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析制度變遷與西漢中期政治

時間:2022-05-16 0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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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析制度變遷與西漢中期政治

摘要:自古治史者對西漢前期相權對皇權的制約以及西漢中期的外戚專權,尤其是霍光二十余年的秉國多有議論,然在達成外戚專權的原因方面論述頗少,且過于注重倫理政治方面的探究,而在政治制度層面與政權組織結構方面的研究稍顯薄弱。本文擬從武帝時裁抑相權、設立內朝造成的中央集權強化方面,以及西漢中央政權權力結構層面對西漢中期政治進行解讀。

關鍵詞:西漢中期;政治;宰相制;內朝;外戚專權

考察西漢前期兩種中央政權的組織模式,即宰相統領百官與武帝時期的以內統外,下就兩種組織模式的優勢與缺陷進行一一闡述。

西漢初高帝即位,承秦制,“置一丞相,十一年更名相國,綠綬”,孝惠、高后時期分為左右丞相,文帝二年“復置一丞相”,“掌丞天子助理萬機”。①其職權大抵如陳平所言:“宰相者,上佐天子理陰陽,順四時,下育萬物之宜,外鎮撫四夷諸侯,內親撫百姓,使卿大夫各任其職焉。”②據相關學者研究,將宰相的具體權力分為五個方面:選官權、督察百官并有一定的執法權、上計考課權、總領朝議與奏事權、封駁與諫諍權。③總的說來,宰相兼具一定程度上的決策、執法和監督權。從大一統中央集權制上講,宰相兼具數權本身就是集權制的一種體現,而結合西漢前期的政治局勢,宰相一度程度上的集權恰恰是有益于中央政權的統治的。從制度層面來看,宰相制的施行固然可以看做是上古三代共和政治體制的遺存,在排除西漢前期君臣間的相對和諧的特殊情況下,也是實際政治局勢的要求。高惠二帝時期面臨著異姓諸侯王對皇權的威脅,皇帝的關注點一直在剪除異姓諸侯王上,而文景時期,皇帝又面臨著同姓諸侯王對皇權的威脅,當此情形,宰相集權恰恰可以整合中央政權各級官吏的凝聚力,并成為皇帝削弱諸侯王鞏固皇權的相關戰略的有力支撐。同時,一個強有力的管理集團也可以使得皇帝免除后顧之憂,進而致力于鞏固中央政權的活動中。宰相集權制的優勢即在于此。

然而,矛盾總是相互轉化的,一旦外部威脅逐一消除,宰相制的優勢也漸漸轉換成劣勢。同樣地,中央集權制的專制性不允許存在一個能夠較大限度地對之形成制約的制度存在,雖然西漢前期的相權并未危及劉氏皇權的存繼。當時至武帝,由于外部威脅消除,而此時的宰相集權已經使皇帝頗為忌憚,進而對之裁抑。出于加強皇權、弱化相權的目的,武帝自親政起設立內朝逐步對相權進行削弱,并通過頻繁更換宰相以及以細事誅殺宰相來加強皇權、樹立自身對中央政權的絕對控制。毫無疑問,內朝的設立在完成上述目的之后,在武帝統治期間對外戰爭中有著不可或缺的作用,然而,內朝作為一項制度其自身的就不是完善與成熟的。

內朝的設立,其先天上就有削弱與之對應的宰相為首的外朝的內在要求,同時由于內朝以皇帝為領導中心,其權威與權限與皇帝有著密切的關系,所以內朝具有根源于皇權的巨大的依附性,脫離皇帝的領導,內朝不能作為一個獨立的權力機構存在。同時,宰相不得過問內朝事務,也使得內朝成為政權內部一個相對于外朝的獨立單位。其次,內朝發揮作用的大小也依賴于皇帝個人的威信與手段。組成內朝的人員來源復雜,雖然多為皇帝的侍從官員,但成分繁多,士人、軍人、外戚,獲得加官的外朝官吏以及宦官。內朝組成人員的繁雜雖然可以使皇帝在施政決策的時候能夠兼顧各個集團、階層的利益,從而施行最有利有效的方針政策,但是,也會造成內朝內部成員之間的爭論與矛盾。當一個強有力的皇帝領導內朝時,內部紛爭或許會被皇帝壓制;當作為領導者的皇帝幼弱或怠政之時,往往也是內部矛盾凸顯之時。再次,內朝作為一個直屬于皇帝的行政中心,其官長設置也有一定程度上均衡政治的體現,例如武帝晚期,更設中書令,任用宦官,以與尚書令互相督察。總之,從中央集權的角度來看,內朝的設立增強了皇帝對朝政的控制權,使得專制制度達到一個新的高度。

結合武帝時期國內外情勢,個人認為,與宰相制相較,內朝制顯然更適合武帝朝以數代之積對匈奴進行積極軍事行動,且極易形成較大的成果。但是從一個政權內部權力機構的穩定傳承上,一個穩定的中央組織更有利于整個王朝的繼續發展。另一方面,出于裁抑相權的目的而對外朝的削弱,特別是對外朝首腦宰相職權的過分削弱,極容易形成外朝百官對皇帝的不信任,進而出于維護自身職位人身安全的考慮,在政府運作過程中也往往呈現“不作為”的狀態。總之,內朝的設立在排除君主加強中央集權方面的設計外,卻對中央政權組織的正常運行和內在調節產生巨大的破化作用。

西漢中期政治的各種變化大多皆根源于武帝時期的“多有創制”④,然這些創制雖形成了一定的模式,但是由于臨時性與不穩定性的限制,其可操作性依然依賴于君主的領導,因而不是一個可以相對地獨立運行的政府機構。兼之原有行政模式的破壞,與長期戰爭對國計民生的影響,使得武帝晚年的西漢政權實際上處于較為危險的地帶。而這恰恰也就迫使武帝不得不吸取秦二世暴虐而亡的教訓,實行國策上的改弦更張、與民休息,以求得漢帝國的穩步傳繼。

考察西漢武帝前諸代君主雖有高后問高祖宰相代繼事⑤,然皆無托孤、設輔臣事,其原因雖有漢初開國功臣巨大的影響力方面的原因,卻也可以察知當時宰相制的穩固地位以及相權的相對獨立性與完全性,即便帝幼,宰相雖非輔臣卻可以是事實上的輔臣。逮至武帝末,綜上文所述,宰相權力的過度削弱,使得宰相喪失事實上君主傳繼過程中原有的作用;而內朝所具有的特性也使得內朝不可能成為一個年幼皇帝用以加強專制統治的機構。是以設置輔臣成為武帝不得不做的選擇。

通過武帝時期創置內朝、裁抑相權的一系列政治活動,將國家政治活動中的決策權較為完整地收歸皇帝手中,使得以宰相為首的外朝逐漸退化成為一個大政方針政策的執行機構。正如上文所述,這樣一個政權組織模式對領導者、也就是皇帝執政能力的依賴性較高,其執政能力的強弱直接影響到政府各相關部門的效率。同時由于國內嚴峻的政治經濟局勢的影響,武帝在選擇輔臣過程中,不僅要求選定者不能成為劉氏皇權的威脅,而且要求選定者具有較高的行政能力并較好地理解武帝末政治轉折的必要性。因于這些要求,具有先天優勢的外戚也就成為備選人員中的重要部分,當然武帝身邊參與決策的內朝官員也是一股重要力量。

武帝托孤所設輔政大臣中,霍光、上官桀為外戚,金日磾、桑弘羊也都是隨奉武帝多年的親近臣子。其中霍光為人皆“沉靜詳審”、“資性端正”,行事“小心謹慎”。金日磾更是“自在左右,目不忤視者數十年”。桑弘羊則是在武帝身邊數十年,且頗有治績,自然也是武帝信重之人。然而四人中,金日磾早卒,上官桀、桑弘羊以謀反誅,四輔去其三余霍氏獨大,且霍氏以外戚之貴重,以輔弼之尊崇,以功業之隆盛建立起巨大的政治威望,加以昭帝年幼,由是形成以霍氏家族為主的外戚專權。隨著霍光專權日久,形成“黨親連體,根據于朝廷”⑥的態勢,并嚴重威脅皇權、漸有不受控制的傾向,而終以族滅告終。

自武帝多有創制以來,西漢中期的外戚專權應該可以說是歷史發展的必然,但是,我們又必須考慮到昭宣時期的特殊情況,即昭帝繼位時不過八歲,在位十三年,且未曾親政,昭帝皇后又是霍光外孫女,內外皆為霍氏控制,昭帝即便想削其權柄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而霍氏家族的消亡,則不僅僅是因為霍光子孫們的愚蠢不肖,宣帝的政治才干及謹慎周密、外寬內忌的性格也有極大的關系。

關于霍氏家族的悲劇,前人多有論述,故不多談。

從武帝末中央政府的權力結構上看,內朝設立后,整個機構的權力上行,漢初君臣間的均勢被打破,以宰相為首的外朝權力下降,形成皇帝統領內朝,進而實現以內統外,君主的絕對權力得以強化,臣子絕對權力進一步削弱,最后形成君強臣弱格局。武帝崩后,昭帝繼位時權力格局則是兩弱,整個朝廷呈現出一定程度上的中外隔絕狀態,出現權力真空。當其時,霍氏以主要輔政大臣的身份填補了這一漏洞,并憑借十余年的經營,形成昭宣時期的外戚政治也成為宣帝以后的外戚實現專權的范例。

如果把武、昭、宣三朝政治銜接起來看,我們可以把自武帝設內朝裁抑相權利用外戚加強皇權始,到昭帝及宣帝初期的外戚專權,再到宣帝時霍氏族滅、皇室恢復對外戚勢力的掌控看作西漢中期政治的一個循環機制,并將宰相制、內朝、輔臣制以及以外戚為大司馬大將軍,總領百官內干樞機、外控軍權四者聯系起來研究的話,再加上傳統倫理政治因素的影響,我們能夠看到在西漢中期政治中,皇帝通過裁抑相權、并運用外戚力量來加強皇權的活動,但是由于缺乏在制度上對外戚權力的有效控制,并隨著國勢日衰,使得外戚與外戚政治成為西漢中后期政治生活中的一顆毒瘤,導致西漢末的劉氏失國,其毒害甚至綿延到東漢末年。

總之,雖然內朝的創置在中國古代官制史上具有重大影響,但是也使得中國古代政治在專制性的強化上越陷越深。同時,與之伴生的外戚政治以及宦官政治在兩千余年的政治生活中也扮演了較丑陋的角色。西漢中期政治正是在完全拋棄三代共和政治,向中央集權專制政治轉型的重要階段,它不僅對西漢當時的政治活動造成較大影響,同時也對以后各王朝制度與政治態勢變更產生巨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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