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農村金融市場將來研究重點

時間:2022-08-23 03:2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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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農村金融市場將來研究重點

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的發展,金融作為現代經濟的核心,其作用于經濟的深度和廣度得到明顯提升。沒有金融的持續推動與支持,經濟就不可能得到持續、快速而穩定的發展(王定祥,2011)。始于20世紀50年代初期的“重工輕農”、“以農養工”趕超戰略,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中國工業化和城鎮化的進程,為中國經濟增長提供了不竭動力。經過半個多世紀的工業化和城鎮化,制造業和服務業得到迅速發展,農業在GDP中的比重由建國初期(1952年)的51%降低到2010年的10.1%,農村市場經濟體制得到迅速發展。但與此不相協調的是,2010年全國仍有52.41%的人口生活在農村,城鄉發展極度不平衡,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不斷擴大①,這進一步導致了中國經濟結構演化成傳統農業部門與現代工業部門并存和城鄉分割的“劉易斯二元經濟結構”,逐步形成了金融市場的“城鄉二元結構”。進入21世紀以來,消除二元經濟結構、破解“三農”問題、實現中國城鄉統籌協調發展已成為理論研究和政府決策中“剪不斷,理還亂”的難題。人們越來越認識到在二元經濟結構十分突出的發展中國家,農村金融的健康發展在協調城鄉發展、緩解農村貧困、促進農業增產與農民增收、保持社會和諧穩定等方面起著巨大的推動作用。要實現農村經濟和金融的持續健康發展,關鍵是要培育一個健康成長和有序運行的農村金融市場。這是因為,在二元經濟結構下,農村金融市場的成長狀況和發達程度直接關系到農村金融的發展水平。農村金融為農村經濟增長提供貨幣資金的融通主要是通過農村金融市場來進行的。農村金融市場越發達,成長得越好,農村金融交易就越頻繁,這不僅可以促進農村金融機構利潤的可持續增長,而且農村金融可以通過農村金融資金最終作用于農村實體經濟,促使農村生產要素的潛在生產力轉化為現實生產力,推動農村社會產品的再生產,實現農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并最終將農村金融與農村經濟推上良性互動發展的“快車道”。相反,沒有健康成長的農村金融市場,就不可能有發達的農村金融,也就談不上農村金融支持農村經濟的發展。毫無疑問,當前的中國在沖破二元結構的桎梏,實現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進程中,如果有效利用政策傾斜這個支點支撐起農村金融市場的發展,架起農村金融這個杠桿,將有助于中國整體經濟的發展。關于二元經濟結構及二元經濟結構下農村金融市場的研究文獻非常豐富,本文將從理論基礎和主要研究結論的角度進行梳理和總結。

一、二元經濟結構理論的發展歷程

與發達國家的一元經濟相對,現展經濟學的結構學派提出了適用于發展中國家的二元經濟理論?!岸洕Y構”的概念最早由荷蘭經濟學家Boeke于1953年提出,他基于Sombart的系統理論提出了二元經濟系統理論。Boeke主張從“組織”不對稱性角度來分析二元經濟。Higgins(1956)基于對印尼的經驗分析,提出了僅僅適用于欠發達地區的二元理論。作為二元經濟結構理論研究熱潮的掀起者,Lewis在1954年首次提出了二元結構問題,并提出了二元經濟發展分析方法。經過Ranis&Fei(1964)、Jogenson(1961,1967)、Todaro(1969)、Toda-ro&Harris(1970)的進一步補充與發展,二元經濟理論形成了完善的古典模式體系。這一理論體系的主要思想是將發展中國家的經濟結構概括為兩個部門:一是使用生產資本生產利潤的有組織的現代工業部門,二是自給自足維持生存的傳統農業部門。社會出現了先進的現代經濟與落后的傳統經濟同時并存的局面,在現代化進程中,其具體表現為城市和農村、工業和農業發展不均衡的二元反差現象。一般而言,一個國家要從農業社會進入工業社會,二元經濟階段都是其必經的發展階段。凱恩斯理論的興起,為二元經濟發展理論的研究帶來了新的視角。Kaldor(1975)從供給和需求兩方面分析了工業和農業兩部門的相互依賴性,他認為農業剩余對二元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而現代工業部門的擴張既受到供給方面的約束,也受到有效需求不足方面的制約。Rakshit(1982)假設經濟由農業部門和非農業部門構成,重點研究了欠發達國家的有效需求不足問題。20世紀90年代以來,二元經濟結構理論進入了深入研究和擴展階段。Krugman(1991)結合地理二元性與部門二元性,以中心—外圍理論為基礎,建立了經濟地理的兩區域模型。Murataetal.(2002)從工農互補的視角來理解二元經濟結構轉換問題,主張發展中國家必須通過提高勞動生產率和降低中間產品成本這兩個途徑來推進二元經濟結構的轉變。Somanathan(2002)、Mudeetal.(2007)分別將二元經濟理論運用于研究收入分配問題和教育問題。楊小凱等(2003)基于分工視角,利用超邊際分析方法分析了二元經濟結構產生的原因和二元經濟結構的演變及消失。蔡雪雄、邵曉(2008)認為中國形成了“雙層剛性二元經濟結構”,即總體上是城鄉二元結構,而每一元中又分為兩層:城市中現代工業與傳統工業并存,而在農村則是傳統農業與以鄉鎮企業為代表的現代農業并存。韓其正、李俊青(2011)在二元經濟分析框架下考察了中國城鄉收入差距的動態演化過程。目前二元經濟結構理論已經形成了一種完善的分析范式,二元經濟理論的基本框架已經基本成熟。二元經濟理論的分析范式和基本框架為研究發展中國家經濟發展過程中遇到的新問題提供了一種理論范式和理論模型。中國農村金融市場的形成與發展是二元經濟結構使然,因此必須將其置于二元經濟理論背景和中國特有的二元經濟結構現實背景之下進行研究。

二、二元經濟結構下農村金融市場理論的發展

20世紀80年代以前,農業信貸補貼論是農村金融理論界占主導地位的傳統學說。該理論認為農民缺乏儲蓄能力,農業生產具有長期性、季節性、低收益及高風險等特殊性,農村面臨慢性資金不足問題,商業銀行出于逐利動機不可能為農民生活、農業生產和農村發展提供所需資金,因此政府需要從外部注入低息的政策性資金,并建立非營利性的專門金融機構來進行資金分配,以滿足農民的資金需求。然而,這一理論的前提是農民沒有儲蓄需求,但這一前提假設并不具有普遍性。經驗表明:如果存在儲蓄機會和激勵機制,大多數貧困農戶也會進行儲蓄(Adams,2002)。農業信貸補貼難以真正實現促進農業生產、農村發展和向窮人傾斜的收入再分配目標,因為低息貸款補貼很可能被集中補貼在較富有并使用大量貸款的農民身上,而不是貧窮的農民身上。20世紀80年代至90年代,農村金融市場論(Adams,1984)逐漸替代了農業信貸補貼論。該理論強調市場機制的作用,呼吁市場自由,認為農民,即使是貧困階層,也是有儲蓄能力的,低息政策使人們的儲蓄欲望降低,反而會抑制農村金融發展,因此該理論認為:農村內部的金融中介應該積極動員農村儲蓄,利率應該由市場決定,非正規金融具有一定的合理性,非正規信貸機構具有信息優勢(Besley,1995)并扮演著微型金融角色(Morduch,1999),應該將正規金融市場和非正規金融市場有機結合起來,反對政策性金融對市場的干預和扭曲。

20世紀90年代后,在人們逐漸認識到穩定健康且有效率的金融市場的培育需要一些社會性的、非市場的要素去支持它后,不完全競爭市場論(Stiglitz&Weiss,1981)成為最被大家認可的農村金融市場理論。該理論認為發展中國家的農村金融市場并非是一個完全競爭的市場,借貸雙方存在信息不對稱問題。處于信息劣勢一方的借款者往往不能掌握貸款方(農戶)的足夠信息,從而借款者不能做出準確的決定。為了補救市場的失效部分,政府有必要適當介入金融市場,但是政府在農村金融市場中的作用不是取代市場,而是補充市場(李人慶等,2000)。同時,借款人的組織化(如聯保小組、互助儲金會)等非市場要素對于解決農村金融信息不對稱問題非常重要。研究表明,小組貸款有助于提高信貸市場效率(Ghatak,2000),并有助于解決道德風險問題(Stiglitz,1990)和逆向選擇問題(Tsaael,1999)。何夢筆等(2002)學者運用哈耶克(Hayek,1937,1945)的局部知識論來研究農村金融問題。他們指出信息不對稱不應該是政府干預的理由,可以依靠市場機制和競爭機制來發現和利用分散的知識,進而促進知識分工,最終使農村金融市場的不完全競爭和信息不完全問題得到緩解。競爭是一種發現信息、減少不完全信息的存在和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的過程,信息不完全可以通過建立競爭性市場來解決。因此,就農村金融市場而言,可以通過促進農村金融機構的多樣性來解決信息不完全問題,中國農村金融發展的基本方向應是建立多元化的競爭性農村金融市場(張曉山等,2006)。新制度經濟學的開創與發展(Coase,1937,1959,1960,1998)為農村金融分析提供了一個更為真實、可行、敏銳的視角以及一種更為尖銳的分析范式,關于農村金融市場的制度分析開始成為一個受人關注的研究領域。發展中國家普遍存在的農村金融抑制,其根源在于制度供給的短缺,如農村產權抵押制度以及農業保險制度的缺失(馬曉河、藍海濤,2003)。農村市場的交易成本包括簽約成本、信息成本、管理成本和成本(劉錫良、董青馬,2008)。Gonzalez-Vega(2003)指出,就農村金融市場而言,借貸雙方之間所處地理環境、種族文化和社會地位方面的差異阻礙了彼此的信息溝通,增加了農村金融機構的交易成本。非正規金融機構通常可以利用其便利的社區網絡、頻繁的關聯交易和熟稔的人脈關系分攤和降低農村金融市場的交易成本(郭興平,2010)。North(1990)將前人(David,1985;Arthur,1987)有關技術演進中路徑依賴的系統思想拓展到社會制度變遷領域,建立了制度變遷過程中的路徑依賴理論。該理論認為人們過去做出的選擇決定了他們現在可能的選擇,而沿著既定路徑,經濟、政治制度可能進入良性循環,也可能陷入惡性“泥潭”。任海烽、丁忠民(2008)基于路徑依賴理論的視角,分析了中國農村金融市場制度創新的必要性,指出了農村金融市場制度創新刻不容緩,他們認為只有通過制度創新才能從根本上解決我國目前農村金融市場存在的種種問題。林毅夫(2000)認為中國農民的實踐使中國農業和農村經濟迅速發展,在此過程中體制變革起到了關鍵作用。

最新的農村金融市場發展理論的觀點可歸結為以下幾點:(1)農業信貸補貼論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僅適用于農村金融市場機制失靈的地方。(2)農村金融市場論具有很強的生命力,它是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產物。農村金融市場論既是規范分析和實證分析的產物,也是農村金融具體實踐的結果,所以它必然取代農業信貸補貼論,占據農村金融的主流地位。(3)因為農村金融存在信息不完全和不對稱問題,因此,可以將農村金融市場建設成為多元化的競爭性金融市場,而在競爭性金融市場不能發揮作用之處,農業政策性融資工具仍然有效。(4)制度創新是經濟社會未來的根本路徑選擇,建立高效合理的農村金融制度安排是農村金融市場發展的根本方向。

三、二元經濟結構下中國農村金融市場的基本特征

新中國成立以來,中國農村金融市場得到了較為快速的成長,尤其是在1978年改革開放后,其發展速度明顯加快。市場需求主體由過去的單一化公有經濟組織向現在包括農戶、企業、地方政府等在內的多元化主體發展,金融需求總量日益提高,金融需求結構日趨復雜;市場供給主體由過去僅有農業銀行和農村信用社演變為現在以農業銀行、農業發展銀行、農村信用社、郵政儲蓄銀行為主體,村鎮銀行、小額信貸公司、資金互助社等微型金融為輔助的農村正規金融組織體系和以自由借貸、私人錢莊、民間集資、民間貼現和民間擔保機構等為內容的農村非正規金融組織體系并存,較好地適應了農村金融需求的復雜變化。理論和現實都充分表明:目前中國農村金融市場是在農村正規金融和農村非正規金融并存、城鄉經濟金融發展極度不平衡的雙重約束所規定的秩序下運作的,這種秩序下的中國農村金融是在典型的農村正規金融市場和非正規金融市場并存與分割的二元運行框架下運行的。農村正規金融組織是農村金融市場的供給主體,農村非正規金融組織在農村金融市場中起到了不可忽視的補充作用。何大安(2009)指出,中國農村金融的運行框架大體上是在體制轉軌中逐步走向二元運行格局的,其表現為非正規金融的覆蓋面逐步擴大,而正規金融通常只限定在政策性金融和農村信用社的運行層面。這一基本格局產生的體制性基礎是政府宏觀調控在農村金融市場中仍廣泛存在,即體制轉軌過程中政府宏觀調控在制度安排上對農村金融運行還有著較強的約束。從理論上講,農村金融市場二元運行框架的形成不僅是政府宏觀調控的結果,其形成還與農村金融自身的特殊性有關:(1)農村內部本身并不缺乏資金,而是缺乏有效的儲蓄—投資轉化能力,需從農村外部注入資金才能有效運行的農村金融市場在應對經濟轉型時期因政策或制度安排所引起的金融抑制時,除了需要注入政策性金融外,也需要非正規金融的補充(Isaksson,2002)。蘇士儒等(2006)認為,農村正規金融往往具有首先遵循國家偏好而非農戶需求的傾向,其缺乏有效滿足農戶金融需求的機制和動力,正規金融的缺位為非正規金融的產生創造了條件(張建軍等,2002);當正規金融無法滿足社會經濟的現實和潛在資金需求時(David,1994),政府可以默認乃至于在職能行使上開始適當介入非正規金融。(2)發展中國家的金融市場存在著不完全競爭和信息不對稱問題,政府有必要適當介入金融市場,以促進借款人一定程度的組織化(雷蒙德•W•戈德史密斯,1994),農村信用社則是這種組織化的一種實現形式;在借貸雙方信息不對稱的條件下,難以由市場機制來建立社會所需的金融市場,政府有必要采取諸如控制利率、提高金融進入門檻、降低利息或擔保融資、成立互助儲金會等政策性金融措施(Stiglitz&Weiss,1981);

在中國農村金融二元運行框架下,農村金融市場具體表現出兩個特點。第一個特點是農村金融組織制度畸形發展:

(1)中國農業銀行難逃“趨利”本性。中國農業銀行屬于商業銀行,其經營以利潤最大化為目標。產權主體的虛化導致農業銀行成本過高、效益低下,因此其不愿意在經濟條件薄弱的農村開展業務。

(2)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發展“先天不足”。作為政策性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資金來源于財政撥款,資金的財政依賴性較強,業務相對單一,僅在農產品的收購、儲備、調銷等純政策性方面發揮作用,這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農業發展銀行的發展。

(3)農村信用合作社支農角色逐漸淡化。農業生產具有周期長、效益低、風險大等特殊性,農戶、個體工商戶及中小型農業企業對資金的需求存在季節性、零散性、數額小、規模小等特點,這使得農民和中小生產者很難獲得銀行信貸的支持。農村信用社作為以互助為宗旨的合作金融組織,其與廣大社員的天然聯系使其在籌集農村閑散資金方面具有絕對的優勢,并使其能夠為農業生產、農民生活和農村經濟的發展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務,因此促進農村金融發展的重任就落在了農村信用社的肩上,農村信用社理所當然地應該成為農村金融市場的基礎環節和主導力量。但是近年來,農村信用社在支農資金供應方面開始呈現出明顯的弱化趨勢,其基層服務網點大量撤并,支農業務范圍逐步縮小,“離農”傾向日益突出。隨著制度的變遷,從農村信用社的經營行為來看,它不再具有真正意義上的合作金融的制度特征(謝平,2001),其發展成為具有壟斷性質的追求利潤最大化的商業金融機構(周振海,2007)。

(4)農村商業銀行的成長受到限制。尚處于初始發展階段的農村商業銀行在經營過程中反映出其存在制度不健全、運行不規范、資本不足、所涉業務具有自然脆弱性等問題,國家對其投入農業的資金缺乏政策、法律上的傾斜保護。

(5)農村郵政儲蓄機構的發展方向不明。在業務上農村郵政儲蓄機構只吸收存款,不對外辦理貸款業務,因此無法滿足農戶的貸款需求。郵政儲蓄局屬于郵政部門的內設機構,而郵政儲蓄網點又屬于金融機構,由于性質界定不明,導致央行很難對其實施監管。

(6)農業保險機構的發展道路艱難。農業保險機構的發展尚處于探索階段,在其成長過程中出現諸多問題,如災害救濟的手續繁雜、機構水平低且難以監管、業務覆蓋面窄、業務量較少、農業保險的承保率低、賠付率高、經營虧損嚴重等。

(7)微型金融的發展初見端倪。2005年以來,為引導資金流向農村和欠發達地區及培育競爭性的農村金融市場,我國開始了組建村鎮銀行、貸款公司、小額信貸公司、資金互助社等新型農村微型金融機構的試點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填補了農村金融服務空白,但其發展程度還遠遠不夠,無法滿足農村日益增長的金融需求。第二個特點是農村金融制度環境受到嚴重約束。充足的農村資金供給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必要條件,而農村金融生態環境又是影響農村資金供給的一個關鍵因素(周妮笛,2010)。制度建設是營造良好的農村金融生態環境的保障,因此要建立適合我國農村經濟發展的金融制度。然而,我國現有的農村金融體制仍維持了改革初期的基本結構,作為政府支援農村經濟發展的主要融資工具,農村金融財政化程度高,農村金融市場受到約束管制,農村金融機構經營環境被扭曲(謝平、徐忠,2006)。從中國農村金融發展現狀來看,農村資金大量外流,農村金融市場競爭缺失,農業保險發展嚴重滯后(劉民權等,2006)。原本應給農村“輸血”的正規金融機構逆向發展成為從農村“抽血”的主力軍,與此同時,農村中非常活躍的非正規金融卻不斷受到打壓。總體上講,城市支持農村、工業反哺農業的金融局面還遠未形成。我們可以看到,一方面,中央政府高度重視“三農”問題;另一方面,農民收入增長緩慢,各地“損農”事件時有發生?,F在的農村正規金融機構無法滿足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戶的資金需求,農村正規金融制度安排與支農宗旨背道而馳;同時,能滿足廣大農戶金融需求的非正規金融卻難以合法化并時時受到壓制。

四、未來中國農村金融市場的研究重點

從上述研究成果來看,在二元經濟結構下,要建立健康高效穩定的農村金融市場體系的根本路徑是不斷完善農村金融市場成長機制,推動制度創新。筆者認為今后對中國農村金融市場的研究應該重點集中在以下兩個方面:

1.在研究內容方面,應更加關注對農村金融市場成長機制及制度創新的研究。雖然經過多年的改革,中國農村金融取得了較快發展,但是中國農村金融發展仍然存在嚴重的問題,農村金融與農村經濟發展極不協調。因此,農村金融市場成長機制及制度創新無疑已成為當前中國農村經濟和農村金融發展中急需研究和解決的重大現實問題。基于“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針,研究如何積極推進農民組織化,擴大農民主體地位,為農村金融培育良好的制度環境,如何合理定位政府角色,轉變政府職能,如何創新土地制度,通過制度供給增加農村金融的有效需求等問題,對于促進農村金融健康成長和農村金融與農村經濟協調發展,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具有深遠的現實意義。

2.在分析方法上,應將關于農村金融市場的研究置于二元經濟結構框架之內。一方面,堅持農村正規金融的主導地位,研究如何扭轉其畸形發展的局面,引導傳統金融機構開展支農惠農服務農村的業務;還應研究如何積極穩妥地開展組建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和小額信貸公司等新型微型金融機構的試點工作以及社區金融服務。另一方面,按照“低門檻、嚴監管”的原則,研究如何主動引導農村非正規金融的適度發展,推動農村金融組織制度創新,構建符合中國國情的農村金融體系;如何制定相關法律為非正規金融提供一個合法的活動平臺,降低其在躲避管制的過程中所發生的機會成本,規范其運行;如何加強對非正規金融的監控管理,把其負面效應減至最低。為實現中國農村金融市場健康穩定可持續發展,探索統籌城鄉金融協調發展、統籌農村正規金融和非正規金融協調發展的道路將是未來研究和亟待解決的核心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