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法學專業教學改革探究
時間:2022-03-21 03:5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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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國家統一司法考試是法律職業人資格考核的一部分,主要以培養應用型人才為主。法學教學是造就法律人的一個最重要的途徑,主要以培養理論為主的綜合型人才為目標。近些年來,二者關系愈加緊密,既有互動也有影響,但均以培養法律思維為根本基點,以培養成就法律職業人為目的。尤其在司法考試改革后更應權衡二者關系,求同存異使二者的作用發揮到最大化。
關鍵詞:司法考試;法學教學改革;應用型法律人才
2002年3月,我國開始實行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制度,該制度是溝通法律人才培養與法律人才篩選的一座橋梁;它不僅有利于我國法律職業共同體的形成,還會對我國法學教育改革和發展方向起到引領作用[1]。2017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完善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制度的意見》引起了司法界的熱議,司法考試制度將要面臨著重大變革,高校法學專業如何培養學生扎實的理論功底、成熟的法律思維和熟練的實踐能力也成為了教學改革中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一、司法考試與法學專業教學的關系
司法考試是考察法律知識掌握完備與否的較為客觀的標準,法學教學是造就法律人的最主要的方式,二者相輔相成。(一)司法考試與法學專業教學的良性互動法學專業教學是不斷培養學生法律思維邏輯能力和夯實法律知識基本功底的過程。司法考試通過主客觀試題考察基礎知識、思維邏輯和實踐能力。二者均以法律基礎知識為重要組成部分、以法律思維邏輯為根基、以法律職業化為根本目標,法學專業教學開設的主要核心課程亦為司法考試主要的考察方向,司法考試所運用的考察方式也逐漸為各法學院所用,二者相輔相成,形成了良好的互動。(二)司法考試對于法學專業教學的引領作用隨著司法考試制度的愈加完善,其可借鑒之處愈加顯現出來。受大陸法系的影響,我國的法學專業教學一直致力于培養法學研究型人才,忽視了實踐能力的培養。而司法考試更側重實務問題的考察,引起了法學專業教學界的重視。通過課程安排以及課內實踐環節的改革,提高學生的實務能力。由此可見,司法考試對于法學教學的發展功不可沒。(三)司法考試對于法學專業教學的不利影響不可否認司法考試對于法學專業教學的促進作用,但司法考試對于法學專業教學的不利影響也不容忽視。近些年來,法學專業學生對于司法考試愈加重視,視為就業的過關卡,由此“司法考試中心論”日漸盛行。這種風氣的盛行致使法學生呈現出基礎功底不扎實,法律思維不成熟卻一心想著通過司法考試的狀態。由此可見,司法考試改革背景下法學專業教學改革刻不容緩。
二、法學專業教學存在的問題
(一)教學內容膚淺。法學專業教學中缺乏實踐與理論相結合的環節。如我國著名的東吳大學法學院教授孫曉樓博士曾指出:“講到法律人才,我認為至少有三個條件:一要有法律學問,二要有社會常識,三要有法律道德。三者具備,然后可稱為法律人才?!保?]縱觀各法學院都只注重對法律知識的傳授,鮮有人注意到成為一名法律人才最根本的是具備良好的法律道德,最重要的生存技能是掌握基本的社會常識。如果學校不充分重視關于實踐部分的傳道授業,法學生在成為法律人的道路上將愈加艱難。(二)教學模式。陳舊受中國應試教育理念的影響,課堂授課的教育模式貫穿整個教育過程,大學也不例外,這樣導致學生的學習熱情不高和自我創新意識薄弱。大學應該是一個開放的平臺,應該讓學生們有欲望地去研讀知識和模擬將從事的職業。而以“老師在講臺上滔滔不絕的講述,學生坐在課桌前搖頭的聽”的模式太過于死板,無興趣就無法學習,教學模式的弊端顯而易見。(三)教學方法古板。傳統法學教學方法是“填鴨式”教學,教師在講臺上照本宣科,講得滿頭大汗,學生在下面埋頭猛記,四年大學唯一最有價值的莫過于課堂筆記[3]。這樣的教學方法禁錮了學生的思想,固化了學生的思維,無法讓學生學以致用。在面對具體的案件分析時,記憶的知識不會運用,即使分析出一二,法言法語也運用甚少,所以學生作為被動主體的教學方法并不適宜法學的學習。(四)考察方式單一?!胺謹凳敲边@樣的俗語總是在大眾中流傳,眾人總是要用成績去衡量一名學生。事實上,考試最重要的目的是讓學生借此去檢驗自己的學習成果,查缺補漏,然而,法學專業最主要的是考察思維能力。那么單一的試卷考察,千篇一律的答案,反而會影響學生的發散思維,考察的作用就會大打折扣。(五)教學人員水平有待提高。中南民族大學鄧紅蕾將中國大學法學教育現存的狀況概括為五點,即一淺、二死、三無、四舊、五差。其中的“五差”就是指從事法學教育的人員在學歷層次、專業素養、道德水準、實踐經驗等整體綜合素質參差不齊,難以勝任社會期望值高的法學教育的重任[4]。在各個高校法學院教學的人員知識底蘊深厚,但缺乏實踐經驗,這與我們培養實務型人才的目標是相悖的。與此同時,教師對于創新科研的認識程度淺顯也是需要重點攻克的難題。
三、法學專業教學改革的途徑
(一)秉承理論與實踐并重的理念,塑造全面的法律人才。對于現代的教育而言,實踐教學并非依附于理論教學,它有獨立、平等的地位。所謂實踐教學是指有計劃地組織學生通過觀察、試驗、操作或社會實踐,掌握與專業培養目標相關的理論知識和實踐技能的教學活動[5]。實踐教學讓學生切身地投入到實際的活動中去,熟悉實踐的技能,領悟法律的奧秘和喚醒維護公平的正義感,如此會大大增加學生的興趣。在教學內容方面,除了法律核心基礎課程外,應增加實踐類課程。(1)開設文書寫作課程。通過對于起訴書和辯護詞等文書標準格式以及內容闡述的教學,不僅提高文書寫作的技能,也體會到作為一名法律人的責任。(2)開設案例分析的課程。通過對于復雜案例的分析可以培養學生的思考能力,并且對所學的理論知識進行檢驗。但需要注意的是,應該根據學生的素質和具體知識點,精選有關案例,避免難易程度過度降低學生的興趣。(3)開設法庭辯論類課程。在審判階段,法庭辯論無疑是很重要的一個環節??梢酝ㄟ^模擬法庭辯論的方式教授給學生法庭辯論所應該注意的問題和辯論的技巧,使學生不至于在步入工作崗位時語言表達成為其絆腳石。法律人本就是以說法講法去解決問題的使者,語言表達的作用不言而喻,那么開設這樣的課程為培養應用型人才又遞進了一步?,F代法治對于法律人的要求不僅限于掌握法律專業知識,更要求有足夠的人文素養。因為法律人面對的是生活中各個方面復雜的法律問題,需要有深厚的知識背景和社會常識方能勝任,那么學校在培養人才時必須要兼顧社會學的知識。(1)開設心理學方面的課程。利用心理學的知識,法律人可以更方便地處理心理類的棘手案件。并且法律是以教化人為目的的,那么法律人利用心理學的知識去勸導涉案人員遵守法律更是一個良策。(2)開設法律職業道德類的課程。一名健全法律人必須有健康的職業道德觀,大學生正處于價值觀形成的關鍵階段,并且法律人這個身份意喻著正義,教授給法學生正確的思想觀對學生乃至社會的發展都至關重要。(二)以法律職業化為目標,創新實踐教學的模式。1.創建模擬法庭的教學模式模擬法庭猶如角色扮演的話劇,學生可以親身體會法庭審判的各個環節,對于學習程序法的理論知識起到鞏固的作用。與此同時,法庭調查、法庭辯論這兩個環節給學生充分施展自我的機會,是一場對于知識和各方面能力的檢驗。模擬法庭不僅可以熟識法律程序和培養對案件的分析能力,更鍛煉了法律職業所需要的語言表達能力、文書書寫能力和法律邏輯思維能力。2.創建司法見習的教學模式司法見習,顧名思義是以旁觀者的身份去觀察學習專業法律人的工作狀態,學習實踐的技能。高校法學院應該將司法見習歸入教學設定中,以旁觀庭審、走訪法院和普及憲法法律等方式讓學生實際參與到司法實務中去。在了解法律普及和運用的同時,去反思自己應該如何提高實務的技能。3.創建專業實習的教學模式專業實習是法學生以一種臨時工作者的身份進入司法實務界的方式。法學生應該在學習專業知識的同時參加專業實習。通過司法實務界前輩的教導,學生可以更加熟悉工作的流程,并且將所學到的理論知識運用到實踐中去,從而提高法學生的實踐技能。這便是實踐出真知的道理。4.創建法律診所的教學模式法律診所起源于美國,是指在教師的指導下,法學生為需要法律援助的人提供法律咨詢。法律診所的教學模式以真實案件為對象,為需要法律援助的群體提供專業的法律指導,在這個過程中學生需要仔細了解案件的始終,并且去獨立的思考。以此可以促進學生對于法律理論的深入理解,同時培養更優秀的法律職業技能。由此可以引發法學生對于職業的深度思考,更有利于形成正確的職業道德觀。(三)改革“填鴨式”的教學方法,促進學生主體地位的形成。傳統的“填鴨式”教育是學生聽老師講,然后記到筆記本上,很少的知識可以運到大腦里去思考一番,這樣不過鍛煉了肌肉組織,使學生變成只善于聽的懶人,大大降低了獨立思考和創新的能力。所以,大學教學必須改變以教師為主的狀況,讓學生和教師成為平等的主體,將學習效果最大化。1.建立學生參與式教學方法“學生參與式”教學是以學生為主體,教師為主導的方式進行的。學生參與到教學的各個方面中去,在備課階段,學生向教師闡明想學習的部分,教師在掌控主線的基礎上將這部分內容進行拓展,增添學習的興趣;在授課階段,以教師與學生各一半課堂的模式進行處理,教師在講解了主干知識后,學生以小組的方式對于知識點闡述自己的見解,這樣的方式讓學生更主動地去思考問題;在課后階段,學生在教師的指導下以小組的方式對于所學知識進行討論,交換見解,遇到困惑時向教師提出,這樣可以讓知識掌握得更加扎實。學生參與式教學讓學生成為課堂的主體,更加主動地去參悟知識,會大大提高學習的效率。2.建立“慕課”的法學教學方法“慕課”教學是指利用互聯網科技在網上教學。教師將所教授的內容以視頻的方式放到學院的公開網上,學生可以在任意時間、地點進行觀看學習。同時,學生可以隨時在平臺進行提問,既可以獲得教師的解答也可以同學之間交換意見分析解決問題,開拓了每個人的思路,讓答案更加全面。這樣的教學方式不僅減輕了教學的壓力,還可以讓學生隨時隨地地學習,也可以與同窗交流思想,更是一舉多得。(四)變單一的考核方式為多元,提高學生的思維邏輯能力。根據法學學科特性可以看出,傳統“以分數定成敗”的考試模式已不可行,我們必須通過改革的方式變一元為多元來適應社會對于人才的評判標準,來塑造職業化的法律人。變單一的閉卷考核方式為閉卷、開卷、筆試、口試、論文、社會實踐活動考核等多種方式來考察學生的綜合技能。關于理論基礎知識,可以選擇閉卷考試來考察學生的基本功底,但是題型應該多樣化并且均衡難易程度,考察學生對知識掌握的程度。對于法律邏輯與基本用語課程的考察就可以用口語考試的方式來了解學生是否具備完備的法律邏輯,以及法言法語運用是否得當,更為直接了當。在日常生活中不乏遇到一些熱點問題,可以讓學生根據法律知識對其進行分析討論最終形成論文,教師可以通過學生的文字來考察學生的法律思維是否成熟。當我們秉承著“理論與實踐并重”的理念教學時,考察在實踐活動中學生展現出的綜合素質就顯得尤為重要。綜合上述考察方式總體評定一個學生達到的水平才最為標準。(五)提高教學人員的素質,培養更優秀的法律人才。師資水平對教學質量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F代的大學教師都擁有著豐富的基礎理論,但是既然要將學生培養成應用型人才,那么教師的實踐經驗為零顯然不合時宜。那么,可以對于教師進行實踐技能的培訓。建立起教師定期到實務部門進修的制度,讓教師深入實踐提高自身的技能,從而更好地教授學生。同時,也可以邀請司法實踐部門既有理論知識又有實踐經驗的人來擔任客座教師,給學生和教師共同授課,提高他們的綜合素質。再者,學校應該大力倡導教師進行學術研究,學科帶頭人應充分發揮自身的作用,營造一個良好的氛圍;同時學校應合理安排教師的教授課程,讓教師有足夠的時間去研究學術;學校也可以每年派遣優秀教師到更高層次的地方進修,接受新的思想理論。教師要有強烈責任感,因為只有教師豐富自己的頭腦,重視創新意識,才能更好地教授學生。
參考文獻:
[1]譚世貴.法學教育與司法考試的改革與協調[J].法治論壇,2008(2):19.
[2]孫曉樓.法學教育[M].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7.
[3]賀衛方.中國法律教育之路[M].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7.
[4]饒艾.國家司法考試進程中高等法學教育的思考[J].西南交通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4(4).
[5]范文波.淺議實踐教學[J].石河子大學學報,2006,20(S1).
作者:張鏑 孔張涵 包玉華 單位:東北林業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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