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收入稅收政策研究論文
時間:2022-09-03 11: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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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近年出臺的一系列惠農政策大大增強了農民的增收能力,“十一五”規劃建議的制定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也必將進一步堅定農村居民的增收信心。筆者認為,要有效增加農民收入,就必須改善農村環境,降低農民的生產生活成本。為此,政府應該多管齊下。稅收政策是增加農民收入的有效手段,在工業反哺農業的大背景下,應全面梳理國家對農業的稅收政策,既要創新政策,也要充分發揮好現有稅收政策的作用,更要清理不合時宜的政策規章。
1.實施促進區域外、產業外資本投資農業、農村基礎設施的稅收政策。
我國目前投資增長過高的表象是投資內部結構性的不平衡,農村發展的投資還處于饑渴狀態。與較完備的城市基礎設施相比較,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是跛腿前行,遠遠滯后于整個社會經濟發展。筆者認為,建設和完善農村基礎設施,以及提高農民受教育水平,是解決“三農”問題的重要途徑,也是政府應盡的義務。農民自身素質的提高不是短期內可以解決的,而建設完善農村基礎設施是可以比較容易實現的。最近,總理在出訪法國前接受法國《費加羅報》記者采訪時說:“我們將實現一個重大轉變,就是今后的基礎設施投資將由以城市為重點轉向更多地關注農村。”考慮到政府職能及財力所限,政府通過實施財稅優惠政策、提供信息和各種便利,鼓勵引導產業外、區域外資本進入農業和農村應該是可行之策。健全完善農村基礎設施及其配套工程,不僅有利于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消費環境,擴大農村的生產、生活需求,提升農村產業結構,而且可以為城市資本轉移提供更多的渠道,大大拓展城市相關產業的發展空間,從而有利于城市產業結構的調整,這也是政府加快實現城鄉社會一體化的現實舉措。除傳統的減免稅優惠外,創新稅收優惠方式,通過投資抵免、加速折舊、延期納稅等方式,輔之以其他政策支持(如市場準入、產權保護、成本補償、組織創新等方面給予保證),鼓勵和引導區域外、產業外資本進入農業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領域,可以有效緩解政府財力投入的不足,加快農村基礎設施的建設與發展。
2.完善擴大農民自身投資需求的稅收政策。
政府除了對產業外資本進入農業、農村給予稅收優惠外,對農業內部的資金、農民自身的積累用于農業發展投資更要給予鼓勵優惠。“三農”問題的解決,根本立足點還是“三農”自身的發展,但政府和社會各界的支持對于建立“三農”自我發展的良性循環機制是必不可少的。
實行稅收優惠與加強管理相結合,鼓勵并促使生產資料供應商降低對農民的生產資料供應成本。近年政府雖然出臺了許多有利于農民增收的政策,但農業生產資料價格的不斷上漲大大削弱了政府的惠農政策效果。據河南省農調隊近期的調查表明,2005年以來,僅由于成品油價格的大幅上揚,就使得農民每畝地增加種糧成本15元~20元。油價的升高又帶動了化肥、運費的上升,在糧價未升的情況下,種糧農民實際上是減收了。通過對農業生產資料供應商實行稅收減免,同時輔之以嚴格的管理,就可以達到降低農民生產成本、增加收益的目的。
清理整頓對農民投資建房的有關稅費政策。為加快城鎮化建設發展步伐,應取消對農民在小城鎮買房征收的契稅、自建住宅的相關稅收,鼓勵農民連片建房,加快小城鎮建設步伐。
3.擴大農民消費需求的稅收政策。
總書記在前不久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指出:“要努力調整投資消費關系,把增加居民消費特別是農民消費作為擴大消費需求的重點,不斷拓寬消費領域和改善消費環境。”稅收政策在改善農村消費環境,擴大和引導農村居民消費上是可以發揮重要作用的。前幾年搞農村電網改造,實行同網同價,既擴大了城市工業品銷售市場,也提高了農村生產率,改善了農民的生產生活質量。現在我國已經進入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的新階段,為進一步促進擴大農村市場,進一步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消費環境,不妨考慮對農村用電實行新的“同網不同價”,即通過政府財政給予電力供應商(包括農村小水電)以稅收優惠或提供補貼,促使他們降低對農村市場提供的電價,進而降低農民的生產生活成本,鼓勵農民擴大生產、生活消費。前幾年國家統計局農調隊曾經和北京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作過一個抽樣調查,發現農村電價每調低0.1元,對彩電、冰箱、洗衣機需求的刺激作用分別相當于農村人均純收入提高370元、667元、909元。可見,消費環境的改善對刺激農村消費能力的提升發揮著重大作用。
4.實行有利于城鄉居民雙向流動的稅收政策。
(1)對下崗或失地農民在城鎮非農產業再就業給予稅收照顧。目前在對農民工的就業政策上還是不自覺地存在著稅收歧視。比如企業吸收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再就業,或下崗職工自謀職業,有許多政策優惠,包括稅收優惠,而眾多的農村富余勞動力(也可以說是農業失業人口)在非農產業再就業,或自謀職業,對企業或就業者本人沒有相關政策優惠。從公平角度出發,對農村富余勞動力向非農產業轉移的,應比照城市對下崗再就業人員的政策優惠,給予類似的稅收照顧。吸納農民工就業的城市產業部門也應該有相關政策優惠的支持。
(2)實行鼓勵區域外、產業外勞動力向農村、農業領域流動的稅收政策。對城市居民(包括城市下崗職工)帶著資金、技術下鄉創業,到農村投資的,既可以實行減稅、免稅的優惠,也可以抵免其原在城鎮繳納的工商稅收。農民工進城,可以解決城市某些行業的勞動力緊缺問題,改善城鎮居民的年齡結構;城市居民下鄉,可以給農村帶來致富的信息、開放的觀念,為農民帶來新的就業機會。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需要新時期的“上山下鄉”,這將有利于迅速縮小城鄉發展差距,迅速提高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整體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