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票據市場制度變遷解析
時間:2022-10-28 08: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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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外學者從不同角度對票據市場進行了諸多研究。在國外研究方面,Mitchell和Michael通過對上世紀80年代后美國票據市場的發展進行的全面分析,得出貨幣市場基金和商業銀行的資金支持是票據市場發展關鍵因素的結論;[1]James通過對美國票據市場發展經驗的總結,認為該市場存在相較于其他金融市場明顯的成本優勢,并發現該市場具有明顯的機構投資特征;[2]Rosalyn在類比分析基礎上,實證檢驗了美國票據市場對聯邦基金利率和商業銀行流動性水平的敏感性,并驗證了James關于該市場存在成本優勢的結論;[3]LimGuanHua和LiewMunKiong比較了亞洲與北美、歐洲不同的票據市場發展軌跡,指出缺乏應有的信用評級機制導致亞洲票據市場在快速發展過程中存在制度上的隱患。[4]在國內研究方面,秦池江對我國票據市場的經濟功能進行了系統闡述,并進一步明確了該市場在金融市場體系中的重要地位;[5]王雅茜等從風險控制層面對票據市場的風險表現及風險控制機制做出了分析;[6]嚴文兵等從制度層面對我國票據市場的功能和發展階段進行了介紹,得出該市場存在一定程度上“鎖定”的結論;[7]孫健等在對票據市場發展中主要問題歸納的基礎上,從制度創新角度論述了該市場的發展取向;[8]黃建軍從操作層面,比較了票據專營機構和票據貼現窗口的功能差異。[9]
通過以上國內外研究可以發現,我國對票據市場的研究仍有待深入,具體表現為:首先,現有研究視角較為單一,主要集中于票據市場特定發展階段的表象,對該市場發展規律的整體把握不夠深入;其次,研究內容主要集中于觀念層面和操作層面,在研究的深度上拓展不足;再次,研究缺乏以系統性的理論為指導,從而導致研究結論的系統性程度有待提高。基于以上認識,在汲取國內外學者研究成果精髓的基礎上,本文擬從新制度經濟學的制度變遷理論出發,結合國家職能理論,通過系統分析制度內涵、制度需求、制度供給,通過對我國票據市場現有市場特征的刻畫來對該市場發展階段進行精確定位,并以此為基礎對該市場制度變遷的取向以及具體的制度變遷策略進行系統研究。
一、制度變遷理論概述
根據諾思的定義,所謂制度(Institution)是指社會的游戲規則,是為了決定不同主體間的相互關系和降低社會生活中的不確定性而設定的制約,而這種制約既可以通過有組織的、正式的機制來加以維護,也可以通過無組織的、分權化的、自發社會反饋的非正式機制來運行,前者稱為正式制度,后者稱為非正式制度。[10]11制度本身依據調節對象的差異可以區分為制度安排和制度環境,前者是指在特定領域內,特定交易各方設定的用來調節特定經濟關系的某一項準則,Williamson稱之為“規制結構”(governancestructure);后者也稱“基礎性制度安排”,是指特定經濟社會中所有制度安排的總和,包括組織、法律、習俗和意識形態,是影響個體行為的背景約束或基礎規則。[10]15在這里需要進一步指出的是制度本身不是既定不變的,而是作為集體選擇的結果,會隨著環境的變化而發生改變,即產生制度變遷。
制度變遷作為新制度經濟學的核心概念,是指制度的替代、轉換和交易過程,其實質是一種具有更高效率的制度對原有制度的替代和帕累托改進過程。[10]38諾思認為制度變遷是基于實現規模經濟、促進外部性內在化、減低風險和降低交易成本等目的,制度由原有均衡狀態向非均衡轉化,繼而實現新的更高層次均衡的過程。根據林毅夫的研究,制度變遷可以分為誘致性制度變遷和強制性制度變遷,前者是由相關群體作為行動主體,在尋求獲利機會時自發倡導、組織和實行的制度變遷;后者則是由政府強制引入和實施的制度變遷,往往是通過國家干預來彌補在特定階段誘致性制度變遷動力不足和供給有限的產物。
二、票據市場制度變遷需求分析
根據諾思的觀點,制度變遷的動因源于促進外部性內在化、實現規模經濟、減少風險和降低交易成本,因此票據市場制度變遷的需求可以從如下四個方面來加以揭示:
(一)票據市場外部性的存在
外部性是指對于決策單位而言成本或收益的外在性,其中成本的外在性也稱為負的外部性,表示在現有制度下決策單位無須承擔的成本;收益的外在性也稱為正的外部性,表示在現有制度下決策單位無法獲得的潛在利益。現有制度下外部性的存在可以產生制度變遷的需求,即實現負的外部性的消除和正的外部性的內在化。
我國當前票據市場運行中出現的商業信用缺失和風險防范機制欠缺,在一定程度上就反映為負的外部性。票據市場中的諸多違規行為,如循環開票、違規承兌、違規貼現,不僅導致個別票據經營機構遭受重大損失,也導致票據流通秩序混亂,并在一定程度上危及金融秩序和金融安全。但由于現有票據市場制度設計中相關機制的欠缺,這些負的外部性在現有票據市場中無法從制度層面上加以充分防范和消除。負的外部性制約了商業信用的開展和以此為基礎的票據市場規模的擴張,也加大了票據市場運行的風險,從而在客觀上會形成較高的風險溢價要求,而這在現有票據市場固定費率制度下難以實現,只會刺激票據經營機構收取高額保證金或限制票據業務主體范圍,反過來又進一步壓縮了票據市場的空間,最終導致我國現有票據市場規模相較于國民經濟總量而言仍相對偏低。這就意味著仍有相當規模的經濟交易未能以票據交易方式完成,繼而形成了部分潛在票據市場收益無法實現,即有正的外部性無法充分得到吸收。
(二)票據市場尚未充分實現規模經濟
我國現有票據市場在經過長足發展之后,業已初具規模,但與規模經濟要求仍有一定差距。
一方面,由于票據在國民經濟總量中占比仍相對偏低,而且現階段主要依靠商業銀行開設票據窗口模式經營票據業務,這種模式限制了商業銀行對票據市場業務的投入,也導致該業務專業化程度不高。在市場布局上,雖部分地區(如長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地區)票據交易集中,但從全國整體來看仍相對分散,單個票據經營機構因此難以形成規模經濟。
另一方面,各家商業銀行主要將票據業務作為副業經營,而票據業務作為典型的金融市場業務與傳統商業銀行貸款業務在運作模式上存在較大的差異,因而將現有資源轉接到票據市場業務中存在技術上的困難,從而達不到范圍經濟的要求。此外商業銀行傳統業務的擴張也會削弱其對票據市場業務的投入,形成資源的分流,這也不利于形成規模經濟。
(三)票據市場風險水平不容忽視
票據市場作為我國金融市場的有機組成部分,同樣也受到市場運行外部環境欠佳和內部風險控制機制不健全的困擾,風險水平不容忽視。一方面,票據市場缺乏完善的信用制度作為支撐,假票和“克隆票”等欺詐現象和行為時有發生,資金違規交易屢禁不止;另一方面,商業銀行缺乏有針對性的票據業務風險控制機制,在觀念上大都將票據市場業務與貸款業務混同,在實踐上簡單沿用商業貸款風險防范制度,而從風險生成機制的角度分析二者存在著本質差異,因此導致商業銀行票據業務風險控制乏力。追根溯源,商業銀行兼營票據業務模式不可能從根本上建立有效的風險控制機制。在票據市場現實和潛在風險高企的背景下,票據經營機構一方面增加投入動力不足,另一方面又不愿坐視市場機遇的喪失,因而都在強調發展票據業務的同時又人為設定各種限制制約其進一步的擴張。各種限制增加了交易成本,并且由于逆向選擇的作用反過來又導致票據業務風險水平的上升,最終形成票據市場制度運行的低效率循環,即在一定程度上出現了“鎖定”(Lock-in)。
(四)票據市場流動性不足導致隱性交易成本過高
我國票據市場顯性交易成本目前只有同期銀行貸款的40%,由于規模狹小、市場結構單一,加之商業信用發展滯后形成了市場流動性不足,導致市場隱性交易成本水平較高。
一方面,現有交易結構主要集中于持票人與銀行之間承兌、貼現以及商業銀行與中央銀行之間的再貼現的垂直交易,而持票人之間的背書轉讓、商業銀行之間的轉貼現規模有限。這種縱向、直線型而非復合化、網型的交易結構容易導致市場主體趨同的流動性特征,根據系統論的觀點,這會引發交易系統自強化特征增強、系統熵值上升,從而降低了市場整體流動性水平。根據金融市場微觀結構理論分析,較低的流動性會導致實際交易難度增加和執行成本(即隱性成本)上升。
另一方面,現有票據市場是一個相對封閉的獨立系統,該市場與其他貨幣市場子市場、資本市場之間在制度設計上被人為割裂開來,資金跨市場流動受到苛刻限制。這既會增加資金流動的潛在成本,也會致使資產專用性和沉沒成本上升,最終共同導致票據市場隱性交易成本增加。
基于以上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結論:我國票據市場在經歷了長足發展之后,現有制度已經在一定程度上陷入“鎖定”狀態的陷阱,因此有必要通過制度變遷促進該市場的發展躍上一個新的臺階。
三、票據市場制度變遷方式的選擇
我國票據市場制度變遷的必要性業已初步形成共識,并在一定程度上出現了誘致性制度變遷。首先,部分商業銀行開始改變票據業務經營方式,由原先的票據窗口單一經營模式,發展為票據營業部模式和票據中心模式的逐步引入和推廣,并相繼推出了買方付息票據貼現、廠商一票通、票據質押和票據保貼等票據市場創新產品,這部分商業銀行事實上充當著票據市場制度變遷的第一行動集團;其次,部分經濟發達地區的地方政府和金融當局也在積極推進區域性票據市場的建設,形成了票據市場制度變遷的第二行動集團;再者,中國人民銀行也通過為金融機構開辦網上票據報價、查詢服務,積極推進全國性的電子票據市場建設。
正如林毅夫所指出的,由于制度本身作為一種公共品,在制度變遷過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搭便車”行為,單靠誘致性制度變遷將出現制度供給不足。我國票據市場制度變遷進程緩慢、創新乏力的現實也印證了這一觀點,因此有必要推進以政府為主體的強制性制度變遷。從政府角度分析,票據市場的發展能夠從根本上解決長期困擾我國經濟運行的“三角債”、信貸供給制問題,并有利于解決貨幣與資本市場發展失衡,僅“三角債”問題一項的解決就可以每年減少國民經濟上千億元的損失,[11]而強制執性制度變遷的推行由于有誘致性制度變遷的配合,其成本也會相對較低。因而從強制性制度變遷的成本收益角度衡量,政府存在著制度供給的動力。
綜上所述,在票據市場誘致性制度變遷繼續深化的同時,現階段以政府為主體積極穩妥地推進強制性制度變遷,實現制度變遷方式的轉變,不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
四、票據市場制度變遷對策
制度包括制度環境與制度安排,因此票據市場的制度變遷需要在制度環境和制度安排兩方面做出相應的制度調整和創新。
(一)票據市場制度環境變遷
就我國當前票據市場發展而言,最主要的制度環境缺陷在于以信用缺失為代表的信用環境發展滯后,因此制度環境變遷的突破點應在集中建立和完善信用制度,而這又離不開產權制度改革的深化。按現代經濟學的觀點,作為票據行為基礎的信用關系是一種契約關系,其特征是授信者將其擁有的財產權利讓渡給受信者,作為條件,受信者則必須承諾按照交易契約的約定在規定期限內對授信者作出相應的補償。信用既意味著對市場主體財產權利的尊重,也意味著對在市場交易中所產生的財產義務的嚴格履行或財產責任的完全承擔,因此信用活動的產生必須以清晰界定、排他性的產權為其制度前提,由此不難發現信用關系的實質是一種產權關系。[12]由此可以認為產權安排上的不合理是導致社會信用缺失問題的重要原因,信用缺失源于“產權缺失”。就產權缺失導致信用缺失,從德姆塞茨對產權的認識來看,產權的重要作用在于能夠幫助一個人在與他人交易中形成一個可以合理把握的預期,當產權界定不清晰、保護不力、安排不合理時,人們就不可能對交易形成穩定的、可以把握的預期,從而導致交易雙方短期行為和機會主義傾向的泛濫,[13]進而誘發信用缺失,因此票據市場制度環境變遷應從信用制度、產權制度兩方面著手進行。
完善信用制度,推進票據市場制度環境的變遷。對契約的遵守可以通過道德約束、交易雙方的制約和第三方強制來進行。在我國市場經濟轉軌過程中,社會道德本身處于演化形成之中,觀念的變化往往滯后于市場化的進程,加之在信息不完全的現實社會中,任何一個不講信用的成員都可以通過與眾多社會成員進行一次性博弈獲得足夠大的利益,從而助長了機會主義傾向,出現在信息不對稱情況下的零和博弈。而完善的信用制度作為第三方強制措施,能起到對交易雙方的有效約束,從而優化票據市場的制度環境。具體可以通過信用登記制度、信用評估制度減少信息不對稱;通過信用風險預警、管理、轉嫁機制和信用獎懲制度可以減少失信方的收益,并有助于形成理性預期。
完善產權制度,推進票據市場制度環境的變遷。由于信用關系的本質是一種產權關系,因而清晰界定的、排他性的產權不僅有利于信用制度的建立,而且可以通過由政府提供強制性的產權保護對機會主義行為進行有效的懲處,從而抑制和消除信用缺失的根源。產權制度改革應遵循有效性和經濟性原則,由政府積極穩妥推進,方式上要實現從依靠行政干預向依靠法律制度轉變,從而減少“尋租”行為的發生。
(二)票據市場制度安排變遷
1.建立票據市場做市商制度
票據市場制度安排變遷的核心是市場交易機制的變遷。做市商制度作為一種典型的報價驅動交易機制,從金融市場微觀結構理論分析,它相較于傳統的訂單驅動交易機制,在保持市場流動性、增加價格穩定性方面具有顯著優勢,并且針對大宗交易其交易成本相對較低。[14]而現階段我國票據市場發展中存在較為嚴重的流動性障礙和資金依賴關系,并且交易種類主要是大宗交易,因此建立票據市場的做市商制度具有一定的針對性。結合國外做市商制度的實踐,可以進一步引入競爭構建競爭性做市商制度,以有效地降低市場交易成本。
在票據市場做市商制度建立上,可以依托現有票據市場中業務量較大的國有商業銀行。在票據市場中,國有商業銀行的經營者事實上就充當著“政治銀行家”的角色:一方面,他們作為“經濟人”,具有利用其在票據市場中的支配地位拓展票據業務以獲得最大化收益的動機;另一方面,他們作為“政治人”,出于對現有票據市場過高的經營風險和與之伴隨的個人政治績效風險的顧忌,會主動限制票據業務的進一步開展。在這種情形下,票據經營的營業部模式、貼現窗口模式很難實現其制度創新動力的積聚,因此有必要引入由國有商業銀行控股或參股的票據市場做市商模式。這種模式既可以降低類似于工行華信支行的巨額銀行風險,并在不減少現有利益集團利益、保持其票據市場優勢地位的前提下實現其自身規模化經營和專業化運作,以增加收益,這符合“政治銀行家”的效用函數要求。
2.發展貨幣市場基金
票據市場參與主體和交易方式的變遷,也是票據市場制度安排變遷的重要內容。貨幣市場基金作為一種專門投資于短期金融工具的共同基金,在國外它主要投資于國庫券、銀行定期存單、商業票據等高流動性、低風險、收益穩定的短期證券,也是票據市場投資的主要力量和小額投資者進入票據市場的重要途徑。現階段發展我國的貨幣市場基金,對我國票據市場的制度安排的變遷具有重要意義。
一方面,我國票據市場目前對銀行信貸資金具有較強的依賴性,社會資金參與程度有限,這不利于票據市場的進一步發展。當貨幣市場基金具備一定規模之后,則可以實現對票據市場穩定的資金供給,從而吸收票據市場的外部性,有利于推動票據市場的長期平穩發展。另一方面,專家理財的經營模式也能夠使貨幣市場基金進行更為廣泛的風險一收益搭配和組合投資,也有利于推動金融創新和降低票據經營風險,這對于進一步吸引市場資金具有穩定器的作用,從而降低了票據市場的摩擦成本和負的外部性,對于現階段票據市場的制度變遷也會提供強大的動力。此外,由于貨幣市場基金具有能夠豐富貨幣市場投資主體、充當央行貨幣政策調控對手、促進貨幣市場與資本市場協調發展等功能,因而其制度供給的阻力較小、較為現實可行。
五、結論
綜上所述,我國票據市場正處于制度變遷過程的關鍵時刻,現有制度在一定程度陷入了“鎖定”狀態,業已對票據市場的深入發展形成了較為嚴重的制約。在誘致性制度變遷不斷深化的過程中,推進強制性制度變遷的條件已經基本成熟。在制度變遷過程中,需要積極推進產權制度改革和信用制度建立,此外還需要變革票據市場交易機制,并積極發展貨幣市場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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