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析新形勢下我國貿易與環境的協調關系
時間:2022-02-17 09: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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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隨著經濟全球化進程的日益加快,人類環保意識的不斷增強,環保問題已經成為國際性熱點問題。經濟全球化和貿易自由化的發展,使得貿易與環境間的矛盾和沖突日益凸顯。可持續貿易,作為可持續發展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實現對外貿易與環境保護和諧發展的必然要求。本文分析了環境對我國國際貿易的影響,對新形勢下如何協調我國貿易與環境的關系,實現對外貿易可持續發展提出對策和建議。
關鍵詞:環境貿易可持續發展
全球經濟20世紀五六十年代經歷了高速增長后,國際社會開始對原有的經濟增長方式進行反思。七十年代初的能源危機,以及環境問題的國際化趨勢,為人們過去片面追求經濟增長而忽略環保敲響了警鐘。1972年的斯德哥爾摩環境大會,標志著環境問題已經成為人類社會亟待解決的重大問題。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在《我們共同的未來》(1987)中首次正式提出“可持續發展”以后,各國逐漸達成了共識:經濟發展必須與社會、環境相適應。1992年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上通過的《里約熱內盧環境與發展宣言》、《21世紀議程》等五個重要文件,使可持續發展觀逐漸擴展到了包括貿易在內的各個社會領域。《建立世界貿易組織協議》的前言部分將“按照可持續發展的目的,合理運用世界資源,保護和維護環境”作為世界貿易組織的宗旨之一,多哈回合把環境作為主要議題列入議事日程,標志著人們對貿易與環境問題給予了前所未有的重視。貿易對環境有著重要的作用;反過來,各種各樣的環境措施和綠色壁壘,同樣也對貿易的發展產生了巨大的影響。只有堅持發展可持續貿易,才能妥善解決貿易與環境之間的矛盾,實現貿易和環境的共同發展。
一、環境對我國國際貿易的影響
(一)國際環境法規對我國對外貿易的影響
國際社會已經制定和實施了200多個國際環境與資源保護法規和公約,各國據此制定的環境法規也越來越多。其中對我國外貿影響最大的是關于保護臭氧層的國際公約和ISO14000國際環境管理體系標準。
我國于1989年正式加入了《保護臭氧層維也納公約》,并成為修正后《議定書》的締約國。為了履行《議定書》,中國作為發展中國家,要求2010年淘汰哈龍和CFC類物質,2040年淘汰HCFC類物質,2002年把甲基澳的生產和使用凍結在1995年水平上。公約與協定書的簽訂,使我國很多出口產品受到影響,使我國遭受了巨大損失。
西方發達國家實施與ISO14000相關的各類環境標準,使我國的不少產品因不符合有關規定的標準而無法進入該市場,這種影響越來越大。如在我國農業中,傳統的種植和養殖方式逐漸被現代化的方式取代,化肥、化學農藥、各類生物激素等逐步被普遍采用,但這些物質容易使糧食、蔬菜、家禽、家畜、水產品、水果等含有毒化學品,其出口深受國外關于限制或禁止有害化學物質含量超標食品進口法規的制約。因我國禽肉農藥殘留、獸藥殘留及有害微生物超標,歐盟委員會曾于1996年8月1日做出決定,全面禁止中國禽肉向歐盟出口。1996年12月又命令,自1997年7月1日起,不準中國的雙殼貝類產品進入歐盟市場。
(二)環境壁壘對我國對外貿易的影響
影響出口市場的鞏固和擴大。我國主要的出口市場是美國、日本、歐盟、東盟、韓國及中國的香港、臺灣地區,集中在美歐等發達國家和部分新興工業化國家和地區,它們約占我國外貿出口總額的80%左右。而且這些國家多數都是世界貿易組織貿易與環境委員會成員,公眾環境意識強,環保行動起步早,成效大,環境技術位居前列。他們為了自身的利益,紛紛設置環境壁壘,致使我國許多出口產品經常被排擠在國際市場之外。
減緩出口貿易的增長速度。1978年到1996年我國外貿出口以年均15%以上的速度增長,而且工業制成品所占比重越來越高,達到85%。隨著發達國家肆意推進環境壁壘,我國產品進入國際市場的難度增大,影響了出口貿易的增長速度。
降低出口經營的經濟效益。在目前我國生產力水平特別是科技水平不高的情況下,要努力突破各類環境壁壘,就要對眾多產品從設計、生產、運輸、營銷、服務等整個生產經營活動進行環境標準化管理,從而增加更多的檢驗、測算、認證、包裝等各種中間費用和附加費用,使出口成本大幅度上升,削弱了產品的競爭力,降低了我國出口經營的經濟效益。
環境壁壘對我國雙邊和多邊貿易關系造成影響。近年來,發達國家以保護環境為名經常采取單方面的貿易措施,限制外國產品的進口,由此引發的雙邊和多邊貿易摩擦日益增加,歐盟和北美自由貿易區這兩大區域性經濟組織成員基本上都是發達國家,它們的環保水平和環境標準大致接近,因此發達國家可以通過區域自由貿易的形式,將來自于區域以外的產品,包括我國的大量產品排斥在巨大的區域市場之外。
二、我國環境與貿易的政策選擇與發展方略
要以追求生態環境、經濟、外貿與社會效益相統一的可持續發展效益為中心,促使對外開放的各個方面與環境保護相協調。把提高環境質量作為提高出口競爭力的重要方面來抓,樹立環境競爭力。
(一)政府方面
進一步完善我國環境與貿易方面相關的法律法規,加大執法力度。我國現行的貿易法中的環境法規,仍存在諸如不適應市場經濟要求,配套的監督機制缺失等一系列問題。因此,為了適應全球性綠色浪潮的需要,首先需要明確可持續貿易在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的戰略地位,真正把保護環境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并在結合我國具體國情的基礎上,加強立法,將與對外貿易相關的環境法律法規規范化、系統化,使我國的貿易環境管理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其次,實行資源環境核算制度,并將其納入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實現環境成本內在化,從而有效減少由于環境資源作為一種公共物品具有外部性而產生的“搭便車”行為。
積極引導產業結構調整,優化貿易產品結構,加強對外貿易發展過程中的環境管理。這就決定了必須及時改變傳統的“高資本投入、高資源消耗、高污染排放”的粗放型發展模式,堅持可持續貿易發展戰略,通過市場機制和技術進步來實現經濟的高速增長。調整產業結構,加強與發展貿易相關的環境管理,從根本上說,是對貿易利益進行重新調整和重新分配,部分個體利益將會受到損害。因此,堅持對外貿易的可持續發展,要求政府站在一個全局的高度,更多地考慮長遠的利益,妥善協調處理來自各方面的利益沖突,并以國際市場需求為導向,充分重視社會、生態、經濟效益,通過開展對外貿易,大量引入國外先進要素,大力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積極實現產業結構的戰略性調整,建立合理的進出口商品結構,發展可持續貿易。積極推行環境標志制度,加強對國際環保認證標準的研究工作。許多國家,尤其是發達國家,普遍實行環境標志制度以及ISO14000國際環保系列標準的認證,因為這是走可持續貿易道路的必然要求。環境標志制度實質上就是通過在企業內部建立一套科學規范的環境管理體系,提高環境管理水平,從而達到持續改進環境狀況的目標,收到節能、降耗、減少污染的效果,因此我國應該重視與環境有關的認證工作,認真研究并借鑒國外綠色標志的相關規定,在出口產品的質量標準、制造工藝和產品認證方面盡快同國際接軌。
增加科技投入力度,大力發展環保產業。隨著國際社會對環境產品需求的不斷提高,環保產業無疑將成為一個新的經濟增長點。然而目前我國環保產業的現狀是缺乏有效的國家宏觀調控,沒有明確的產業政策和優惠措施,政府投入明顯不足。環保產業的發展,需要以高投入為支撐,以高技術為后盾。因此,政府相關部門應該加大力度扶持鼓勵那些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能耗低、污染少的環保產業,并積極借鑒國外相關先進經驗,通過制定系統的產業政策和優惠措施予以施行。具體做法有:設立環保產業基金,對因治理污染而影響出口競爭力的企業給予綠色補貼;開辟綠色通道,通過政策性銀行或成立專門的“綠色銀行”向環保企業提供低息貸款或由政府為中小環保企業提供貸款擔保;由政府出資組織專門的研究機構為環保產業的發展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
(二)企業方面
企業,是可持續貿易戰略的具體執行者,如果離開了企業的有力支持,那么政府制定的政策,只能成為無水之源,無本之木。在堅持可持續貿易的道路中,企業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的責任:
大力推廣綠色營銷觀念。對外貿易可持續發展戰略要求企業通過生產模式的轉變和管理方式的創新,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打破傳統上對污染的末端治理方式的局限,加強源頭控制和全過程控制。綠色營銷是在可持續發展戰略指導下的新型營銷觀念,它要求企業應該根據環保標準來選擇生產所需的技術、原料、制造工藝、產品設計和包裝工藝以及用后廢棄物處理等整個生產、銷售、消費的過程。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發展,隨著人們環保意識的普遍提高,綠色營銷必然成為市場營銷的主流。因此,企業只有充分認識到綠色營銷的重要性,積極采取措施,發展可持續貿易戰略,堅持以市場為導向,努力推行綠色營銷觀念,才能適應國際市場上的環境高標準,在激烈的競爭中求生存,謀發展。
積極開發各種綠色產品。綠色環保產品的推廣進一步優化了國際貿易的商品結構。隨著人們環保意識的增強和綠色消費的興起,綠色產品在國際貿易商品結構中的比重日益增大,綠色營銷也逐漸成為了國際市場營銷的重點。我國企業應該加大對新技術的研發投入,力爭通過國際環保系列標準認證,同時還要注意學習國外先進的環保經驗,將環保的思想融入整個生產過程的方方面面,在綠色營銷策略的指導下,加強自主創新,開發出對環境無危害或危害極小、有利于資源再生和回收利用的各種綠色產品,積極改進現有的產品種類、生態設計、生產流程及工藝。
加強激勵機制,吸引“綠色型”人才加盟。人力資源,是諸多生產要素中最為活躍的一個,人員結構和人員素質,也是構成企業生產經營“軟環境”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人力資源作用發揮的好壞,直接關系到企業發展戰略目標的實現,特別是在知識經濟時代,國際競爭實際上也是人才的競爭,知識的競爭。一方面,“綠色型”人才了解開展國際貿易活動過程中世界上的最新環保態勢,熟悉國際上及其他國家的綠色法律法規,另一方面,“綠色型”人才懂得如何協調各部門關系,通過合理配置現有資源,提高企業對有限資源的綜合利用效率,在原料采購、產品生產、銷售及售后服務等各環節進行綠色管理。因此,通過各種渠道大量引入“綠色型”人才,并靈活使用各種激勵手段留住人才,是我國企業將發展可持續貿易的思想落到實處,成功規避國外的綠色壁壘,成為“綠色企業”的必要環節。
綜上,雖然目前我國仍然與可持續貿易的發展目標存在一定差距,但這種情況隨著國民環保意識的增強及國家對于環境污染綜合治理投入力度的加大正逐步好轉。采取各種積極措施,切實貫徹執行可持續貿易觀,既是保護環境的必然選擇,也是實現我國對外貿易健康發展的重要途徑。
參考文獻:
1.蘭宜生,杜衛華.國際貿易對自然環境的影響探析.山西財經大學學報,1999,10
2.許羅丹,申曙光.國際貿易中的環境與環境保護問題.北京大學學報,1997(5)
3.曾凡銀,馮宗憲.貿易、環境與發展中國家的經濟發展研究.安徽大學學報,2000,7
4.蘭宜生.對國際貿易與自然環境關系的幾點思考.中央財經大學學報,2000,12
5.袁永友,劉建明.創建我國對外貿易可持續發展評價指標體系的思考.國際貿易問題,2004,1
6.陳勇兵.環境、比較優勢與對外貿易的可持續發展.商業研究,2005,4
7.張坤民.中國的環境戰略及展望.生態經濟,2000(3)
8.牛文元.可持續發展原則下的經濟全球化構建.中國人口資源與環境,2001(1)
9.曲如曉.尋求最佳方案—協調環境保護與競爭力措施.國際貿易,2001(2)
10.路宇立.我國對外貿易可持續發展面臨的挑戰及建議.商丘師范學院學報,2006,3
11.孫玉琴.我國出口貿易可持續發展與政策選擇.特區經濟,2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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