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創新創業教育體系構建策略

時間:2022-05-30 10:4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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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創新創業教育體系構建策略

2014年我國高校畢業生727萬人,2015年高校畢業生達到749萬人。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步入新常態,高校畢業生就業壓力與日俱增。黨的十八大對創新創業人才培養做出重要部署,國務院對加強創新創業教育也提出了明確要求。2015年5月,國務院辦公廳了《關于深化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實施意見》,提出到2020年建立健全高校創新創業教育體系,使投身創業實踐的學生顯著增加。[1]“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成為大學生畢業后緩解就業壓力的重要途徑,創新創業教育的重要性愈顯突出。我國高校對實施創新創業教育投入了巨大的熱情,也取得了不少成果,但總的來看,創新創業教育尚未取得根本性突破,尚未形成一個適合創新創業人才成長的環境。深化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把創新創業教育融入人才培養體系的工作依然任重而道遠。[2]

一、高校創新創業教育體系構建存在的問題

1、創業人才稀缺,專業化師資匱乏。一方面,我國創業教育服務起步較晚,也普遍存在創業人群精英化傾向和盲目創業等誤區。近年來,教育部開展了一系列大學生創新創業的科技競賽,在此背景下,各高校也逐步開始注意大學生創新創業能力的培養,積極激勵和大力支持大學生參加各種各樣的創新創業實踐,從教育部到各省市都設立了各種各樣的創業設計大賽、科技競賽、實踐活動,鼓勵學生進行自主創業[3]。創業很多,但創新卻相對較少,創業項目更多的是瞄準市場而不是瞄準技術,追求利潤而非創造市場。因此,需要引導學生思考如何才能將學習的知識投入到創業應用,要找到自己所學的專業知識在創業中的應用優勢。另一方面,高校當中,專職于創業服務指導的創業服務人才與師資隊伍匱乏。目前我國多數高校的創新創業師資大多數來源于本校從事專業教學的教師或者是從事學生工作的教輔行政人員。此外,創業教育服務往往偏重于理論性研究,可操作性和實踐性的經驗較少,創業服務效果無法達到最優。教師自身的創新能力比較薄弱,也很難培養出創新型人才[4]。

2、服務定位模糊,支持覆蓋面小。具有深度的創業項目服務應該貫穿于從創業項目培育、創業項目論證到創業項目指導、孵化和實施的整個過程;具有廣度的創業項目服務應該包括對創業項目的科學管理和對創業項目產品的市場推廣等內容。以這樣的標準來反觀目前的工作,我國高校對創業項目服務的廣度和深度仍然缺乏。具體表現在對項目的孵化和實施缺乏相應的支持,更多的是提供項目展示的平臺,而非后期發展的資源,這使得創業項目的發展舉步維艱。3、優惠政策落地難,相關服務難到位。在國家層面上,創業政策在細節上并沒有觸及根本,政策有效落實也需要進一步觀察,尤其是與畢業生對接的政策。例如:因為戶口政策沒有落實,如果畢業生創業失敗,沒有第二次創業機會,將由于不再擁有畢業大學生的就業資格,只能返回家鄉。在高校層面,目前,不少高校的創業服務工作還只是停留在喊口號上,而具體到落實和真正讓學生受益的工作還做得不夠。

二、創新創業教育體系科學構建的建議

1、構建創新創業教育目標體系。高等學校應當學習國內外高校優秀的創業服務理念與方法,根據自身情況建立相應體系。同時,還應整合學校與社會資源,著力打造一支高水平的創業指導隊伍,對不同層次的學生提出符合其自身特點的教育目標,構建完整的教育目標體系。通過多方面的創新創業教育和宣傳,培養學生創業精神,提升學生創業意識,健全學生創業心理,豐富學生創業知識,提高學生創業技能。

2、構建創新創業教育教學體系。盡管目前我國許多高校也意識到創新創業教育的重要性,并開始推行創新創業教育,卻大多限于操作和技能層面,還未將創新創業教育納入到專業教育的培養方案和體系之中[5]。高校需要通過創業課程的講授和創業實踐活動的開展來進行創業知識和創業技能的傳遞。應著力培養學生的創新思維、創業意識和創業精神,借助系統的創業課程教育,使學生掌握基本的創業知識、創業理論和創業經驗;通過實施創業實踐基地教育,為學生創業提供資金和咨詢服務,使學生在創業實踐中得到鍛煉和提高,同時開展創業大賽、開設創業講座、創業論壇等各種創業活動,實施創業實踐教育;通過鼓勵和活躍學生創業社團,加強專業指導,讓學生創業社團開展自發式的創業實踐活動。

3、構建創新創業教育保障體系。應當建立專門的管理機構,有效整合相關資源,提高創新創業教育的成效。通過開展創新創業教育理論研究,搭建創新創業信息服務平臺,審查和輔助學生的創業項目,為學生創業做好配套服務;營造良好的創業環境,加強政府、社會各界和高校的協同作用,為創業者提供必要的政策和資金支持,鼓勵學生創新創業,培養學生創業觀念和精神;打造創業型的師資隊伍,一方面,制定相關措施,鼓勵青年教師到創業一線兼職,另一方面,聘請成功企業家擔任兼職教師,鼓勵學生參與企業實踐,在實踐中向經驗豐富的創業者學習。

4、構建創新創業教育評價體系。高等學校對于創新創業評價體系的構建,應當以提高創業能力為核心,相應的評價主體根據自己的價值觀念,通過創新創業教育的實施,對大學生的創業意識、創業技能和創業精神的培養和提高程度以及社會價值做出判斷。具體來說,可以采用量化的指標方法,根據創新創業教育目標體系的內容及其指標體系,通過問卷調查、師生測評、考試測驗、特殊觀察、分析研究等多種切實有效的方式,將大學生創業素質評價體系的指標進行量化。[6]

作者:陳玉 單位:三亞學院

參考文獻:

[1]關于深化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5〕36號.

[2]劉偉.高校創新創業教育人才培養體系構建的思考[J].教育科學,2011(5):64-67.

[3]孔凡校.大學生創新創業能力提升體系研究與實踐[J].今日中國論壇,2013(10):204-205.

[4]彭文博.創新創業教育課程體系建設的探索與實踐[J].創新與創業教育,2010(4):55-57.

[5]高坊洪.構建大學生創新創業教育新體系芻議[J].九江職業技術學院學報,2013(1):75-76.

[6]徐禮堂,陳旭陽.基于創業能力為核心的地方高校創新創業教育體系構建[J].創新與創業教育,2011(7):3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