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轉變的探索與實踐論文
時間:2022-05-09 04: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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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銀行中心支行會計營業部門核算
型會計模式存在的問題長期以來,人民銀行中心支行會計營業部門仍延續計劃經濟時期的核算型工作目標和工作方式,被動和機械地辦理業務。隨著我國經濟和金融體制的不斷變革發展,核算型會計模式已嚴重制約了人民銀行會計管理職能的有效發揮,不利于控制會計業務風險,提升會計服務質量。(一)核算型會計不能滿足人民銀行履行職能的需要隨著金融全球化進程的不斷加快,不斷發展和創新的金融業務帶來的金融不穩定因素在不斷增加,強化中央銀行在維護金融中的職責和作用已成為各國政府的共識。作為我國的中央銀行,中國人民銀行承擔著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維護金融穩定、提供金融服務的重要職責。中國人民銀行實施的一系列宏觀政策和貨幣政策操作,都要通過人民銀行會計營業部門為金融機構開立存、貸款賬戶,辦理支付結算和資金清算等會計核算得以具體實施。人民銀行各市中心支行會計營業部門掌握轄區金融機構存款準備金、清算資金流向、流量和存量等基礎數據,這些數據一定程度上反映轄區金融機構的運營情況和資金變化趨向。而核算型會計主要從事受理、填制會計憑證和記賬等基礎會計活動,以賬平表對為工作目標,不對會計基礎數據做分析,更不可能在分析數據的基礎上對區域金融出現的不穩定因素作出預警,沒有充分利用所掌握的資源做進一步的分析,以滿足人民銀行履行職能的需要。(二)核算型會計人員綜合素質難以適應現代中央銀行會計任務實施的要求會計管理是現代中央銀行除了組織會計核算以外的一項重要任務,是指為了保證會計工作的順利進行,對會計核算、會計分析、會計報告、會計內控、會計機構設置、會計人員管理及其他日常會計工作進行的控制。核算型會計人員的定位是操作型人員,相應崗位多安排學歷和理論水平相對不高的人員,人員的專業素質起點較低。同時受業務辦理和崗位配置等因素的影響,會計人員接受新知識和新業務的培訓機會較少,加上長期從事同一項內容的工作,讓會計人員的思維和應變能力受到很大局限。自2003年起,人民銀行實行會計集中核算后,人民銀行各市中心支行會計營業部門做為轄區人民銀行會計核算的中心,要組織轄區會計賬務處理,規范轄區會計核算業務,控制會計業務風險,就需要對轄區縣級支行會計核算和系統操作進行指導和管理,以實現會計管理的目標和要求,而核算型會計人員的基礎理論、知識面和專業素質顯然不能適應現代中央銀行會計任務實施的要求。(三)核算型會計不能很好地控制營業網點的業務風險近年來,受會計人員老齡化,以及轉崗人員業務素質不高等因素的影響,人民銀行一些縣支行營業網點整體會計業務素質一直不能得到有效的提升,會計核算的風險控制和應急處置能力較弱。隨著中國現代化支付系統的上線運行,資金匯劃和清算的便捷、實時和高效帶來的高風險,與縣支行營業網點的風險控制能力形成明顯的反差,客觀上需要建立一個有效的管理體制,在實際工作中對縣支行營業網點的風險加以及時監督和控制,而做為轄區會計核算處理中心的會計營業部門,在核算型會計指導思想下,只專注于做好本級會計核算和后臺綜合處理,既不對轄區內的營業網點做業務指導,也不及時監控轄區的會計業務處理情況,不能有效發揮中心支行對轄區營業網點的指導作用,有效控制并及時化解會計業務風險。(四)核算型會計的對賬形式不能有效控制資金風險在傳統的核算型會計模式下,一方面,人民銀行各市中心支行會計營業部門主要通過每月月初向金融機構發送上月月末存款余額對賬單,與金融機構核對月末存款余額,不能實現每日核對賬務,及時發現人民銀行與金融機構賬務不符的情況和原因,與現行賬務處理電子化的高效性相比,其對會計業務風險控制作用顯得比較滯后。另一方面,由于人民銀行會計營業部門每月向金融機構發送的余額對賬單主要通過金融機構的業務經辦員來傳遞,人民銀行會計營業部門工作人員與金融機構賬務處理人員相互隔離,如果金融機構的業務經辦員違規操作,偽造、變造會計憑證和對賬單,而人民銀行會計營業部門又無法通過與金融機構核對真實的賬務,對賬工作將流于形式,不能及時有效發現存在問題,以規避業務風險。
建立核算管理型會計模式的探索與實踐
(一)圍繞會計核算環節,建立核算與管理工作機制1.加強事前環節管理,及時落實人民銀行的調控政策。人民銀行實施的宏觀調控措施和貨幣政策操作,需要通過人民銀行會計營業部門辦理存款準備金、財政存款繳存和再貸款等會計核算業務來實現。為加強會計核算業務管理,首先,人民銀行管轄中心支行營業部應針對各項會計核算業務的特點,制定辦理會計核算業務的規范性要求,發揮制度對金融機構辦理業務的約束作用,為各項會計業務的辦理提供制度保障。其次,營業部會計人員要注重與金融機構做好事前環節的溝通工作,對一些定期辦理的業務,如遇到節假日或因特殊情況需要變更相關辦理要求的,提前提醒金融機構按規定辦理。例如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存款準備金率實施前,經辦人員主動與客戶溝通,讓客戶及時全面了解政策要求,避免耽誤業務的及時辦理。2.加強事中環節管理,控制支付和清算風險。做好支付和清算風險預警和控制是維護金融穩定的一項重要措施。控制支付風險重點是做好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存款準備金的預警監控工作,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存款準備金由法定存款準備金和超額存款準備金組成,一般情況下,法人金融機構在法定存款準備金透支發生前,其超額存款準備金呈明顯的下降趨勢。因此,管轄中心支行營業部應安排專人專崗加強對法人金融機構存款準備金的監控。每日業務截止前,如發現當日法人金融機構的超額存款準備金率(超額存款準備金占其吸收一般存款的比率)低于該行上年平均水平或與上日相比出現大幅下降的,則向金融機構發出透支預警,并限制其提入、提出同城借(貸)票據,有效地控制法定存款準備金透支和同城票據清算透支風險。在控制資金清算風險方面,管轄中心支行營業部應設置了坐班主管崗、資金清算和監控等崗位,在大額支付系統業務截止前一個小時,資金清算崗及時將同城票據清算差額清算完畢,資金監控崗實時監控清算賬戶的頭寸,發現清算賬戶出現排隊業務的,由資金監控崗第一時間報告坐班主管崗,同時及時聯系出現排隊業務的金融機構,要求其采取措施解除排隊業務。坐班主管崗則上報管轄中心支行營業部分管主任和主任,并報告貨幣信貸和支付結算處等相關部門負責人。一旦出現清算窗口,則通過辦理資金拆借或發放高額罰息貸款等方式關閉清算窗口。通過加強對清算賬戶的監測,有序落實資金清算應急處置措施,有效控制清算風險。3.加強事后環節管理,控制會計業務風險。事后環節的控制一是會計記賬業務事后即時控制。管轄中心支行營業網點會計主管,在日間通過分時段及時核查本級每一筆業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對業務處理過程實行實時的監控,做到當天發現的問題在日終前及時解決,不留隱患。二是會計賬務處理結束后的整體控制。管轄中心支行營業部應選取會計理論基礎扎實、實踐經驗豐富的業務骨干擔任坐班主管,在每日日初審核上日轄區會計報表和系統日志,檢查轄區會計核算的基本情況和系統操作是否規范。三是管轄中心支行應定期對轄區營業網點開展現場檢查和指導。檢查轄區營業網點各項業務處理是否符合制度規定,相應處理手續是否合理等,發現業務處理不規范和不合理等問題,及時予以糾正,確保業務處理的合法、合規性。(二)加強教育培訓,著力培養管理型會計人員核算管理型會計模式不僅要求會計人員具備較強的操作技能,還應具備較寬的知識面和較深厚的專業知識積累,具有較強的分析、解決問題和應變的能力。管轄中心支行營業部應采取多種方式著力培養本部會計人員向核算管理型人才的轉變:一是派員參加總行、分行舉辦的高層次經濟金融和會計業務培訓班,學習和接受先進的會計理論知識,提高管理和責任意識;二是采取“以老帶新”的形式,由本部門業務骨干擔任講課老師,給年輕和轉崗會計人員做專題授課,提高人員的操作技能和會計理論水平;三是采取集中學習和討論的形式,在新業務開展前和實施過程中,遇到新問題,通過集中會計人員進行分析、討論,提高會計人員運用會計理論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通過采取以上措施,逐步提高會計人員的綜合素質,適應新形勢下履行中央銀行會計管理工作職責和要求。(三)指導與監控并重,控制縣支行營業網點業務風險管轄中心支行應把對縣支行營業網點的業務指導和監控做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一是定期舉辦會計業務培訓班,從會計核算原理等方面加強對縣支行會計人員的培訓。培訓內容既包括原有的法律、制度和操作規程,讓員工“拾遺補缺”,又包括新執行的制度和系統操作流程,讓會計人員消除對原有制度認識上存在的“盲點”,及時掌握新業務、新系統的制度規范和操作要求,提高縣支行會計人員的業務處理和應急處置能力,為順利開展各項業務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礎。二是可組織刊發以會計核算和會計業務系統運行管理為主題的《業務簡報》,按季通報系統運行和會計業務核算情況,對出現法人金融機構頭寸偏緊的情況發出風險預警,指出轄區縣支行營業網點在系統操作和業務處理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指導意見,為縣支行加強業務學習和規范業務處理提供了一個良好的借鑒平臺。三是強化對縣支行營業網點的日常業務指導。管轄中心支行營業部坐班主管一項重要職責就是非現場指導,及時解決轄區縣支行營業網點在日常業務處理中遇到的疑點和難點問題,需要落實重要會計業務處理,事先向營業網點發出業務提示。四是強化對縣支行會計業務和中央銀行會計集中核算系統運行的監控考核。管轄中心支行營業部應通過中央銀行會計集中核算系統實時監控轄區縣支行業務處理情況,發揮制度的約束作用。通過采取全面輔導和個別指導相結合、業務指導和考核監督相結合等方式,強化對縣支行營業網點會計業務的指導和管理,提升轄區縣支行會計人員的綜合素質,轄區會計核算質量隨之得到提高。(四)建立高效的對賬方式,控制資金風險控制轄區會計核算和清算風險,管轄中心支行營業部在繼續保留月度對賬方式的基礎上,應做好每日對賬和每半年的“面對面”對賬工作。首先,上線運行了中央銀行會計核算電子對賬系統,通過中央銀行會計核算電子對賬系統與金融機構核對每日賬務,實現賬務核對的及時性,縮短發現和處置業務風險的時間,提高對賬效率。其次,改變過去在柜臺等待客戶的做法,變被動為主動,實行上門面對面對賬制度。每半年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員前往金融機構,與金融機構進行面對面核對賬務,不僅核對賬務核對日金融機構的存款余額,還要核對當月或上月的每日余額,出現余額核對不符時,現場查找核對不符的原因,查清金融機構在與人民銀行對賬不符后的賬務處理是否正確,賬務調整是否真實,以及調整后余額是否與人民銀行分戶賬的記載一致等。通過核對賬務,檢查金融機構與人民銀行會計營業部門之間會計憑證、回單發送、簽收和入賬等環節,核實銀行賬務記載的真實性,杜絕經辦人員作案情況的發生,有效防范和化解核算風險,保障資金安全。
本文作者:黃團娥樊漢新工作單位:中國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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