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企業價格合作雙贏

時間:2022-03-19 09: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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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企業價格合作雙贏

[摘要]本文從博奕論的經典命題“囚徒困境”現象出發,論述了“囚徒困境”現象及其普遍意義,“囚徒困境”現象與企業競爭情報以及價格戰中的合作雙贏;運用“囚徒困境”博奕對兩個勢均力敵的競爭對手之間的價格進行了分析,認為價格戰是可以避免的,合作可以帶來雙贏。

[關鍵詞]博弈論囚徒困境企業競爭情報價格戰合作雙贏

“生活是一個永無止息的決策過程,我們每個人都無法逃避這樣的現實:或是成為某個策略的影響者,或是被某個策略所影響。其實,我們每個人都是生活這場游戲的策略家。既然這樣,當一個出色的策略家總比當一個蹩腳的策略家更好一點?!?/p>

目前博弈論的發展正越來越受到各個領域的重視,因為在現實生活中矛盾和沖突總是無所不在,而利用博弈論可以幫助我們很好地解決這些現實生活中的矛盾和沖突問題。由此可見,如何在矛盾和沖突中成功的選擇和運用策略是一個很有意義的問題。

一、“囚徒困境”現象及其普遍意義

1.“囚徒困境”現象

“囚徒困境”(Prisoner,sDilemma)的具體內容如下:兩個嫌疑犯作案后被警察逮捕,分別關在不同的屋子里審訊,警察告訴他們,如果兩個人都坦白,那么每個人判刑8年;如果兩個人都抵賴,每個人判刑1年(或許因為證據不足);如果其中一個人坦白,另一個人抵賴的話,坦白的人釋放,抵賴的人判刑10年。

在這個博奕中,納什均衡是(坦白,坦白),盡管從總體上看,(抵賴,抵賴)是對兩個人都有益的結果,但由于不構成納什均衡,所以不是該博奕的解。給定B坦白的情況下,A的最優戰略選擇是坦白,AB最優戰略的組合(納什均衡)卻不是總體最優的選擇。有沒有可能其中一個人選擇抵賴呢?按照人是理性的假設,沒有人會積極地這么做,因為如果對方坦白的話,自己就可能被判刑10年,理性的人是不會冒這種風險的。囚徒困境反映了一個深刻的哲學問題:個人理性和集體理性的矛盾。

在這個博奕中,兩個博奕方對對方的可能得益完全知曉,并且各自獨立作出策略選擇。每個博奕方選擇自己的策略時,雖然無法知道另一方的實際選擇,但他卻不能忽視另一方的選擇對自己得益的影響,因此他會根據對方兩種可能的選擇分別考慮自己的最佳策略。

通過運用有限次重復“囚徒困境”博奕的研究結果,我們知道:如果該博奕在后來的時期內不斷重復,由于每個博奕方互相知曉對方可能的得益,他們明白即使在最后一輪博奕中,也可能會被對方出賣。因此,在任何一次重復的博奕中都不存在合作的激勵因素。從頭至尾他們都會出賣對方。博奕雙方在決策時都以自己的最大利益為目標,結果是無法實現最大利益,甚至導致對各方都最不利的結局,這種情況在現實生活中具有相當的普遍性,在市場競爭、環境問題、公共資源開發利用中屢見不鮮。

囚徒困境在企業間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競相殺價”,在某種產品市場容量一定的前提下,A、B企業本可以訂立一個協議價格來維護共同的長期利潤,但A會為自己的近期利益兒采取“低價傾銷”策略,B也會效仿降價,不遵守事先達成的價格協定,結果使市場過早枯竭,A、B都沒有出路了。但是,如果A事先獲知B的產量和價格這類競爭情報,就可以采取保護措施(如動用反傾銷法案,甚至可以“威脅”用更低的價格“報復”),這就能避免“兩敗俱傷”,形成新的協定。在“囚徒困境”中我們得到一個重要的結論:一種制度(體制)安排,要發生效力,必須是一種納什均衡,否則這種制度安排便不能成立。

2.“囚徒困境”現象的普遍意義

囚徒困境在現實生活中最常見的表現就是擠公共汽車。從集體理性的角度來看,按次序上車是最有效率的做法,但是你去擠我不去擠,我就可能上的慢一些,所以每個人的最有戰略都是去擠,納什均衡就是大家都去擠,結果上車就更慢了,每個人采取的都是最有的戰略,但是結果卻是最劣,其原因在于個人理性和集體理性的矛盾和沖突。

“囚徒困境”至今仍然是我們研究的重要課題。它給人們提出了一個問題:一是在沖突的情況下,參與人的目標是什么?是利己還是利他?前者導致坦白,被判刑8年,后者則冒被出賣而判刑10年的風險,這個沖突要參與人在個人理性和集體理性之間作出選擇;二是博奕分一次完成還是分許多階段完成,參與人的策略有什么變化?就囚徒困境來說,可以證明:如果博奕的次數足夠多,可以導致囚徒間合作的產生,即每個囚徒在一定階段選擇抵賴(合作),哪怕該囚徒是不合作的,但是為了自己的長期利益,他首先還是選擇合作(抵賴),直到博奕的最后階段才選擇不合作(坦白)。形象地說,壞人為了使別人相信自己是好人,從而獲得更大的好處,壞人會在相當一段時間做好事,直到最后才露出本來面目。

二、“囚徒困境”現象與企業競爭情報

經濟的信息化和全球化不僅使競爭變得更為激烈,同時也使競爭的環境和傳統的競爭模式發生深刻變化,競爭的游戲規則的內涵不斷豐富,由此,也使競爭者的理性選擇發生變化。在全球競爭環境下,面對錯綜復雜的“商業生態系統”,企業必須拋棄只靠單打獨斗、自力更生式發展(go-it-alone)的傳統思路,走出“囚徒困境”,以“合作博弈”(Cooperativegame)的思路來對待競爭,這樣才能適應全球化商業生態系統的復雜性和新型競爭的不確定性。而國際戰略聯盟正是現代跨國公司參與國際化競爭的一種嶄新的戰略思維和經營觀念,它已成為企業成功地進行跨國經營的基本選擇。

在博奕的基本組成中有一項是信息集(或信息結構),競爭情報將改變參與人的信息結構,從而使博奕的均衡結果發生轉移。

我們知道,競爭情報是關于競爭對手的背景、技術秘密、發展策略等一切影響競爭結果的信息。在博弈的參與人之間傳遞的信息有時就是競爭情報,在沒有獲得競爭情報以前,參與人還只能用概率來估計對方的行為,如果獲得競爭情報,則可以大大提高決策的成功率,同時競爭情報還可以作為一種“武器”,來迷惑對方,所謂“攻心為上”。

我們假設房地產市場有公司A和B考慮進入,但是A對市場需求清楚,對自己的成本函數清楚,而B只知道自己的成本函數。A、B之間的公共信息是提供的價格。如果A不愿意B進入該市場,它可以提供比成本價格更低的報價,這樣B就會認為無利可圖而放棄進入,A雖然短時間會損失部分利益,但會享受壟斷市場帶來的長期利潤。這時的均衡結果是(A低價,B不進入)。

在上例中,如果B能夠通過各種途徑獲得A的成本函數和市場信息,如:第一,通過了解A公司在公眾媒體上的各種報告和廣告活動獲取A公司的實力信息;第二,通過A的客戶和供應商了解;第三,通過A的員工等渠道探聽成本信息。從情報的分類來說,這些情報既有一次情報,二次情報,也有零次情報和灰色情報,但無論如何,一旦B獲得A的成本函數或有較大的把握,A就不可能再用低的報價來阻止B的進入,這時均衡結果就成為(A高價,B進入)。

當然,現代社會企業之間有很多情況都是在合作的背景下進行的。比如壟斷市場的寡頭A、B,他們可以協議指定一個產量(如海灣國家的石油產量),來維持自己的最大利潤。但是,在許多情況下總有為了維護自己的局部利益而提高產量的情況(如沙特常擅自提高產量),結果導致價格下降,利潤流失。競爭情報往往在這種情況下起重要作用,如果A掌握了B的實際生產能力這類競爭情報,就可以調整自己的產量甚至突破協議,從而形成新的均衡。

在“囚徒困境”中,制度的設計者是警察,但并不意味著在博奕過程中制度應該由參與人以外的實體提供,從本質上講,一種制度的形成,是參與人各方利益妥協的結果。在實際博奕中,制度的設計者既可以是參與人本身,也可以是參與人以外的實體,無論由誰制定規劃和制度,存在的前提是各方是否認同。博奕論說明,任何制度存在的前提是這種制度是納什均衡,否則,這種制度不可能真正地存在下去。競爭情報在博奕過程中影響參與人的信息結構,從而影響最后的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