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就業問題研究論文

時間:2022-09-19 10: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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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工就業問題研究論文

論文關鍵詞:農民工就業;金融危機;職業中介機構

論文摘要:文章簡要評析了在美國金融危機影響下,我國農民工就業形勢所受到的影響。肯定了目前政府所取得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并從農民工技能水平、職業中介機構服務水平等諸多就業影響因素角度,提出了農民工就業難題解決的創新性建議。

受美國金融危機影響,在我國沿海地區的出口導向型企業,部分出現了農民工的就業難題,按農業部統計,約有2000萬人失去工作崗位,提前返鄉。

目前,中央和地方政府已采取了減輕企業負擔、加大返鄉農民工培訓力度、強化就業中介服務等系列措施穩定就業局勢。

從勞動經濟學觀點看,這些措施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都是好的,但應該看到,由于牽涉到的農民工群體人數眾多,地域廣大,又由于戶籍政策的靈活性欠缺,中央和地方財權事權不一等問題,在實際運轉中一些措施可能存在執行的偏差。

本文意圖在這些措施基礎上,提出進一步解決農民工就業問題的政策設想。

一、農民工就業現狀

目前我國農村外出就業的農民工已超過1.3億人。自2008年第三季度以來,受各種因素綜合影響,部分城市、特別是沿海地區的一些企業經營出現困難,對農民工就業造成影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008年年底進行的“就業情況快速調查”監測分析稱,考慮到部分返鄉農民工暫時失去工作,加上農村部分新成長勞動力,節后需要新就業的農村勞動力在2000萬人以上。

但根據走訪調研,目前相當多的企業仍然有招工計劃,不同的是崗位數量、招聘需求有所變化,主要表現在:

1.相當多的企業由于生產計劃縮減,空港數量有所減少,招聘時間略有延后。但一些企業由于技術改造和創新所需,追加了一些新崗位的招聘需求。

2.企業對新錄員工的文化和技能水平要求提升。按照人保部的調研結果看,企業對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中級工以上技能的比重,在歷年持續提高的基礎上,又分別上升了2個百分點和2.6個百分點。

綜合上述情況可知,當前及今后一段時間內,城市企業對農民工的用工數量整體有所下降,招工時間推后,技能要求提高。

因此,農民工就業供求矛盾在一段時期內將比較突出,引導有序流動就業和就地就近安排就業的任務繁重。

二、農民工就業的影響因素

要解決農民工的就業問題,不能不系統梳理農民工的就業影響因素。影響農民工就業的相關因素大致如下:

(一)行業及企業外貿關聯度及應對危機的能力

一般來說,一個行業或企業與出口外貿關聯度越大,受到的沖擊就越大。又因為這些企業多屬于來料加工型的勞動密集型企業,位于整個產業鏈的末端,故而在這些企業中工作大量農民工群體,首當其沖地受到危機沖擊。而在這些企業中,中小型企業受沖擊程度最大。

但即便在這些企業中,對就業的吸納能力也有區別。一些企業在危機中及時調整對策,推出了產業升級戰略,努力往產業鏈的上端靠攏,這就為其下一步解決就業問題,提供了廣闊的前景。

另有一些企業以退為進,暫時捂緊荷包,縮減薪酬等開支,和員工一起過苦日子。等到外商有新的訂單調整,立即“反撲”,重新開工,這也是解決農民工就業問題的希望所在。

(二)區域經濟對就業的吸納能力

整體看,越是區域經濟活力比較強,發展潛力比較大的地方,對就業的吸納能力就越強。眾所周知,在此次危機中,由于對外開放程度高,沿海比內地受沖擊程度嚴重,在訂單減少、推遲或接不到訂單的情況,企業開工不足或部分企業倒閉,帶來了企業減員或崗位消失問題,使得在這些地區從業的農民工不得不提前返鄉。

而農民工返回的家鄉多是重慶、成都、河南等內地城市。根據筆者觀察,在成都重慶這兩個城鄉統籌綜合改革試驗區,由于經濟體制改革活力釋放,這些地區對于返鄉農民工的安置和扶持力度更好,也有可能有更多的就業崗位給予返鄉農民工就近安置。下一步,需要對這些地方解決就業問題,進行更進一步的政策扶持。

(三)農民工自身文化技能水平

根據前述有關部門對勞動力需求狀況的分析看,目前對高中以上學歷,中級以上技工的農民工需求比重在增加。這與目前正在推進的產業結構升級,對人才技能要求提升有關,也與勞動力市場更激烈的競爭有直接關聯。

(四)政府及社會中介服務機構的就業服務水平

由于長期以來,政府及社會中介人才機構中介服務,諸如就業培訓、職業介紹、供需見面會等,多聚焦于本地本市居民,或者有大學以上學歷者,所以,大量高中以下學歷的外籍農民工群體,其就業指導問題一直被忽略。

要解決這個問題,需要政府在戶籍制度上給予更靈活的處理,并出臺對社會中介機構或人事企業,解決農民工就業問題的激勵措施。

三、現有就業對策分析

基于上述就業影響因素分析,可以看到,當前推出的一系列就業解決對策,在取得很大成績的同時,存在以下幾方面局限:

(一)產業升級通盤考慮不足

由上述分析可知,就業的影響因素與宏觀產業經濟環境、區域經濟活力密切相關,也與企業規模有所關聯。

但當前國家四萬億經濟刺激計劃的投資,還主要集中在基礎設施建設領域,民生投資比重較少;在十大產業振興規劃中,除物流業規劃中,這些投資多集中在國有企業,對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考慮較少。相應地,支持他們進行科研創新和產業升級的資金自然就少。

由此,一些原本就困難的中小企業在外需縮減,產能減少,內部用工成本依然不減的壓力下,很難盡快走出困境。

盡管目前包括工業和信息化部等有關部門已經及時安排了200億技改專項資金,擬通過中央財政貼息方式,并帶動地方政府資金投入,一年撬動4000多億的技術改造項目。但整體效果還有待觀察,力度有待加強。

(二)培訓的瞄準性差

由于文化技能水平對農民工“再就業”的影響因素明顯,目前的多項中央和地方政策,都將加大對農民工的技能培訓水平,把其放在突出位置。

但由于現行就業失業率統計口徑,只統計城鎮戶籍人員,對于大量非本地戶籍的外來農民工并未涵蓋其中。盡管當前各地也緊急部署了對這些農民工的就業監測,但由于這些農民工多地往返流動的特點,統計難度很大,對部分人群的掌握并不全面,因而培訓目標人群的確定就比較難。這也是當前眾多勞動力輸入大省普遍存在的難題。

而在中西部等勞動力輸出大省,雖然比較容易統計出返鄉農民工數量,但囿于財政經費不足等原因,就地對農民工的培訓也不現實,并且在培訓后,與企業需求對接方面,也會存在一定問題。

(三)發動社會力量不夠

目前,有關部門密集推出了關愛農民工就業的多項行動,其中作為值得嘉許,但在廣泛發動各種民間力量,包括企業、媒體等一起來解決農民工的就業難題上,還有待加強。

由于涉及的就業人群龐大,單靠政府下屬的各地人才中介機構,提供所有的人才中介服務,并不現實,下一步需要在激勵社會力量參與解決就業問題上下工夫,這當中就包括各種民間培訓機構、各行業中小企業,及時提供信息的各種媒體。

但發動社會力量的同時,需要注意嚴格對社會職介機構的監管,嚴懲非法職介公司“黑中介”等非法行為。四、進一步就業政策探討

(一)就業與產業升級、企業創新相結合

筆者建議集合各區域經濟特色及企業需求,由當地宏觀管理部門——如發展改革委員會等部門牽頭,聯合工商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知識產權局等,對各地現有產業及企業進行梳理,盡快明確政府鼓勵發展的新興行業領域,并對這些行業所需崗位信息細化梳理,及時推出對應的員工技能提高課程,從宏觀上改善農民工技能素質結構。

在農民工就業問題解決上,救活企業特別重要。只有政府或社會資金及時給企業輸血,企業復活了,才有新崗位可用,人才供需市場才會繁榮。

筆者建議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協調,給予企業解決農民工就業問題的專項補貼,補貼額度建議與其解決就業的人數、工資水平等直接掛鉤,對于不裁員者給予獎勵。

對于在困難時期進行技術創新和崗位改造的企業,給予一定額度的財政資金支持。

(二)創新培訓費用機制

由國家有關部門主導,在勞動力輸出大省與勞動力輸入大省之間建立合作機制,及時共享農民工供需信息,并將崗前培訓和企業需求結合起來,及時調整培訓內容,以適應企業需要。

由于培訓必然涉及經費,靠沿海地區幾個勞動力輸入大省,來解決眾多非本地農民工的培訓問題,顯然不現實;同時,勞動力輸出大省在培訓方面也很乏力,這些省份多是財政困難大省,單靠中央財政轉移支付,或單靠地方財政都不現實。因而,筆者建議將大量結余沉淀在勞動力輸入大省的養老保險金等利用起來。

長期以來,由于社會保障制度的地區分割,農民工在離開一個就業城市轉出社會保險關系時,對于自己的養老保險部分只能推出個人繳費那部分,企業繳費部分作為養老統籌基金,則沉淀在當地政府社保部門。

筆者建議將將這部分養老統籌基金,按照一定比例統一轉入勞動力輸出省份的社保機構,由這些社保機構統一組織,對于大量返鄉農民工進行集體就業培訓。一旦勞動力輸入大省經濟回暖,企業重新招工,就及時將農民工輸送過去,由此既避開了培訓方面戶籍的樊籬,又減輕了經濟發達地區的人口資源負擔,避免農民工盲目找工作的低效。

(三)健全人才中介服務平臺

建議各地進一步健全勞動力中介服務機構信息披露機制,形成企業與當地就業服務機構信息的強制報送,將崗位需求信息統一梳理至各區縣就業服務機構,并及時,供擇業農民工參考。

對于資金缺乏的中小企業或私營個體企業,要統一由政府出資搭建臨時性的招聘平臺,供供需雙方雙向選擇。

此外,還可以通過媒體愛心熱線,為提供崗位信息的信息人,給予物質獎勵。

(四)打破戶籍樊籬

在就業服務和就業扶持等政策上,應當把政策對象擴大到城鄉所有需要就業對象,形成一體化的城鄉就業政策,消除對農村勞動力的政策歧視。

筆者建議將農村勞動者納入了小額擔保貸款、就業援助、職業培訓和技能鑒定等就業政策范圍,改善對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的環境,建立了城鄉平等就業制度,建立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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