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皇三年隋文帝研究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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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皇三年隋文帝研究論文

一、此道詔書的背景

據(jù)《資治通鑒》記載,隋文帝這道詔書的時間是開皇三年(583)四月。《隋書》卷八十四《北狄·突厥傳》將詔書的背景作了簡要敘述:

沙缽略勇而得眾,北夷皆歸附之。及高祖受禪,待之甚薄,北夷大怨。會營州(治所在令遼寧省朝陽市)刺史高寶寧作亂,沙缽略與之合軍,攻陷臨渝鎮(zhèn)(在今河北省撫寧縣境內(nèi))。上郲緣邊修保鄣,峻長城,以備之,仍命重將出鎮(zhèn)幽(治所在今北京市)、并(治所在今太原市)。沙缽略妻,宇文氏之女,曰千金公主,自傷宗祀絕滅,每懷復(fù)隋之志,日夜言之于沙缽略。由是悉眾為寇,控弦之士四十萬。上令上柱國馮昱屯乙弗泊(大概在今青海省或甘肅省的中西部),蘭州總管叱李長又守臨洮(治所在今甘肅省岷縣),上柱國李崇屯幽州(治所在今北京市),迭奚長儒據(jù)周槃(地址不詳,馬長壽先生認為周榘在隋宏化縣界內(nèi)),皆為虜所敗。于是縱兵自木硤(又名木硤關(guān),在今寧夏固原西南,扼隴山之口)、石門(在今寧夏固原西北九十里左右的須彌山)兩道來寇,武威(治所在今甘肅省武威)、天水(治所在今甘肅省禮縣東)、安定(今甘肅省涇川)、金城(令甘肅省蘭州)、上郡(治所在今陜西省富縣)、弘化(治所在今內(nèi)蒙古鳥審旗西南)、延安(治所在今陜西省延安市東北)六畜成盡。天子震怒,下詔曰……

顯然,隋文帝下達的這道詔書,是基于隋朝與突厥之間已進行多年的戰(zhàn)爭。

突厥是北魏時期興起于我國北方草原上的游牧民族之一,木桿可汗在位時逐步強大起來,“遂擊茹茹,滅之,西破挹怛,東走契丹,北方戎狄悉歸之,抗衡中夏”。到陀缽可汗在位時,突厥已擁有兵馬數(shù)十萬,對處于對峙狀態(tài)的北齊、北周政權(quán)構(gòu)成了極大威脅。為了增加與對手抗衡的籌碼,周、齊統(tǒng)治者爭相“交結(jié)突厥,以為外援”。他們交結(jié)突厥的方法大致相同,主要是和親與輸送大量財物。“朝廷(北周)既與和親,歲給繒絮錦彩十萬段。突厥在京師者,又待以優(yōu)禮,衣錦食肉者,常以千數(shù)。齊人懼其寇掠,亦傾府藏以給之。”在這種心理的支配下,他們不惜“竭生民之力,供其往來,傾府庫之財,棄于沙漠”。周齊的做法,使突厥統(tǒng)治者益發(fā)驕橫,更加輕視中原人民。每當(dāng)突厥南侵之時,周、齊兩國為保存實力均采取避戰(zhàn)態(tài)度。開皇初年,隋將李充對此提出過嚴厲批評:“周齊之世,有同戰(zhàn)國,中夏力分,其來久矣。突厥每侵邊,諸將輒以全軍為計,莫能死戰(zhàn)。由是突厥勝多敗少,所以每輕中國之師。”

隋朝代周以后,隋文帝認為周、齊皇帝爭事突厥的做法是“以厚斂兆庶,多惠豺狼,未嘗感恩,資而為賊,違天地之意,非帝王之道也”。他所采取的措施是“因入賊之物,加賜將士,息道路之民,務(wù)于耕織”。隋文帝維護中原人民利益的強硬政策,使突厥貴族極為不滿,進一步激化了隋朝與突厥的矛盾。在北周千金公主的煽動下,突厥沙缽略可汗與隋朝營州刺史高寶寧再次聯(lián)合,開始對隋朝西部、北部邊境大舉進犯。面對突厥的強大攻勢,隋文帝君臣采取了積極的軍事和外交政策,于開皇三年三月初,任命在抗擊突厥入侵的戰(zhàn)爭中戰(zhàn)功顯赫的上柱國達奚長儒為“蘭州總管”,調(diào)遣“涼州總管孤獨羅、元州總管元褒、靈州總管賀若誼等發(fā)兵備胡,皆受長儒節(jié)度”。隋文帝這些措施不僅加強了西北地區(qū)的軍事力量,也統(tǒng)一了各軍的指揮。四月初,“衛(wèi)王爽破突厥于白道(約在今內(nèi)蒙古呼和浩特市西北)”,“行軍總管陰壽破高寶寧于黃龍(今遼寧省朝陽市)”。軍事上的局部勝利,使隋軍逐步扭轉(zhuǎn)了戰(zhàn)略上的被動局面。經(jīng)過長期的英勇奮戰(zhàn)和外交努力,到開皇三年(583)四月,隋朝基本上完成了反攻的各項準備,于是隋文帝這道詔書激勵各軍將士對突厥進行決戰(zhàn)。

二、金先生等人的引文所涉及的幾個問題

從開皇初年隋朝與東北地區(qū)各少數(shù)民族的關(guān)系來看,“東夷諸國,盡挾私仇”指的是突厥與他們之間的恩怨,而不是隋朝。

按照《隋書》的記載,隋代的東夷,主要是指居住在我國東北地區(qū)的和朝鮮半島的高麗、百濟、新羅、靺鞨等民族。新羅與隋朝交往始于“開皇十四年(594)”,百濟、靺鞨雖然與中原隋朝早有來往,但因山河懸隔,相距遙遠,彼此之間并無直接的厲害沖突,相關(guān)史書中也沒有這些民族在開皇初年與隋朝交惡的記載。隋文帝建國之始,他們相繼進入中原朝賀,受到隋朝的隆重接待和賞賜。隋文帝建國初年,隋朝與新羅、百濟、靺鞨等民族并無明顯的恩怨之爭。與中原接壤的高麗民族,自漢朝起就與中原歷代王朝聯(lián)系密切。從北魏到北周以及隋朝初年這段歷史時期,高麗人基本上和中原政權(quán)保持著友好往來。“璉六世孫湯,在周遣使朝貢,武帝拜湯上開府、遼東郡公、遼東王。高祖受禪,湯復(fù)遣使詣闕,進授大將軍,改封高麗王。歲遣使朝貢不絕。”高麗與隋朝的關(guān)系緊張大概始于開皇九年前后,“及平陳之后,湯大懼,治兵積谷,為守據(jù)之策”。武力沖突是開皇十八年以后才爆發(fā)的。這道詔書中值得重視的一點是,隋文帝講述了“往年利稽察大為高麗、靺鞨所破”的歷史事實,進一步說明了突厥與東夷諸國存在著復(fù)雜的矛盾恩怨。

隋代的“西戎”,泛指居住在隋朝西部的吐谷渾、黨項、高昌以及中西亞地區(qū)的康國、安國、石國、女國、焉耆、龜茲、疏勒、于闐、鐵漢、吐火羅、挹怛、米國、史國、曹國、何國、烏那曷、穆國、波斯、漕國、附國等。據(jù)《隋書》卷八十三《西域傳》記載,除吐谷渾、黨項、高昌等少數(shù)國家與隋朝直接交往外,其余大多為突厥的附屬國,也只有吐谷渾在開皇初年侵犯過隋朝的疆界。由于地理方面的因素,隋朝與西域諸國一般沒有直接的利害關(guān)系,彼此間的交往大多是禮節(jié)性的互訪或者說是朝貢,而有些國家根本沒有與隋朝交往過。突厥是在和其他草原民族的激烈競爭中發(fā)展壯大起來的,彼此之間的矛盾重重。木桿可汗在位時又“西破挹怛”,就與西域各國因利害沖突而結(jié)怨已久,他們時刻尋找著擺脫突厥控制的機會。“達頭前攻酒泉,其后于闐、波斯、挹怛三國一時即叛。”從這些歷史事件中不難看出,隋文帝在詔書中所說的西戎群長的“宿怨”,是針對突厥的統(tǒng)治者。

突厥之北的“契丹之徒”,乃為泛指,概指居住在突厥東北地區(qū)的契丹、奚、霫、室韋等少數(shù)民族和突厥北部的鐵勒諸部。契丹、奚、霫等民族,處在突厥與高麗之間,長期受到突厥的壓迫、奴役。開皇初年,隋文帝派遣長孫晟為使節(jié),“齎幣賜奚、霫、契丹,遣為向?qū)В弥撂幜_侯所,身布心腹,誘之內(nèi)附”。與他們進行了有效合作,成功地離間了處羅侯與沙缽略的關(guān)系。開皇三年(583),李崇出任幽州總管,沉重打擊了突厥的入侵者,“奚、霫、契丹等懾其畏略,爭來內(nèi)附”。開皇之世,奚、霫、契丹勢力弱小,經(jīng)常受到高麗、突厥的入侵,而基本上與隋朝保持友好往來。突厥建國之始,伊利可汗就“以兵擊鐵勒”,將鐵勒諸部驅(qū)逐到其北境遼闊草原上,殘酷地奴役他們。到了隋代,鐵勒諸部仍然散居在突厥北部的廣袤之地,他們“雖姓氏各別,總謂之鐵勒。并無君長,分屬東、西突厥”。由于鐵勒諸部沒有形成統(tǒng)一的民族國家,力量分散,世受突厥的奴役,很少與隋朝來往。

從當(dāng)時隋朝與北方少數(shù)民族的關(guān)系來看,奚、霫、契丹等民族與隋王朝保持著較為密切的合作關(guān)系,鐵勒諸部則由于突厥的因素而與中原地區(qū)缺乏直接聯(lián)系,他們的“切齒磨牙”應(yīng)該是指壓迫奴役他們的突厥人,而不是給他們提供幫助的隋王朝。

從這道詔書的歷史背景和詔書所涉及的歷史事實可以看出,隋文帝意在激勵全軍將士。詔書主要是政治、經(jīng)濟、國際關(guān)系等方面昭示了突厥所處的各種不利條件,其中的“東夷諸國,僅挾私仇,西戎群長,皆有宿怨。突厥之北,契丹之徙,切齒磨牙,常伺其便。”顯然是說突厥與“東夷”、“西戎”、“北狄”之間存在的尖銳矛盾及其所處的孤立狀態(tài),而不是說“當(dāng)時的高麗、契丹、突厥、吐谷渾等北方草原各族,從東至西已對隋構(gòu)成了一個具有嚴重威脅的弧形包圍。”論文關(guān)鍵詞:開皇三年;隋文帝;《隋史新探》

論文摘要:在《隋史新探》一書中,金寶祥先生等人引用了開皇三年(583)四月隋文帝的一道詔書,引文是“東夷諸國,僅挾私仇,西戎群長,皆有宿怨。突厥之北,契丹之徙,切齒磨牙,常伺其便”。并由此而得出結(jié)論,開皇初年“高麗、契丹、突厥、吐谷渾等北方草原各族,從東至西己對隋構(gòu)成了一個具有嚴重威脅的弧形包圍”。這道詔書載干《隋書》卷八十四《北狄·突厥傳》,從中可以看出隋文帝此詔是基于隋朝與突厥歷時多年的戰(zhàn)爭。將詔書的背景和內(nèi)容進行分析后可以發(fā)現(xiàn),金寶祥先生等人的觀點有值得商榷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