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可持續發展作用思索

時間:2022-06-15 08: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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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可持續發展作用思索

摘要:中國農業無論在地位還是在與現狀都影響著國家產業以及國民經濟,實現農業的可持續發展意味著國家軟實力的又一步提高,而經濟法作為能夠體現國家宏觀調控職能的新興法律體系,對于實現農業的可持續發展能夠起到很大的幫助。

關鍵詞:農業;經濟法;可持續發展

下文則是對于經濟法對于實現農業可持續發展所能夠提供的幫助進行分析與探討:

1農業可持續發展的概念

根據聯合國糧農組織給出的定義:“可持續農業是一種采取利用和保護自然資源的方式,不斷滿足當代人類及其子孫后代對農產品需求,以求經濟,社會與環境協調發展的農業”。我們可以看出農業可持續發展追求的是一種平衡,而對于現階段生產相對薄弱且按地域分布不均的中國農業來說,實現農業可持續發展應把努力的方向放在以下兩點:①調動農民生產積極性。②協調生產,所需以及環境之間的關系。這兩點作為制約農業可持續發展的兩大難題,解決他們將會對實現農業可持續發展產生巨大的影響。

2經濟法體系的概念

經濟法以公法性質為主,兼具私法性質,是與市場經濟想匹配并體現國家適度干預經濟意志的新型法律部門,是綜合運用國家權力和宏觀調控手段,借助社會整體調節機制,以經濟增長,平衡協調發展,充分就業,保護弱勢群體等為調整要務的法律規范體系。而農業經濟法是經濟法中的一個重要部門,是調整農業經濟諸法律關系的法律規范。而農業經濟法也將是下文討論中的經濟法的主要成分。

3經濟法的原則與目標

1)公平正義,以不公平求公平:在市場主體之間存在著能力差異,這種情況下經濟法給予某些主體以相對特權來實現大體上的公平。中國存在長期的重工輕農的心態從而造成了中國農業的相對弱勢,而經濟法所能提供給農業的相對公平對于弱勢的農業實現可持續發展有著尤為重要的指導意義。2)經濟法的核心內容是實現社會整體經濟利益,通過保護社會整體利益從總體上保護公民,實現個人利益與社會利益的辯證統一。而實現農業可持續發展更要充分協調個人利益與社會整體利益,從這一點來說,農業可持續化與經濟法的立場統一。3)經濟法作為兼具公法與私法性質的法律的一種,對于確認和規范政府對于農業的干預行為能夠起到很大的作用,在某種意義上能夠有效的促進農村統一市場的發育和完善,并且有利于避免所謂“市場失靈“以及”政府干預失靈“的雙重失靈現象,使得市場經濟能夠按照既定模式運行,這對于實現農業可持續發展并且維持其穩定性有著很大的作用。

4有關用經濟法實現農業可持續發展的對策的探討

根據前文的解釋,我們將實現中國農業可持續發展所應該努力的方向分為兩點:①調動農民生產積極性。②協調生產及所需之間的關系。在這里所提出的對策就著重對這兩點進行考慮。

4.1調動農民積極性方面

1)健全價格法律制度:調動農民積極性的一個重要途徑就是讓農民增收,也就是運用經濟法,農業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對農產品實行價格保護制度,不允許農產品價格的虛高也不能讓某種重要農產品在市場的價格過低,賦予每種農產品一個確定的的價格區間,讓農產品的價值真正體現在其價格上,確保農民從農產品上獲得的收益。另外一點則是對農民的投入即生產資料的購入進行優化,擴大價格保護的適用范圍,對主要農業生產資料價格也實行保護,做到雙向保護,這樣才能夠真正的降低農業生產成本,提高農業生產收益,提高農業生產者的積極性。2)減小工農差距:現階段抑制農業生產者積極性的不僅僅只有收益問題,還有大眾重工輕農的不正確心態,中國逐漸發展以來,眾人明白了“無工不富”,但卻忘記了“無農不穩”,這嚴重的挫傷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而經濟法要做的是將兩者平等的地位以法律的形式公示,用法律強制國民把農業當作應該重視且必須重視的一項產業,從根本上解除大眾重工輕農的錯誤思想,由此才能夠調動起農民的生產積極性,讓農業可持續化發展起來。

4.2協調生產與需求與環境之間的關系方面

實現農業可持續發展需要協調生產,環境以及人口所需三者之間的關系,從根本上來說,可持續化發展注重的是一種整體上的發展,用使用不至于給“環境”帶來壓力的最少資源,“生產”出可以滿足現階段人口“需求”的最大貢獻。或許民間的其他法律無法為之提供幫助,因為對于民間的私法來說效益首先是個別的、微觀的,然后以此去最終促進社會整體效益,所以,它難以解決個別效益與整體效益,微觀經濟效益與宏觀經濟效益,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的矛盾。但是對于立足于整體效益的經濟法來說,其哲學觀和價值目標與可持續發展理論是相一致的,兩者之間和諧統一,不會存在突出的矛盾,從這一方面來說,經濟法是干預調控經濟的一種合理的手段,經濟法對于調節整體化的供需關系是十分有幫助的。根據整體的分析來看,如果經濟法發展的主要軌跡能夠與上文提及的對策大致一致,那么經濟法將對中國實現農業可持續發展提供巨大而又有效的幫助,而隨之而來的將不僅僅是農民生活質量的提高,同時也會是中國國家軟實力的又一步提高。

5總結

對于現階段的中國來說,農業的可持續發展不僅僅是經濟發展的問題,也是社會發展的大問題,關系到我們整個社會可持續發展能否最終實現。經濟法的出現讓我們或許可以相信法律是解決它的重要手段。經濟法就是農業治理的法寶,通過經濟法的完善來健全國家宏觀調控職能,進而對調動農民生產積極性以及平衡供需關系做出貢獻,排除農業發展道路上的重重障礙,才能夠實現農業的可持續及與整體經濟協調發展。而國家要做的則是運用經濟法等一系列法律將這一步構想變成現實。

作者:李曉宇 單位:河北省農業廣播電視學校巨鹿分校

參考文獻

[1]金玄武.經濟法在可持續發展中的作用[J].現代法學,2001,23(4):9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