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土地管理法制建設論文
時間:2022-06-10 11: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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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具備兩種功能,一種是農村社會保障,還有一種是具備生產資料的功能。土地管理法制建設的發展歷史并不長,主要如下幾個方面:第一階段從1949年開始,一直到1978年十—屆三中全會為止。土地制度建設發展緩慢,不過明確了土地制度的所有權問題,也就是集體和國家所有權并存,且此制度一直延續到現在。第二階段的時間跨度的起始點為1979年和1990年,全國上下地方性政府規章和法規相繼誕生,內容涉及到經營、保護和開發土地等。從此,開啟了中國的土地制度改革的新局面。第三階段的時間跨度的起始點為1990年和1997年,改革開放也在中國的土地上蓬勃發展起來,土地制度也由此更加完善。黨的十五次代表大會再次強調務必要展現市場的配置作用,而且應進一步推行可持續發展戰略,保護環境和計劃生育這兩項基本國策要堅定不移的執行,環境、人口和資源的關系務必要合理處置、協調發展。第四階段從1997年到現在為止,《土地管理法》于1998年開始實行,此法律詳細、全面的對土地進行了規劃,也成為中國土地管理制度的一項新的舉措,在土地管理立法中起到舉足輕重作用,成為承上啟下的關鍵點。出于對維護農民的利益的考慮,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于2004年8月修正了《土地管理法》,重點關注的對象為失地農民,可以給予相應的補償或重新安置。作為一項綱領性質的文件,這次修訂有效的指引了未來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進方向。
2、我國土地管理法制建設存在的問題
2.1法律中有關土地的權利殘缺不全
土地法律制度的關鍵就是土地權利,在如今的《民法通則》、《憲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里面,都沒有明確的確立土地權利。這也導致了土地權利的種類不全面,內容不具體,設置更是不嚴謹,毫無規則可言。如此設定必然導致一系列問題,管理土地困難重重,不能滿足保護、開發、利用土地資源的要求,無法匹配現有的土地產權制度,更不能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所以說,對于健全土地權利已經迫在眉睫。
2.2公民參與土地法律法規制定過程的程度較低
中國一直強調民主,公民對于設立土地法律法規尤為關注,因為它和我們的自身利益、社會發展息息相關,我們每一個公民理應參與進來。可是,依據現在的情形來講,公民的參與度并不高。以征地為例,公民并沒有過多的參與,更何況建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農民的參與度定為很低。同時,我國土地管理部門缺少相應的監督,監督法律機制也不完善,這也是其中的原因之一。
2.3土地執法監察軟弱無力
在中國,司法體制存在一定的漏洞,執法手段更是軟弱。同時,由于沒有完善、統一的法律,這就造成了土地管理秩序的混亂,造成執法時無法可依,無據可循。
2.4缺乏農地產權流轉及市場管理規定
土地市場法律制度并不健全,這也帶來了一些弊端,農村集體土地的產權無法得到正常的交易和流轉,那些想轉讓土地的農民、想承包土地的農民都尋覓不到相應的人,自然會給國家資源造成一定的浪費。粗放經營、耕地拋荒的現象隨處可見。同時,農業勞動力資源無法得到合理配置,自然不能提高土地利用率,提升農業生產力,規模經營更是也無法實現。
2.5征地立法較為薄弱
我國現有的土地管理法中針對征地的法律、法規較為薄弱,沒有專門的法律制度。我國1998年修改的《土地管理法》中對征地制度進行了改革和修正,并確立了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用途管理為基礎的農用地轉用以及土地征用的審批制度,集中管理征地的審批權,對征地審批程序和文件進行管理和規范,制定更加科學的補償和安置標準。但在具體實施中,效果不明顯,依然體現出了較為顯著的計劃經濟特征,具有一定的缺陷。
3、我國土地管理法制建設完善措施
3.1完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法律制度
中國的土地管理相關法律中規定,有償取得、無償劃撥是獲得土地的主要方式,此方面極為重要。建設單位獲得土地的方式必須是有償取得,那些軍事用地等公益工地均為無償劃撥獲得。可是,營利用地、公益用地兩者的劃分并不非常明確,這就會引起土地規劃失策,致使出現一些不好的現象,例如土地無效使用,或者利用率低,甚者出現土地腐敗等。所以說,本文出于合理利用土地的考慮認為,只有廢止無償劃撥制度可以避免上述現象的發生。而對于那些公益性用地可以輔助于財政補助制度。建立健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應綜合考慮、全盤決定,務必要實現公平、公正、合理,增加規劃法律意識,注意方式方法。
3.2完善征地法律制度
健全征地法律制度務必要確保立法理念符合農民的利益,讓農村土地可以隨意的變賣,在市場經濟的作用下,逐步改變土地的用途。而且,本文希望廢除土地補償最高限額的做法,對于補償標準來講,可以讓買賣者自己商定價格。若出現矛盾,可以讓資產評估公司來幫忙,而政府應給予參考價,這樣就顯示了公平性。綜上所述,征收土地一定公平、民主,確保公民能夠行使自己的知情權和參與權,在法律的保護下得到公正。
3.3完善耕地保護法律制度
健全耕地保護法律制度務必要重點關注政府在耕地中承擔的角色,對于那些不經許可擅自利用和損害耕地的行為進行嚴加制止。要加大因違法所造成的處罰力度,如刑事、民事及行政處罰等。同時還要這三者并用、齊頭并進,這樣才能有效的減少違法行為。同時,在城市化的進程中,現存的耕地要保護好,更應該努力維持耕地質量。我們追求的不是數量,而是質量。所以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要徹底發揮作用,不僅僅要維護好農民的利益,還要保護好耕地,如此才能促進經濟進步,推動社會發展。
作者:周兵 單位:湖北省隨州市曾都區國土執法監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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