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主體的社會責任與和諧社會研究論文
時間:2022-10-08 10: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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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市場主體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基本條件,也是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分為三個層次:宏觀層次上指政府;中觀層次上指企業與中介組織,微觀層次上指居民。市場經濟條件下和諧社會的構建主體很大程度上就是市場主體。構建和諧社會離不開這些市場主體。在所有活動過程中,市場主體各自嚴格履行自己的社會責任,對構建和諧社會顯得尤為重要。政府、企業、個人三大經濟主體的行為,對經濟活動是否承擔社會責任是保持整個社會和諧的重要條件。這些主體的基本活動就是經濟活動,他們的經濟行為是其他任何行為的基礎。
關鍵詞:和諧社會;市場主體;社會責任
一、和諧社會內涵
和諧社會是指全面系統的和諧,要求矛盾的雙方或矛盾的多方在運動過程中能達到并保持雙贏或多贏的結局。具體說,就是既要強調人與人的和諧,又要達到人與自然的和諧;既要達到內部各階層、各利益團體之間的和諧,又要爭取外部世界格局的和諧發展;既要培育微觀的各個社會組織細胞的和諧發展,又要促進宏觀的整個社會的和諧發展;既要經濟、政治、文化等各子系統內部的和諧,又要形成各子系統之間的和諧關系,使之共同發展。和諧社會的目標體系包括經濟和諧、階層和諧、政治和諧、區域和諧、民族和諧、文化和諧、代際和諧、生態和諧等內容。
二、市場主體
在市場經濟社會,市場主體是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分為三個層次:宏觀層次上指政府;中觀層次上指企業與中介組織,微觀層次上指居民。
首先,企業是所有市場主體中最重要的部分,這是由企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基礎地位所決定的。從一定意義上可以說,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設的基礎工程也是企業作為市場主體地位的確立。
其次,市場主體不僅僅是企業,政府同樣是重要的市場主體,因為:一是政府作為國有企業的管理機構(可以說,國家或全民是所有者,政府是人),對國有企業的市場行為影響很大或較大;二是政府作為投資者,投資決策需要直接與市場相聯系;三是政府又是消費者,政府自身的購買行為也應該是在研究市場供求關系的基礎上,以盡量節省納稅人的錢而自我約束;四是政府還是調節者,政府這個市場主體對其他市場主體所實施的調控能力與效果,都對市場有著其他主體所不可比擬的作用。
再次,隨著改革的進程,我們產生了新的一類重要的市場主體,這就是市場的中介組織。通常講的中介有兩種:一種是企業,比如市場調查公司、會計師事務所等等;另一種是中介組織,最重要的是各種行業協會、行業公會。
最后,居民個人也是市場主體之一。居民在市場中最重要的特征是作為一個消費者和要素的所有者存在。居民單個個人在市場中的地位很微弱,力量很小。但是個體的數量和規模是巨大的。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企業與中介組織、居民是市場的主要主體,也是社會的主體。和諧社會的構建當然也離不開這些主體。理所當然,構建和諧社會的重任就落在這些和諧社會的構建主體身上。
三、各市場主體的社會責任
1.政府的社會責任
市場經濟是一種典型的競爭經濟、法制經濟。在市場經濟下,市場運行有無秩序以及秩序的好壞程度,標志著市場發育的成熟程度。而維護和保護市場競爭法規的制定與實施,則有利于競爭秩序的形成,有利于促進各類市場主體的正當交易、生產要素的合理流動,從而形成一個有法可依、違法必究的良好市場秩序,所以作為國家機器方面的權力機關、執行機關必然是和諧社會的重要構建主體。
今天政府依法行政也就意味著政府應該承擔應有的社會責任。政府的權力和責任是緊密聯系、不可分割的,不存在無責任的權力,也不存在無權力的責任。政府在權力的行使過程中,應時時被社會責任所制約,在強烈的社會責任心理的驅使下做好每一項工作。責任是權力行使的前提,通過責任對政府權力的制約,會使政府的權力更加合理、正當并真正贏得民心。沒有責任的權力必然導致權力的放任和腐敗。沒有責任或者不負責任的政府,決不可能成為法治政府,結果必然會被人民所拋棄。肩負著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任務的各級政府,社會責任十分重大,不能有絲毫的懈怠和絲毫的失責。要建設責任政府必須培養政府官員和公職人員的價值理性。強化其作為公共權力機構人員的公共職業責任和公共職業道德,形成高尚的具有強烈責任心的現代人格。
政府公職人員擔任公職不是一種純粹的雇傭關系,手中的權力決不是可以用來“尋租”的工具,而是一項肩負公民賦予的重任,有著崇高的倫理精神意義的崇高職業,應該具有為人民服務的個人獻身精神,努力謀求公共利益的最大化。政府公職人員只有明確自己的權利價值和權力地位,才能確定承擔公共責任,維護社會公正等行政道德和價值取向,形成健康、完善的道德人格,成為負責任的人民的忠實人。只有建立起負責任的政府,才能贏得民心對權力的信任,增強政府管理公共事務的權威性,形成良好有序的社會秩序。
2.企業的社會責任
隨著社會的發展,企業規模的逐漸擴大,企業在社會中的重要性和影響力越來越大。企業作為經濟活動的主體,是一國經濟發展的動力,是社會發展和經濟增長的決定性因素。企業對社會影響范圍涉及經濟、文化、環境、政治以及個人。企業既是生產者,也是消費者,構建和諧社會,企業對社會的責任至關重要。企業社會責任是指企業除了創造財富之外,還應對全體社會承擔責任,一般包括遵守商業道德、保護勞工權利、維護消費者權益、保護環境、發展慈善事業、捐助公益事業、保護弱勢群體等。企業的社會責任,不僅包括促進自身經濟增長和發展,而且還包括促進社會經濟福利的增加。因此企業主動、積極地承擔社會責任,對構建和諧社會作用非同小可。公務員之家
3.中介組織的社會責任
中介組織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媒介政府與企業、企業與市場、政府與市場的重要主體。隨著政府行政體制改革,以行業協會等形式體現的中介組織越來越需要發展,并承擔過去由政府承擔的或未承擔的某些職能,但其承擔的方式不同于政府,而更多是做協調、組織、規范的工作。協調,包括對行業組織內部企業之間競爭與合作關系的協調,行業與政府關系的溝通、協調,行業與其他關聯行業關系的協調等等;組織,包括組織行業應對市場特別是國際市場的變化所帶來的機遇和挑戰,組織應對貿易與投資所遇到的磨擦與糾紛,組織制定行業的生產標準與管理要求等等;規范,包括對行業內企業市場行為的規范、監督,形成行業管理的自我約束機制等等。其社會責任就是充分發揮對行業內外產生強有力的深入行業業務的組織、協調、規范作用。
4.居民的社會責任
市場經濟首先是一種消費者主權經濟,在各種經濟活動中消費者具有主宰的權力,消費成為一切經濟活動的核心。只要生活在這個社會中的每個人,最終都是各方面、各種產品、服務的消費者。個人作為消費者每時每刻都要消費,在市場經濟中,消費行為是一個人重要的行為。不同的消費行為,對社會造成不同的影響。消費者責任的履行有利于社會中消費者之間的和諧。既然如此,消費者在社會中的地位影響非同一般。和諧社會包括消費和諧。消費和諧包括消費系統內部的和諧和消費系統外部的和諧。消費系統內部和諧包括家庭、政府等消費主體內部的和諧,外部和諧則包括消費與生產的和諧、消費與流通的和諧,消費與自然的和諧等。因此和諧社會的構建消費者責任重大。消費者責任是指消費者在購買、使用、消費商品獲得商品價值、滿足心理需要、得到感官享受的時候,應該承擔與消費該商品有關的連帶責任,這些責任包括保護環境的責任、保護資源的責任、維護社會公德的責任等。我們生活中的每一個人都是消費者,消費和諧了,社會自然就和諧了
四、市場主體社會責任對和諧社會的意義
在計劃經濟條件下,社會的和諧與否,關鍵在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高度集權的管理。和諧社會構建主體比較單一,在和諧社會的構建方面其他主體不夠積極主動,行政作用無所不及。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市場主體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基本條件,和諧社會的構建主體很大程度上也就是各市場主體。政府、企業、個人三大經濟主體的行為,對經濟活動是否承擔社會責任是保持整個社會和諧的重要條件。這些主體的基本活動就是經濟活動,他們的經濟行為是其他任何行為的基礎。按照馬克思的政治經濟學理論,經濟是一切的基礎,所以在所有和諧的層面上,經濟上的和諧是基礎和關鍵。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和諧社會的各方面各層次的各種構建主體最終都是以政府、企業、個人三大市場主體的形式出現。因此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和諧社會的構建主體很大程度上就是各市場主體。因此,和諧社會的構建離不開市場主體的努力和作用,離不開市場主體各自自覺的、主動的承擔社會責任。
居民在市場中最重要的特征是作為一個消費者和要素的所有者存在。在市場中,個人則最大化其作為生產要素所有者的經濟收入,并在此基礎上進行消費選擇,最大化其消費效用。企業是生產者,提供產品和服務給消費者。企業則選擇生產技術,以最大化利潤為其目標。政府則是政策、法律法規的制定者和執行者,以追求社會效用和政治效用的最大化。作為市場主體的政府、企業和消費者在追求各自效用最大化的過程中,不忘對社會的責任。那么整個社會就會做到和諧有序。
一個社會總是在不停地消費和生產。生產的和諧、消費的和諧、生產和消費之間的和諧是和諧社會的主要內容,政府是和諧社會的基礎和保證。只有生產、消費以及相互之間和諧了,才有政治、文化的和諧,相反,政治、文化的和諧可以反作用于和促進生產和消費的和諧。和諧社會應是全方位的和諧:人與人之間的和諧,人與社會的和諧,人與自然的和諧;政治、經濟與文化各方面之間相互的和諧;城鄉的和諧發展。所有這些方面的和諧其最終的主體都是政府、企業與中介組織、個人。所有這些和諧,需要各市場主體各自盡到自己的社會責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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