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電子商務

時間:2022-03-28 06: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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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電子商務

保費倍增險種增多

經了解,眼下,幾乎所有的保險公司都建立了自己的網站,進行網上銷售。太保、人保、泰康等保險公司還成立了專門的電子商務部,負責電子商務的業務開拓,使得網上業務保持了快速增長的勢頭。

據悉,太保今年前10個月,個人業務B2C保費收入為9100萬元,企業業務B2B收入達到1.07億元,增長率均超過100%。電子商務經營的險種也日益豐富,從最早的意外險、車險,擴展到家財險、健康險、租房險、貨運險等,滿足不同客戶的需求。人保從4月份推出第一張“電子保單”以來,適用的險種領域已從當初的2個拓展到現在33個之多。

“保險電子商務正在紅紅火火地發展”。我們碰到的每個業內人士無不如是說。

保監會主席吳定富不久前也特別指出,電子商務正是加快保險業務發展,促進保險業高效、誠信、規范經營的重要手段。隨著越來越多的客戶認識到網上投保的便捷,保險電子商務的優勢將得到充分的展現,將成為國內保險業新的利潤增長點。

管理與服務成障礙

然而,在保險電子商務在紅火發展的背后,也有隱憂,存在著管理、服務等亟待轉變的根本性問題。業內人士指出,如果狀況不加改變,電子商務將會“長不大”。

對保險公司而言,電子商務成本低,以每筆保單所需成本為例,若門店交易成本為100%,電話銷售為55%,電子商務只有10%。可是,保險電子商務5年多的發展,離贏利目標還有很遠的距離。本刊從保險公司了解到,目前保險電子商務發展遇到兩個瓶頸,即傳統的管理模式和服務理念,阻礙了電子商務目標的實現。

人保電子商務部總經理蘇耀輝認為,作為一個全新項目,真正的保險電子商務應該在網上完成所有的交易,如同時下淘寶網、易趣上的交易一樣。但實際上,保險電子商務的絕大部分交易還是在網下完成,投保人填寫完信息后,保險公司還要再派相關人員聯系,電子商務只是充當了一個信息渠道的作用。與此相配,相關的管理與服務仍套以傳統的管理、經營模式,結果,影響電子商務的整體經營效益,自然也就在所難免。

“投保容易送單難”是保險電子商務服務方式遭遇尷尬的真實寫照。保險公司經常遇到這樣的事情:投保人通過網絡向保險公司購買一份20元的意外險,但家住郊縣地區,該地區沒有保險公司營業網點。為確保保單及時送達,保險公司不得不指派工作人員專程遞送。保費不過幾十塊,還不夠支付送單的人工和交通費。

有專家指出,傳統的消費觀念以及對網上銀行支付安全問題的疑惑,讓相當一部分人寧愿仍然選擇“網上咨詢,網下付錢。”在不能完全實現網上交易的情況下,保險電子商務需建立完備的售后服務支持體系。太保電子商務部總經理助理蘇小平認為,電子商務業務收入快速增長,但電子商務的服務體系尚沒有成形,仍然依托于保險公司現有的客戶服務系統。而保險公司大規模擴張,客戶群體大量增加,致使現有的客戶服務系統已開始滿負荷,長此以往,恐怕難以再有余力應對電子商務客戶。

需及早解決瓶頸問題

專家表示,電子商務要成為保險公司新的利潤增長點,必須及早解決管理與服務這兩大瓶頸問題。

“保險電子商務運作要形成一套贏利模式,保險公司的產品開發、銷售模式、服務方式要走向渠道化。”蘇耀輝說。原先保險公司電子商務部僅僅是提出方案,具體操作都分布在各個部門,而這些部門往往本身工作繁重,有些計劃的落實費力耗時,致使電子商務產能下降。所以,保險電子商務要發展,首先要在公司內部取得自主權。

如果保險電子商務服務水平不提高,保費增長的動力再大,也會后勁乏力。蘇小平表示,保險電子商務還需要在虛擬服務和實體服務間實現掛鉤,服務應更趨人性化。咨詢、查詢等服務盡量在網上完成。有些服務無法通過電子商務完成的,就要客戶服務人員積極配合,以快捷的人性化服務,提高保險公司客戶留存率、客戶滿意度。

此外,經過電子商務售賣保險可能引起一些道德風險,保險公司核定被保險人通過網絡提供的數據,存在技術上的困難。在這種情況下,保險公司需要嚴格核保程序、加強核保力度,調整人員配置,提高技術含量。

解決瓶頸問題還有賴于良好的外部環境。一方面,需要完善法律環境。今年4月1日《電子簽名法》的出臺,以及CA認證規定的出臺,為保險電子商務發展奠定了法律基礎;另一方面,則需要建設誠信體系,這是保單訂立的先決條件,也是預防和減少矛盾糾紛的關鍵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