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運營企業資產折舊方法

時間:2022-03-16 03: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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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運營企業資產折舊方法

[摘要]高速公路資產是公路運營企業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中公路及構筑物又是高速公路資產管理的核心,高速公路資產折舊費用是企業利潤的重要影響因素之一。本文通過分析直線法與車流量法折舊特點,提出車流量法折舊更加符合企業會計信息質量要求,并對直線法變更為車流量法進行了分析。

[關鍵詞]高速公路資產;折舊;車流量法

一、高速公路資產分類

高速公路資產是指通過建造而形成的公路基礎設施資產,是國民經濟總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高速公路資產主要包括公路及構筑物(含路基、路面、橋梁、排水與涵洞等)、安全設施、通信設施、監控設施、收費設施、供配電照明設施等,具有分布廣、數量多、價值龐大等特點,其中公路及構筑物為公路主體設施,其他如安全設施等屬于公路附屬資產。

二、高速公路資產折舊方法

《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中規定,企業應當根據與固定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的預期實現方式,合理選擇固定資產折舊方法。一般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雙倍余額遞減法和年數總和法等。目前,高速公路運營企業主要采用直線法和車流量法計提折舊。(一)直線法。直線法即平均年限法,按固定資產原值在收費經營期內平均分攤,直線法每期折舊額相等。計算公式為:年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預計凈殘值)/預計使用年限。一般情況下,安全設施、通信設施、監控設施等高速公路附屬資產采取直線法計提折舊。(二)車流量法。車流量法屬于工作量法,即按照特定會計期間實際車流量占收費經營期間的預估總車流量的比例計算應計折舊額。計算公式為:年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預計凈殘值)×年實際車流量/預測總車流量。根據資產特點,公路及構筑物資產可采用車流量法計提折舊。

三、直線法與車流量法比較

直線法計提折舊方法簡單、易于操作,一般可在財務系統自動計算生成,適用于各會計期間通行費收入波動不大的企業。但從高速公路整個經營期間看,高速公路通行費一般在通車前幾年較少、車流量較小,后逐年呈現上升趨勢直至達到飽和狀態。如果按照直線法計提折舊,折舊費用與公路通行費收入不配比,不能充分體現會計收入與費用配比性原則和權責發生制原則。車流量法計提折舊需要各路段每個會計期間實際車流量和預測總流量數據,而實際車流量及預測總車流量需由高速公路規劃等專業機構提供,工作量較大且計算準確性與預測總車流量密切相關。但由于實際車流量與通行費收入相關,按照車流量法計提折舊與公路通行費收入變動符合會計收入費用配比原則。由于高速公路車流量呈現前期較少,后逐步遞增直至達到飽和狀態,因此在高速公路運營前期,車流量折舊額小于直線法折舊額,隨著車流量上升,將出現車流量折舊與直線法折舊相等的時點,最后車流量折舊會大于直線法折舊。

四、直線法變更為車流量法分析

從直線法與車流量法比較可以看出,采用車流量法計提公路及構筑物折舊更接近實際情況。隨著經濟社會發展,高速公路車流量正呈現出逐漸增長態勢,車流量法能夠充分體現會計收入費用配比原則以及權責發生制原則,能夠更加真實、準確、合理地反映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財務會計信息更客觀、真實和公允。計算公式為:年折舊額=(變更時點固定資產凈值-預計凈殘值)×年實際車流量/預測總車流量。企業直線法調整為車流量法折舊,屬于會計估計變更范疇?!镀髽I會計準則第2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中規定,企業對會計估計變更應當采用未來適用法處理,即折舊方法變更無需對已披露的財務報告進行追溯調整,因此不會對涉及折舊方法調整的高速公路運營企業已披露的財務報表產生影響。《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規定,固定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折舊,準予扣除。即采用車流量法計提折舊應按照直線法調整企業的應納稅所得,由直線法調整為車流量法不涉及應納稅所得額的調整,不會增加企業的稅負。但會計處理和稅務處理產生的時間性差異,應作為遞延所得稅事項確認。根據《準則》相關規定,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因此,折舊方法變更,企業應充分說明變更后能更加真實可靠地反應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等會計信息,并按要求經股東會或董事會或類似機構批準,按照規定報送相關部門備案。

五、車流量預測調整

車流量法計算折舊關鍵在于車流量總量預測,如果車流量總量預測過于樂觀,即預測車流量大于實際車流量時,企業當期折舊就會少提,相當于虛增當期利潤,擠占企業未來利潤;如果預測過于保守,即預測車流量小于實際車流量時,企業當期會多提折舊,企業盈利滯后,股東利益受損。一般情況下,企業應當設置一個偏差率,定期對比分析經營期內預測總車流量與實際車流量差異,當兩者之間差異超出設定偏差率時,必須委托專業機構重新預測總車流量,企業根據重新預測的總車流量調整以后年度折舊數。(一)車型轉換。為統一計算口徑,本文所指車流量為斷面車流量通過以下標準換算成折后小客車標準車型,每期實際車流量與預測車流量總量均采用小客車標準車型。根據2015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公路工程技術標準》(JTGB01-2014),各汽車代表車型及車輛折算系數規定如表1。(二)車流量變動影響因素。車流量發展趨勢與宏觀經濟形勢、高速公路規劃、產業結構布局、汽車產業政策、人口規模及人口結構等等多種因素有密切關系,下面簡要從三個方面做闡述。1.宏觀經濟形勢影響。根據一般規律,宏觀經濟處于上行階段,人們之間的橫向聯系和貨物運輸需求在逐漸增大,客貨運輸量也在逐漸增大,發展速度和車流量增長相對較快;當宏觀經濟陷入低迷時,進而反向影響交通量。2.高速公路規劃影響。高速公路車流量與高速公路規劃有密切聯系。假定某地區一定時期內交通量總量不變,新建高速公路勢必會分流其他路段車流量;路段改擴建會相應增加車流量等。因此在預測時,應充分考慮本地區高速公路中長期規劃。3.產業結構的影響。隨著經濟的發展,我國的產業結構將進一步優化調整,產業結構的調整將帶動交通運輸需求量變化。另外,汽車消費市場以及節假日小汽車免通行費等政策因素,也將不同程度影響高速公路交通流量。

車流量法計提折舊,需要專業機構每月提供實際車流量數據,對于管轄路段較多的集團公司,耗費時間長且工作量大,實務中操作性不強。為簡化計算,可按照年度預算值按月平攤或以預測車流量代替實際車流量計算,預算值(預測值)與實際值差異,年底按實際車流量計算后統一做調整。由于公路及構筑物主體資產特性,目前車流量法折舊能更加客觀公正地反映車流量對路段的損耗。車流量法的運用,重點在車流量總量預測數據的準確性上,隨著管理規范化和預測方法的多樣化,公路及構筑物車流量法折舊的適用性必然會大幅提高。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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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彭勤 單位: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