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技術推廣原因及對策

時間:2022-01-02 03:3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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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業技術推廣原因及對策

林業的進步于發展需要以先進的林業技術為基礎,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林業技術也逐漸具有市場商業化的特點。通常來說,林業技術的研究和開發提供者是各個高等院校、研究機構及其他林業技術研究部門;林業技術需求者則是相關的林業大戶或營林企業,他們是林業技術推廣和應用的發展主體;而推廣中介是供給與需求者之間推廣、傳達技術的中介,也是供求溝通橋梁和紐帶。目前,供需市場還不夠完善,很多的林業技術尚未普及、應用,技術中介參與的交換技術,很容易出現各種各樣的問題,導致無法充分發揮林業技術的實際價值,使用的范圍相對有限,這阻礙了林業的整體進步和發展。下文基于技術中介對技術供給和需求的影響,分析并探討了林業技術推廣中出現的供需問題。

1技術中介對林業技術供需不足的影響

1.1林業技術中介的作用尚不明確。目前,我國林業技術中介機構常常承擔多重職能,多重職能并存容易造成技術中介的工作重心轉移。技術中介的服務工作往往會受到政府計劃的影響,無法靈活地調節技術供需現狀。在許多情況下,技術中介都是把工作重點放在行政工作上,對于林業技術的推廣不夠重視。1.2缺乏內部競爭。現階段。很多的林業技術中介都屬于事業單位,技術推廣人員的收入和其在林業技術推廣的貢獻值無關,這就造成了林業技術中介機構內部缺乏良性競爭,很多的員工安于現狀,導致林業技術推廣工作行為徒有其形、不具其實,無法有效聯系技術供應商和需求者,進而不能進一步促進新技術的推廣。

2林業技術供給不足的原因

2.1技術研發與現實脫節。目前大多數的技術人員都是在在技術先進性、成果高檔次的觀念下開展科研工作,很少有員工是在基于技術實用性綜合論述和一線工作實際情況為指導思想開展技術研發工作的,這也就造成許多的林業技術實用性不足,使得很多林業技術和實際工作情況不符。造成這一現象的原因主要是技術提供商常常是研發部門,不是技術需求的主體,不能全面的了解技術需求的實際情況,相較于技術推廣,技術研發環節相對比較封閉,研發部門不用承擔需求者生產、經濟等壓力。2.2技術研發推廣功利性較重。林業技術從技術研發、實際推廣到投入使用過程中,每個環節和工業技術的嚴格要求不一樣,一旦林業技術成果研發成型,只需要做簡單的鑒定,就可以投入到在實際工作中使用,同時技術研究部門和人員相對比較容易獲得名利雙重獎勵。而在技術推廣過程中,推廣主體往往不能直接獲得其物質獎勵,造成推廣工作積極性不高,只能依靠純粹的奉獻精神獲得工作動力。2.3投入推廣資金不足。現階段,我國林業技術用以推廣工作的資源主要是來自政府部門,而不是非科研機構或社會企業,因此,導致林業技術在推廣、交易和使用中不能達成市場和商品價值。在林業技術研究和開發過程中,過多的專注于研發結果,而不是實際的利益,造成在技術研發和推廣過程中不能形成合理使用資金的循環利用機制,單向的現金流很容易造成再次研發技術的時候,無法及時得到資金支持。所以,大多數社會企業不愿為林業技術推廣研發中投入資金,只是依靠政府的財政支持,不能有效保障林業技術適用性及其科技含量,只是為政府帶來了財政負擔。

3需求不足原因分析

3.1林業產業化程度較低。林業技術推廣和農村建設有密切相關,若是農村建設較好,林業技術也就更容易得相應的推廣,然而目前我國林業技術推廣過程中,主要還是采取無償性推廣,這就導致人們不是很注重林業技術的科學水平,造成林業技術產業化建設并不明顯。有些林業技術在實踐中涉及到政府對林業技術研究的資金投入程度,使得林業技術在實際應用中無法遵循“交換”原則,這也是林業技術推廣體系發展緩慢的主要因素之一。3.2林農文化素質、經濟實力以及觀念束縛的影響。雖然目前我國經濟處于快速建設階段,但我國林業主要山區農村經濟發展水平還十分有限,區域經濟水平無法支撐林業技術推廣需要的資金,使得在林業技術的實際應用中并不適應市場經濟模式,林業技術研究過程中更加關注在生產建設中的使用方式以及技術本身所具備的經濟承受能力。長期以來,林業技術在實際的推廣過程中都是免費使用,政府部門在管理林業科學技術推廣中仍然存在很多問題,對于林業技術研究中的資金投入無法得到保障,科研人員對林業技術研究熱情不高。山區農村經濟發展水平較低,家庭經濟總量有限,在部分地區主要經濟來源是農民工外出務工,導致無法保障林業技術在林業中的地位。

4林業技術推廣供需雙重不足解決對策

4.1加強林業技術有效供給。對于林業技術的供給主體而言,目前林業技術供給主體主要是來自高校、科研機構和企業。所以,我國若想要加強林業研究和技術開發,就需要政府部門和高校、研究機構有效結合。政府也要出臺相應政策鼓勵林業科技人員加強林業技術的研究,研發出可以解決當前林農問題、滿足林農實際需求的科技成果。林業技術推廣部門應結合市場的發展,以服務群眾為目的,積極探索林業技術推廣工作的新機制,在條件有限的情況下,推廣低成本、經濟效益好的新技術。4.2創新并完善林業技術推廣機制。堅持以林農為主體、政府為導向,建立出一種以“創新和溝通”為基礎的技術推廣體系。加強林業科技推廣服務隊伍建設,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引進科技推廣人員。技術推廣體系內部要建立完善的內部制度,采用一定的激勵機制,鼓勵成員學習,加強林業技術推廣人員的知識更新腳步,提高其綜合素質,以能夠適應當前林業發展的需要。同時,還要建立了一個網絡傳播系統,不僅可以為林農提供方便,林農有充分的空間選擇技術,也為林農和外界交流提供一個巨大的交流平臺,提高林農對林業技術應用的了解,強化林農科學技術的意識,提高他們應用技術的整體水平。4.3鼓勵多樣化投資。政府應加強對林業技術推廣的資金支持。采取投資主體多元化減少體制性保障。招商有利于林業技術推廣的合作伙伴,為今后林業技術開發、推廣和應用提供充足的資金,以彌補資金不足的問題。4.4完善林業技術推廣中介對技術供給和需求問題。首先,林業機構應擴大林業技術推廣中介機構,不可以只有事業單位。應增加財務投入,招募優秀的推廣人員,提高中介的內部競爭力,使得員工積極參與工作。同時,明確他們的工作職責,制定相關的管理制度,以提高林業技術推廣中介的供需問題。4.5加強地方林業機構和國家林業機構的結合。國家林業機構應統籌兼顧,結合地方林業機構,在林業技術推廣過程中發揮其作用。在林業技術推廣過程中國家林業機構起到主導作用,在不同領域進行推廣。政府應該發揮其作用,對于公益林供給不足的問題,加大投資力度,完善激勵機制,使推廣人員收入和其業績掛鉤。對于國家林業技術推廣,地方機構應該積極參與,發揮區域作用,鼓勵和支持技術推廣人員發揮自己的優勢,實現自我價值的擴展。

5結束語

綜上,造成我國林業技術推廣供需不足的原因有很多,不單單有來自技術研發主體與需求主體的原因,還有技術推廣中介的原因。我國政府若想要加強林業技術推廣力度,擴大需求,必須要全面分析和研究這些原因,并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調節和管理。

參考文獻

[1]周小紅.林業技術推廣供需雙重不足的原因探析[J].福建農業,2015.

[2]王貴亞,盧尚河.淺談林業技術在推廣中存在的問題與對策[J].農業與技術,2012.

作者:李家莊 單位:湖北省宜昌市秭歸縣林業科學技術推廣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