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議儒家在當今社會自我再生道路
時間:2022-11-08 03: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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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中國社會的變革帶有強烈的悲劇性。這種變革是以精英、乃至普通民眾不斷否定自身文化的方式進行的,所謂打倒孔家店、摧毀舊文化曾經被精英們當作建設新文化的基本前提。并且一直到今天,不少精英對于中國現代化仍持這種不破不立的激進立場。這種看法甚至已成為一個新傳統。
然而,把這樣的常識放到一些地方,比如廣東潮汕地區就會發現,它其實完全不能成立。在這里,新舊文化并存,并且相得益彰,傳統的價值、習俗、乃至社會結構,在這里保持著連續性。甚至這里的社會治理,也在相當程度上是通過傳統的制度進行的,比如,在鄉村,“老人組”擁有廣泛的治理權。尤其奇妙的是,這些傳統支持了現代的工商業秩序——這里的現代工商業是中國最發達的。
傳統再生之必要性
潮汕的情形其實并不特殊。如果對中國的現狀分地域進行觀察,甚至可以得出這樣一個結論:凡是傳統保存較為完好的地區,其社會秩序相對較好,經濟增長表現也十分突出。南方與北方、東南與西北的經濟發達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用文化的傳統性程度來解釋。比如,溫州與潮汕類似,傳統同樣保存較為完好,而經濟、社會和治理秩序也更為健全。
換言之,我們可以得出一個與新文化運動的常識正好相反的命題:傳統之保存與經濟繁榮、與社會優良治理之間,存在某種正相關關系。
這一點并不難理解。過去十幾年間,作為顯學,經濟學、法學向其他學科的研究者、向普通公眾普及了一個常識:規則至關重要。這種貢獻放到中國百年知識史上,當然是極為重要的。
不過,經濟學家和法學家又分別犯了兩個嚴重錯誤。首先,經濟學家盲目相信“理性經濟人”假設;但事實上,僅有這樣的理性人,市場不可能存在和正常運轉。沒有規則、沒有規則意識,理性經濟人幾乎都會變成騙子與強盜。其次,規則并不只是法律,法學家卻把法律當成全部規則而忽視道德,從而讓法律在現實中無法運轉。歸根到底,法律在社會治理中的作用僅是輔助性的。一個僅靠法律來調節的社會必然崩潰,因為該社會執行法律規則的成本將會太高,以至于無法承受。法律有效運轉的前提是道德倫理,當絕大多數人可以自律的時候,法律才有能力強制少數人。
總之,道德、倫理至關重要。尤其需要強調的一點是:能夠對個人起作用的道德倫理,必然是傳統的道德倫理。中國20世紀50?80年代的政治社會試驗已證明,任何人為構造的道德體系最終都會以失敗告終,并造成道德倫理的廢墟。關于這一點,托克維爾早就發出過警告。總結上述推理,可以說:傳統的道德、倫理對于一個社會維持其基本秩序及實現繁榮與發展,至關重要。
這個結論絕不是為守舊主義張目。事實上,當傳統伸入今天的時候,它就已經變成了現實。英國普通法專家這樣形容普通法:它十分古老,以至于超出人的記憶,但它也是最為時新的。因為,傳統之所以是傳統,就因為它總在不斷調整過程中。
因此,我們在潮汕、在溫州所觀察到的傳統的價值、信仰、風俗、道德、倫理、社會治理機制,既有古老的淵源,又是最為新穎的。在時間過程中,它們經歷了微妙的演進過程,只不過,這種演進是“自然地”進行的,是無數人于不知不覺中調整行動模式的非意圖產物。可以設想,這些地方的傳統將會繼續以此種方式演進,從而塑造一個既傳統又現代的社會秩序——一個正常社會的秩序,本來就應當如此。那種“日新月異”的社會,肯定是不正常的社會。
說這些地方“正?!?,隱含著一個意思:其他地區是不正常的。誠然。因為在其他地區,經過種種因素長期、猛烈地沖擊,傳統已經七零八落,過去與今天截然斷裂了。這些沖擊因素主要是打倒舊文化的反傳統信念,與此信念刺激下的政治社會力量。
這種與過去斷裂的景象,在20世紀80年代之后興起、膨脹的城市中表現得最為明顯。這些城市的基本社會圖景是:一群面目模糊的民眾,與一個權力無遠弗屆的政府。形成這種局面的根本原因在于,自然的、在時間中證明自己合理性的規則體系——也即傳統——在這些地方已經非常淡薄,因而人們也缺乏對生命的體悟,缺乏社會秩序所必需之利他的道德情懷,也缺乏進行組織、行動的黏合劑。因而,這些城市沒有文化,沒有公民,不存在真正意義上的社會,當然也難有健全的社會秩序。
因此,討論傳統在中國是否具有生命力,不是一個學術問題,而是一個現實問題:中國的傳統,或者更具體地說儒家的傳統,能否在文化、社會沙漠化的地區實現復蘇,在城市生根,達到潮汕、溫州那樣的水準,不僅關乎中國文化的現代前景,也關乎社會優良治理秩序形成的前景——這兩者其實是一枚硬幣的兩面。
傳統再生的西方經驗
回答這樣的問題,不妨從陳寅恪先生的一段經典論述開始。1927年,國民革命軍兵鋒甚盛,王國維先生自沉于頤和園。陳寅恪先生備極哀痛,撰寫了一篇《王觀堂先生挽詞并序》:
吾中國文化之定義,具于《白虎通》三綱六紀之說,其意義為抽象理想最高之境,猶希臘柏拉圖所謂Idea者。若以君臣之綱言之,君為李煜亦期之以劉秀;以朋友之紀言之,友為酈寄亦待之以鮑叔。其所殉之道,與所成之仁,均為抽象理想之通性,而非具體之一人一事。夫綱紀本理想抽象之物,然不能不有所依托,以為具體表現之用。其所依托表現者,實為有形之社會制度,而經濟制度尤其最要者。故所依托者不變易,則依托者亦得因以保存。吾國古來亦嘗有悖三綱、違六紀、無父無君之說,如釋迦牟尼外來之教者矣。然佛教流傳播衍盛昌于中土,而中土歷世遺留綱紀之說,曾不因之以動搖者,其說所依托之社會經濟制度,未嘗根本變遷,故猶能借之以為寄命之地也。近數十年來,自道光之季迄乎今日,社會經濟之制度,以外族之侵迫,致劇疾之變遷;綱紀之說,無所憑依,不待外來學說之掊擊,而已銷沉淪喪于不知覺之間。雖有人焉,強聒而力持,亦終歸于不可救療之局。
中國文化經歷了“數千年未有之巨劫奇變”,寅恪先生并指出此一“巨劫奇變”的要害是,因西方文明沖擊,凝聚中國文化抽象理想最高之境的Idea失去賴以依托之“有形之社會制度”。在這種情況下,若干敏感文人對其idea的堅守,亦無濟于事。
這是一個比較悲觀的看法。但陳先生一生的歷史學研究其實揭示了似可令人樂觀的結論:中國文化之Idea是可以重新找到有形之社會制度依托的。寅恪先生研究的主要是中古史,這段時期,政治上有五胡亂華、文化上有佛教占據支配地位,儒家似乎陷入絕境。然而,唐宋時代,先有韓愈之力挽狂瀾,后有宋學之勃然興起,透過宋明理學反而成就中國文化之最高峰。陳先生據此甚至提出,現代中國文化復興之希望在“新宋學”之形成興起。
把現代中國的困境放到現代世界史中考察,也可令人多一些樂觀。對任何一個文明體而言,從前現代到現代的轉型,都是“數千年未有之巨劫奇變”。歐洲的現代化起步最早,因而也最早經歷此“巨劫奇變”。其實質同樣是Idea與其所依托的有形社會制度之間出現脫節,具體表現是,11、12世紀之交建立起來的羅馬教會制度,到文藝復興時期及其后遭到廣泛懷疑,基督教本身也陷入危機。正是因應此一文化危機,西方有了“宗教改革”(Reformation)、有了建立憲政制度的努力等。
可以說,16?18世紀的歐洲歷史,就是歐洲文明再生的探索過程,也就是歐洲社會秩序重構的過程。這一秩序重構的關鍵是重新安排基督教、世俗政府與人民之間的關系,其實質則是為歐洲文化之Idea找到新的社會、政治、文化,乃至經濟等領域的有形之制度依托,使其中的核心價值在現代世界上具有同樣廣泛而深刻的“具體表現之用”。
現代轉型迫使基督教從原來的傳統社會制度中分離出來,實現政教分離。但是,基督教并未因此而消亡,而是在社會中找到了新的制度依托?;蛘吒鼫蚀_地說,歐洲文明的Idea為自己重建了有形之制度。基督教有效地支配著信徒的精神,具有信仰的個體則為呈現自己的信仰而創造出種種社會制度,比如政治領域的自由、民主制度;社會領域的紅十字會,大學、醫院,各類公益、慈善組織。至于經濟領域,則有資本主義企業形態——關于宗教與資本主義的關系之研究證明了,宗教甚至推動了經濟活動方式的轉型。今天,歐洲不少政黨都冠以基督教之名,北歐的福利國家制度也與宗教信仰有極大關系。
透過上述種種社會制度,基督教所代表的西方文明之Idea在現代西方依然隱居支配地位,具有強大而現實的生命力。人們依然可以說,今天的西方文明是基督教文明。
儒家的再生之路
上述歷史經驗似乎表明,中國文化之Idea完全有可能在中國趨向現代的過程中,為自己創生出界定人們生活之方方面面的制度,從而使現代中國從整體上依然呈現為中國文化之Idea的具體表現之用。
基督教或者儒家所體現的文明共同體的Idea“均為抽象理想之通性,而非具體之一人一事”。唯因其屬于“抽象理想最高之境”,故必然具有最為廣泛的普適性與最高程度的靈活性。一個文明的Idea完全有可能托生于表面上看起來完全不同、甚至相反的有形的社會制度之中,延續其生命。中世紀寄托于種種集體性制度中的基督教,與現代美國的個人主義可以打成一片,具有濃厚宗教傾向的美國保守派反而特別強調個人自由、財產權等等。
而這種抽象理想再生的關鍵是凝聚Idea的宗教的主動轉型。在宗教與社會制度的關系中,宗教是居于主動地位的。制度終究是由人創造出來的。社會經濟文化政治等領域的制度,即便不是具體的個人能夠理性地刻意設計創造的,也是人們自覺的行動彼此互動的產物。因而,人們具有什么樣的信念,就會形成與之相應的制度。
因此,中國文化之Idea生成其所依托之有形制度的樞紐是此——Idea的價值承載者——“儒者”的自覺。面對新情勢,儒者重新解釋儒家的義理,這種新義理如果合理而且具有心靈上的吸引力,就會對其社會中知識人、普通民眾、甚至對官員產生潛移默化的影響,進而決定其行為的新模式。無數人基于這些新理解而行動、而互動,就會形成某種新制度。這些制度是現代的,卻可成為傳統Idea的“寄命之地”。
在中國,佛教已通過努力,通過自我創生有形之制度依托,而在現代社會找到、甚至擴展了活動空間。此中關鍵即為佛教自身的“人間化”努力。“人間佛教”理念形成頗早,但在臺灣發展成熟。若干佛教大師以佛陀大慈大悲、廣濟眾生的思想為基礎,廣泛興辦教育、慈善、文化、醫療等事業,這些發源于心靈的獨特的社會制度,成為當代臺灣佛教“人間化”的主要切入點和實踐形式。佛教活動的制度形態已與一百年前大不相同,但佛教依然是佛教。
儒家由此可以得到啟示:它必須自己為自己創造出有形之新制度,而且,這樣的制度創造、再造過程,也正是中國現代健全的社會秩序形成之過程。不是等現代化完成之后,儒家再來被動地調整適應。中國現代化轉型中出現的種種嚴重失調,就是因儒家之失職,或被排斥而造成的。中國的現代化當然是在外部壓力下啟動的,但健全的現代化進程卻必須是內生的。為此,支持現代生活的種種制度必須由本文明之Idea自我創生。換言之,儒家轉型、再生的過程,其實就是中國現代化的過程,前者為體、為道、為源,后者為用、為器、為流。
從這個角度看,現代中國自由主義之“反傳統”的傳統很可能妨礙了而不是促進了中國的現代化進程,而現代新儒家所開創的哲學化儒家、蔣慶等人近年來倡導的政治儒家,對于儒家復興雖有價值,也都不足以承擔儒家再生,進而推動中國文明現代轉型之大任,因為他們都缺乏可行的制度建設策略。正確的出路似乎是“社會儒家”。文明再生的基本進路是Idea之重新闡釋,它在社會層面為自己建立各種制度,以這些社會制度構成政制的基礎、并規范政制。
事實上,儒家在歷史上的兩次復興,即漢代的復興與宋代的復興,都是從義理的重新解釋開始,以社會層面的制度建設為主,進而推動政制之再造。文化的自覺與社會的建設,是文明再生的關鍵。也許,儒家“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綱目就可作為現代中國社會秩序建設的健全綱領。
具體說來,現代“公民”也是需要德性的,唯有具有德性者才有可能超越私利計算關心公益。所謂的“家”在古代是指私人家庭,在現代則可喻指公共大家庭,即社區及個體自愿組成的種種會社。古代儒家就已經創造了豐富的社會自治形態,這些都可經由創造性轉換,在現代社會中發育成長。通過社會制度建設,儒家可以構建社會自治的基礎。在自治過程中,公民訓練其治理技藝,進而參與政治,影響甚至支配政治,收“治國”之效。
中國的現代化不是別的,就是儒家——及其他承載中國文化之Idea的價值、宗教如佛教等,創生出新的有形之制度的過程。這個過程首先開始于心靈、精神層面,擴展于社會、政治層面。價值的自覺、文化的自覺乃是中國重上健全現代化之路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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