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帶一路”文化創意產業出口研究

時間:2022-09-07 02:4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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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帶一路”文化創意產業出口研究

摘要:文化創意產業是以網絡技術等高科技為支撐、以全球化為背景的文化產業高端形態,是我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和產業轉型升級的新引擎。近年來我國文化服務貿易快速發展,但文化創意產品與創意服務發展不均衡,文化創意服務國際競爭力較弱,主要表現為國際市場占有率低、貿易競爭力指數低和顯示性比較優勢指數低。文章提出要從調結構、建品牌、優鏈條、促融合四個方面加快文化貿易結構性轉型,提升文化創意產業附加值,延伸文化貿易產業鏈和加強文化與科技融合等提升文化創意產業的出口競爭力路徑。

關鍵詞:文化創意產業;出口競爭力

路徑劣勢與困境:文化創意產業出口競爭力弱的主要表現

(一)貿易結構失衡:文化產品出口比重大、文化服務出口比重小。我國目前已發展成為世界最大的文化創意產業生產國和輸出國,但文化創意產業的出口結構發展不平衡。文化創意產品出口比重較大,主要集中在勞動相對密集的服裝、室內和玩具設計、紗線工藝品、雕刻等視覺藝術等產品;相反,電影等影音產品、表演藝術、動漫和軟件等文化創意服務的出口比重較小,出版主要以圖書出口為主。文化創意產業整體發展還處于初級階段,產業需要轉型升級。從我國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創意產品和服務的出口結構來看,出口產品主要以設計和工藝品出口為主,2015年分別占中國對沿線國家創意服務和產品總出口額的75.6%和12.99%。2008-2012年我國文化創意產品和創意服務出口結構如表1所示,2008-2012年我國文化創意產品和創意服務進口結構如表2所示。(二)市場份額失衡:創意服務國際市場占有率低。文化創意產業國際市場占有率指一國某種創意產品或創意服務的出口總額占該創意產品或創意服務世界出口總額的比重,是一國文化創意產業在國際文化貿易中國際競爭力的體現,指數越高說明國際市場占有率越高,國際競爭力越強。國際市場占有率通過占有率指數IMS表示。根據UNCTAD數據庫相關數據計算,我國主要文化產品的國際市場競爭力一直保持在15%以上的高位,2008年后更是保持在20%以上的占有率,2012年達到了31.91%,遠高于美國(7.99%)、英國(4.82%)等發達國家和韓國、印度等亞洲國家,其中占有率較高的產品主要有工藝品胡優玄(百色學院政治與公共事務管理學院廣西百色533000)基金項目:2013年度廣西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壯族傳統文化的村寨依托與保護研究—以廣西黑衣壯村寨為例”(編號SK13YB091);廣西高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老區精神與老少邊地區發展研究中心2016年科研項目(編號LQ15B14和LQ15A02)中圖分類號:F061.9文獻標識碼:A(42.78%)、慶祝用品(60.8%))、服裝設計(51.06%)、雕塑(69.09%)、藤制品(81.64%)等。然而,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我國文化服務的國際市場占有率很低,不到1%,2002年僅為0.14%,2009年為0.27%。2008-2012年我國主要文化創意產品與創意服務國際市場占有率如表3所示。(三)貿易逆差顯著:創意服務貿易競爭力指數低(TC指數)。貿易競爭力指數(TC)指一國某種產品進出口貿易的差額占該類產品進出口貿易總額的比重,用來反映該國該產品的比較優勢,該指標范疇均在-1至1之間。TC>0,說明該國該產品出口額大于進口額,反映該產品生產率高于國際水平,貿易順差明顯,TC指數越高,說明產品國際貿易競爭力越強;反之,TC<0,則反映該產品生產率水平低,貿易逆差明顯,TC指數越低,該產品競爭力越弱。TC指數可劃分為六個階段:(-1,-0.6)具有極大競爭劣勢,(-0.6,-0.3)具有較大競爭劣勢,(-0.3,0)具有微弱競爭劣勢,(0,0.3)具有微弱競爭優勢,(0.3,0.6)具有較強競爭劣勢,(0.6,1)具有較強競爭優勢。從總體來看,近年來我國文化創意產品TC指數平均在0.783-0.879之間,具有較強國際市場競爭力,且穩定性較好。以2012年為例,TC指數最高的主要產品包括工藝品0.854、時裝設計0.887、電子游戲0.89、表演藝術0.808,雕塑0.989,其中工藝品表現最穩,一直處于上升態勢,新媒體則處于下降趨勢,從2006年的0.971下降至2012年的0.60,報紙從2006年的0.122下降至2012年的-0.844,從微弱競爭優勢轉變為極大競爭劣勢。但文化創意服務的TC指數整體偏低,平均指數均在-0.6至0.3之間,處于微弱競爭優勢到極大競爭劣勢不等,其中影音產品2012年TC指數為-0.454,處于極大競爭劣勢,尤其以電影指數最低,達到-0.887的極大競爭劣勢,視覺藝術中的古董TC指數也達到-0.839。(四)比較優勢較弱:創意服務顯示性比較優勢指數低(RCA指數)。顯示性比較優勢指數(RCA)指一國某商品出口額占該國出口商品總額的份額與該類商品占世界貿易出口總額份額的比例,用來測量一國某種商品或產業在國際貿易中的比較優勢。RCA指數分為四個階段,如果RCA大于1,說明該產品在國際市場具有比較優勢,RCA>2.5指具有極強國際競爭力,1.25<RCA<2.5指具有很強國際競爭力,0.8<RCA<1.25指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RCA<0.8指國際競爭力較弱。近年來,我國主要文化創意產品RCA指數均在2-3之間,比較優勢明顯,具有很強或極強國際競爭力。其中,RCA指數在2.5以上的產品包括工藝品(藤制品、紗制品)、設計(時裝設計、室內設計、玩具)、新媒體(電子游戲)、表演藝術(音樂制品)、視覺藝術(雕塑),其中藤制品高達7-9,具有極強競爭力。但文化創意服務的RCA指數偏低,平均指數為0.2,電影僅為0.002左右,2012年達到了0.019,國際競爭力很弱。

優勢與機遇:我國文化創意產業出口發展形勢分析

(一)豐富的文化創意資源是我國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堅實基礎。文化創意,內容為王,我國具有十分豐富的有待開發和利用的優秀歷史文化資源,這是產業發展所具備的顯著優勢。當然,由于我國文化資源的公共性和共享性特征,缺乏知識產權和版權保護,經常被美國等國家在零版權成本的情況下進行開發利用后生產出文化創意產品在全球市場銷售,典型代表有《花木蘭》、《臥虎藏龍》和《功夫熊貓》,全都是中國元素,但卻在美國好萊塢制作并獲得版權保護。當然,這也反映出我國文化創意產業的產業化程度較低。(二)廣闊的文化創意市場空間是我國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動力。近幾年,世界文化貿易發展非常迅速,發展速度高于非文化貿易發展速度,中國文化產品貿易已位居世界之首,充分表明全球文化創意產業市場需求非常廣闊。同時,中國的漢語、孔子、孫子兵法、絲綢、陶瓷、京劇、功夫等眾多優秀文化在全球多個國家和地區很受歡迎,海外華人對中國文化也高度認同,具有鮮明特色的中國元素產品和服務在海外市場十分暢銷,這為我國文化開拓廣闊海外市場提供了強有力的動力。(三)強大的產業扶持力度是我國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堅強保障。為加快文化產業的發展與轉型升級,早在2009年制定頒布的《文化產業振興規劃》就確定文化產業作為國家戰略性發展產業,十八大以來,我國出臺了一系列鼓勵文化產業發展的人才、資金、稅收、科技、投融資、出口退稅等63項優惠政策與措施。2017出臺的《文化部“十三五”時期文化發展改革規劃》和《國家“十三五”時期文化發展改革規劃綱要》中明確提出以轉型升級為目標,重點發展演藝業、娛樂業、動漫業等十一大行業。2017年1月,文化部印發《“一帶一路”文化發展行動計劃(2016-2020年)》,明確提出要促進“一帶一路”文化貿易合作等五大發展任務。

融合與創新:我國文化創意產業出口競爭力提升路徑

(一)調結構,加快文化貿易結構性轉型。出口結構不平衡是影響我國文化創意產業出口競爭力的制約因素之一,從結構來看,產業出口集中度過高,文化創意產業結構性矛盾顯著,文化創意產品出口比重大,文化創意服務出口比重很小且一直處于競爭弱勢。因此,要加快調整文化貿易出口結構,全面協調文化創意產業布局,既要優先發展我國傳統的計算機設備、電子元件、工藝品等文化創意產品出口優勢領域,打造文化精品,不斷向高端化發展;同時,要加快發展珠寶設計、電影、音像服務和版權、技術服務等涉及版權內容的文化創意服務,現代文化創意服務的生產不僅需要內容,更需要創意、資金、技術和品牌營銷,要充分利用我國優秀傳統文化資源進行文化創意的創作、生產、制作和營銷,加強傳統文化的版權保護,不能讓傳統文化元素變成全球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共享資源。(二)建品牌,提升文化創意產業附加值。目前我國工藝品和設計品兩大文化創意支柱出口產品主要以加工貿易、貼牌生產的發展方式為主,幫國外品牌做代工,缺乏自主品牌,一直處于文化出口貿易的價值鏈最末端,盡管出口份額和國際市場占有率都很高,但利潤卻很低,主要原因是因為自主產品創意內容不夠,也缺乏品牌意識。以設計為例,時裝設計2012年國際市場占有率達到51.06%,但大多數是為國外做代工產品,自主品牌產品份額很低。品牌是提升文化創意產品和服務出口競爭能力的主要途徑,我國文化創意產業要發展壯大,必須加強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國際知名品牌建設,首先要進行優秀文化企業的資源整合,培育和扶持一批有創意、有實力、有創新研發能力、具備國際視野的大中型龍頭企業,做大做強文化出口企業,形成規模經濟效益,百度、騰訊、阿里巴巴文化創意企業等在國外市場上有一定知名度,但與蘋果公司等國際品牌的差距還很大。其次,要設立專項資金,借鑒國外優秀經驗,幫助企業進行品牌化建設,不斷提升品牌運營管理水平。以電影、動漫產業為例,美國的好萊塢、印度的寶萊塢、日本的東映動畫等都已經是國際知名文化品牌,其制作的文化產品深受消費者青睞。要根據文化創意產業產品和服務發展層次和資源稟賦打造自主品牌,建立計算機設備、電子元件等文化產品國際知名品牌,向產業鏈高端發展。大力發展具備競爭優勢的服裝設計、室內設計領域的品牌化建設,融入中國文化元素制作高端產品。發揮文化優勢,提升制作技術,加強文化創意內容創新,發展競爭力較弱的電影產業品牌。最后,要加強文化市場監管,改善文化市場環境,重視對文化品牌的知識產權保護,防止侵權行為的產生。(三)優鏈條,延伸文化貿易產業鏈?,F代產業化發展需要有完整的產業鏈條作為強有力支撐,我國傳統文化產業的發展都是單打獨斗,產業聯合與融合較差。隨著現代文化產業的發展,并借鑒國外產業發展經驗,產業間融合越來越凸顯,文化企業既可以生產文化內容,也可以發行各種文化產品,形成一條完整的新形式文化全產業鏈。我國文化創意產業鏈延伸較窄,上下游互動少,必須要優化產業鏈,不斷向下游產業延伸,形成上中下游產業聯動,打造文化產業全產業鏈,提高附加效益。文化產業的衍生與打造有助于形成規模經濟效益,提高互動效應。文化產業是內容產業和創意產業,在借助信息技術的驅動后文化內容增值倍增,產生較高產業附加值。國際一流品牌迪斯尼、時代華納等大型文化創意企業,都是產業鏈發展模式的典型。以迪士尼為例,迪士尼通過米老鼠、冰雪奇緣等IP資源形成一條從圖書到電影、動漫、游戲、旅游,再到服飾、水杯等IP開發的全完整文化產業鏈,其產業鏈經營模式堪稱全球文化產業典范。因此,必須加快涉及版權內容產業的發展,充分發揮版權內容的文化資源優勢,提升產業鏈發展水平,創新產業經營模式,從而形成一條覆蓋從上游的文學到中游的動漫、影視、游戲等產業,再到最后的相關衍生品的完整產業鏈。(四)促融合,加強文化與科技的融合。文化與科技融合是發展我國文化創意產業,提升文化創意產品和服務貿易競爭力的重要突破口,技術是文化貿易發展的重要潤滑劑。近年來“互聯網+”產業蓬勃興起,衍生了基于互聯網技術的新內容生產模式和運營模式,且領先世界水平。從目前來看,我國“互聯網+”產業的網生內容速度、總量都遠超發達國家。因此,要充分借助互聯網平臺,利用信息技術、數字技術對文化創意產業進行改造與升級,加強文化與科技的融合,促進互聯網與文化創意產業的融合發展,大力發展“互聯網+文化創意”產業,不僅要借助互聯網技術促進第一、第二層文化產業向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我國的電視、電影、出版等部門和企業都已經介入網絡傳輸等網絡領域,加大投入移動平臺的內容制作,“互聯網+傳媒”產業融合與發展創新取得了不錯成績,眾多媒體利用手機移動端技術與手機游戲、手機閱讀、手機視頻、手機動漫等產業進行融合發展。最近,湖南衛視的天天向上欄目所開發的APP已經上線運營。同時,也要加快發展微電影、網絡游戲、動漫等文化創意產業新業態,要兼顧發展專業性和娛樂性的文化創意產品和服務。要充分發揮移動互聯網的全球優勢,大力發展“移動互聯網+文化產品”,手機游戲的娛樂產品發展優勢正在凸顯,風靡國內的《王者榮耀》正在進行國際版制作,在韓國市場位居前列,東南亞和歐美市場也很廣闊。要培育一批實力較強的手游龍頭企業,力爭在游戲出口市場占領重要席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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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羅立彬.中國文化產品貿易與文化服務貿易競爭力:對比與趨勢[J].財貿經濟,2013(2)

作者:胡優玄 單位:百色學院政治與公共事務管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