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金融激勵機制存在問題

時間:2022-03-24 05: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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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金融激勵機制存在問題

現階段銀行在激勵約束方面存在的問題

缺乏健全的法人治理結構和風險防范機制。目前國有獨資商業銀行還沒有完全按照《商業銀行法》的要求改組為股份有限公司。國有獨資的產權結構決定了國有獨資商業銀行不可能建立起股份有限公司制下的法人治理結構。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的各級分行的行長由上級行任命,并只對上級行負責,而不是對本級行的干部和員工負責。對分行行長的約束來自上級行,而不是來自本級行內部。但是,來自上級行的約束常常不能及時到位,這使得各級分行的領導層缺乏來自內部與外部的約束。而沒有約束的權力必然會滋生貪污腐化等違法違規問題,從而加大銀行資產損失的風險。

同時,在現行的委托——關系下,限于銀行內部人的干預,目前一些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內部監管部門缺乏權威性和獨立性,未能有效發揮其監督作用,它們對各級行的稽核起不到防范內部人道德風險和控制成本的實質作用。

貨款審批權和信貸經營約束。首先,貨款審批權高度集中。近幾年我國各商業銀行總行紛紛強化一級法人管理體制,嚴格控制授權授信,欠發達地區貸款權限迅速向總行及省分行集中。而且,目前各行發放一筆貸款信貸手續繁瑣。其次,信貸經營策略約束。1998年以來,各商業銀行紛紛調整了經營策略:工行選擇對重點企業給予重點支持;農行把優勢產業、優良客戶作為信貸支持重點;中行實行“四重”戰略;建行貸款向大企業、大行業集中。這種信貸資金的集約經營,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經濟欠發達地區信貸投入的增加。

現階段銀行在激勵方式上存在的問題

首先,激勵方式單一。目前,我國銀行偏重物質激勵,對人們其他方面的需要重視不夠。特別是對主要業務骨干和管理人員的心理需求激勵不足。

其次,薪酬和考核制度不合理。一是由于歷史原因,國有獨資商業銀行收入水平整體偏低,與股份制商業銀行和外資銀行的員工在收入上差距較大,抑制了員工工作的積極性。二是目前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對員工工資實行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兩部分,員工個人報酬與工作績效雖然掛鉤,但是兩者之間不成比例。

再次,人才激勵機制過于僵化。目前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干部管理制度依然是傳統的公務員式的官本位激勵體制,采取干部任用制的形式,這與企業管理的要求是相背離的。另外還缺乏完整科學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在干部的選拔、任用、考核、評價、培訓等方面“人治”較嚴重,難以為優秀人才創造脫穎而出的機會和環境,不能有效地吸引和留住優秀人才。

銀行激勵約束機制的創新

(一)按《公司法》推進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的公司制改革

第一,要逐步放寬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業的限制。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資產規模龐大,需要降低國有股的份額,解決國有股“一股獨大”的問題,因此,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的股份制改造需要注入較多的民營資金,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在引進戰略投資者的同時,管理層需要放寬民營資本進入金融業的限制,改善國有商業銀行的股權結構,促進其公司制改革的深化。

第二,要有充實的銀行自有資本,不斷提高資本充足率,清理不良資產,滿足《公司法》的要求。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要進行股份制改造,進而在條件成熟時上市,就必須嚴格按《公司法》的要求補充資本金,降低資產負債率,以及不良資產比率,采取各種措施來防止新增不良資產的產生。第三,要理順銀企關系,減弱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革的阻力。企業是銀行主要的服務對象,企業的經營機制,營運效果直接影響到國有商業銀行的經營及其資產質量。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的公司制改造也必然要求深化國有企業的改革,轉換國有企業經營機制,并提高其盈利水平和償債能力。只有理順了銀企關系,才能在資金借貸上實行雙向選擇,提高融資效率。要推進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的公司制改造,就要采取措施改革我國的資金融通體制,發展資本市場和直接融資,減少企業對銀行貸款的依賴。

(二)在股份制改革的基礎上構建國有商業銀行的激勵機制

改革國有商業銀行的薪酬制度。國有商業銀行要在實行經營目標責任制和制定科學、可操作的績效考核指標體系的基礎上,根據員工的工作績效,合理拉開工資差距。高層經營者的薪酬可以考慮采用年薪制。股份制改造后的國有商業銀行可以由董事會或其下屬的薪酬委員會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對經營者實行年薪制。年薪制的實施可以對公司經營者產生強烈激勵作用,但它仍沒有解決經營者行為短期化的問題。因此,國有商業銀行還可考慮實行員工持股計劃和對經營者實施股票期權制。

堅持差異化激勵。商業銀行的員工包括多種類型,而每個員工都有自己的特性,他們的需求、個性、期望目標等個體變量各不相同,這就要求銀行根據激勵理論處理激勵實務時,必須講究原則、方法和技巧,對不同層次的員工采取不同的激勵措施。所以銀行應該充分考慮其發展成就和成長需要,將眼前的短期激勵和未來的長遠激勵結合起來,建立一整套的盡可能照顧到其各個層次且多方面需要的激勵機制。

(三)構建銀行企業文化

構建銀行企業文化,把物質激勵和精神激勵相結合,注重銀行的長遠發展。通過創新企業文化,使員工的人員需要得到滿足。良好的企業文化有利于員工身心的健康發展,并使員工參與到銀行的經營管理中,由此把“銀行的目標”變成每個銀行員工“自己的目標”,在銀行員工之間結成科學家倡導的“心理契約”,使銀行形成強大的凝聚力。有關資料顯示,我國商業銀行員工的年平均工資比全國城鎮職工年平均工資高出400元以上,在各行業年平均工資排名中名列前茅。現在作為一個整體,我國商業銀行員工已不再滿足于初級需要的實現。自我完善、自我發展等更高層次的需要的重要性開始凸現,物質激勵的邊際效率呈遞減規律。因此,必須把物質激勵和精神激勵結合起來,堅持以發展前景為基礎的物質激勵,盡可能地發揮精神激勵的作用。

(四)完善約束機制

在注重激勵機制的同時,也應建立起對員工可能出現的利用手中的權力非法謀取個人私利行為進行有效制約的、全方位的、相互補充的、完整的制度化約束體系,這里主要指對信貸人員的約束。首先,適度給予中層信貸管理人員與責任、能力相對稱的信貸審批權限,根據其能力、客戶信用等級來確定,中層信貸管理人員能力越強、客戶信用等級越高,授權其審批金額越大。其次,建立合理的信貸經營管理制度和貸款經營損失責任必究制度。凡貸款發生損失的,應當區分情況追究造成損失的責任歸屬。最后,建立有效的監督機制。通過中國人民銀行的監督、上級行派駐信貸監督員、存款大戶的監督、行內員工監督、借款人的反監督和公共輿論的終極控制,完善對信貸人員的有效約束。

(五)發揮聲譽的激勵及約束作用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市場體系會趨于完善,我國的職業經理人市場也會出現,而職業經理人市場就是經理人個人聲譽的變現場所,它可以為職業經理人帶來良好的發展前景和預期收益。經營者之所以非常重視自己的聲譽,是因為聲譽往往對其長期職業生涯有重要的影響,如果他在一個企業工作時的聲譽不好,那將會影響他將來的求職和發展,甚至斷送掉職業生涯。職業經理人市場為經營者所提供的事業成功所帶來的職業聲譽、社會聲譽變現的機會既是激勵銀行經營者努力工作的重要因素,也是制約銀行經營者的市場力量。

參考文獻:

1.謝福全.馬斯洛理論與完善銀行激勵機制.廣西社會科學,2002

2.陸岷峰.股票期權構建商業銀行激勵機制的有效途徑.海南金融,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