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原理與實務案例教學法思考
時間:2022-07-23 09: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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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教學法概述
(一)注重理論與實踐的結合。學生能力的培養,如果是讀死書,只掌握書本上的理論知識,那么學生進入工作崗位后,實踐能力和處理解決問題的能力就會受到限制。因此,案例教學法很好地將理論與實踐結合起來,使學生將所學理論知識與實際問題結合起來,增強了學生處理實際問題的能力。(二)增強課堂氣氛,提高學生獨立思考的能力。傳統的教學模式是老師在講臺上講,學生在臺下聽,教學形式比較枯燥,缺乏趣味性,也很難吸引學生,教學效果不好,也激發不了學生的積極性。而案例教學法,因為教學案例可能就是現實中發生的事件,或者就是發生在身邊的事,所以很容易提起學生的學習興趣,與此同時,教師就案例再給予學生一定的引導,學生就會形成自己的思路,自己思考分析,從而給出結論,甚至有的時候老師還沒有講相關的理論知識,學生都能自己總結出來,這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學生獨立思考的能力,改變了“滿堂灌”的狀況。(三)加強了教師和學生的互動交流。傳統的教學方法,教師在課堂上教授的效果怎么樣,有沒有達到預期的目標,只能通過期末的考試進行反饋。在教學過程中,學生對所教授的內容掌握的程度怎么樣,學生針對該部分內容還有哪些沒有弄清楚的問題,還有哪些需要解決的問題,這些情況雖然可以通過提問的方式進行解決,但是解決的程度和實際的效果一般。而案例教學法,是給學生思考的空間,通過查閱資料等方式,首先學生自己有對案例的理解,也會提出一些自己的想法,這樣在課堂上,教師和學生可以就存在的這些問題進行教學互動,對學生理解正確的,進行講解鞏固,對學生理解有誤或者不理解的,進行有針對性的講解或者教師和學生交流互動,集思廣益,避免完全由教師主導的弊端。
若要將案例教學法更好地在《保險原理與實務》課程中進行應用,這就要求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一)選取有可信度的案例。案例教學所選取的案例,主要要和書本上的理論知識相結合,同時需要教師對所選取的案例鑒別篩選,不然隨意編纂,或者主觀臆造案例,這樣的案例首先不能很好地與理論知識結合起來,不能起到與理論知識的完美結合,其次這樣的案例經不起分析推敲,沒有說服力,會使學生對所學內容產生疑惑。因此,教師在進行案例教學時,所選取的案例一定是要有可信度的案例,最好是比較經典、典型的案例。(二)選取綜合性案例。《保險原理與實務》教材中章節的安排,遵循的是前后層進式的方法,前面幾章節都是基礎內容,后面幾章節則需要依據前面基礎內容,來分析實際問題的內容。所以教師在選擇案例的時候,不能只針對某節課所講的內容,在選取案例的時候,需要注意選擇具有綜合型的案例。例如:在前面基礎內容“保險概述”中講到“保險的當事人包括保險人和投保人”,在隨后的“保險的基本原則”內容中會講到“最大誠信原則”,其中會涉及當事人雙方各自的權利與義務都包括哪些內容,在后面的實務內容“財產保險”“人身保險”中又會講到“不同種類的保險中保險人、投保人都有什么樣的權利和義務”。從這些內容可以看出來,《保險原理與實務》課程教材的安排決定了所選取的案例是需要前后章節均適用的,這樣才能使學生把前面章節的基礎內容和后面章節的實務內容更好地結合在一起。例,對于教師和學生的定位是不同的。有些基礎性內容,側重于教師講解,在講授這部分內容的時候,教師給出案例后,不能只讓學生自己來分析,教師首先應該就案例中會涉及的基礎的知識給學生進行講解,然后再讓學生了解案例中對于基礎知識的應用,這樣才能起到教師引領教學的作用。有些實務性內容,則側重于學生分析問題能力的提升,在學習這部分內容時,學生因為已有前面所學基礎知識為支撐,這時候教師可以以學生為主體,讓學生自己來分析問題、找出原因,從而來解決問題。因此,在應用案例教學法時,教師應該詳細講授的基礎內容不能簡單地讓學生自己來理解,教師應該讓學生自己積極主動思考的問題,不能代替學生來解答。同時對于所要提出的問題也需要提前確定,避免出現冷場,最后成為教師自問自答,這樣也起不到案例教學法應起到的作用。(三)確保所選案例的時效性。隨著保險市場大環境的不斷變化,所選取的案例不能與實際情況出現脫軌現象,要實時關注《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及相關監管條例的變化,選擇的案例要不斷更新,案例選取的側重點也要隨著市場變化而調整,這樣才能使學生從案例中獲取的知識跟得上市場的變化。由于《保險原理與實務》是應用性較強的課程,所以案例教學法在該課程的教學過程中發揮的作用也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教師在課程講授過程中,能夠將案例教學法合理地運用,那么教師的引領作用和學生自主思考的情形都會發揮出最大的效果。教師的講授就不會局限在對知識的灌輸上,學生的學習也不會限于被動聽課,這樣才能實現“教”與“學”的完美結合。
參考文獻:
[1]耿潔.案例教學法在《保險原理與實務》課程中的應用[J].太原城市職業技術學院學報,2016(4).
[2]李小艷.康頤.關于保險學課堂案例教學改革的幾點思考[J].時代金融,2014(6).
作者:李子彥 單位:寧夏警官職業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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