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產業結構研究論文
時間:2022-08-03 04:22:00
導語:農業產業結構研究論文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摘要:資金的流向與合理配置是農業產業結構調整中金融支持方面的關鍵問題,雖然國家明確要求對農業產業結構調整要大力支持,但在實踐中由于各方面原因,金融支持始終是農業產業結構調整中的薄弱環節。有必要在相關政策制定、信貸產品創新、融資渠道拓寬及保險和擔保體系的構建等方面進行改革和調整,提高金融支持農業產業結構調整的力度。
關鍵詞:農業;產業結構調整;金融支持
近年來,隨著我國農業經濟發展水平的提高,農業產業結構調整也不斷深入推進,對資金的需求日益旺盛,但由于國家有限的財政資金投入、較高的農業貸款風險及制度的不完善等因素的影響,現有的金融支持力度遠不能滿足農業產業結構調整的需要,金融支持不足日益成為制約我國農業產業結構調整的瓶頸。因此,如何創造一個良好的融資環境、使用好各方資金、創新信貸產品及構建配套的信用擔保體系等來支持農業產業結構升級是一道難題。
一、我國農業產業結構調整中金融支持存在的問題
(一)資金使用分散,規范的管理機制尚未形成。目前,財政用于農業方面的資金,包括農業基本建設投資、農業科技支出、支持農業生產支出、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等分散于發改委、科技、財政和農口各部門,由于財政支農資金分屬多個部門管理,各部門對政策的理解、執行和資金使用要求各不相同,基本上是各自為政,資金使用分散和投入交叉重復現象比較嚴重,缺乏一個有效的協調機制形成合力,加上運行環節多、過程長、管理成本高,規范的管理監督機制難以有效形成,導致資金到位率低,真正用于農業、農民和農村的資金大幅減少,財政支農效率較低。
(二)金融機構信貸管理制度存在缺陷。在現行信貸政策條件下,擔保抵押資產是否充足是決定銀行貸款的一個重要條件。由于農戶和農村中小企業的經營場所、產品和經營周期有其特殊性,致使涉農融資中農戶和農村中小企業往往不能提供符合信貸政策要求的有效的抵押擔保品,因而制約了信貸的獲取。另外,由于處在改革過程中的國有商業銀行本身存在許多制度缺陷,如貸款權限的上收、激勵與約束機制不健全及對國有企業、大城市、大企業、大項目等為主體的貸款偏好,主觀上造成農村金融市場的萎縮。
(三)農信社受自身實力限制,難以滿足農業產業結構調整過程中對資金的需求。從現行經營管理看,農信社市場定位于服務“三農”,主要以小額農戶貸款、農村個體工商戶貸款和農戶聯保貸款為主,從期限、額度和方式上很難滿足農業產業結構升級的需要。而且,盡管農信社在農村地區網點多,但不論是硬件還是軟件上都難以與實力強大的國有商業銀行和只存不貸的郵政儲蓄相比,使其在吸儲能力上明顯處于弱勢。再加上農信社歷史包袱尚未解決,資金實力較弱,人員編制偏少,支付結算系統不完善,農信社支持農業產業結構調整顯得力不從心。
(四)農業產業結構調整中龍頭企業和農村經濟合作組織內的特點限制了信貸投入。農業生產周期長,受自然條件影響大,這使農業產出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而農產品供求彈性小又使農業面臨相當大的市場風險,加大了農業收益的不確定性。因此,農業生產的高風險、周期長、低收益等主要特點決定了農業產業結構調整鏈條的脆弱性。金融部門在充分考慮安全性、流動性、收益性的原則下,必然對產業初始階段龍頭企業謹小慎微,從而在很大程度上限制農業產業化發展的信貸投入。有的企業和組織根本無法提供抵押,如養殖場的家畜家禽不可能作為抵押品。
(五)缺乏行之有效的信用評價體系和完善的信用擔保體系。從目前農業產業結構調整中對龍頭企業金融支持的現狀來看,目前缺乏行之有效的針對龍頭企業的信用評價體系。相對工業企業而言,目前農業企業大多為中小型企業,處于創業成長期。由于信用擔保體系的不健全,獲得貸款的門檻較高,而已有的政策性貸款在實踐中也很難落實,直接制約龍頭企業的發展壯大。
二、促進農業產業結構調整中金融支持的對策
(一)轉變思路,在政策上予以支持和傾斜。整合各種支農財政資金,形成穩定的財政支農增長機制。對目前用于農業結構調整、農業產業化、農產品加工、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等方面的資金進行適當整合,可以考慮由各地方農業主管部門統一管理,主要用于充實政策性擔保公司風險補償基金,并將擔保代償損失補償資金列入財政預算。中央和地方各級財政應保證從每年的財政總收入中按固定的比例或增長率劃出一部分投入到農業產業結構調整中。擴大工業反哺農業的力度。同時,為保證資金的使用效率,還應建立有效的審計監督制度,防止財政支農資金被挪用或被截留。
(二)加大針對農業產業結構調整的信貸創新力度。一是開辦特色農業、觀光旅游農業、“農家樂”、生態農業等多樣化的貸款品種,要根據農業資金需求多樣化的特點,科學細分市場,適時加大貸款新品種開發力度,制訂農戶大額貸款管理辦法,改進支農再貸款管理。二是創新信貸方式,拓寬農村產業結構升級的融資渠道。金融機構可以選擇有市場、有效益、有信用的農村中小企業試點信用貸款方式。擴大抵押和質押貸款范圍,允許農村中小企業以適銷對路的庫存產品和可靠應收款作為保證向銀行申請貸款。有條件的可考慮借鑒目前在中小工業企業融資中的一種新方式“供應鏈金融”的模式,將訂單擔保貸款、公司為農戶擔保貸款、倉單質押貸款以及農業動產抵押貸款捆綁在一起,以此來推動“銀行+擔保公司+基地+農戶”的農業產業結構升級。
(三)合理引導和利用好非正規金融渠道的資金。在正規農村金融功能有限和信貸供給嚴重不足的現實條件下,民間金融的存在和發展,可以有效緩解農村資金供求矛盾,拓寬融資渠道。因此采用“疏導”、“規范”的辦法引導農村非正規金融的發展十分必要。積極鼓勵正常的民間借貸,有條件地允許民間金融的合法化,降低金融市場的準入門檻,有區別、有條件地培育出具有一定規模并且管理制度完善的非正規金融組織,可以為發展農民自主參與的各種農村合作金融提供良好的基礎和環境條件。同時,要在利率逐步市場化基礎上合理整合農村民間金融組織,將現存的農村非正規金融機構納入政府的正規制度安排中,為農村民間金融發展創造更加寬松的生存空間。允許創建農村民間銀行,允許民間資本、外資參股,實行民營銀行試點,促使農村民間借貸向規范化方向發展。
(四)以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為突破口,加快推進農信社的改革。農信社定位“三農”,應該成為農業產業結構調整的積極參與者。因此,各級政府應加快農信社改革步伐,完善省聯社法人治理結構的建設,多渠道擴充其資金實力。可以考慮建立省域內農信社聯行支付結算系統,并實現與人民銀行大額支付系統和小額支付系統的聯網,適應企業支付結算的需求,也有利于增強吸儲能力。
(五)積極發展農村保險業。農業保險是一種對政策因素依賴較強的特殊險種,農業保險經營模式不應以單一模式為主,農業保險體系應是包括政策性農業保險機構、商業性保險機構、合作社在內的以政策性保險為導向、多層次、各種模式相互補充的復合體系??梢砸虻刂埔顺闪⒑献鞅kU組織,以股份合作的形式籌集農業風險基金。有條件的地方可對參加種養保險的農戶給予一定的保費補貼,對經辦農業政策性保險的保險機構適當減免所得稅,對農業政策性保險實施再保險。如,安徽省在經過多方調研和論證的基礎上,從2008年4月開始開展了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工作,這對安徽這樣一個農業大省來說邁出了重要的一步。安徽的具體做法是:運用財政補貼等手段,發揮政府組織推動作用,引導和鼓勵農戶、種養大戶、龍頭企業以及市縣政府、保險機構等有關各方自主自愿參與農業保險試點,促進農業保險業務的開展。在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基礎上,各地可因地制宜制定相關支持政策。保險的范圍主要涉及種植業和養殖業,種植業保險選擇種植面廣、對促進“三農”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的大宗農作物,包括:水稻、小麥、玉米、油菜、棉花;養殖業保險選擇飼養量大、對保障人民生活和增加農民收入具有重要意義的養殖品種,包括:能繁母豬、奶牛。在保險費的支付上,種植業保險保費中央財政補貼35%,省財政補貼25%,市縣財政補貼20%,種植場(戶)承擔20%。養殖業保險保費根據不同品種,實行差異化補貼,其中,能繁母豬保險保費中央財政補貼50%,省財政補貼2l%,市縣財政補貼9%,養殖場(戶)承擔20%;奶牛保險保費中央財政補貼30%,省財政補貼21%,市縣財政補貼9%,養殖場(戶)承擔40%。在保險模式的選擇上種植業保險采用“保險公司與地方政府聯辦”模式,經營風險由地方政府和保險經辦機構共擔。養殖業保險采用“保險公司自營”模式,保險經辦機構在政府保費補貼政策框架下,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六)構筑完善的農村信用擔保體系。信用擔保體系的不健全是農村廣大中小企業難以獲得融資支持的根本原因,只有將龍頭企業納入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才能真正解決農村龍頭企業貸款難、擔保難、抵押難的問題,同時也可以解決金融機構為這些企業貸款的后顧之憂,提高它們給龍頭企業融資的積極性。鑒于目前我國農村發展的現狀,農村信用擔保體系的構建要與城市有所區別,要結合農村的實際情況,創新對農村的一些特殊資產的評估方式和評估思路。農村信用擔保體系的構建可考慮由地方政府、金融機構、民營企業共同出資設立或財政注入部分資金等籌集設立擔保機構,也可由民營企業作為會員自發參與共同出資成立股份制的擔保機構。
(七)穩步發展農村土地銀行等新型金融機構。農地金融制度是解決農業產業結構升級所需資金的一個重要渠道,也是農村土地制度改革不可缺少的部分。國外在這方面已經有成功的做法,如美國以聯邦土地銀行為主體的農地金融體系有效解決了農村長期資金來源問題,對正確貫徹政府農業政策起到了積極作用,推動了美國農業生產的大發展。德國的農地金融制度從早期以抑制農村高利貸為主要目的,到近期成為促進與農業的發展的重要措施等都表明農地金融的重要性。農地金融制度不僅僅是貫徹政府調控、扶持農業結構調整的手段,更是解決農村長期資金來源的重要途徑。借鑒國外經驗,我國也可以考慮建立農地金融制度。但在具體實施的過程中要考慮中國國情,經濟發達地區,勞動力市場發達,勞動力的非農化程度較高,農用地流轉和集中的比例相對較高,農村信用社作為現有農村金融體系的主力,與農業、農村聯系密切,有從事農村金融業務的實踐經驗,因此,近期可以選擇經濟發達地區的農村信用社作為試點,開展農地金融業務,中長期可以考慮建立專門的農村土地銀行。
- 上一篇:公司法律制度管理論文
- 下一篇:林業整地造林技術管理論文
精品范文
10農業行政管理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