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議經濟組織的財政支持及對策

時間:2022-04-25 10: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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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議經濟組織的財政支持及對策

一、湖南省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現狀

截至2008年8月底,全省已發展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8022個(其中專業合作社4841個),比2007年增長9.32%;發展成員283.65萬人,帶動農戶461.85萬戶,占湖南省總農戶數的33%;合作范圍涵蓋了種植、養殖、加工及旅游、勞務、運輸、技術、銷售等領域;合作內容由單項合作逐步轉向產供銷的全程合作,合作機制逐步由松散型轉向緊密型,合作區域由區內合作逐步轉向跨區合作,較好地實現了農戶分散經營、小生產與產業化、大市場的對接,提高了農民的市場競爭力,為農村經濟發展注入了新的生命力。

(一)促進了優勢產業的發展

糧油棉麻、肉奶水產、果蔬茶、竹木林紙和煙草是湖南省重點建設五大產業鏈。大多數的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均立足當地的特色產業和主導產業發展,通過共同利益把農民聯結起來,圍繞主導產業開展相應的規模化經營活動,有效促進了當地優勢產業的發展壯大。湖南省石門縣柑桔協會通過在全縣范圍內實行生產技術統一、產品質量統一、銷售價格統一,對老百姓的吸引力、會(社)員的服務能力、市場的對接能力和產業的支撐能力進一步增強,達到了依托產業建會(社)、協會和合作社支撐產業的良好效果。2007年,石門縣柑桔協會會員1171人,帶動農戶1.1萬戶,創造產值4.15億元,占全縣總產值的38.42%。

(二)提高了農民的組織化程度

實行家庭聯產承包經營,生產、加工、銷售以戶為單位,加之居住分散,組織化程度低,市場信息閉塞,導致在市場交易過程中處于不對等地位。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建立,提高了農民的組織化程度,農民生產的產品由合作組織統一收購和銷售,并依照交易規則,簽訂合同,保護了農民利益,提升了農民的市場競爭力。湖南湘潭市現有170個生豬專業合作組織,帶動成員10萬戶。2007年,養豬數量在5000頭以上的就有30家。合作組織采取統一防疫、統一供種、統一標準、統一貸款、統一飼料、統一培訓、統一銷售的“七統一”服務,帶動農戶發展生豬產業,有效地提高了農民的組織化程度。以此為依托,湘潭偉鴻食品有限公司獲得了長足發展,采用“公司+協會+農戶”的形式,聯結養豬協會40個、會員3000多人,建立了80萬頭的生豬供養基地。2007年出口創匯1600萬美元,比2006年增加50.37%。

(三)加快了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

市場的競爭就是質量的競爭、品牌的競爭。加入WTO后,國內國際市場都特別強調農產品的質量安全和品牌效應。而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在提高農產品質量,注重品牌的創建和新技術、新品種的引進開發和推廣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2008年5月,中國科協、國家財政部將“科普惠農興村先進單位”頒發祁陽縣優質稻推廣種植協會。該協會組建于2002年10月,下設21個分會。先后引進了“天龍香103號”、“天龍一號”、“天龍3號”等18個產量高、抗性強、品質優的優質稻品種,實行無公害化推廣種植。協會以平均高出市場價20%的價格回收稻谷,農戶平均每畝增收200元-250元。該優質稻在本縣已種植37.4萬畝,推廣75萬畝。該協會有48名技術骨干常年負責對會員進行技術培訓和指導,培訓會員和農戶20萬人次,發放技術資料27萬份,集中授課和技術講座4248場次,解決各種技術困難和問題5000多個

(四)保障了農民收入水平的增加

農村發展中存在的一個重要問題就是農民增收難。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是破解這一難題的重要舉措。湘潭縣響水鄉青竹村有11個村民組,農戶410戶,2001年的人均年收入為1930元。2002年,村里注冊成立了“湘潭縣青竹生豬產業發展協會”和“湘潭縣青竹水果蔬菜產業發展協會”,到2007年,人均年收入由2500元增加到8480元,增加了3.4倍;其中養豬收入由380元增加到5700元,增加了14倍。

二、湖南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財政支持

2006年1月,湖南省頒布了1號文件《關于加快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意見》,從財政資金投入,稅收優惠,信貸服務,用地、用電和農產品運輸以及項目申報,人才引進方面給予政策傾斜和大力支持。由于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處于初始階段,近兩年來數量在不斷增多。財政支持也處于試點摸索階段,在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組織上不斷出現新情況、暴露新問題,突出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財政扶持資金增長速度較快,但直接支持資金總量相對較少

2007年,中央及省財政共投入1700萬元,比2006年增加1.6倍。湖南省農業綜合開發辦2006年投入100萬,2007年引資世行貸款農業科技項目創新基金4700萬。相比其他省份,顯得有些捉襟見肘。浙江省2001年撥出500萬元支持省級示范專業合作組織,2002年擴大到800萬元,2003到2006年,分別安排了1000萬元、2000萬元、3000萬元、6000萬元;江蘇省用于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財政資金也從20004年的500萬元擴大到2006年的2000萬元;云南省2004-2006年用于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培訓支出455萬元,2006年就撥出2000萬元支持省級示范專業合作組織。

(二)支持硬件建設資金相對較多,支持軟件建設資金相對較少

在財政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資金總量不多的情況下,在投入的比例上也不協調,大多僅傾斜在完善基礎設施上,而對技術培訓、品牌宣傳、風險基金等一些軟件建設的投入甚少,甚至沒有涉及,這將直接影響到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今后的發展質量和市場競爭能力。

(三)縣鄉財政支持資金相對較多,省市財政支持資金相對較少

2007年湖南省澧縣共有農民專業合作組織52個,其中獲得財政支持的共3個(農業部扶持的1個,省財政扶持1個,地市財政扶持1個,財政部扶持的沒有),獲得財政扶持金額93萬元,中央財政扶持資金5.5萬元,省級財政扶持資金34.5萬元,地市縣財政扶持資金44萬元其他扶持資金9萬元。2007年全省市縣兩級共安排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示范專項資金1514.3萬元,比2006年增加15.9%。其中,益陽、郴州、衡陽、永州、張家界、邵陽等市增長率在20%以上。

三、財政支持湖南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的對策

(一)在資金扶持數量上要具有整合力

在中央和地方各級財政增加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扶持投入的同時,各級政府要積極引導和促進各類財政支農資金的整合。一是整合各相關部門的資金,如各級財政部門、農業部門、林業、漁業、畜牧業部門的資金;二是整合各相關用途的資金,如專項資金、產業化項目、綜合開發項目、以及與農業發展、生態建設、土地整理、扶貧開發、農村中小型基礎設施建設等其他支農資金。在資金管理體制上,宏觀層面可通過省政府農村經濟領導辦公室和各地農村經營管理局進行管理和協調。在提高支持資金投入總量,堅持集中財力、保證重點原則基礎上,擴大財政支持范圍、支持對象。微觀運作上可充分發揮省財政農業綜合開發部門自身所具有的綜合性、區域性和按項目進行管理的特點,利用資金和項目優勢,發揮綜合協調功能,主動搭建財政支農資金整合平臺,采取資金分配與項目效益及資金管理情況掛鉤的辦法,使財政支持的項目切實在農民專業組織的基礎性、關鍵性環節上落實,提高財政支農資金的整體使用效益,更好地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發展。

(二)在資金扶持方向上要形成引導力

1、扶持合作經濟組織的人才建設。財政扶持一方面要以優惠的政策吸引外流人才,引進人才回鄉發展創業。2008年12月初,根據湖南省統計局民意調查結果表明,農村被訪家庭中,有24.6%反映外出務工的家庭成員目前已失去工作返鄉,有7%反映目前失去工作還在找工作。相對于傳統農民而言,返鄉農民工的投資能力更強,且掌握了一定的技術、信息、經驗,他們的返鄉可以有效緩解農村人力資源短缺的現狀。我們應抓住機遇,加大財政扶持力度,使得人才、資金、技術引得進、留得住。另一方面要加大關系目前農村發展需求的各類培訓班建設以及關系農村長遠發展的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以及高等教育體系建設。在培訓中除進行實用技術教育外,要宣傳產業政策、市場理論及法律法規、合作社基本理論、合作社精神。

2、扶持合作經濟組織的品牌建設。政府要切實轉變觀念,提高對農業創名牌重要性及緊迫性的認識,將推進農業產業化,實施農業創名牌戰略當作今后農村經濟工作的重中之重來抓。扶持合作經濟組織引進吸收國內外先進又適合地區資源條件的新品種、新技術,開發高附加值的特色、名牌產品,實施名牌戰略,積極發展農業科技型企業。扶持合作經濟組織加強精準農業、綠色食品、創匯農業的綜合開發,重點強化名、特、新和鮮活農副產品的生產,逐步推廣精細、無公害的農作方式,使高效農業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

3、扶持合作經濟組織的風險防范機制建設。化解農業風險是所有發達國家促進農業發展的手段。由于農業生產經營者同時面臨著自然和市場雙重風險,迫切需要建立一系列的風險保障機制。然而,我國農業保險供給和需求均不足,市場處于失靈狀態。其根本原因在于農業保險的雙重外部性和準公共產品特性,商業性經營難以成功運作。作為準公共產品的農業保險,只能采取國家財政支持下的經營方式,組建和發展區域性乃至全國性的農業保險互助合作社。同時,政府應發揮主導作用,制定農業保險法規和優惠的扶持政策,為農業保險提供技術基礎并加強對農業保險市場的監管。

4、扶持促進合作經濟組織發展的社會服務體系建設。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發展離不開公共服務體系的支撐,建立健全農業公共服務體系,積極探索公共服務體系與農民合作組織相聯結的方式。包括以農業產業化為目標,建立優良種苗推廣為主的新品種引進、培育和推廣體系;以防治農業病蟲害為目的,建立動植物病蟲疫預測預報和防治體系;以農業外向化為主導,建立以農產品加工、銷售、需求,普及農業先進技術為主的信息體系;以農業標準化為依托,建立農副產品質量監測與監督體系。

(三)在扶持資金使用上要具有監督力

1、事前公示制度。財政扶持資金的分配要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推行項目資金公示制和項目招標制,確保項目建設的標準和質量。要落實責任主體,實行項目建設責任制度,強化責任意識和質量意識,確保項目扶一個強一個。

2、事后評價制度。要建立科學規范的績效評價制度,制定科學、合理、規范的發績效評價內容、方法和指標體系;建立起以績效評價結果為導向的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扶持資金分配和投入機制。

3、事中監督機制。要實行項目資金報賬制,并實行“三專”(專戶、專賬、專人)管理,做到機制健全,手續齊全,程序到位,并推行項目資金直達制,減少中間環節,確保項目資金足額到位。要建立約束機制,開展經常性的跟蹤監督。

參考文獻:

1、劉麗娟.財政扶持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個案研究與對策分析[J].農村經濟,2006(6).

2、劉麗霞.政府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六個切入點[J].集團經濟研究,2007(2).

3、高彥彬.農業保險市場失靈的經濟學分析[J].東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