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人口城鎮化探究論文
時間:2022-11-29 01: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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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城鎮化是一個系統過程,需要從社會經濟、教育、文化等多方面進行調整,共同構建一個適合當前社會發展形勢的社會結構,賦予它一個科學有效的機制,從而能夠在社會資源并不充裕的情況下完成大的戰略調整。
[關鍵詞]:土地輪轉;金融改革;教育改革;社會保障;人口轉移
一.對農業生產中勞動力價值的重新認識以及如何建立農村土地資源的輪轉制度
近來對于農村土地問題的爭論越來越多,多數意見認為土地所有權問題是解決農村問題的關鍵。我們認為明確土地所有權并容許土地輪轉并不是解決農村問題的根本途徑,農村問題主要是農民問題,是多數農民不知道該如何在商業化社會中尋找到適合自己的生存方式的問題。一旦土地私有化,可以自由買賣,大量手頭缺少現金、生活貧困的農民會立即以很低的價格出賣土地,而在出賣土地一段時期之后并不能保障自身生活條件的長久改善,這樣農村問題就不能得到根本上的解決。我們說農村問題的關鍵在于針對中國國情對農村土地和勞動力價值的重新認識。
農村問題的關鍵在于在二元化的社會結構中農村的勞動力價值沒有得到社會的充分認可,農業群體對社會所做出的貢獻沒能得到社會的恰當評價。這牽涉到依據發達國家經濟發展水平而形成的理論對發展中國家問題解釋能力的問題,涉及到發展程度不同的國家對相同行業在國家中地位的價值判定是否應該依據相同標準的問題,它的解決涉及到是否要依據自身情況而突破傳統理論的問題。
我國農業成本的低廉不是開放的國際環境下的成本低廉,而是建立在我國社會的二元化結構基礎上的農村和城市兩個組成部分之間的生活水平差距過大造成的相對的低廉。這種低廉是與我們全面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目的相違背的,也是諸多農業問題的根源,急需改變。
參照發達國家農業發展的情況我們可以看到土地集中是在開放的市場環境下降低勞動力成本的根本途徑,在我國這樣的農業人口大國土地的集中是需要十分慎重的,如果措施不得力就可能引起社會動蕩。如前所述土地所有權的確定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根據國家的具體情況采取相應的措施解決土地集中以及農民與土地分離之后的生活保障問題。
承認農民對于土地擁有絕對的使用權就可以作為土地輪轉的基礎,依此以農民現實承包土地為基礎在鄉鎮范圍內進行具體的土地使用權確認,頒發法律憑證。容許農村現有資金以及城市資金注入成立大型的農業公司,從事種植業為主的農業生產,公司依據法律程序向自愿出讓土地使用權的農民征收土地,采取每年或者每月給與一定現金補助的形式把土地征用款發放給農民,在農民進城時作為基本生活保障。
農民可以按照自身意愿轉讓和收回土地使用權,但對于種植業這樣有一定周期性的行業,隨時交換土地使用權時不現實的,可以采用適當的形式如每年可以在一個特定時間段進行輪轉,或者采用農業公司留取一定機動土地進行輪轉的方式即可。公司在一定時期后對于已經在城鎮安居的農民可以采用一次性支付的方式得到土地長期使用權,政府和農會共同對此行為進行督管。需要國家和地方政府對于公司進行扶持或者補助,以及針對其主體部分對于城鎮化的具體措施采取微調以配合整體戰略的實施。
采取這種方式的優勢是:⑴實現了土地集中,為現代化農業的實施打下了基礎,給中國農業生產力成本的真正降低創造了條件。⑵避免了土地所有權的爭論,土地仍然屬于國家所有,但國家不參與對其產業利益的分配,產業利益的分配只在原有使用者和現有使用者之間進行,操作層面僅僅存在土地使用權的轉換。⑶避免了土地私有化和自由交易可能帶來的農民拋售土地后失去長期保障的現象。土地使用費階段性發放無論是對于進入城鎮的農民還是繼續在農村的農民都相當于一種社會保障。當然這種保障是比較低的,仍然需要農民在進入城鎮后謀求新的職業。⑷給農業人口城鎮化在農村方面的進行打下了基礎,起到了一定的社會保障作用,為農業資本的形成和積累奠定了基礎。
二.教育改革問題
我們說學校教育的目的是為社會培養和輸送人才,這是從社會角度來說的,它需要我們首先能夠認清社會現實、了解社會需求。在我國現階段需要增加更多的就業機會,這要求可以從直接增加就業機會和增加就業層次兩方面入手。前者在某個層面可以理解為增加企業數量,后者在某個層面可以理解為構建新的就業形式。我們在對人才成長的研究中發現這些能力的產生需要以認知能力和實踐能力的增強為基礎。針對于此要求學校教育的目的應該調整為提高學生的認知能力和實踐能力。這在一方面讓學生能夠更迅速更清楚的看清所處環境的結構,運作機制,另一方面讓學生能夠在具體操作中達到知行統一。那么現階段教育改革的方向就應該是,重新構建教育的評價體系,增加教育層次,增加教育和社會就業的聯系程度。
現有大學生就業難的現象并不是說高學歷的人太多了,更多的是大學生本身和家長沒有從以往人才培養的意識下走出來并忽略了社會發展現狀,從而對大學生能力的認可程度過高。本科多了讀碩士,碩士多了讀博士,似乎高學歷成了保障,事實上這種考試和評價制度下很多學生的認知能力和社會生存能力都不高。這就需要改變教育制度和評價體系。
⑴在社會輿論方面引導整個社會重新認識教育的目的,把大眾從高等教育是為了培養人才的意識下喚回,而真正認識到教育僅僅是社會成員自身豐富并獲得一定認識能力和社會實踐能力的一個過程。而在人才選拔上豐富各方面人才的選拔評價方法,甚至設立專門的人才評價機構。
⑵在學校和教育部門方面增加教學科目設置,觸及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增加教育的深度,特別是把教學科目和現在的科學研究以及文化研究的前沿相結合。這就為就業層面的豐富打下了基礎。同時以學校帶動圖書館,帶動社會形成一個良好的文化氛圍,為接納和承載更豐富層面的供給打下需求的基礎。
⑶增加教育和社會就業的聯系程度,一個很好的方式就是建立高效創業實驗園區,由城鎮與高校相結合,社會各方出資構建一個產業鏈的龍頭,采取共同投資共同受益的方式架構這個產業鏈條。實驗園采取實驗組,孵化器,保障機構以及評審機構相結合的方式,學生可以根據自己所學計劃創業項目,報送評審機構審核,通過審核則啟動孵化器進行創業,實驗園的保障機構給與企業管理等方面的輔助,多方共同獲利。
這些措施讓學生所學是自己所向往的方向,并且能在學校直接和社會相接觸,避免了教育同社會、同就業的脫節,并且為社會生產多元化奠定了基礎。高校創業實驗園與城鎮的合作避免了科研對大城市偏重的現象,更大程度調動了資源。也由于研究成果當地實施的原因,對當地經濟發展,就業問題解決,整體人群文化素質的提高,以及城市建設,提高城市勞動力吸納能力等問題的解決都有利。
三.資本的啟動和轉移問題
在中小城市和城鎮集團建設過程中,項目啟動資金問題是我們不得不考慮的。我們看到,銀行,保險公司,和其他金融機構以及個人并不是沒有資金,而是我們沒有對這些資金的投資加以很好的引導。我們看到部分省市已經開放民間資本對大型項目的投資,這是一種引導,但是我們說對于城鎮化這樣需要大范圍、全方位投資的建設來說這是不夠的。
我們說一方面進行農村和小城鎮的金融改革,一方面增加城市金融機構的投資范圍,規范投資方式,引導資本向農村和小城鎮方向流動是很必要的。除了金融機構還可以放開和鼓勵民間資本對農業的投資,并給與一定的政策傾斜。對于農業相關產業減免稅收和其它費用,利用金融機構開辦針對優質農業項目投資的基金,深入研究信貸基礎,在增加監管力度的基礎上加大放貸力度。政府撥款籌建大型工、農業項目,發展戰略性投資項目,發展軍工項目,從而帶動所在地區相關產業發展,讓一個項目帶動一個地區,這就是把錢花在刀刃上。同時增加融資手段,建立民間融資機構,使企業閑置資金可以進行自主的投資項目選擇,得到更高的增值空間。
四.農村,小城鎮金融改革問題
我國農村金融機構的主體是農村信用合作社,長期以來它的操作都不是十分規范,這就帶來了很多爭論。我們看到多數爭論的焦點都在在我國是不是要走合作化道路上。有意見認為應該按照合作制原則改造農村信用合作社,另有意見認為應該組建股份制商業銀行,而雙方都是以現有的合作社不符合合作制為依據。在我國一直存在這樣一種思想,就是用某種理論來規范行為,而沒有意識到理論的存在僅僅是對現象在某個時空條件下的解釋,拿出一種理論,哪怕是一種在發達國家百試不爽的理論對于我們來說也可能是根本沒有借鑒價值的。所以我說農村金融體系改革的問題不在于“合作制”要不要存在,因為這種制度的理論基礎是不是能夠很好的解釋、解決中國現階段的問題本身就是有待研究的,所以我們說農村金融體系改革不在于用如何現有的理論來指導,而在于用什么具體方式解決農村金融所存在的問題,這就是走中國特色道路思想的根本所在。
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在金融領域也表現出一些特征。那就是金融總量的擴大,金融機構多元化,和金融體制的市場化。但是我們看到,這種金融總量的擴大在很多農村地區并不是建立在更好地為農民服務的基礎上的,而是為金融機構自身利益服務的,金融機構的多元化對于多數農村地區還是顯得很遙遠的,而金融體制的市場化存在著很大的主觀意識,是為了市場化而市場化,而不是在經濟發展的潮流中根據用戶需求和自身發展的需要自然的向市場化方向靠攏。因此我們說在城鎮化過程中,金融機構要對自身利益的定位進行一些調整,要把長遠利益的眼前利益相協調,把膽子放大,工作做細,從具體的運作方法上回避風險,這就要求在市場化的同時更多的為城鎮長遠發展建設服務,使服務種類和數量與當地的實際經濟需求相適應,在一定時期內淡化某些指標的概念,把城鎮化的金融保障工作做的深入、切實。還可以一方面對信用社進行改革,一方面引入新的大型金融機構,這就從內在改變原有金融機構的結構,又從外部引入了競爭。讓它在新的思路下運作,又在新環境下學會服務的規則,自然而然的向市場化方向轉變。這樣既改變結構又構造環境的方法正好是針對舊有金融機構存在的各種問題開刀,所以能達到標本兼治的效果。
在具體操作過程中要根據各地自身情況,對于經濟基礎較好的地區可以采用把信用聯社改造成為服務性農業銀行的方式,對于經濟基礎比較薄弱的地區可以采用組織較高級別的農村信用聯社的方式,便于更好的控制風險,以及在更大的范圍內調動資源??傊且詾檗r民、為將要構建的大型農業企業、為城鎮化提供更好的、更周到的服務和保障為前提,有利于這個前提怎么樣行式的改革都可以。這就是解決方法從單一模式向多元化的轉變,這就是代表先進生產力的發展方向,代表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在具體操作過程中,不僅僅要容許組織形式上的多元化,也要容許所有制形式的多元化,容許城市資本、民間資本對農村金融機構的注入,在各地形成多種所有制形式的農村金融機構。一方面為農村和小城鎮建設帶來了更多的資金,一方面也是構建環境利用市場手段對于閑置資源的有效調動,是為金融領域的市場化轉變營造了大的環境。形成一系列的農村合作聯社,一系列的城鎮商業銀行,讓他們更多的針對個體服務,甚至可以在一定時期以后可以把這種針對個體服務的金融機構組織起來形成一兩家新的農業銀行。
在這個過程中需要注意的是在初期要對這些改革后的金融機構加以保護,對其在市場環境下的不利因素加以控制,在某些方面減少大型銀行對它的競爭威脅;金融機構的自身定位在城鎮化過程中應該更偏重于服務性,讓它能夠在農村城鎮扎根并長期發展;在城鎮化過程中與地方政府緊密聯系,更好地為城鎮化服務,在一定時期以后,城鎮建設初具規模,政府逐漸與其脫離;盡量做好基層工作,對于大項目最好移交大型銀行運作,避免資金上的緊張。
在金融機構的業務開展中一個重要的問題是信用問題,特別是針對農民個人的貸款,經常是并不是沒有錢,而是不敢放貸,很多地方為了避免這種風險可以說是花樣百出。總的來說是現有的信用基礎有問題。片面的強調自由和法律的作用并不能解決信用基礎的問題,如何解決呢?既然承認勞動的價值,既然在農村和小城鎮又有那么多需要做卻沒有人做的事情,可不可以采用金融機構投資做勞動密集型公益事業的形式來解決?就是說容許金融機構運作一些有長遠收益的公益性項目,和城鄉建設項目,這樣由于項目本身的盈利性能保障金融機構的收益,特別是一些勞動密集型的項目,可以對無力還貸的貸款者優先雇傭,提供必要的生活條件,以其勞動余額償還貸款。這樣就達到了建立放貸信用基礎的效果,緩解了個人貸款中出現壞賬的壓力,并且給小型金融機構以穩定的收益,而且還能建設一部分公益事業,這是四全其美的事情。在這樣的金融改革過程中,要加大監管力度,特別是對于基層銀行和信用社的內控機制的監管。一方面是保證對于農業和城鎮化的投資方向,一方面是保證資金運作的安全性,一方面是抵制新的腐敗滋長。在這個過程中針對出現的問題逐步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為日后進入市場經濟時代驅除障礙、構造環境。
五.人口向城鎮的轉移
人口向城鎮的轉移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方面是農業人口的城鎮化過程,一方面是大城市人口的向城鎮轉移的過程。前者的轉移在數量上是主要的,這個過程對于接納城鎮來說是總的需求增加的過程,是我們城鎮化的主要目的;后者在數量上并不是主體,他主要給城鎮帶來技術,思路,方法以及更多的就業機會,只要在資金和政策上給以扶持就可以解決很大一部分勞動力就業問題并帶動相關產業的發展,所以對于接納城鎮來說是一個總供給能力增強的過程。對于人員流動的具體的環境構建可以從以下一些層面進行運做:
⑴大城市低收入人群的轉移。
大中城市低收入群體及老年群體轉移問題主要針對人群大致三部分構成,一部分是離退休職工,他們有一定財產,有一些技術經驗,能吃苦對生活要求不高;一部分是初高中畢業閑散人員,沒有什么財產或者家庭可以提供一些小額投資,有一些知識或技術和再學習能力,向往好的生活,不適合大城市激烈競爭;一部分是有一定能力不喜歡大城市緊張生活的人員,有技術可以獨立創業,有一定經濟基礎,喜歡平淡的生活。這三種人在大城市中基本屬于活力相對不足的人群,但是只要給他們適當的環境就可以開發出他們的潛力,改善自身生活水平,并為社會建設出力。
大中城市人員向小城鎮移動的益處是可以解放大中城市中無活力人群對城市資源的占用,降低其生活成本,比如住房交通等,由于他們的讓出使城市能夠更大程度接納農村能吃苦的年輕勞動力,和一部分高學歷就業,提高城市活力,進而加大城市用工需要,進一步促進就業和農業人口非農化進程;同時帶動鄉鎮發展,相當于一部分知識技術資金投資,為農村人口城鎮化增加接收能力,同時也能相對提高這部分人的生活水平;有利于城鄉交流。
相應措施在城市方面要多方式啟動移民工程,拿出多種針對不同情況人群的具體的操作方式,從生活環境改善和就業機會增加上引導;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對轉移人口給予優惠政策,養老保險等按期撥付;開辟固定財產主要是房產轉讓市場,甚至可以政府接管一些,促進其流動;進行正確的宣傳引導,組織考察團等形式的組織讓有移動意向的群體真正知道好處;開放戶籍制度。在鄉鎮方面提供足夠的房屋,良好的置業政策;提供小額創業貼息貸款;按照自身發展需要引導就業;盡量穩定其工資待遇,解決子女教育等問題。構建良好的交通設施,便于往來。
需要考慮的問題有:人民群眾的城鄉差別觀念——可以通過宣傳和引導將移動人口實地考察來改變;傳統的贍養關系觀念——可以通過制度保障,說服來改變;故土難離的觀念——可以用實際的生活水平提高作為主要引發點,并采取就近安置,提供便利交通來引導;與政府現有經濟政策有抵觸——可以做戰略上調整;資金困難——可以啟動一部分民間資本,改造城鎮級金融服務項目,政府做貼息貸款等來實現。
⑵建立高校創業實驗園區。
在高校教育改革方案實施的基礎上,采取高校與小城鎮合作創辦創業實驗園的方式,把地方硬件和資金,市場資源直接提供給高校使用,把高校的學術和研究資源直接通過這種形式引入到城鎮建設中。讓就業和社會直接聯系起來。一方面對于學生相當于在就業前直接接觸社會,在這個過程中就將有很大一部分人可以尋找到適合自己發展的方向,大大緩解就業難的問題,一方面對于城鎮總將有一部分學生留在城鎮居住工作,這相當于為城鎮留下了人才,為其日后的發展打下了基礎。高校創業實驗園區的建立還將附帶很多相關的科技文化研究成果,這些將有利于產業多元化和就業層次多元化的實施,從而在根本上改變我國的產業結構,為進入后工業時代打下基礎。
⑶招商引資及建設老教授再創業機制。
招商引資就是繼續依靠自身自然資源和構建的資源等條件吸引外來商業投資的過程,這里城鎮的引資主要是在前期以自身自然資源引資,在中期依靠地區產業結構調整時規劃而得來的資源優勢,以及本地高校實驗園研究成果等來吸引投資者。這主要是一個自身經濟環境改良的問題。發動大企業參與到小城鎮建設中來,小城鎮的建設不僅僅是當地政府的問題,不僅僅是移民的問題,而是全國人民共同面臨的發展問題,是中華民族能不能持久維系的問題,是黨的戰略規劃能不能實施的問題,是共同富裕能不能實現的問題。所以我們要把企業投資與地區和全國范圍內的產業結構調整相結合,把對口支援與擴大西部市場相結合,把企業投資和解決城鎮就業相結合,這才是解決農村問題和企業長久發展問題的根本途徑。
我們經常在城市的公園,茶舍看到很多離退休的老專家,老教授,其中的很大一部分人對于賦閑在家并不覺得舒適,反而喜歡去思考,喜歡融入社會,并且他們往往有獨特的視角,更高的認知能力,以及豐富的社會經驗,如果能夠在大城市人口移動的過程中給他們提供好的生活條件,讓他們在城鎮養老,并且開始自己的第二次創業無疑是給城鎮增加了很大的社會資源。當然對于這一部分老人有身體上和精力上的不足,我們可以通過組建適當的組織結構的形式來彌補這些,并給與一定的項目啟動資金,特別是致力于城鎮社會保障方面的項目要給與扶持。本著自愿的原則,在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為的基礎上更大的開發社會資源,為城鎮建設服務。
⑷創辦政府或金融機構督管下的創業投資咨詢公司以及資金上的保障。
很多民間項目無法啟動的一個重要原因是沒有對市場清醒的認識,這樣也就沒有辦法做投資前景分析,甚至很多小本生意都讓投資者由于彷徨。而民間的投資咨詢公司很少針對中小投資者,能夠疏導的不能得到很好的疏導,這也是造成城市就業壓力的一個原因。
建立政府或者金融機構督管下的針對小型投資者的咨詢公司就能夠很好的解決這些問題,由于從業人員的眼界和專業分析能力能夠對小型投資者的投資給與保障,又能夠適時掌握城市各行業的整體情況,甚至可以指導性的調整,這對于城市產業結構的調整也是十分有利的。在政府或者金融機構的督管下才能保證真正的為中小投資者服務而不是謀求自身利益,并且可以和金融機構在城鎮化過程中為投資者提供的其他服務相協調,能夠更好的保障貸款的安全性。
農業銀行和信用社在加大監管和建立指導性投資咨詢公司的基礎上放寬放貸條件,對有前景和有戰略性的投資項目甚至可以給與政府保障或貼息的貸款。商業銀行和民間金融機構開展相似的高監管力度下的投資性貸款。
⑸構建商務信息平臺。
小城鎮經濟生活的不活躍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在于沒有一個很好的信息交流平臺,不能夠給居民提供很好的信息渠道,不能夠給企業提供更多的商業信息。如果各城市能基于自身情況構建一個電子化商務信息平臺,并在一定區域內達到對各城市信息平臺的連接,那么他就將成為城市對外宣傳的一個窗口,同時使城市的整體商業環境的建設得到一個提升,也為本地企業走出去做好了基礎工作,為日后創業園的產業化打下伏筆。
⑹建立區域經濟合作聯盟制度,促進區域內商品流通,打造區域性品牌。
在建設城鎮集團的指導思想下,依靠區域聯網的商業信息平臺,實現區域內的經濟合作,促進區域內的商品流通,并在此過程中打造區域性品牌,以優質優價以及地域性優勢占領市場。地區各行業保持良好的信息溝通,讓本地區供求盡量在本地區解決,加快產品流通速度和數量,達到資本的本地積累本地化。從城鎮小而全的產業結構向地區大而全的結構轉變。一方面合理保護了本地產業,一方面達到資本積累,為進一步發展打下基礎。⑺居住和文化方面。
在城鎮建設問題上要重視本土文化的延續,各地域要有自身的文化特色,不要都按照大城市的建設方法拉建設。重視生產與環境的關系,營造良好的居住環境,為進一步吸引城市和農村人口創造條件,做到“引其來、使之安”。并且加大城鄉道路建設,便于城鄉交流。
對于個人購房貸款進一步放開,采取多種形式為城市和農村移民在城鎮的定居提供便利。對于農村移民可以由政府和企業來投資進行一部分移民的房屋建設,可以借鑒三峽移民的工作經驗。特別是對于移民和原住民的融合問題,甚至可以把它當作一項政治工作來作,細致到街道、居委會。加大對各地區歷史文化的深度發掘和宣傳教育工作,在教育學習和相互交流的過程中,逐步形成各地于自身的新的文化特質。重視對這種新型文化積累的記錄、分析、整理工作。以居住的小區域為基礎使之成為文化交流的基層載體。
六.城鎮化過程中的社會保障問題
我們看到農民主要是靠土地、靠子女或者靠自我積累為自己提供保障。這種保障是對傳統思想的繼承,在歷史上對于社會結構的穩定是十分有利的。但是在當前社會結構發生重大變化的情況下這種保障體系在保障能力上就顯得捉襟見肘。誠然它為我們建設國家,發展經濟做出了重大貢獻,贏得了時間,減小了壓力,但是這是與全面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實現現代化的目標相違背的。所以在當前這個條件已經具備了的時候就需要著手對它進行改變。
社會保障的作用是為低收入者提供生活保障、維持社會的穩定并縮小收入分配的差距。我們看到我國各個地區的具體情況是很不相同的,這就要求在具體實施中不能采取一刀切的形式,不要把社會保障在這樣的過渡時期模式化。各地區要根據自身的經濟發展情況,考慮到現階段的經濟發展和長遠發展因素,照顧到社會承載能力等問題來實施社會保障。由于經濟基礎不同堅持采取城市和鄉鎮分制的原則,對于城市和部分經濟發展比較好的城鎮應該盡量把社會保障的相關事務交給市場來運作;對于農村部分根據土地流轉的具體辦法將一部分保障資金以農業公司土地租賃款的形式發放,對于進城的農民再由當地政府扶持就業,這就有了生活保障,當經濟條件逐漸轉好的時候可以把這一部分人的保障交給市場來運作。對于留在農村的農民,一部分將進入農業公司工作,社會保障由公司承擔,國家可以給與一定補貼和政策上的優惠;一部分將仍然作為個體農戶存在,但是將由于整體農村人口數量的減少使收入增加,這一部分人可以采用聯保的形式,再由國家補貼一部分作為醫療,和最低生活保障。
農村人口城鎮化過程中的社會保障主要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最低生活保障、災害與事故保險四個方面。對于養老部分在這個時期應該依然采用社會和家庭相結合的形式,這樣不會給社會造成過大壓力,也由于對親情的提倡利于整體社會的整合。醫療保險可以采用國家補貼,群體聯保的形式來作為過渡。對于最低生活保障的問題由于經濟能力原因可以暫時擱置,只對于個別無勞動能力的進行救濟,在整體經濟發展到更高階段的時候再進行規劃。災害與事故保險要以保險公司為主,大面積鋪開,這需要政府的政策參與和支持。我們看到上海周邊地區的農業投保率是比較高的,其中不乏經濟情況好的因素,但也有很多其他方面的經驗值得我們在城鎮化過程中的災害與事故保險事務中借鑒。
七.建立市場經濟體制以及政府的退出
我們說在城鎮化過程中要更多的利用政府的指導、調配作用,能夠更好的集中力量辦大事,營造環境。但是在這個過程中我們并不能忽略市場經濟體制的建設,這就要求政府意識到市場經濟體制的建設是經濟行為主體獨立化的過程,給生產者,消費者更多的自主性,讓經濟行為主體能夠自己決定自己的經濟行為方式,生活方式,以及對制度改善的參與。要求政府的經濟決策分散化,從微觀決策領域退出,只在宏觀領域起作用。要求政府引導所有制形式向多元化轉變,要求政府逐漸退出產品和生產要素的定價過程,要求在政府的監管下使經濟行為逐漸規范化、制度化、法律化、秩序化、信用化。
我們看到很多社會問題的研究者都對城鎮化問題給出了自己的看法,而且很多看法都是有理論和現實依據的,對于解決城鎮化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問題是有一定價值的。而城鎮化進程的緩慢在很大程度上是實施者對問題的認識不足或者顧慮太多而帶來的實施力度不夠造成的,這就需要進行一次從中央到地方到基層的思想梳理,使實施者通過這個學習、交流和再認識的過程了解到城鎮化問題的實質和具體運作中可能出現的各種問題,從而能夠選擇適當的方法解決這些問題,確保城鎮化戰略的順利實施。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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