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功能效率農村金融論文
時間:2022-06-01 10: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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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升農村金融機構的基本功能效率
1.創新農村金融組織的經營模式。一方面各級政府通過各種直接和間接金融政策調整對農村金融加以扶持,對農村金融提供政策性支持,同時鼓勵商業金融機構發揮支農功能,鼓勵商業金融進入農村金融領域開展服務。另外一方面,對現有金融機構,特別是農村信用社進行改造調整,鼓勵農村信用社突出農村金融專門化特點,成為農村金融市場的一線主力。同時,還要讓農村股份制、合作制商業銀行發揮農村金融特點,提升金融機構對農村金融市場的關注度和支持力度,進一步深化利率市場化改革,允許金融機構自主調整利率浮動幅度,并且結合農村經濟發展的新常態和新趨勢,鼓勵金融機構探討摸索新的商業模式。2.拓展農村政策性金融業務范圍。農村政策性金融具有直接面向農村扶持農業發展的重要職責,同時還要做好引導其他金融機構進入農村金融領域開展支農的職責。對于農村金融需求中帶有公共產品性質的需求,涉及國計民生,各級政府應當直接加以支持;對于準公共產品,可以通過各種政策引導,利用市場資源配置和商業金融部門的經營優勢,有效提供各種金融供給,既滿足公平價值,又滿足效率價值,并縮小公共財政的支出規模,提高農民滿意度。目前農村政策性金融的業務范圍,主要集中在農業信貸領域。在今后農村金融改革中,要考慮把農村經濟所有的政策性金融需求都納入扶持領域。目前主要問題是農村信貸資金供給與農業資金需求存在巨大缺口,農村地區金融生態環境欠佳,現有銀行業經營機制轉換與市場需求對接不力,農業保險發展緩慢,迫切需要建立健全農業保險體系作為保障。3.根據農村金融需求特點,推進農村小額信貸可持續發展。小額信貸的存在和活躍是農村金融市場非常明顯的特點。金融管理部門要正視小額信貸的存在,尊重市場規律,做好引導和規范工作。可以考慮引進民間資本,按照市場規律,用市場法則活躍農村金融市場。要甄別政府扶貧功能與小額信貸功能,把小額信貸在農村金融發展中的單一扶貧功能,過渡發展到新型金融形式。小額信貸發展的前提是存在一定的利潤空間,應準許小額信貸機構在一定幅度內自由決定利率。小額信貸的活躍和發展可以轉換政府的扶持方式,如可以用小額信貸擔保基金代替政府貼息政策,鼓勵資金需求方通過金融市場獲得資金。可以發揮扶貧政策具有的導向功能,鼓勵各類小額信貸機構進入農村金融開展商業經營。4.提高農村金融制度核心競爭力。金融的核心競爭力在于有效發揮其資源配置功能。資源配置功能是指為了實現資源的合理、有效配置,對價值進行的引導。農村金融體系通過資源配置,在資金需求者和供給者之間建立流通渠道,調劑農業生產中的資金不平衡狀況,最終達到對資金和實際經濟資源的更有效利用。農村金融機構開展信貸服務大多帶有政策性質,農村保險業的興起以及多種經濟成份進入農業領域,勢必促進證券、信托、租賃等金融業務發展和擴張,多層次農村金融市場體系的構建對農村金融創新提出了新的要求,農村信用關系的變革對現行金融制度提出了新的挑戰。
二、提升農村金融組織的核心功能效率
核心功能效率是指農村金融組織對資金赤字和盈余之間進行調劑,提高農村社會福利水平的程度。農村金融組織還可以通過聚集社會閑散資金,投入經濟效率更高的領域或產業,提高資金利用率和使用率。1.引入利率競爭機制,有效激活農村金融市場。利率是個有效杠桿,可以調節市場資金的供求狀況,同時利率本身也是金融市場上的資金價格信號。應當進一步加強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建設,浮動利率試點,給予農村金融機構利率決定權。商業性金融機構取消貸款利率上限后,利率才能真正反映資本市場的貸款風險水平。這樣可以從優化資金配置的角度防止農村資金外流,引導外流資金回流農村;對金融機構而言可以降低風險和運營成本,擴大盈利空間。完善金融市場競爭機制也包括建立公平的市場準入與退出機制、加強監管和健全相關法律法規。2.構建農村資金回流導入機制。商業資本不愿進入農村金融市場,農村閑散資金通過各種渠道游離農村,使得農村金融處于無源之水的困境。引導資金回流農村,法律、經濟、行政各種手段應綜合發揮作用,但根本還在于國家政策和利息補貼、稅收、擔保等經濟手段,吸引和促進商業金融、合作金融和其他社會資金向農村回流。國家可以考慮實行地區性差別化稅率政策來調動金融機構的積極性,特別是對待農業大省,應當通過加大投入、減少稅賦等方式引導資金流向農村。3.全面優化農村金融生態環境。進一步完善農村征信體系,在完善信用立法的基礎上建立結構完整、功能協調的信用法律體系。信用在經濟學意義上,廣義是指信守合約,狹義專指信貸活動。信用是農村金融健康發展的基礎。目前我國正在建設法人和自然人的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隨著社會信用信息資源共享,農村征信系統也會隨之建立起來,為農村金融發展提供堅實的信息保障。
三、提升農村金融機構的擴展功能效率
1.降低農村金融組織信用風險。因農村金融組織的服務對象為農、林、牧、漁業,具體來說是大量的農戶和中小型企業。由于歷史原因,他們不能給金融機構提供可以查閱的有效信用記錄,更沒有完備的財務記錄可供參考,使用任何系統先進的方式也無法對他們展開全面系統的信用評估。在經濟相對落后的農村地區,金融生態環境相對較差,一些貸款戶的信用意識不強,信貸資金安全面臨較大風險。農村金融機構服務支持的對象是農民和農業組織,他們從事的行業利潤率低且風險較高,由此信貸風險也相應較大。農民居住和作業面大且分散,造成農村金融業務經營成本較高,金融機構經濟效益受到一定程度影響,盈利風險加大。同時,由于新型農村金融機構設立時間較短,企業管理體系尚不完善,從業人員素質普遍不高,自覺接受和落實監管的意識和能力還有待提升。因此,農村金融機構建立信用風險評價體系已勢在必行。由于農村機構在建立評估體系方面存在能力、資金、數據等諸多困難,應當考慮與社會第三方合作,建立金融機構內部評估和外部第三方評估相結合的綜合評估體系。根據服務對象特點,對信貸資金使用進行全程監控,確保風險防范落實到位。2.推進農村金融機構金融創新。可以開展支農信貸方式創新和中間業務創新。應進一步下放貸款審批權限,簡化貸款審批環節,提高審批速度和效率;對符合綜合評估貸款條件的對象,可通過農戶貸款證、聯保貸款、評優授信和開辦不同貸款方式提供多種形式的資金支持。由于各類金融機構的進入,農村金融市場競爭日趨激烈,農村金融機構應積極探索、創新金融產品,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服務。要重新定位中間業務在農村金融業務中的地位,逐步提高中間業務比重,全面開發系統性、行業性的代收代付產品、產品、理財產品、信托產品及其它新產品,因地制宜逐步健全中間業務體系。3.提高農村金融機構流動性風險管控水平。隨著我國農村金融機構業務范圍不斷擴展,信貸流動性風險也隨之加大,風險管控要求越來越高。目前許多農村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結構不合理、資產變現能力較差、資金的流動性較弱,流動性管理不足對農村金融機構的業務經營帶來很大影響。農村金融機構應建立健全流動性風險管理體系,逐步創新流動性風險管理方法,引進先進風險管理技術,建立系統的動態預警機制,做好風險應急預案,層層落實風險防控,提升綜合風險防控水平。
作者:劉笛單位:哈爾濱工業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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