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管理體制對策研究
時間:2022-03-03 03: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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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高等教育管理體制是推動高等教育發展方式適應區域經濟發展需要的前提保障。在厘清黑龍江省高等教育管理體制發展歷程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優化黑龍江省高等教育發展方式的必要性,并提出權力分散化、權力結構優化、權力下放等優化對策。
關鍵詞:高等教育;等教育管理體制;權力分散化
一、高等教育管理體制內涵及發展歷程
體制是被系統化的組織制度,對于管理體制來講,就是指一個管理機構中被系統化了的管理制度,包括權限劃分、機構設置及其運行機制。由此來看,高等教育管理體制則是被系統化了的高等教育管理制度,是關于高等教育事業的職能定位、權責劃分、機構設置和運行機制的總稱。它是一個國家在一定政治、經濟和文化制度基礎上建立起來的對高等教育事業進行組織管理的各項制度的綜合,是整個高等教育體制得以構成和運行的保證,直接影響著高等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方向、速度、規模、質量和效益等。主要內容有:規定中央與地方、政府與高校在實施高等教育的過程中的相互關系及其各自職能定位,包括采取什么樣的管理方式來理順國家與高校、高校與社會,以及高校內部上下之間、各部門之間關系的一系列規定和制度。在我國,高等教育與經濟發展是互相依賴的關系,經濟水平的高低會直接影響到高等教育的發展水平;經濟發展是高等教育發展的物質支持,并進一步影響到高等教育發展的規模和水平。與此同時,高等教育為經濟的發展提供了重要的智力支持,為經濟建設提供技術與人才的保障,知識經濟時代科技與人才是實現經濟快速發展的兩大核心要素。因此,高等教育在很大程度上決定經濟的持續發展,高等教育管理體制必須以適應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為根本目標,把握區域經濟發展走勢,充分與區域經濟、政治、文化的發展相協調。黑龍江省高等教育管理體制順應國家整體管理體制的變革主要經歷了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為新中國建立初期。新中國成立后實行計劃經濟體制,首次提出高等教育管理體制,將高等教育完全融入于國家經濟計劃中,以保障經濟發展和工業發展的需要。此期間,高等教育全部歸由教育部和國務院有關部委直接管理,權力不下放。高等教育管理體制雖然能夠與當時高度集中的經濟管理體制相匹配,但是卻忽略了高等教育作為獨立實體的自有內在發展規律。第二個階段為1956—1978年。1956年始,中國開始逐步擺脫計劃經濟模式的束縛。嘗試對地方實施一定的放權,從而促進和調動中央和地方的積極性。伴隨區域經濟權限的下放,教育事業的管理權限也得到了一定的下放。并于1963年5月頒布了《關于加強高等學校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決定(試行草案)》。決定中對中央、地方兩級行政機關管理高等教育的職責給予了明確的規定。從而黑龍江省高等教育管理體制在自主創辦權有了一定的空間。但是在期間,高等教育陷入了嚴重的癱瘓和半癱瘓狀態,造成了一段教育發展歷程的斷層期。第三個階段為自改革開放以來。伴隨著經濟和政治體制的改革,教育管理體制也發生了相應的變化。1979年,中央了《關于建議重新頒布〈關于加強高等學校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決定〉的報告》,從而進一步強調了“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高等教育宏觀管理體制。黑龍江省高等教育管理權限在區域層面上得到的一定的擴展,并且為與區域經濟發展相適應進行了一定的調整。
二、優化黑龍江省高等教育體制改革必要性
黑龍江省2008年推出了高教強省建設規劃,2010年被列為國家高等教育綜合改革三個試點省份之一。幾年來,通過深入開展“六大工程”建設,高等教育發展改革持續推進。黑龍江省的高等教育正處于發展方式轉變的關鍵時期,引發這次轉變是內外動因綜合作用的結果。內因是解決擴招積壓等問題的內在需求,外因是來自于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社會轉型的外部驅動。因此,只有進一步優化高等教育發展方式,才能實現高等教育自身體系的完善以及推動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通過對高等教育發展內外環境的深入剖析,提出加快轉變高等教育發展方式,是高等教育發展內外環境深刻復雜變化的迫切要求。McAdam,ect(2012)通過研究了大學與企業的互動關系,總結得出加強大學與企業之間的合作是優化教育發展方式的重要手段之一。高等教育的發展方式主要可以劃分為高等教育結構、高等教育人才培養模式和高等教育人才培養模式三個層面。高等教育結構優化、人才培養模式的完善均需依賴于高等教育高效而規范化的管理。由此,必然需要在制度層面上完善高等教育治理的相關規范。通過高等教育制度路徑的優化、設計和創新,產生穩定的整合機制,為高等教育結構調整、人才培養提供保障。
三、優化黑龍江省高等教育管理方式改革的對策
黑龍江省高等教育的傳統管理方式已經不能順應環境的需求,亟待轉變。黑龍江省高等教育管理方式必然受到整個教育管理體制的影響,不厘清這個問題會阻礙黑龍江省高等教育管理方式的改革和轉變。
1.主體分散化。教育行政部門將舉辦權、管理權和監督權相分離,形成相互獨立又相互監督和制約的三方,即政府處于管理地位、高校擁有自主舉辦權、第三方則作為監督評審機構。打破原來的高等教育體制,讓高等教育得到解放和自由。在這種格局下,政府依然對高等教育進行宏觀管理,不同的是高校自主舉辦權作為合法權利可以行使,但這并不意味著高等教育在自主舉辦權方面可以無所約束、任意行使。這時候就突出了第三方監督評審機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但可以監督和保障權力行使人的合法權益,同時對權力行使人的行為具有一定的約束,能夠有效改善高等教育的管理方式,促進高等教育的發展和經濟增長。其二,制定一系列制度和條約來協調三方之間的關系和明確彼此的責任,真正促進高等教育走向市場機制,完善相關法制體系。所有的改革都必須有一定的制度條約來進行護航,確保其安全有效實施,而制定制度條約首先要明確彼此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因此,高等教育要形成三方相互制約和監督的格局,就必須先厘清三方的相互關系、責任、權利和義務,然后建立一個科學可行的制度體系,進行制約和協調,如問責制、績效考核制等。
2.配置學術權力和行政權力。招生、科學研究、教育教學、機構設置、教師管理、學生管理、經費管理是高等學校自治的七項權力。在上述權力中,招生和學生管理屬于行政權力,科學研究和教育教學屬于學術權力,而機構設置、經費管理和教師管理則屬于前兩種權力公共支配的范疇。因此,需要明確區分權限,并在結構上考慮如何實現均衡發展。
3.權力縱向下移。在高等學校的內部管理結構中,縱向為校方、系部、教研室三個管理層面。因此,高等教育自治權力既應表現于校級層面,也應延伸至校級以下的系部和教研室等管理層面上。系部是學校實施科學和教學的下屬一級機構,系部應充分享有學科專業建設、系內部人事調配、專業課程設置、教育資源配置等自主權。要給予系主任足夠的權力充分協調、推動科研和教學工作。教研室作為高等學校最基層的科研和教學機構,負責科研教學活動的具體實施。在教研室層面,與行政權力相比,其擁有更多的自主權。需充分發揮深化、拓展教學與科研質量的實質性工作。
作者:姜穎 付明 徐永智 金英姬 單位:黑龍江科技大學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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