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兒童教育的倫理學考究
時間:2022-01-14 03:3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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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致使教育事業面臨信任危機目前,在中國存在教育信任問題,在特殊教育中,由于一小部分特殊教育從業人員存在職業倫理失范的行為,導致特殊教育事業也面臨信任危機。四川師范大學曹正善教授在《教育信任:減負提質的智慧》中說:“良好的教育信任:有利于生成管理的技巧性,使管理變得富有彈性,提高學校管理的效率;能夠有效地改變教師和學生的生活,增加教師的幸福感,減輕學生負擔;可以提高德育的實效性,有效發展出責任和尊重這樣的核心價值。”因此,特殊教育從業人員應該提高職業倫理的修養,自覺按照職業倫理的要求,進行自我鍛煉、自我改造和自我提高,形成與教育要求相一致的道德情操和道德境界。(二)損害了特殊教育從業人員的形象特殊教育從業人員的形象、學識和人格魅力,往往是特殊兒童學習興趣和成長的源泉,如果從業人員有違反職業倫理的行為,必定有損于其形象,失去特殊兒童和家長的信任。特殊教育從業人員要注重自己的形象,在事業上體現執著、敬業、樂業、奉獻精神;在與特殊兒童交往時要充滿愛心、耐心、充滿親情和熱情;在處事為人上,體現誠信謙和的品格、高雅知禮的氣質。(三)傷害了教育對象及家長特殊教育是一項專業性很強的工作,特殊兒童的教育和訓練需要在專業人員的指導下進行,任何人都取代不了特殊教育從業人員的專業地位,例如,聾生的語言訓練,盲生定向行走的訓練,以及其它類別特殊兒童的教育訓練都需要特殊教育專業人員有計劃、有條理地進行。正如病人的病患只能由醫生解除,其他的非專業人士是取代不了醫生的專業地位的。而一些特殊教育從業人員存在的倫理失范行為,如抱怨工資待遇低;對特殊兒童的困難熟視無睹;思想消極,工作推諉拖沓;承受不了工作的壓力,離開了特殊教育工作崗等等,這必定會對特殊兒童及家長帶來直接的不良影響。
二、特殊兒童教育訓練的倫理要求
(一)視力殘疾兒童的教育訓練與倫理要求視力殘疾兒童的特殊性表現在由于視覺器官的殘障,個體不能接收到視覺刺激,無法形成視覺表象,進而無法對事物進行整體知覺。這種特殊性使視力殘疾兒童必須改換信息通道,訓練發展聽覺、觸覺、嗅覺等其它感官功能的代償作用。因此視力殘疾兒童的教育訓練除了與普通兒童一致的教育內容外,還有一些特殊的內容,如感覺訓練、定向行走訓練、盲文的學習、生活能力的訓練等等,這些特殊的教育訓練內容需要專業的特殊教育從業人員有步驟、有計劃地進行。在對視力殘疾兒童的教育訓練中,從業人員要充分考慮到他們的身心特點,對他們提出適度的教育要求。對于視力殘疾兒童出現的不良身心現象,特殊教育教師要有耐心,不要操之過急。例如盲態的糾正,需要從業人員長時間的、耐心的引導和糾正,如果一味地責怪和糾正有可能損傷盲童的自尊心,反而起不到教育訓練的作用。這時,從業人員應針對盲童的興趣,采取一些策略來達到矯正的目的,如可以在游戲活動中糾正盲態。因此,特殊教育從業人員的倫理素質關系到視力殘疾兒童的未來,關系到他們的生存質量,是視力殘疾兒童教育訓練效果優劣的關鍵因素。(二)聽力殘疾兒童的教育訓練與倫理要求由于聽力損傷的影響,聽力殘疾兒童對外界事物的認識和了解有著明顯的缺陷,對語言的理解也有著正常人想象不到的困難。一個平均聽力損失在55分貝以上的聽力殘疾兒童,在語言交流中會錯過絕大部分的信息,正由于他們存在聽力和語言障礙,所以他們在表達需要和情感上存在困難,常常會感到不被理解,不被周圍環境所接納,在對其他人或某一件事的理解上,他們表現出不夠敏感甚至有些困難。如果這些困難長時間沒有得到周圍環境的理解,甚至遭受到一些指責,逐漸地聽力殘疾兒童就會出現情緒發展障礙的各種表現。所以,聽力殘疾兒童教育訓練的重點是聽力語言的訓練,也就是溝通和交往能力的訓練。在教育訓練過程中,從業人員要考慮到聽力殘疾兒童的心理特征,聽力殘疾兒童的想象力非常豐富,觀察力也極為敏銳,視覺補償在他們的認知上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然而,也正是因為聽力殘疾兒童需要利用視覺進行功能代償,他們需要非常專注地聆聽和觀察,因此容易疲勞,常常會出現精力不集中、注意力渙散的現象,出現對學習沒有興趣,甚至厭學。作為特殊教育從業人員,必須善于觀察,依據聽力殘疾兒童的心理特征,運用他們易于接受的方式和手段探索他們的內心世界,用他們易于理解的方法與其進行交流。(三)智力落后兒童的教育訓練與倫理要求智力落后兒童的心理發展水平較低,生活能力和適應能力較弱,情感、意志以及個性方面存在缺陷。智力落后兒童由于智力的損傷,導致身體發展和心理發展脫節,這是智力落后兒童重要的特點,例如,行為幼稚、情緒易波動等。因此,對智力落后兒童的教育和訓練要不怕反復,強調“愛”“、順”、“寬”“、導”。一要“愛”,智力落后兒童接受能力差,學習主動性不強,并且大都比較執拗和任性,如果從業人員對他們沒有愛心,就很難耐下心來。二要“順”,在教育訓練中,要尊重智力落后兒童的心理年齡特點,不可強制和責備。如果從業人員對智力落后兒童的“反常行為”不能立刻制止,就先要“順”,不能急于求成。從業人員通過冷靜觀察,認真思考后,再找出結癥,因勢利導,對癥下藥。三要“寬”,智力落后兒童理解能力差,學得慢,記得少。雖然他們智力上有缺陷,但并不等于他們的智力不發展,他們的智力是可以慢慢開發的。這就要求從業人員在教育訓練過程中,要有一顆寬容的心,像對待初生嬰兒一樣引導他們,有時還要“哄哄”他們,讓他們快樂起來,輕松起來,高興起來,在輕松的氛圍中開發智力落后兒童的智力,做到揚長避短,充分發揮他們特長。四要“導”,智力殘疾兒童對事物的理解簡單直接,他們異常的行為背后往往蘊藏著善良的動機,但他們的行為方式又是一般人無法理解的,因此,從業人員要發揮“導”的作用,引導其表達出真正行為的動機,了解行為背后的原因,及時地進行教育。(四)其它類別特殊兒童的教育訓練與倫理要求視力殘疾兒童、聽力殘疾兒童、智力殘疾兒童是傳統意義上的特殊兒童,現在,特殊教育的范圍已經擴大,特殊教育對象的范圍也隨之擴大,凡是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兒童都可稱為特殊兒童,例如廣泛性發育障礙兒童、學習障礙兒童、情緒行為障礙兒童、言語語言障礙兒童等等,對其它類別特殊兒童的教育訓練也要根據其特點進行,其倫理要求與上述三種類別的特殊兒童教育訓練中的要求一致,都需要特殊教育教師付出愛心、耐心及寬容心等。
作者:周姊毓單位:綏化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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