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地區產業結構升級影響研究

時間:2022-12-19 10:4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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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地區產業結構升級影響研究

摘要:在實施生態文明建設戰略的大背景下,為實現經濟從高速增長轉向高質量發展,產業結構升級是一個核心因素。因此研究環境規制如何促進、多大程度上可以促進西部地區產業結構升級,環境規制通過哪些路徑促進西部地區產業結構升級對西部地區提高環境質量,實現環境效益和經濟效益雙贏至關重要。

關鍵詞:生態文明;環境規制;產業結構升級

一、引言

現階段,西部地區多個省份已經進入經濟快速發展階段,經濟發展不斷取得新成效,但與此同時,資源損耗巨大、環境污染嚴重等問題也阻礙著西部地區發展。西部地區多個省份都存在著產業結構不合理、傳統產業產能過剩,新型產業發展滯后、產業結構同化現象嚴重等現象,更加急迫的對發展提出要求,如何轉變現有經濟發展方式,調整西部地區產業結構現狀,實現地區產業結構升級。

二、西部地區環境規制現狀與產業結構升級現狀分析

(一)西部地區環境規制現狀分析。圖1,2000~2015年西部地區二氧化硫排放量在經過一段時間的高排放之后逐年呈現下降趨勢,各省市自治區二氧化硫排放趨勢表明西部地區環境污染惡化趨勢進一步得到了控制,說明環境規制政策起了一定的作用并需要進一步加強環境規制強度。(二)西部地區產業結構升級現狀分析。圖2,西部地區第三產業增加值與第二產業增加值之比趨勢變化分為兩個階段,2012年之前西部地區12個省市自治區整體產業升級趨勢波動明顯,西藏自治區和貴州省落差極其明顯,2012年開始,西部地區整體產業升級趨勢發展平穩,其中10個省市自治區的產業增加值比例逐年上升,呈現出明顯的產業升級趨勢。(三)西部地區環境。規制與產業結構升級存在的問題分析1.通過數據收集分析發現西部地區環境污染治理投資占GDP比重逐年不穩定,而且不是逐年上升趨勢,有的省市自治區還直線下降,變化幅度較大。2.市場型環境規制的實施有待進一步發展和完善,相比較東部地區,西部地區市場型環境規制工具的實施還未完善,市場化程度較低。3.西部地區資源優勢較強,因此多數產業發展一直以要素驅動為主,產能普遍過剩,產業發展進程中忽視創新,產業效益不明顯且浪費了大量的資源,導致資源價格扭曲。4.長期以來追求量的增長導致西部地區產業的勞動力科技創新水平一直較低。前期追求產業規模和產值大小,忽略了產業發展的根本,產業競爭力較弱。

三、環境規制對西部地區產業結構升級的實證分析

本文試圖對幾個假設的中介因素及其傳導路徑進行實證分析。即假設一:環境規制直接推動產業結構升級;假設二:環境規制通過技術創新推動產業結構升級;假設三:環境規制通過金融發展推動產業結構升級;假設四:環境規制通過外商直接投資推動產業結構升級;假設五:環境規制通過對外貿易推動產業結構升級。(一)模型構建。為驗證以上傳導路徑的作用,本文采用面板數據分析考察環境規制對西部地區產業結構升級的影響。產業結構升級是被解釋變量(IND),環境規制(ER)是主要解釋變量,中介變量為技術創新(TI)、金融發展(FD)、外商直接投資(FDI)、對外貿易(OT),將地方GDP作為控制變量。本文基于西部地區12個省市自治區相關數據研究環境規制對西部地區產業結構升級的影響,研究期間為2002~2017年。本章所有變量數據都取了對數處理以此來消除異方差和多重共線性。對上述面板數據變量逐一檢驗單位根,當選擇一階差分時,變量全部顯著,故強烈拒絕面板包含單位根的原假設。對模型進行個體效應的F檢驗和BP檢驗,結果提示需使用混合面板回歸。(二)模型估計結構。環境規制(ER)對西部地區的產業結構升級(IND)沒有直接性地顯著性作用,回歸系數約為0.0114,t等于1.01。可能是西部地區環境規制體系不完善,地區區域間環境規制發展不平衡,差距較大。環境規制(ER)對技術創新(TI)有顯著的抑制作用,其主要原因可能是環境規制帶來的企業技術設備更新改造等一系列生產成本增加。環境規制(ER)對金融發展(FD)具有較顯著的促進作用,環境規制工具中市場型環境規制工具的實際應用和效果愈發明顯,排污權交易等產生與發展更加說明了環境規制過程需要很多資金支持,資金需求過程產生了很多金融產品和金融工具,推動了綠色金融的發展。環境規制(ER)對外商直接投資(FDI)有顯著的抑制作用,早期由于環境規制政策實施力度不足,大量外商直接投資為規避環境污染而流入。隨著環境規制的力度和強度不斷加大和增強,進一步提高了外商直接投資流入本國的技術門檻。環境規制(ER)對對外貿易(OT)沒有顯著的作用,主要原因可能是西部地區環境治理體系不完善,環境規制強度及其作用還未成為對外貿易產業流動的驅動力。在其他條件都不變的條件下,技術創新(TI)對西部地區的產業結構升級(IND)有顯著的正向作用;金融發展(FD)對產業結構升級(IND)有顯著的正向作用;外商直接投資(FDI)對產業結構升級(IND)有較顯著的抑制作用;對外貿易(OT)對產業結構升級(IND)沒有顯著性影響。綜上所述,環境規制對我國產業結構升級存在地區差異,研究證明東部地區環境規制可以顯著促進產業結構升級,但是西部地區的環境規制對產業結構升級的直接作用不顯著,只能通過有一些中介因素間接對產業結構升級產生一定的正向促進作用。西部地區環境規制政策對企業技術創新有顯著的抑制作用,但是技術創新是產業結構升級的一個重大決定性因素,所以環境規制通過對技術創新的抑制作用間接抑制了西部地區產業結構轉型升級。西部地區環境規制對金融發展具有較顯著的促進作用,金融發展對西部地區產業結構升級有顯著的促進作用,因而環境規制是通過金融發展這一路徑促進了西部地區產業結構升級。控制變量國內生產總值對西部地區產業結構升級的影響都是顯著的負向作用,說明西部地區相關產業發展政策沒有可持續性,經濟總量的急速增長不僅沒有有效促進產業結構轉型升級甚至阻礙了產業結構升級。

四、相關政策建議

1.適當提高環境規制標準,廣泛使用市場型規制工具在合理提高環境規制標準的同時廣泛應用市場型環境規制工具。積極推進以命令控制型環境規制工具為指引,以自愿型環境規制工具為輔助,實施以市場型環境規制工具為基礎的環境規制政策實踐,激勵企業重視環境技術創新,從而激發企業技術創新的動力,實現產業結構轉型升級,達到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的雙贏。2.強化企業運用金融工具應對環境規制的意識鼓勵企業通過多樣化的金融產品和金融工具來融資,緩沖并降低規制造成的企業成本增加風險。有利于鼓勵企業通過綠色項目融資實現產業綠色轉型升級。3.制定持續的產業發展政策,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相關政府在制定產業發展政策及相關產業發展的金融支持等政策時,要定位準、力度大,從可持續發展的角度制定具有競爭優勢的發展政策,不能一味追求經濟總量的發展。健全環境、產業、金融等相關政策的引導機制,優化要素資源的優化配置和生產力發展布局,實現高質量發展。4.加強對外商直接投資質量的把關,提升引進質量相關部門要加強外商直接投資的質量,提高相關技術質量標準,將外商直接投資的數量轉換為質量,降低外商直接投資對密集勞動型企業的投資數量,增加對資本密集型和技術密集型企業的直接投資數量,進而促進西部地區產業結構升級。

參考文獻:

[1]原毅軍,劉柳.環境規制與經濟增長:基于經濟型規制分類的研究[J].經濟評論,20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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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韓素娟 單位:青海師范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