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論高職學生金融意識的匱乏

時間:2022-02-12 10:3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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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論高職學生金融意識的匱乏

摘要:網絡上層出不窮的“校園貸”事件引起人們的重視與反思,筆者在與學生訪談總結,提出學生金融意識、金融基礎知識匱乏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信息獲取渠道窄、缺乏利率、罰息、滯納金等相關概念的認知,缺乏法律意識。

關鍵詞:校園貸;金融意識;高職

根據《2019年第二季度支付體系運行總體情況》顯示,我國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償還信貸總額高達838.84億元,占比較上季度末上升0.02個百分點。超前消費已經改變了很多人的消費觀念,而且逾期也成為常態。隨著“互聯網+”的技術普及,似乎動作最快的就是金融領域,出現了“互聯網金融”,網貸平臺的數量在2012年迅速增長,到2015年4月底,已經有3054家。國內的互聯網巨頭公司都涉足了互聯網金融領域,支付寶有借唄、花唄,京東有白條,騰訊有微粒貸,360有借條,他們都提供小額貸款服務。一時間廣告鋪天蓋地,電視、網絡、朋友圈,都涌現出了關于借貸的廣告,營造出借貸可以實現人生夢想、滿足自己的心愿、追求幸福的氛圍,而對于這樣的收益所承擔的風險卻沒有足夠的警示。在這樣的大氛圍下,一些非正規操作的公司也悄然登場,利用智能手機app無孔不入,面對已經被銀行、被大平臺充分挖掘過的市場,這些平臺最后將魔爪伸向了校園。學生涉世未深,一點點“毒雞湯”加上“申請便利、手續簡單、放款迅速、無需抵押”的旗號,就有人不斷入坑。在網絡上經常會看到“某某大學生網貸3000余元,半年都欠款逾二十萬元……”等新聞,面對這樣的困境,有的把負擔轉移給家庭,讓家人背負極為沉重的債務,有的選擇付出生命這樣極為慘重的代價。讓人們扼腕嘆息的同時,也不禁感慨:這些學生是怎么了?看到一些資料,針對這樣的事件進行分析,其中最主要的一點就是認為學生沒有建立正確的消費觀,做出了很多超出自己消費能力的消費行為。筆者和學生針對這樣的情況進行交流,總結歸納,發現最主要的原因是金融意識、金融基礎知識的缺乏導致他們缺乏判斷力,以至于在是否需要網貸的過程中做出了錯誤的判斷。

一、信息獲取渠道較窄,信息辨別能力不強

這個提法在當下似乎是不適當的,因為常見的說法是因為互聯網的迅速發展,這個時代被稱為“信息爆炸”的時代,智能手機的普及,4G網絡的全面覆蓋,5G網絡開始商用,似乎可以讓每一個人都能即時接入互聯網,輕易獲取海量信息。但是實際上,人的信息處理能力沒有顯著的變化,接受信息的容量也沒有呈幾何級數的增長,在一定時間內,獲取信息處理信息的量是有限的,而現在的基于大數據挖掘和數據推送技術,讓每個人一直處在信息的包圍狀態下,獲取的信息量多,但是面非常窄,幾乎聽不到相反的聲音。這樣的局面讓人誤認為這就是事物的所有信息,產生以偏概全的認知。

二、對利率認識模糊

很多同學對于利率只是一個粗淺的認識,生活中常接觸到的都是年利率的概念。短期銀行借款、長期銀行借款,都是年利率,所以常常會誤以為只有年利率,而不會考慮到還有月利率、計息期利率,復利的概念更是一無所知。即便是了解到了有月利率,有的也不會月利率和年利率的換算。而網貸一般都是分期還款,實際承擔的利率是報價利率的兩倍。貸款平臺也有意識的忽略或者弱化對這部分信息的介紹,學生常常接觸到的也是計算后分期還款的每期還款數額,看起來似乎沒有多少,但是實際負擔的利率很高。

三、對管理費、手續費等名目繁多的利率變形缺乏認識

很多平臺在給定利率的時候,基本上都選在可接受范圍之內,但是同時又旁列了管理費、手續費等名目,打擦邊球,給出的解釋似乎也能接受,所以往往忽略了這實際上也是利率。在計算的過程中很容易被忽略,但是也是由借款人實際負擔的。有的管理費每期都收取,和還款數額分開匯總,所以在衡量的過程中很容易被忽略,到實際支付的時候,會發現利率不高,但是管理費等才是“重擔”。

四、沒有罰息、滯納金的概念

和學生在進行訪談中,發現學生對于罰息、滯納金沒有概念,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第一,借貸平臺沒有給出特別提示,讓他們注意到罰息、滯納金;第二,不知道相關概念的含義;第三,即便是了解一些,但是自我認知認為自己完全可以負擔分期償付,不會出現逾期要承擔罰息、滯納金的問題;第四,對于罰息、滯納金的計算完全不懂,只是注意到比率,卻把按天計算的方式給忽略了。這些綜合起來,導致期初負擔的利率基本還在承受范圍之內,但是幾個月之內出現借款3000累計欠款二、三十萬的巨大差距,主要是出現逾期,突然發現償付金額大幅增長,慌亂之下又從別人平臺借款,拆東墻補西墻,窟窿越補越大,以至于家人被迫填進去一套房子幫孩子還債。

五、缺乏法律常識

《經濟法》規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并計算利息。校園貸實際收到的款項無一例外和貸款金額是不相符的,平臺會給出預先扣除第一期利息,扣除管理費、手續費等的說法。一般都是貸款人收到款項后發現與合同金額不符,事先缺乏防范,事后又沒有聲張自己的權利,導致實際負擔的利息更高。對于金融基礎知識的了解,現在已經是生活常識的范疇了,不能認為不是金融專業就不能提要求,可是現在這些平臺也正是利用了這個漏洞鉆空子。認識提高了,被騙的可能性就降低了。

參考文獻:

[1]付喆宣,邱昀衫.大學生金融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調查研究[J].農家參謀,2019(05).

[2]劉丹,朱濤,李蘇南.大學生金融態度與金融行為研究——基于家庭教育的視角[J].教育學術月刊,2015(6).

作者:朱曉輝 單位:甘肅財貿職業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