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銀行信貸風險化解
時間:2022-04-02 1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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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隨著市場經濟的逐步完善和金融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國有專業銀行向國有商業銀行轉軌的步伐也越來越快,從而使多年積累的金融問題日漸暴露,潛在的金融風險日益表面化。為此,防范與化解金融風險是國有商業銀行當前急待解決的問題,必須引起足夠的重視并及早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防范。
一、信貸風險的成因
第一,歷史問題長期積累的集中反映。過去在計劃經濟體制下,銀行實行的是分級經營、分級管理。作為國有商業銀行,由計劃經濟體制下的行政決策,向市場經濟條件下按規范程序科學決策轉軌,在這一過程中,原有的舊體制下潛伏的信貸問題,逐漸暴露出來,其具體表現為兩個方面:
一是企業風險長期隱藏、積累后集中暴露,不良貸款集中出現。由于歷史原因,銀行與國有企業建立了密切關系,企業大部分資金來自銀行,而銀行的大部分資產也是對企業的貸款,兩者唇齒相依,有著唇亡齒寒的關系。在計劃經濟體制下,企業是按照國家計劃,以完成計劃任務為主要目的開展生產經營活動,生產的產品由國家統一調撥,不會賣不出去,經營虧損由國家彌補,不需要企業自身承擔。這時,企業的經營風險還沒有形成,或者沒有暴露出來。相應的銀行貸款也沒有風險或風險較小。但隨著改革的深化,市場調節取代了計劃管理,企業擁有自主經營權的同時,也要承擔自負盈虧的責任。于是,企業長期積累的問題開始集中暴露出來。從而使不良貸款開始出現,企業的經營風險也就轉移為銀行的信貸風險。特別是在國有企業轉換經營機制過程中,把歷史遺留的人員負擔、債務負擔、社會負擔大量留在老企業,使原來改制前的銀行貸款被大量懸空。因此,目前銀行的貸款質量問題,在很大程度上是企業經營風險長期隱藏、積累后集中暴露的結果。
二是銀行在過去發放了許多政策性貸款,現在基本上都成為不良貸款。在《商業銀行法》未出臺以前,國有商業銀行的企業法人地位尚未確立,自主經營權沒有落實,在地方政府行政干預下發放了許多政策性貸款。特別是在成立國家政策性銀行之前,各商業銀行都承擔了相當數量的政策性貸款任務,這些政策性貸款是經政府協調后銀行對單戶企業、單個項目發放的。這些貸款的絕大部分風險很高。目前貸款質量問題,有相當一部分是政策性因素造成的。
第二,與國有企業負債過多、效益較差密切相關。
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國有企業的固定資產投資以及相當一部分流動資金,都依靠國家財政撥款。到80年代中期,實行“撥改貸”以后,財政基本不向企業增資,企業擴大再生產的資金來源,從財政撥款轉向銀行借款。隨著生產規模的不斷擴大,資金占用逐步增加。但國有企業的折舊率普遍偏低,自我積累不足,資產負債率越來越高,對銀行貸款的依賴性越來越強,靠大量占用銀行貸款維持生產經營。特別是近幾年來,我國經濟發展出現困難,國有企業改革舉步維艱,國有企業大部分虧損,經營狀況不佳,而這些企業負債的主要部分是銀行貸款,而且短期借款長期占用,資金實力嚴重不足,資金周轉不靈,抗風險能力很低。當市場略有變化,營銷出現困難時,資金運動立即受阻,償債能力大大降低,直接影響到銀行貸款資金的安全。在這種情況下,企業風險勢必會在相當程度上轉嫁給銀行。即使少數效益較好的企業,由于其資產負債率較高,利息負擔較重,貸款到期也很難收回,企業能夠按時支付貸款利息,不過是銀行不斷準予續借,貸款質量問題沒有暴露出來而已。一旦銀行停止續借,不良貸款立即顯露出來。這是影響貸款質量的重要因素。
第三,與銀行經營管理方式有關。
主要表現在:一是在經營上把效益性放在首位,而忽視安全性。《商業銀行法》規定:“商業銀行以效益性、安全性、流動性為經營原則”。在表述上將效益性放在首位,而將安全性放在次位,這對銀行經營產生一定的負面影響。效益第一的原則,使銀行盲目追求效益,從而忽視貸款的安全性。因為國家財政每年給銀行核定上繳利潤指標,從財政部到總行,從總行到分行,層層下達利潤計劃,并將利潤計劃的完成情況與全行工資獎金、財務費用、基建支出等掛鉤,完成利潤計劃成為銀行的一項重要任務。為完成利潤計劃,貸款的安全性問題在一定程度上被忽視,有的甚至不惜以犧牲安全性為代價來換取現實的效益性。比如:有的銀行采取放貸收息;有的在對企業還款能力沒有深刻了解的情況下,發放高額貸款等。對商業銀行穩健經營、防范風險的要求,與對銀行的利潤指標管理存在矛盾。尤其是在經濟不發達地區,企業效益很差,要很好地協調二者的關系非常困難,從而使犧牲前者而滿足后者的現象時有發生。這也是形成不良貸款的一個重要因素。其二是銀行沒有建立起完善的責權對等的管理機制。同國有企業經營機制相似,國有商業銀行長期以來,并沒有真正建立起責權相當的管理機制,對有權決策人缺乏有效約束,有些個別商業銀行甚至搞違規經營、帳外經營,加之政策性業務與經營性業務混在一起,銀行自己經營權受到影響,一旦貸款出現問題,很難分清責任,更談不上追究責任。
因此,目前銀行貸款質量問題,既有銀行內在原因,也有銀行外部原因,兩者綜合作用、共同影響,使銀行貸款質量問題日益嚴重,銀行信貸風險越來越大。如何及時有效地解決貸款質量問題,防范與化解信貸風險,需要國家采取有力措施,進一步完善國有商業銀行的經營體制;同時也需要銀行自身努力,不斷加強信貸管理,增強職工工作的責任感、緊迫感和危機感。
二、提高貸款質量、防范與化解信貸風險的對策
第一,轉變觀念是前提。防范和化解商業銀行的信貸風險,首先要實現經營觀念的轉變。一是在經營指導思想上要實現由追求“數量”到注重質量的轉變。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要求國有商業銀行切實改變追求總量擴張,對安全、質量、效益較為淡薄的經營思想。因此,首先要樹立安全、效益觀念,把貸款的安全性和效益性視為銀行信貸工作的生命線,在兼顧社會效益的同時,確立效益最大化和資產質量最優化的經營目標。其次,要樹立競爭觀念,正視銀行的現實,充分利用自身優勢,開拓競爭,改變粗放式管理,實行集約化經營戰略,創造最大的經濟效益。最后,要樹立發展的觀念,不斷開拓業務領域,實施規模經營戰略,學習國內外的先進管理經驗。二是對信貸資產的管理上要實現由“高風險、低收益”到“低風險、高收益”的轉變。首先,充分利用目前國有企業優化資本結構的良機,支持和幫助企業實現資產重組。把風險承擔的主體轉移到高效低險的企業,降低風險系數,提高信貸資產的收益。其次,建立信貸風險防范預警系統。從貸前調查入手,通過確立科學的貸前調查分析指標,全面分析貸款的安全性、效益性、可償還性等指標,提出科學的貸前預報;貸后要建立跟蹤檢查系統,形成信貸資金網絡風險管理,及時發現問題,起到預警、報警作用。再次,健全貸款放、收一條龍責任制,實行全過程的嚴格管理,逐步將過去追求規模、鋪新攤子,以外延擴張為主的粗放式經營改變為注重效益,講求效率,以內涵為主的集約化經營模式,從而使信貸資產達到高效低險。
第二,根據企業信用等級選擇貸款客戶,抓住優良客戶,壓縮中間客戶,清理不良客戶。企業信用等級是對客戶質量的綜合衡量,是決定貸款安全性和效益性的主要因素。信用等級高低,是貸款風險大小、效益好壞的基本標志。在信貸管理上,首先要抓住那些信用等級高的企業(如AA級以上企業),把他們作為貸款重點投放對象;對信用等級低的客戶(如BB級以下企業)因貸款風險較高,要采取多種措施進行清理;對中間客戶(如A級、BBB級企業),目前貸款風險可能不大,但這些企業經營狀況一般,潛在風險較大,對其貸款應以臨時性為主,并逐步壓縮。這樣,三管齊下,逐步提高銀行貸款客戶的質量,保障新增貸款質量、穩步提高存量貸款的質量,使銀行信貸資產運營步入良性循環。
第三,加大清收不良貸款的力度,積極尋求補救措施,化解風險貸款。商業銀行目前不良貸款數量較大,清收轉化的難度也大,而且大部分是歷史上長期積累形成的,責任不清。為加大清收轉化的力度,要廣開渠道,充分依靠各級政府、各部門的幫助,抓住時機,采取有針對性措施清理各筆風險貸款。同時,要采取適當獎勵措施,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對清收工作做得好的單位和個人給予重獎。要根據不同的風險貸款,充分利用銀行的優勢、積極引導企業轉換經營機制,提高經濟效益,提高企業還貸、付息能力,對扭虧無望的企業,要及時停放貸款,積極處理抵押品,收回舊貸。對宣告破產的企業,要依法清收銀行貸款,要運用法律手段排除風險,緊緊依靠公、檢、法、工商等部門的配合,抓住時機,逐戶上門清收,對“老大難”、“釘子戶”要敢于碰硬,依法起拆,抓典型,動真格,重點突破,擴大影響,發揮法律的震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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