助于醫患之間的真誠溝通,使患者能夠從內心接受醫生的診療方案。改善醫療服務質量是前提,加強與患者的溝通是尋求理解并降低患者痛苦指數的重要手段,良好的溝通使患者即使面臨有身體損傷性的診療方案,也不會造成醫患糾紛,控制醫療費用的目標也就最終得以實現。

4、建立醫療糾紛化解機制,提高醫生對診療方案的主控權

醫生之所以不愿意與患者之間就診療方案產生沖突,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醫療糾紛問題,在沒有醫療費用控制硬性標準,并不會對診療效果產生較大的負面影響時,除首診制度進行特殊的轉診規定以外,高級別醫療機構的醫生往往會采納患者降低痛苦指數的要求,尤其是那些患者要求提高診療待遇的方案更容易被醫生采納,醫生對診療方案的主控權受到一定的抑制。患者單純追求降低醫療服務利用痛苦指數對診療方案的干預,往往會增加合理控制醫療費用的難度,加上醫療機構本身對經濟收入的追求,醫療費用過快增長問題也就缺失了醫生這一道控制閥門。建立醫療糾紛化解機制,可以緩解醫生在診療過程中的被動性,使醫生能夠更好地堅持更為合理的診療方案,達到合理控制醫療費用的主動權。從另外一個角度講,醫患糾紛的產生也是醫患雙方對診療方案的一個博弈過程,即雙方各自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過程,建立醫療糾紛化解機制,也有助于實現醫患雙方的博弈均衡,使雙方最終受益實現相對平衡。

5、建立先進診療設備價格監管機制和共享機制

醫療服務利用痛苦指數的形成,也與先進診療設備的使用有著密切關系,除了前面提到的在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機構推廣基本藥品目錄,可能會使患者產生輕微的痛苦感知以外,具有微創傷和較小生理損害的先進診療設備,也是患者降低痛苦感知程度的一條重要途徑。大部分無痛苦診療設備也往往是伴隨著高額醫療費用的,無論是從醫療保險機構控制保險基金支出,還是國家宏觀控制醫療費用過快增長的需要,都在相關文件政策中對高端先進診療設備的使用進行了嚴格的規定,避免因大檢查、大處方造成醫療資源過度利用。要在患者的痛苦感知與醫療費用控制之間尋求一種平衡,則需要建立一種先進診療設備的價格監管機制,并針對基層醫療機構的需求建立設備共享機制,一方面防止醫療機構壟斷性高額收費,另一方面也可以通過提高先進診療設備的利用率,降低其單次服務的收費額度。

總之,由于患者的個體差異,使得患者在診療過程中產生對痛苦程度的感知不盡相同,通過醫療服務利用痛苦指數的構建分析,可以對患者的就診心理進行深入分析,并有針對性地采取醫療費用的控制措施。但是,痛苦指數畢竟是一個負面指數,也不能期望利用痛苦指數實現全方位的醫療費用控制,還必須同時配套其他相關的控制措施,切實解決我國當前出現的醫療費用過快增長和部分人群醫療服務可及性差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