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加強樂都基層財務管理探索

時間:2022-02-18 07: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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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加強樂都基層財務管理探索

1樂都縣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現狀

自實行家庭承包經營責任制為主的雙層經營體制以來,農村財務工作經過多次清理整頓,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收效不大,農村財務前清后亂,仍存在許多問題。

1.1規章制度不健全。有的村在財務管理方面未建章立制,導致村級財務管理無章可循;有的村雖然制定了一些規章制度,但由于部分村干部和財會人員素質不高,貫徹落實比較難,一些村干部自搞一套,根本不把制度放在眼里,財務人員聽之任之,造成財務制度執行不嚴,有章不循。

1.2財務管理缺乏分工,現金管理混亂。有些村的會計、村長、書記人人收錢、人人管錢,形成“誰收錢、誰花錢”的局面。再加上審批手續不健全,個別村的主要領導批錢花錢又管錢,群眾意見很大。有的村是三副擔子一家挑,“父親當村長,兒子任會計,女兒開飯館”。

1.3會計帳務處理不規范。一是帳簿設置、保管不符合要求,個別村還出現“布兜帳”、“腦袋帳”、“黑板帳”,一個村一種帳,一個會計一個樣。二是原始憑證不規范,有的甚至收支無憑據,算帳靠回憶。如城臺鄉17個村通過20(科年清理整頓發現有10個村沒有正規帳。白條頂庫極為普遍,有的白條既無資金用途,又無購物日期,既無經手人,又無審批人。且白條子花色品種齊全,規格各異。三是會計記帳不及時,有的村會計半年記一次帳,原始單據丟失現象時有發生。四是有的村會計收人不記帳,出現小金庫,供村干部揮霍浪費。如洪水鎮雙二村村長收到2001年高速公路占地款3萬余元不記帳,一年之中全部揮霍一空。

1.4公務活動開支不節儉,非生產性開支過大。由于個別村干部不廉潔自律,花錢大手大腳,用公款辦私事,時間長了就不了了之或以白條頂庫;有的村用公款大吃大喝,開支驚人,揮霍浪費十分嚴重,在群眾中形成極壞的影響。全縣在2《X舊年10月1日明令取消村(社)招待費后,2《XX)年1月至20(科年底仍發生招待費15.84萬元。

1.5財務不公開。賬務不與群眾見面,群眾對一些收支款根本無從知道。有的即使公開,也是避重就輕,流于形式。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面:重形式輕內容,重建制輕落實,重開頭輕堅持,重公開輕處理。尤其在公開內容上輕描淡寫,沒有公開實質性的問題,沒有達到財務公開的真正目的。

1.6財務人員變動大,業務素質不高。據統計,全縣369個村的專業會計,初中文化108名,高中文化260名,大專l名;每年由于種種原因要更換三分之一的村會計,有的村十年間更換了13名會計,上下任會計之間不辦交接手續,各管各的帳。盡管全縣于1998年實行了“借貸記帳法”的帳改工作,但由于會計變動大,業務素質不高,培訓跟不上,收效不大。

2農村財務管理混亂的原因

農村財務管理混亂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觀上的因素,也有客觀上的原因,既有社會不正之風的影響,也有管理體制不健全和查處不力等管理上的紙漏,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點。

2.1干部思想認識不到位,放松了管理。鄉村干部普遍存在重生產輕管理的思想,認為包干到戶以后,集體沒有多少錢可管,一年下撥的村級運轉經費只夠正常開支,不會出什么問題。部分基層干部對村級財務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足,看不到財務混亂問題的嚴重性,忽視了對村級財務管理制度、財經紀律的學習和運用,放松了對村級財務工作的指導和管理。對村級財務管理掉以輕心,對群眾反映的財務問題睜一只眼,閉一只眼,敷衍了事,沒有進行認真的清理和嚴肅處理,從而使農村財務管理混亂狀況得不到扭轉,農村財務前清后亂。全縣1999年共清理出村級債權總額為169.5萬元,收回74萬元,其余收繳難度大。隨著基層干部的更迭替換,村社無專人負責催收,長期被無償占用,削弱了集體經濟。

2.2約束機制不夠健全。從財務管理監督看,在我縣采取了帳前審計、集中召開例會、民主理財等措施之后,有些鄉鎮審計監督開展的好,不僅堅持按月送審,而且實行審計監督反饋。但有些鄉鎮就沒有實施行之有效的監督手段,有的甚至一年不審一次,使一些人鉆了空子。有些村雖然建立了民主理財小組,但實際形同虛設,起不到民主理財和民主管理的作用,導致部分村財務活動仍然是村干部說了算。另一方面,少數村干部法制觀念淡薄,帶頭違反制度,使民主理財監督、財務公開、內部職能控制等一些基本管理制度也成為一紙空文,致使村級財務管理與資產管理失去應有的監督和約束力。1990年至1997年8年間全縣農村集體固定資產由于管理不善,造成丟失、損壞等,使固定資產減少1.3萬件,金額650萬元。而實際新投人的,包括國家補助,群眾集資新建的人畜飲水工程、村辦學校和低壓線路等固定資產竟沒有入帳。

2.3體制不順,機構不強。農村財務管理是一個復雜的工程,其資產形成向上牽扯多個部門,賦予縣鄉鎮農經部門的這項管理職能,工作量大,任務重,但農經部門又均為行使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事實上難以行使監督管理的職能,集體資產、集體資金的管理形成了多個部門交叉管理的局面,誰都管誰又都不管的問題十分突出。此外,村級財務人員基本上是由各村自行管理,財務管理受人為干擾嚴重。

2.4隊伍不穩,素質不高。目前全縣農經人員人數為66人,但結構不合理,文化程度和專業水平不高,加之前幾年因農村合作基金會問題留下的“內傷”,思想作風建設、基礎設施建設、業務知識培訓等未能跟上形勢發展的需要,這支隊伍離勝任本職工作還有一定差距。另一方面,村會計隊伍更換頻繁、業務不熟、作風不硬、工作不扎實,也是造成農村財務管理混亂的一個重要原因。

2.5經費缺乏,難以履行職責。農經部門經費短缺現象十分普遍,尤其是縣鄉兩級經管站,都沒有安排事業經費。有相應的職責,沒有明確的經費保障,工作難以開展。

2.6財務管理不民主,財務公開不規范,群眾監督難到位。部分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重大財務活動和財務事項都是由主要村干部一人說了算,沒有相應的民主理財制度,或有制度也難以實施。一些村民主理財小組的組成不規范,有的理財小組成員由村干部內定,不是由群眾民主選舉產生,缺乏民主監督的代表工作意見:集百家智慧、談眾家灼見、獻中肯良策』畫酥性;有的成員政策水平和業務素質偏低,缺乏理財知識和管理能力;有的理財小組活動很少,民主理財只是走過場,做表面文章。一些地方財務公開流于形式,或公開內容過于籠統、不“原汁原味”,或公開時間間隔太長、虎頭蛇尾,或對村民反映的問題敷衍塞責甚至置之不理,群眾很不滿意,干群關系長期處于緊張狀態。

3加強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的措施

根據農業部、民政部、財政部、審計署農經發(2003)11號《關于推進農村集體財務管理和監督經常化規范化制度化的意見》、青農經(20()4)213號文件精神,樂都縣委、縣政府組織力量于20(科年5月10日至6月底,對全縣20(刃年一2004年6月底的村級財務進行了集中清理整頓。這次清理的資金總額為1526.56萬元,村級財務實行村有鄉管的村數是223個,占全縣總數的60%,違紀村數38個,違紀金額In.41萬元。通過全面的村級財務清理整頓,維護了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利益,促進了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要搞好今后農村財務管理工作,還要花大力氣,采取以下措施。

3.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農村財務管理事關黨群、干群關系改善,人心穩定,是鞏固基層政權,擴大基層民主,實行民主監督的重要手段,是鞏固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完善統分結合雙層經營體制的重要環節,是做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重要保證,務必引起各級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列人議事日程,切實加強領導,精心部署,采取有力措施,把農村財務管理工作抓緊抓好抓實。

3.2建章立制,規范管理。一是民主理財制度,各村委要建立民主理財小組。民主理財小組成員由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要作風正派、辦事公道、懂財務、懂管理、關心集體、堅持原則。民主理財小組要引導群眾積極參與監督管理,強化農村財務的內部監督職能,真正發揮民主理財作用。二是村會計集中召開例會,各鄉鎮農經站要實行村會計集中辦公、學習交流經驗、處理帳務。每月初審查上月的收支單據和業務活動,按財會制度的要求,合理的人帳,不合理的不準人帳,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三是實行“村有鄉管”制度,在保證村集體資金的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監督權等權利不變的前提下,做到分村記帳,單獨核算,不準帳外設帳和出現小金庫等違紀違法行為。四是建立備用金制度,村合作經濟不設存款帳戶,與存款有關的經濟業務必須通過鄉(鎮)農經站帳戶結算。五是資金管理制度,所有村級資金都必須納人村級財務管理。主要包括:由鄉鎮財政所撥付的轉移支付補助資金,“一事一議”籌資的資金,發包上交承包收人,集體統一經營收人,)土地補償費,扶貧救濟資金,上級部門撥款,其它收人等。六是村級財會人員管理制度,村財會人員由鄉鎮農經站統一管理,根據2005年1月1日試行的新的《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搞好培訓工作。七是實行內部審計制度,縣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為農村合作經濟內部審計工作的主管部門。鄉鎮農經站嚴格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農業部、青海省有關規定和辦法開展審計工作。通過開展財務檢查、帳前審計、全面審計、定期審計、專項審計、重點審計以及村干部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及時發現和查處各種違法亂紀行為。

3.3理順管理體制,加大監管力度。由政府牽頭,紀檢、組織、監察、財政、審計、民政、農業等部門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同時為了解決誰都管誰都不管的問題,應明確農經部門受政府委托具體負責農村財務管理工作,對農村財務行使行政執法、行政管理、行政監督的職能,并接受財政部門的指導。

3.4實行財務公開,接受群眾監督。財務公開是清理整頓和規范村級財務的主要任務,各村要遵循實用、方便、明確、節儉的原則。靈活采取“公開欄、明白墻、意見箱、反饋卡、召開會議”等形式,使財務公開工作落到實處。公開內容必須是群眾關心的、反映強烈的熱點、焦點問題,突出重點,實事求是地向群眾公布,對群眾提出的疑問要認真耐心解答,不得應付了事走過場。公開的內容便于群眾理解和接受。同時加大監督檢查力度,使各鄉(鎮)、村組織機構完善,公開陣地規范,公開內容詳實。

3.5穩定會計隊伍,提高會計人員素質。一是農村會計隊伍應保持相對的穩定,農村財會人員不得隨意撤換,財會人員變動要經鄉鎮農經站同意,需要更換,通過群眾推薦,統一考核,實行憑證上崗制度。二是不斷提高農村財務管理人員的思想和業務素質,認認真真、扎扎實實地做好農村財會人員的培訓工作,提高他們的業務水平,使他們能夠適應新形勢下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的需要。縣、鄉農經站每年至少集中培訓一次村會計,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樂都縣村合作經濟組織財務管理實施細則》,使農村財會人員能記帳、會算帳,勝任財會工作,管好家,理好財。

3.6加強鄉鎮農經站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要建立一支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較強的政策水平、較強的業務能力、掌握一定的科學知識,作風扎實的農經隊伍,全面推進村級財務規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