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交易行為內部化論文
時間:2022-06-07 06: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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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本文主要從節約交易成本與提高效率的市場替代價格;作為分權經營的有效激勵機制進行論述。其中,主要包括:在關聯公司之間進行交易活動時所確定的企業集團內部價格、內部化的思想淵源,可以追溯到科斯(Coase,1937)的研究、為降低外部市場交易成本而導致內部化、為避免中間產品市場的不完全性而產生內部化、威廉姆森(Williamson,1971,1975,1979)將科斯的理論深化、企業經營的方式有集權和分權兩種形式、分權經營管理作為一種組織結構形式,從其管理效率來看也不是完美無缺的、生產過程中某一成員的活動和行為(如努力的程度)會影響到團隊其他成員的活動和行為等,具體請詳見。
所謂轉移價格(又稱轉讓定價或劃撥定價),是指跨國公司根據其全球的戰略目標,在關聯公司之間進行交易活動時所確定的企業集團內部價格,包括對貨物價格、特許權使用費、貸款利息、租金、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的確定。可以很清楚的看到轉移價格是企業內部價格。存在兩種定價制度——市場定價制度和企業定價制度,市場定價制度的運行有成本并會出現失效,所以才產生企業定價制度對其替代。轉移定價本質上就是企業內部定價制度對市場外部定價制度的替代,也即市場交易行為內部化。
一、節約交易成本與提高效率的市場替代價格
內部化的思想淵源,可以追溯到科斯(Coase,1937)的研究,在《企業的性質》(TheNatureoftheFirm)中,科斯認識到利用外部市場交易有一定成本,而企業內部組織是提高效率的有效方法。當市場交易所需成本高于企業內部協調成本或企業組織成本時,企業內部交易將取代外部市場交易。
1、為降低外部市場交易成本而導致內部化。克服市場交易障礙所付出的代價構成交易成本,包括:獲得必要信息的費用、尋找合適貿易伙伴并與之進行討價還價的成本;在合同上規定雙方權利與義務的成本;接受合同的風險成本和機會成本;因市場聯系時滯或中間產品供應不及時產生的成本;各國政府設置的障礙,包括關稅、配額、稅收、資本輸出限制、匯率政策或其他政府干預等等,凡此種種使成本太高,以至阻礙了市場交易的形成,促使企業求助于內部化。
2、為避免中間產品市場的不完全性而產生內部化。中產產品是指企業用于制造其他產品的半成品,以及研究與開發、營銷技巧、技術、管理技能、人員培訓等等。跨國公司生產的一些中間產品,特別是具有專利權的技術和人力資本中的各種知識、信息的跨國流動,更需要避免市場的不完全性。這是因為:技術、知識、信息等中間產品具有整體、專用、共享等特征,既難以分割讓渡,又要嚴格保密,從而使買方難以確信其實際價值和效果,不接受其報價。即便成交,買賣雙方都存在泄密的可能,使技術為社會共享。企業為避免知識資產優勢喪失的風險,就組成自己的內部化市場。
威廉姆森(Williamson,1971,1975,1979)將科斯的理論深化,指出企業組織結構的革新(包括創立一個內部市場)能夠在很大程度上減少企業內部控制的損失,威廉姆森的理論對大型企業的增長問題已經有了比較強的解釋力。克魯格曼曾精辟地指出:“內部化是在企業內建立一個內部市場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企業內部市場取代外部不規則市場,并且由行政命令來解決企業資源配置問題,企業組織由內部價格(或轉移價格)來調節,并且使內部市場象潛在的規則市場一樣具有效率”。
二、作為分權經營的有效激勵機制
企業經營的方式有集權和分權兩種形式,分權方式是現代企業(尤其是跨國企業)主要經營方式。企業集團分權化的出現,既是企業集團內部勞動分工的一種表現,也是企業集團內部組織結構變遷的一種結果。企業的產生源于對交易費用的節約的需要,但企業在節約交易費用的同時,也增加了管理和監督費用。一般說來,企業規模越大,管理和監督費用也越大。當經營的復雜性隨著企業的規模日益增大而增大時,由企業集團總部來做出全部決策的集權化組織結構顯然已不再經濟可行,而分權化則是企業集團可選擇的一種重要內部組織結構形式。當這種分權模式跨越國界就形成了跨國公司,形成跨越國界的垂直一體化或水平一體化的內部網絡結構。
分權經營管理作為一種組織結構形式,從其管理效率來看也不是完美無缺的。其中,企業集團內部“委托—”關系所產生的成本,是其弊端的主要表現之一。Amershi和Cheng(1990)指出,總部與分部目標及利益的不一致,使總部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難以保證分部能夠遵循其生產和銷售的指導,分部在自身利益驅動下也可能具有敗德行為,二者間的非合作博弈狀態必然降低企業集團的內部資源配置效率。資源配置效率需求是產生資源配置機制的重要原因。在信息不完備和不對稱的條件下,實行分權經營管理的企業集團必須在分權的同時,在企業集團內部管理中引入相應配套的資源配置機制,以適當的契約來規定各種利益的索取和分配,充分發揮激勵制度的作用,提高企業內部資源配置效率。
制度經濟學認為,一般對于團隊生產而言,生產過程中某一成員的活動和行為(如努力的程度)會影響到團隊其他成員的活動和行為,專業化分工和合作要發揮其比較優勢,就需要設立一種計量機制,建立一套協調行為的規則,以衡量團隊成員的生產力投入,計算相應報酬并按勞付酬,使其報酬與投入的生產力相符合,從而激勵其工作效率。實踐表明,對集團分部管理者的業績評估、經營報酬和補償計量具有重大影響的轉移定價機制,能夠滿足多分部企業集團的這種資源配置機制的要求。由于企業集團內部轉移定價機制在處理分部與總部潛在利益沖突的過程中能夠提供有效激勵,引導分部管理者(人)的最佳生產經營決策,提高企業效率,因而是集團分權經營管理模式中必不可少的一種重要制度工具。
現實中由于是內部交易價格政策,轉移價格并不完全決定于市場供求關系,它可以是一個純粹的仲裁數字,也就是說價格與發生的費用無關、與所進行的運作無關、與增值無關。因此,轉移價格有合理運用和濫用兩種情況。理論上,關聯方交易是企業通過與關聯方發生資產或債權債務的轉移,達到企業預期目的的一種自主性企業行為,是不可避免的,轉移定價是企業自身的戰略行為,不應予以干涉。但關聯方交易轉移定價對國家稅收、投資者和其他企業的利益都有著較大影響,而企業可以利用信息優勢濫用轉移定價獲取不當得利損害他方利益。因此,如果沒有一個游戲規則,將擾亂正常的市場秩序,損害整個社會的效率,有必要對關聯方交易的轉移定價進行調整與規范,對于濫用轉移定價一直是各國政府嚴查和處理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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