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巖歷史文化村落活態再生思考
時間:2022-08-23 02:5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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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問題的提出
歷史文化村落是中國傳統文化的根植所在,體現著最自然、最淳樸的鄉土生活,蘊含著寶貴的歷史信息和深厚的文化內涵。2012年,浙江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下發了《關于加強歷史文化村落保護利用的若干意見》,率先在全省范圍內開展歷史文化村落的保護和利用。2016年6月,在黃巖召開的全省歷史文化村落保護利用工作現場會上,省委副書記王輝忠強調,要以對歷史高度負責的精神,積極探索歷史文化村落保護利用的有效途徑,實現“保護促利用、利用強保護”的良性循環。在浙江黃巖,20多個歷史悠久的古村落散落在中西部山區。這其中既有被列為中國傳統文化村落的富山鄉半山村和嶼頭鄉布袋坑村,也有被列為浙江省歷史文化村落保護利用重點村的寧溪鎮烏巖頭村和北洋鎮潮濟村,還有作為同濟大學“美麗鄉村規劃教學實踐基地”和“中德鄉村人居環境規劃聯合研究中心”落戶村的嶼頭鄉沙灘村。黃巖的這些古村落普遍是依托山水資源巧妙衍生的自然村落,它們承載著幾百年來當地人民休養生息的歷史文化,充分展示出符合黃巖山水氣候特點,并巧妙利用當地資源的民居特色和建筑形態,是浙江東南山區古民居的一個重要縮影。伴隨著歲月的流逝,這些古村落的歷史遺存正面臨銷蝕,亟需保護和傳承。如何把它們保護好、傳承好,推動其活態再生,是當前迫切而現實的問題,更是義不容辭的歷史責任。
2黃巖歷史文化村落保護和利用面臨的困境
近年來,浙江黃巖在歷史文化村落保護利用上做了許多探索,也取得了顯著成效,得到上級部門和當地人民的肯定,但也要看到古村落的保護和開發仍然面臨著許多困難和問題,目前的現狀距離美麗鄉村建設的要求差距還較大。2.1保護意識薄弱。隨著宣傳力度的加大和保護開發進度的推進,人們開始已轉變觀念認識到古村落的寶貴價值,但仍然有許多人特別是生活在其中的村民對古村落保護價值認知不足。一方面,在歷史變遷中一些古村落的環境遭到破壞,原有的生態環境破壞嚴重;另一方面,對現代生活的追求讓許多村民選擇搬離、改造或重建傳統建筑,導致古村落原有歷史風貌和歷史價值喪失。認識偏差導致保護意識薄弱是當前眾多歷史文化村落面臨的共同困境,這突出的表現為古村落“空心化”現象嚴重。大量農村人口向城市轉移,這一點在一些古村落中表現的尤為突出,發展動力不足、古建筑廢棄破損成為許多古村落眼下的真實寫照。2.2基礎設施改建困難。眾所周知,制約絕大多數古村落活態再生的一個重要因素就是基礎設施建設落后,與現代生活標準難以匹配。誠然,規劃者在保護和利用規劃中對此已有考慮,但在實施中仍然會出現許多問題。如街道排水溝渠、消防水池系統等道路水利基礎設施都會涉及,但是適應現代人的需要的基礎設施——完善的給排水系統,現代的供電、衛生、消防、通訊,便利的交通工具和設施以及交流信息的空間等等在還是比較缺乏的。還有一點較為突出的是施工的技術問題,如在保證不對原來的建筑設計機理和空間結構造成破壞的前提下,如何在古建筑中相對雜亂的建筑空間和狹窄的過道空間中進行科學合理的施工,目前還沒有一套成熟安全的改造方法。2.3資金短缺現象嚴重。自2012年,國家有關部門開始著手對傳統村落進行保護發展起,過去3年中央財政集中投入超過100億元推動傳統村落保護工作,對列入中國傳統村落名錄的每個村撥付300萬元左右的補貼資金。浙江省從2013年起,每年啟動43個重點歷史文化村落和217個一般歷史文化村落,其中給予重點村700萬元、一般村300萬元或30萬元的資金補貼,目前各級投入資金已累計達30億元。但要看到,公共財政補貼一般主要用于村落基礎設施建設,而村內古建筑的修繕、整體環境優化等工程資金缺口明顯。同時要看到,重點村和一般村的資金投入差別相差很大,相比較重點村,一般村支持經費過少,歷史文化村落保護利用亟需建立多元投入機制。2.4專門管理機構缺失。歷史文化古村落的保護和利用過程中,各級政府占據著主導地位。綜合來看,目前多數的歷史文化村落實行的是縱向的專業管理部門與橫向的地方政府部門相結合的多元化、多層次的管理體制。這種俗稱的“多頭管理”模式,往往涉及建設、農林、環保、旅游、文化等多個部門或單位,優勢是保護和利用過程中能調動各方面的資源。但缺點也很明顯,就是沒有能為歷史文化名村負主要責任的機構,容易出現不同部門依據不同法律法規,管理工作效率較低,利益相爭嚴重的現象。縱觀目前比較成功的案例會發現,正確引導開發商、地方政府和村民三方的“積極性”,平衡協調各方的利益訴求對于古村落保護開發非常重要。大量事實告訴我們,由于缺乏專門的管理機構,各方利益的角逐成為影響歷史文化村落持續發展的重要不穩定因素。2.5公眾參與力度不夠。公開的資料顯示,目前在我國古村落中絕大多數古建筑民居的產權屬于農民個人所有,只有極少一部分古民居(如名門望族祖屋、名人故居等)為宗族共有、村集體所有或被社會各類企業收購。正是由于古村落的主要建筑物多為村民個人所有,同時村民本身也是歷史文化村落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在古村落的保護和利用中必須充分考慮到村民的參與。目前在古村落的保護和利用過程中,村民參與的形式一般局限于通過與一些專家學者溝通交談或通過調查問卷來反映自己的訴求,而對村落整體保護規劃和古建筑民居的保護措施等并不了解,更不用說參與編制與決策。這種層次較低的村民參與離公眾參與的原本目標相差甚遠,因此也就難以發揮實質性的作用。
3推動歷史文化村落活態再生的應對策略
當前我們正處于城市化、工業化加速推進階段,歷史文化遺失、傳統記憶斷層正成為轉型時期我們面臨的危機。歷史文化村落承載著中華民族故土的情感,是我們追尋歷史、感觸過去的現實載體。在城市化進程加快和新農村建設深入的背景下,如何真正實現歷史文化村落產業經濟、社會文化和空間環境“三位一體”協同發展,讓歷史文化村落活態再現,這既是一個重要目標同時也是一個重大挑戰。3.1增強保護意識、引導原住民回流。近年來,隨著各級部門和全社會對傳統文化、歷史文化遺產的不斷重視,一大批古村落、古民居得到保護開發,重新散發歷史的光芒。但要看到,保護和利用古村落不只是簡單的修繕古建筑、改善生態環境,更應該重視引導原住民的扎根、回流,激發其自覺性、主動性和積極性,只有這樣才是活態的古村落。這就需要進一步加強輿論引導、宣傳普及歷史文化知識,提升村民對古村落重大歷史價值的認識,增強保護意識,努力形成全員參與、人人受惠的氛圍。同時,從村民實際出發,改善古村落的基礎設施建設,滿足居民基本現代生活需求,提升居民生活質量,引導原住民居住并生活在古村落中。3.2建立保護利用的專門管理機構。國內外成功的經驗告訴我們,只有建立專門的管理機構,明確權利與責任,才能推動古村落保護利用的可持續。歷史文化村落的保護和利用,涉及多個方面,包括村落整體規劃的制定、古建筑的保存修繕、基礎設施的改善、生態景觀的修復等。建議將建設規劃部門作為歷史文化村落的主管部門,設立直屬于區(縣)人民政府的專門保護利用管理機構,由黨委政府相關領導擔任主要負責人,其他相關部門如國土、農辦、旅游、鄉鎮(街道)等積極配合建設規劃部門的保護利用工作開展,盡量減少職能交叉環節,進而提高行政效率。同時要制定嚴格的行政責任追究制度,確保歷史文化村落保護規劃的編制、管理實施等落到實處。3.3倡導共同保護、加大公眾參與力度。在歷史文化村落的保護實踐中,所謂的“公眾參與”其實質就是一種村民能夠參與到古村落保護和利用的規劃、決策、管理、實施過程中的途徑和方法。當前,我們越來越意識到歷史文化村落保護和利用需要得到全社會的支持與參與,必須變政府“主導保護”為全社會“共同保護”,政府、社會和公眾都是不可或缺的相關責任方。因此,要加大宣傳,對村民骨干進行培訓、教育,增強村民的保護責任意識并掌握基本的保護技能;建立古村落保護規劃及的村民參與制度,在公開、公正、民主的原則下,讓公眾及時了解規劃目標、參與規劃實施;同時,應指導村民制定鄉規民約,讓子孫后代參與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并對歷史文化村落保護和利用進行監督。3.4建立合理的旅游支撐保護模式。旅游開發在帶動古村落經濟發展,傳播和弘揚歷史文化,展現古村落風采等方面意義非凡。在加強旅游服務設施建設的基礎上,將生態旅游、文化旅游和休閑觀光進行有機的結合,在展現物質文化遺產風貌的同時注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展示和傳播,是古村落旅游開發應重點遵循的原則。但同時要特別注意,旅游開發是把雙刃劍,在為古村落帶來經濟價值和社會價值的同時,也隱藏著嚴重的負面影響,如為適應旅游開發而對古建筑的強行改擴建、對生態環境的破壞等等。因此,堅持“保護為主、旅游開發為輔”的基本原則,建立科學合理的旅游開發模式對于歷史文化村落的保護和利用異常重要。高水平的開發方案、服務設施的建設、旅游容量的預測和限定、歷史特色的展現等便成為旅游開發過程中重點要考慮的問題。3.5建立建設項目審批、監督和驗收機制。為保護歷史原貌、維護歷史價值,歷史文化村落保護和利用過程中,管理機構必須加強項目管理。對于涉及村落內古建筑的任何項目維修或改造,都必須提交申請由專家團隊評估是否準許。管理機構應嚴格按照保護規劃的要求進行評估,切忌隨意的變通。對于準許維修或改造的建設項目,管理機構應在施工過程中旅行積極的監督職責,并對項目完工情況按照規劃標準進行驗收。同時,要加強對歷史文化村落保護規劃的后續管理,在建立保護規劃監察的日常管理制度的同時,管理機構應定期對古建筑、生態環境等進行檢查,以求及時發現情況、提出彌補建議。對歷史文化村落內的違法、違章建設以嚴厲打擊,不給任何可乘之機,避免對整體保護規劃造成破壞。
作者:陳軍 單位:中共臺州市黃巖區委黨校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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