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控制在制度基礎審計中作用論文
時間:2022-12-29 09:40:00
導語:內部控制在制度基礎審計中作用論文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一、內部控制制度在制度基礎審計中的局限性
雖然內部控制制度對于制度基礎審計有著如此多的幫助,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內部控制本身的一些弱點也逐漸為人們所發現,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制度基礎審計的發展。具體表現在:
(一)成本收益因素。成本收益原則是當今企業經營管理最基本的原則,不論哪方面的決策,都必須考慮成本與收益的關系。內部控制固然能夠減少會計處理過程中錯弊的發生,提高審計效率,但如果內部控制的成本超過了可能發生錯誤造成的損失和浪費,企業的管理人員就會想方設法減少控制程序,這就使得內部控制總是存在缺陷。
(二)員工的串通舞弊。內部控制是通過進行明確的職責劃分來分離不相容職務,從而避免一個人獨立從事某項工作進行舞弊的可能性。但在有些方面,內部控制則是無能為力的,如兩個或多個員工合伙串通舞弊。
(三)人員素質。內部控制歸根到底是由人去理解執行的,如果執行人員素質不盡如人意,那么,內部控制的效果就要大打折扣。而且,內部控制大多是針對普通員工和中低層管理人員的,但對企業的高管人員往往缺乏有效的監督和懲罰措施,如高層管理人員有意進行不正當活動,或管理當局授意下屬進行一些不正當行為以粉飾經營業績,內部控制往往無能為力。事實上,高層管理人員若作出不正當行為,其所帶來的損失和危害比普通員工要大的多。
(四)缺乏對例外事件的控制措施。內部控制制度一般是針對經常、重復發生的業務制定的,制度一旦制定下來,就具有相對穩定性。如果出現不經常發生的事件,或制定制度時未預計到的事件,原有控制制度就可能不適用,而臨時控制措施又不能及時發揮作用,從而影響內部控制的效果。
(五)缺乏一套權威的內部控制評價標準。內部控制制度的評價標準既是對內部控制制度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進行評定的客觀依據,又是內部控制制度建立的準則和指南。從一定意義上說,內部控制評價標準本身就是一種控制手段。然而,到現在為止,我國尚缺乏一套權威的內部控制評價標準體系,使審計人員對內部控制的評價多憑借個人對于內部控制的理解,出于審計目的對內部控制作出評價。職業素質不同,對同一套內部控制的評價可能出現天壤之別。
為克服內部控制的薄弱環節,使制度基礎審計更加完善,促進我國的審計事業飛速發展,筆者認為應采取以下措施:
(一)建立一套內部控制評價標準。只有出臺一套權威、合理、為各方所認同的評價標準,審計人員對內部控制的評價才有章可循,對內控制度的評價活動才具有可操作性,才能進一步規范其審計行為,得出客觀公正的、符合實際的內部控制測試結果,真正提高審計效率,降低審計風險。
(二)提高審計人員的職業素質。內部控制的評價是由審計人員來完成的,因此,審計人員的職業素質對內部控制的測試結果必然有一定影響。若要使內部控制的評價與實際相符,不因為審計人員的不同而出現不同的結果,就必須加強審計人員的自身職業素質培養,努力提高審計人員的業務水平,加深其對內部控制的理解。
(三)嚴格遵守審計準則。外部審計人員在利用內部控制資料前,要從四個方面確定資料的可信度:一是了解企業組織架構,審查企業是否設置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如何;二是審查企業的內部控制程序是否適當,內部控制體系中的個人是否享有應有的職權,是否具有獨立性;三是審查內部審計師是否具有專業能力,能夠發揮應有的作用;四是審查并判斷內部審計師是否具有職業精神和職業道德。如果審查結果表明內部審計工作是可以信賴的,外部審計師則可以根據自身對企業內部控制測試的結果,判斷并采用內部審計師的資料,以達到提高審計工作效率的目的。
(四)完善和健全公司的內部控制制度。其一,必須培養領導人的內部控制意識,使領導層成為內部控制的倡導者和組織者,帶頭執行內部控制制度,接受內部控制制度的制約。其二,要發揮員工在內部控制中的作用。在制定內部控制時,要征求普通員工的意見,增強普通員工對內部控制的認同感,提高普通員工遵守內部控制制度的積極性。其三,要細化控制制度,使其具有可操作性。要以書面形式制定內部控制制度,且語言通俗,表達明確,語義縝密,并做好制度的執行工作。
(五)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內部控制是公司治理結構的一部分,治理結構是內部控制的前提和基礎,沒有有效的治理結構,就不可能有一個良好的內部控制。所以,要加強董事會的監督職能,建立董事會領導下的審計委員會,把內部審計真正納入到內部控制中來,并使它成為內部控制的再控制,督促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有效執行。
(六)建立暢通有效的信息表達和傳遞機制。企業應對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建立信息披露渠道,對違反或遵守內部控制的行為進行懲罰或獎勵,以保證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效果。
(七)合理確信對內部控制。由于內部控制受到許多固有限制,審計人員應保持應有的職業謹慎,充分關注這些固有限制,從而對內部控制合理確信。如內部控制的設計和運行受制于成本與效益原則,如果某些控制程序所需的費用超過了要防止的錯誤本身所造成的損失,則這些控制程序將會被管理者放棄;內部控制一般僅針對常規業務活動而設計,如果發生未預料事項或不常發生事項,則會出現內控系統不適應;內部控制可能因為有關人員串通舞弊,或管理人員濫用職權而失效等等,對此均需重視。
(八)發展計算機審計。隨著計算機技術的普及和計算機網絡化的發展,審計機關發展計算機審計技術已經迫在眉睫。應對計算機審計予以足夠的重視,加大培訓和軟件研發的工作力度,制定切合實際的《計算機審計準則》指導工作,爭取本級政府的領導,給予必要的經費支持。只有這樣,才能在現代的計算機控制基礎上進行有效的審計。
二、內部控制在制度基礎審計中的作用
制度基礎審計方法的出現,對于審計事業的發展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因為在制度基礎審計方法的指導下進行實質性測試,審計的方法方向和重點都比較明確,從而提高了審計工作的針對性,提高了審計工作的效率,保證了審計質量,并且在客觀上促進了企業的內部控制水平的提高。內部控制是制度基礎審計存在和發展的前提條件,它對于審計的作用主要體現在:
(一)內部控制可以降低審計風險。如果被審計單位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內部控制,就可以在經濟業務處理過程中及會計數據記錄和會計報表數據加工過程中及時發現和防范可能出現的差錯和錯弊,從而減少會計報表的誤差,降低報表出現嚴重失誤的可能性。在審查會計報表時,審計人員可以依靠內部控制而不致出現大的審計風險。
(二)內部控制可以保證審計測試的質量。在審計實踐中,無論是實質性測試還是符合性測試,都存在抽樣誤差。如果被審計單位沒有建立健全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則抽取的樣本很可能就正好是偏高或偏低的項目,據此樣本作出的審計結論就會有很大的審計風險;但如果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健全,抽樣樣本代表性就強,抽樣審計的風險就小得多。
(三)內部控制會影響審計抽查的范圍和時間。審計的過程就是在分析評價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的基礎上,搜集證據,分析證據,并據此作出審計結論的過程。審計證據可以分為資料證據和檢查證據。如果一個單位的內部控制健全有效,其會計記錄自然會是客觀真實的,審計人員抽查的資料就會較少,從而相應減少審計人員核查資料的時間;反之,則審計人員就要抽查較多的資料,甚至進行詳細審計。
(四)內部控制有助于確定合理的審計程序。審計工作是通過執行一定的審計程序來獲取所需要的審計證據,審計程序不同,所獲得的證據也就不同,進而會影響到審計結論。因此,設計合理的審計程序,是審計成功的保證。如果被審計單位有著良好的內部控制制度,審計人員可以直接應用企業內部審計人員的資料,而不需要親自搜集資料,節省審計時間。
(五)內部控制決定抽樣方法的應用和質量。制度基礎審計出現和發展除了受內部控制發展的影響外,抽樣方法的發展也功不可沒。抽樣就是運用概率統計的原理抽取一部分業務資料進行檢查,據以推斷業務資料的整體情況。抽樣極大地減少了審計人員的工作時間和精力。但是,如果沒有健全有效的內部控制,就很難保證所抽取的資料具有代表性,從而難以保證據以作出的審計結論的正確性。
參考文獻:
[1]王光遠:《制度基礎審計學》,湖北科學技術出版社1992年版。
[2]宋英慧、安亞人:《審計基本理論研究》,中國物價出版社2003年版。
[3]劉實:《淺論企業內部控制》,《審計研究資料》1999年第4期。
[4]李鳳鳴:《內部控制學》,北京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
[5]李榮梅、陳良民:《企業內部控制與審計》,經濟科學出版社2004年版。
[6]楊樹滋:《關于內部控制系統評審的幾個問題》,《金融稽核監督研究》1997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