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電力多類經營單位改革的幾點思索

時間:2022-05-16 05: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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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電力多類經營單位改革的幾點思索

內容摘要

本文根據作者的實際觀察,對電力多種經營企業的現狀和未來發展做了闡述,目的是為了在新的經濟發展形態下,進一步規范和發展電力多種經營事業,使之成為電力行業發展的新的經濟增長點和基本動力。

本文分析了電力多種經營企業的現狀。按其成立的目的加以分類,并從經濟效益角度分析了其經濟現狀和基本特點。在此基礎上提出了規范和發展電力多種經營企業要堅持“抓大放小、資本重組、加強管理”的基本方針。并提出了實施規范電力多種經營企業基本方針的前提條件和實施步驟。即通過調查摸底、關停并廢、界定產權、資產評估、資本重組等步驟,逐步完成對電力多種經營企業的改造。

關鍵詞

多經企業規范改造資本重組

最近十年,電力多種經營企業發展迅猛,已成為電力行業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柱之一。它對于搞活電力系統經濟,促進電力事業的資本積累和經濟發展,安置待業和下崗人員都起了重要作用。但是應當看到,由于受周圍經濟大環境的影響,也由于管理水平及其他種種經濟或非經濟因素的影響,近幾年來,電力多種經營的發展受到了一定的影響。出現了經濟效益大幅度下滑,相當一部分企業經營不景氣甚至停工倒閉的局面。搞的不好將會牽動大局,必須高度重視。

一、現狀

電力系統多種經營企業按其成立的目的看大致可以分成以下幾類:

(一)以搞活經營為目的。興辦的目的就是為了搞活經營,取得經濟效益。這類企業占大多數。

(二)以安置人員為目的。即興辦的目的主要是為了安置待業青年、下崗職工,如勞動服務公司等企業。

(三)以行業保護為目的。為了保護電力系統內部市場而興辦的企業,“肥水不流外人田”,以使電力行業工活不外流,常用的主要設備、配件和材料可以自己制造。

(四)以生活服務為目的。主要是生活后勤如食堂、醫院等福利部門由于改制而形成的單位

(五)以剝離人員為目的。主要是為了完成減人任務而成建制從主業剝離的帶有關聯性質的一部分車間、分場等。

(六)以其他目的而成立的單位。如為了工作方便而成立的辦事處、聯絡站;某些人借殼下海利用“租賃”、“承包”形式經營的企業。

就經營現狀來看,總體上效益不好。具體可分為以下幾類:

一是經營狀況較好或目前經濟狀況一般,但潛力很大,技術含量較高。這類企業較少,但潛力不容忽視。

二是有困難,但尚可維持。這一類企業占大多數。一般講,這些企業只要有活(生意)可做,就可以維持簡單再生產甚至可以搞一點擴大再生產。

三是已經資不抵債,但靠主辦單位支持,在勉強支撐。這類企業不在少數。

四是已經停產、關閉或職工放長假的單位,但在法律上仍然存在,在經濟上仍需支付一定費用(如維護費、看護費等)的“企業”。

五是純消費的單位。只有支出,沒有收入,或收入微乎其微;一些被借殼的企業長期以來根本沒有回報甚至已投入的資本也被消耗殆盡,只成了一些空殼(甚至空殼也沒有),變成了某些人發財的階梯。

二、分析

縱觀電力系統多種經營發展的歷程,可以發現其帶有明顯的時代特征,有著濃重的計劃經濟和行政命令的色彩。具體分析有以下特點:

(一)明顯的“官辦”性質。我們相當一部分多種經營企業在興辦之初,不是依據市場經濟規律,經過深思熟慮來操作的。而是憑長官意志,靠行政命令、主觀想象,一哄而起;在管理上無論是干部任命、管理體制、經營機制、管理制度、分配方式、用工制度等都帶有明顯的計劃經濟的色彩,實質上是“二國營”。

(二)依附性。即依賴于主辦單位。依賴主辦單位的資金、工活、人員、政策傾斜,甚至當效益不好時,職工的工資也由主辦單位借給,離開主辦單位則一事無成。

(三)粗放性。門類數量眾多、經營規模狹小、有機構成甚低,分散重復,形不成規模;而且管理水平低下,產權不清晰,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甚至無經營場所、無管理制度、無經營項目的企業也不在少數。

(四)封閉性。往往是一個主辦單位周圍,環繞一批多經企業,形成一個個企業群體,圍繞主辦單位運作。經營區域狹小,經營方式封閉,形成一個個內部循環的相對封閉的經營圈,導致內部爭資金、爭工活、爭市場、爭利潤。

從總體上看,電力系統多種經營企業無論從管理水平,還是從經濟效益、發展規模上看還處于初級的和粗放的階段,亟待加以整頓、規范和提高。

形成目前局面的主要原因,一是大的經濟狀況不好,導致電力多種經營企業萎縮;二是興辦之初,缺乏周密的可行性研究和規劃,一哄而起;三是管理特別是宏觀調控未跟上,導致企業管理基礎薄弱。

三、對策

電力多種經營企業是不可忽視的經濟力量,搞的好,可以成為電力行業分散經營風險,拓展經濟發展渠道,增強經濟勢力的新的經濟增長點;搞的不好,反而可能成為電力企業發展的一個制約因素。因此必須大力加以整頓和規范,并在此基礎上加以提高。而要做好這一點,必須走抓大放小,資本重組,加強管理的道路。

(一)抓大放小。電力多種經營企業行業、門類、數量眾多,不改變目前由主業統一管理,甚至全包下來的管理模式,是沒有出路的。因此,應當采取抓大放小的經營戰略,才有可能集中精力和資金,扭轉多種經營的被動局面。

所謂抓大,就是對那些高附加值,經濟效益突出,或科技含量高,經濟潛力很大,或關系全局的企業,在資金、人員、工活等方面重點扶持,使之成為支柱性企業;所謂放小,就是將其他企業在界定產權的基礎上進行資本重組,通過拍賣、租賃等形式轉讓給具體經營者經營。對無法轉讓也無經營價值的企業,則下決心關、停、并、廢,盤活資金,卸下包袱,扶持重點企業。不這樣做,就無法改變現在的局面,就無法集中精力和資金去促使多種經營快速、高效發展。

(二)界定資產所有權。目前多經企業最棘手的問題是資產的所有權不清,資金的性質不清。如從理論上講,集體企業的資產應當屬于集體企業的全體員工,但實際情況要復雜的多。由于這些企業與全民主辦單位在經濟上千絲萬縷的關系,也由于在人員、資產等方面的幾經變遷,如果簡單地將這些單位的資產劃歸給某一群體并不公平;再如,從主業成建制剝離的企業所“擁有”的資產實際上是主辦單位國有資產的一部分,其本身并沒有自己的資產,也沒有自己的資本,充其量也不過有一些借入的周轉資金而已;還有主辦單位投向多經企業的資金,究竟是借款還是投資,有相當一部分沒有界定清楚。有的資金實際上已經通過變通形式予以歸還,但在主辦單位帳面上仍然反映債權;另外,一些公司本身就是依靠主辦單位的特殊政策發展起來的,其資產應當怎樣界定等等都需要認真考慮。只有把資產的所有權界定清楚,才能談到資產的經營權問題。

(三)資本重組。包括兩個方面:對屬于“抓大”范圍的企業,主要是確立產權明晰的多元化的法人財產權,建立法人治理結構;對屬于“放小”范圍的企業,主要是通過拍賣等形式轉讓資產的所有權。對于前者,資本重組的含義是:在界定產權關系基礎上確定股東及其應持股份,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通過兼并等形式實現資本的優化組合,強化資本聚集;通過加大資金投放力度、搞好資本經營等方式,促進企業向集約化發展,形成骨干企業和企業集團,形成資本的規模效應。

(四)加強管理。主要是屬于“抓大”范圍的企業,包括企業內外兩個方面:企業外部主要是建立一個既能促使企業自主發展,又能有效地進行宏觀調控的管理體制;建立一批體現電力行業特點的,專業化、集約化程度較強的骨干企業或企業集團;突破地域限制,形成一個跨地區、跨行業的規范的外部大市場。企業內部主要是建立起適應股份制企業特點的法人治理結構和適應市場經濟特點的完整的經營機制,把現有企業盡快改造成真正的股份制企業,改變“二國營”狀況。

四、步驟

(一)調查摸底。主要是對現有的多經企業的數量、性質、專業、規模、經營狀況、發展前景及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等情況進行全面調查,摸清底數。并在此基礎上,進行分類,確定屬于“抓大”或“放小”范圍的企業以及應破產廢業的單位。

(二)關停并廢。對那些既無法經營又無轉讓價值的企業,在摸清底數的基礎上,下決心關閉、停業、廢業或被兼并,其資金財產損失依據有關法規予以清算或核銷。對一些純消費性的單位,可以撤并,集中管理,以減少支出。對一些被借殼生財的企業,或轉讓給現承包(租)人,或停辦清算。

(三)界定產權。主要是理清和確定企業的資產狀況。確定那些是企業自己的資金,那些是借入的資金,對有爭議的資金進行界定。對主辦廠投入的資金,確定是投資還是借款。如果是借款則確定是否歸還、何時歸還或是否轉做投資。并對實物形態進行盤點,搞清企業的資金存量及其結構。

(四)資產評估。委托會計審計事務所或內審部門對現有企業進行資產評估,確定存量資產的現有價值,為資本重組或拍賣確定底數。

(五)資本重組。對小企業的資本重組,主要采取資本置換、兼并、拍賣、租賃和員工持股等形式出讓所有權,使這些企業完全脫離主辦單位,在經濟上和管理上全部放開。所得的款項依據國家有關法規規定和資產所有者的意愿可作為再投資等進行處理。

資本置換包括歸還主辦單位借款或制定還款計劃、借款改股份、相互抹帳、資產抵頂等形式,理清這些企業與主辦單位的關系,劃清資產界限。

兼并即由支柱企業整體或局部兼并,其所有權和經營權全部或局部轉讓,債權債務全部或局部繼承,損失部分由清算資金核銷,被兼并企業不復存在。

拍賣。就是在資產評估的基礎上,通過拍賣的形式將資產的所有權出讓給購買者(自然人或法人)。根據企業情況可以全部拍賣,也可以拆細局部拍賣。

融資性租賃。就是依據經營情況或資產情況,進行融資性租賃法人財產權,租賃期內交納租賃費,租賃期結束,產權整體轉移租賃方。

員工持股。依據經評估后的資產狀況,實行全體員工持股,實行股份合伙經營,董事會管理,經濟上與主辦單位脫鉤。

對大企業的資本重組,主要采取:1、股份制。在界定產權、資產評估的基礎上,理清與包括主辦單位在內的資產相關人的經濟關系。按資產的所有權,進行股份化改造,確定合理的股份持有比例;理清債權關系,可以債轉股;對公用設施等可采用租賃方式有償使用等等,組建股份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獨自經營,主辦單位只作為股東行使股東權利。2、建立法人治理結構。根據股東大會,建立董事會、監事會,聘任總經理,設置內部管理體制,建立內部經營機制。3、進行資本擴張。如追加必要的資本金(拍賣小企業所得的資金、債轉股等),兼并其他企業,組建企業集團,發行股票或債券,擴大借入資本,資本置換等等,提高企業資本有機構成,擴大生產經營規模。4、托管。對暫時在管理上沒有把握的企業可以經董事會決定,在一定時期內委托較為成功的企業予以管理,待條件具備后自主經營。

五、條件

對電力多種經營企業的整頓、規范和提高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牽動面較大。因此,既要態度堅決,又要積極穩妥,同時還必須創造必要的條件。

(一)建立宏觀管理協調中心。各主辦單位應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積極推進多經企業的整頓、改造進程,但應依法辦事,按經濟規律和市場法則運作;在轉制完成后,則必須尊重企業的自主權,不是以主辦單位而是以普通股東的身份按公司章程參與企業重大的經營決策。同時在宏觀上要加強調控,在省公司建立一個宏觀管理協調中心,通過提供經濟信息,制定中長期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引導企業協調發展。在工活、資金等方面也應繼續給予支持,為企業的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二)設立資本經營中心。主要負責閑散資金、待重組資本的信息收集和經營工作。這個中心不直接掌握各單位的資金,而是為用戶提供信息,穿針引線,搭橋服務。將各單位的沉淀、閑散資金盤活。另外,有關部門應當投入一部分清算資金,作為彌補企業清算損失。這部分資金可由該中心代管。這個中心可附設在多經企業歸口管理單位的財務部門。

(三)設立就業指導中心。負責對待業、待崗人員的就業和再就業提供信息、培訓、包裝和指導工作,也可以對系統外各類專業人員免費登記,形成一個勞動力戰略儲備、交易市場。這個中心可附設在多經企業歸口管理單位的人勞或社保部門。

(四)開拓跨行業、跨地區的大市場。多種經營企業要有一個較快的發展速度,必須打破對主辦單位的依附性、經營區域的狹隘性和經營上的封閉性,跳出主辦單位、地區、行業的界限,邁入跨地區、跨行業的大市場中去。雖然暫使會有一些困難,但卻是必由之路。邁過了這個坎,將是坦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