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議民族與藝術音樂的區別

時間:2022-12-27 10: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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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議民族與藝術音樂的區別

一、二者的本質屬性

(一)藝術音樂藝術音樂是一種創造性勞動,充滿了活力與創造性。它以聲音作為物質材料,根據美的規律創作出來表達身心感受的一種實踐。它的本質特征是超越使用價值的非功利性與供人欣賞的目的性。它與民族音樂的脫離,也是民族音樂自身發展的結果。歐洲基督教音樂就是藝術樂的源頭,之后,“克勞蘇拉”圣歌的組織新方法,標志著個人作曲模式的開始。直到13世紀,音樂才有了“定量樂譜”。經過了很多流派的出現與消亡,歐洲音樂終于在16世紀末開創了帶著功利目的和“眾人歷時”制作模式的民族音樂,讓音樂的創作進入了一個全新的時代。19世紀之后,維也納古典樂派創作的作品逐漸成為了音樂作品的典范。觀眾的聽覺審美的關注點也從音樂的演奏轉移到了音樂的組織結構上。也可以說,藝術音樂的發展史是以作曲家為發展主線的。

(二)民族音樂民族音樂的地域特點十分鮮明,不同的作品之間都有著風格與形態上的極大差異。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我們幾乎不可能通過對民族音樂風格和心態的定位來確定它的真實內在。因此,民族音樂本質屬性的歸納,只能從它的產生原因以及形成方式上來尋找答案。站在民族音樂產生原因的角度上看,音樂是人類交往的一種工具或是輔助行為,功力目的明確。比如唱給心上人聽的山歌、小調,用于祭祀中的雅樂等,這些音樂形式所體現出來的更偏向于文化特征而不是藝術特征。但是民族音樂并不會因此而被貶低,反而是它所具備的社會價值被發掘了出來。

二、二者的關系

民族與藝術音樂之間相互依存,關系非常密切。第一,藝術音樂的律學、樂學、歌唱形式均來源于民族音樂;第二,藝術音樂的新理念進入到別的地區或民族后,其作品會被當地的民族音樂所演奏,而藝術音樂也可以將民族元素作為創新素材。藝術音樂有了確定的模式以后,就迅速傳到了世界的各個地方與種族,然后與各種音樂模式發生融合。藝術音樂的理念與技術之所以可以被廣泛的接受,原因是藝術音樂可以與地方上的本土音樂很好的融合,并運用其理念與技術進行自身的創新,創作出民族風格濃郁的藝術音樂作品。而且這些作品也可以得到當地人民的喜愛。不管是西方音樂還是藝術音樂,最終的核心目標都是創作出被人喜歡的音樂作品,而它所使用的創作方法并不重要。現在有很多人都將“民族音樂”誤解為本民族的藝術音樂,這種現狀很容易讓人以為本土創作的藝術音樂與西方的藝術音樂是完全不同的對立音樂形態。而實際上,本土藝術音樂正是依據西方藝術音樂的理念和方法創作出來的。中國的作曲家都以寫出與西方藝術音樂類似風格的音樂作品為藝術追求,不屑去創作本土音樂。這樣的想法下誕生的只會是西方人不認同、中國人不懂的作品,創作者只能孤芳自賞了。這些問題的出現其實都是因為他們將二者混淆了,沒有分清藝術音樂與民族音樂的界限。中國的本土音樂創作有著非常具體的實用背景,只有讓這些作品找到屬于它的實用背景,它們才可能體現出他們真正的魅力與價值。如果硬將其從它生長的土壤中拔出,只會加速它的枯萎與死亡。用藝術音樂的標準和原則來衡量民族音樂,既不可行,也不公平。

三、結語

將藝術音樂與民族音樂劃分開以后,不僅減少了藝術音樂發展所受到的限制,民族音樂也得到了風格的保護從而有了更好的成長空間。所以,我們既不能用狹隘的民族主義來看待歐洲民族音樂朝藝術音樂的轉化與進步,也不能用藝術音樂的標準和思路來衡量民族音樂。我們真正應該做的是為本土音樂的發展提供足夠的空間,并將藝術音樂的理念和技術為民族音樂提供發展的營養來大力研究民族音樂的前進方向。只有累積足夠的民族音樂作品并保證音樂的質量,民族音樂才有成為世界藝術音樂的那一天。

作者:胡永強單位:江南大學人文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