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貿易贏利能力分析論文

時間:2022-12-03 03: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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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貿易贏利能力分析論文

自20世紀70年代末我國實行支持加工貿易政策以來,在20多年的時間里,我國加工貿易獲得了長足發展。加工貿易占我國對外貿易總額的比重由1980年的4.4%提高到了2005年的48.6%,加工貿易出口占全部出口的比重更是高達54.7%,在廣東等沿海地區竟高達70%,為我國的經濟增長與發展作出了巨大貢獻。但是,我國加工貿易的局限性也日益顯現出來,這些局限性集中表現為貿易利益低下。在我國逐漸融入經濟全球化潮流,改革開放進入新階段的背景下,加工貿易在我國的發展前景以及如何改善我國加工貿易的貿易利益等問題,應該引起足夠的重視。

加工貿易在我國存在的長期性

1.加工貿易在我國存在的長期性是由以國際生產分割為主要實現形式的生產國際化決定的

經濟全球化是當代世界經濟發展的最主要的特征與趨勢,其主要表現是貿易自由化、金融國際化和生產國際化。生產國際化是經濟全球化的高級形態。國際生產分割(internationalfragmentationofproduction)是生產國際化的主要實現形式。國際生產分割是指產品生產的不同階段在國際間高度分離,國際貿易產品中包含著在一個以上國家實現價值增值過程的比例越來越大,很多國際貿易產品的零部件來自于多個國家。這種全球性的產品生產模式,使原來集中于一個國家或地區的產品生產分散到了不同的國家,每個國家專業化于產品某階段或零部件的生產,使國際分工由產業間、產業內深化到了產品內部,而這種以產品內部分工為基礎的中間品國際貿易被稱為產品內貿易。加工貿易的實質就是產品內貿易。

加工貿易的出現與發展,是國際分工深化及經濟全球化深入發展的必然結果。而且,在國際生產分割條件下,傳統意義上純粹的“本國產品”的一般貿易會越來越少,將加工貿易與一般貿易對立起來、限制加工貿易發展的理論越來越站不住腳。嚴格區分一般貿易和加工貿易已經沒有太多必要。隨著改革開放的進一步深入,我國將繼續積極參與國際分工,充分利用經濟全球化帶來的歷史發展機遇。發展加工貿易就是我國積極參與國際分工、利用經濟全球化帶來的歷史發展機遇的有利形式,同時也是符合國際分工和世界經濟發展趨勢的。

2.比較優勢差異的存在使得加工貿易在我國的長期存在成為可能

傳統的比較優勢理論本來是用于解釋產業間國際貿易的,但對于當代普遍存在的產品內國際貿易,這一理論仍然有解釋力。在產品內分工和中間品貿易成為可能的情況下,產品內分工的模式主要取決于中間投入品價格的高低,而中間投入品價格的高低又取決于一國所擁有的比較優勢,體現為以勞動生產率差異和資源稟賦差異為基礎的比較優勢。產品內分工使得不同的生產工序和零部件的生產分布在不同的國家和地區,由于不同工序和零部件的生產存在技術差異和要素投入比例的差異,使比較優勢成了決定產品內貿易模式的首要因素。譬如發達國家將勞動密集的工序和零部件生產轉移到勞動力價格較低的發展中國家,而將資本和技術密集的工序和零部件的生產留在國內。這說明,只要存在比較優勢的差異,不管是在發達國家還是在發展中國家,都有存在加工貿易的基礎。

我國目前主要的比較優勢仍然是勞動力低價格優勢,使得我國目前在國際產品內分工鏈中處在勞動密集的工序和零部件的生產上。今后若干年內,我國的主要比較優勢仍將是勞動力優勢,現行加工貿易模式將在今后較長時間內繼續存在。而且,我國今后若干年內仍將面臨沉重的就業壓力,需要借助于加工貿易提供充足的工作崗位。當然,在經濟增長過程中,我國的資源稟賦狀況將發生改變,比較優勢也可能發生轉變,甚至成為一個資本和技術充裕的國家。不管比較優勢如何變化,只要存在國家間的比較優勢差異,我國與其他國家間的加工貿易都會存在,改變的只是在國際產品內分工鏈中的位置,即由勞動力密集的工序和零部件的生產環節升級為資本和技術密集的工序和零部件的生產環節,提升加工貿易的檔次。

本土化改善我國加工貿易利益的途徑

1.目前我國加工貿易的局限性集中表現為貿易利益低下

通過國際貿易獲取各種形式的貿易利益是各國從事國際貿易的動機所在,主張自由貿易的各自由貿易理論也聲稱貿易能夠使貿易各方獲益,但貿易各方所獲利益不對等是不爭的事實。

加工貿易的實質是產品內分工及產品內貿易,參與產品內貿易即加工貿易的各國從貿易中所獲貿易利益的多少取決于其在產品內分工鏈中的位置。具體而言,取決于其在所處產品內分工環節中投入的中間品的價格,而中間投入品的價格又主要取決于不同生產環節的市場結構。由于不同生產環節市場結構特征的差異產生于不同生產環節中間投入品的差異,所以,如果中間投入品的知識含量越大、專用性越高,市場結構就越趨于壟斷,價格就越高。而在一般性的生產環節,中間投入品往往是非技能勞動,在國家間具有較大的替代性,其市場結構就趨于競爭,價格就越低。在現今世界的產品內分工中,發達國家的企業(跨國公司)往往憑借其強大的資本和技術實力占據著壟斷性強的生產環節,如研究與開發、營銷和核心零部件的生產,因而在收入分配中占據極有利地位;而廣大的發展中國家的企業往往只能加入競爭性的一般生產環節,因而在收入分配中處在不利地位。目前我國在通過加工貿易參與國際產品內分工的時候,與其他發展中國家一樣,主要還處在競爭性的一般生產環節,在貿易利益的分配中所得甚少,只能獲得微薄的工繳費,而且這種微薄的貿易利益往往還要以環境污染和資源、能源的大量消耗為代價。另外,我國目前加工貿易的貿易利益低下還表現為對國內產業的帶動作用較小,加工貿易的輻射作用小。

2.改善我國加工貿易利益的關鍵是本土化

目前我國加工貿易利益的低下,不管是利益分配少還是對國內產業帶動作用小,其根源在于現行“兩頭在外,中間在內”的加工貿易模式,這種加工貿易模式呈現出所謂的“候鳥經濟”、“飛地經濟”特征,除了加工裝配環節,品牌、技術、零部件、銷售,甚至接單,都在海外,與國內產業關聯少,而且不穩定。要改善我國加工貿易的貿易利益,必須從根本上改變這種加工貿易模式,使我國加工貿易實現本土化,把加工貿易由所謂的“候鳥經濟”轉變為“榕樹經濟”,提升我國在加工貿易利益分配中的地位,讓加工貿易在我國扎下根,通過各種渠道和形式,提高加工貿易與國內產業的關聯度,增強加工貿易的穩定性。

對加工貿易本土化的認識,應該從對加工貿易的準確認識著手。加工貿易,是“加工”和“國際貿易”的統一,涉及到產品加工裝配,屬于以國際生產分割為實現形式的生產國際化或產品內分工的范疇。同時也涉及到進出口貿易,這屬于對外貿易的范疇。傳統的觀點認為,加工貿易應該是“兩頭在外,中間在內”,這樣的認識并不準確。加工貿易的核心是產品內分工,參與國或地區運用自己的比較優勢,或勞動或資本或技術,參與產品生產某環節,加工貿易并不必然表現為“兩頭在外,中間在內”。具體而言,作為加工貿易,中間一定在內,但兩頭并不一定都在外。

對我國加工貿易本土化的理解,除了要基于對加工貿易的準確認識,還要結合我國的國情。今后很長一段時期,我國仍然是一個有勞動力優勢的發展中大國,但同時,我國的資源稟賦狀況正在發生變化,資本和技術要素正在不斷的充裕,產業和企業的競爭力也在不斷增強??傮w而言,實現我國加工貿易的本土化,一方面是要逐漸由海外接單轉變為國內接單,由國內的外貿公司或加工企業直接接單,改善在整個國際生產分工中的利益分配,同時增強加工貿易的穩定性;另一方面是要逐漸實現中間投入品的進口替代,提高中間投入品的國產化率,增強對國內產業的帶動和輻射作用。

國內接單:從源頭上實現我國加工貿易的本土化

目前,我國的加工貿易主要體現為“海外接單,國內生產”。由于加工貿易主體以外商投資企業為主,外方投資者往往在海外接單,然后將訂單拿到國內生產。這種做法使得加工貿易企業的銷售渠道被外方接單人控制,造成加工貿易企業對外方投資者和中間商的嚴重依賴。沒有自己的銷售渠道,不僅使得大部分利潤留在了海外接單人手中,而且一旦這些海外接單人將訂單轉發給其他國家或地區的加工貿易企業,我國的加工貿易企業將遭受巨大損失。自己不能接單,沒有自己的銷售渠道,既降低了我國加工貿易的貿易利益,還削弱了我國加工貿易企業抵御市場風險的能力。

為了改變我國加工貿易企業的銷售渠道被外方接單人和海外中間商控制的局面,提高企業利潤水平,增強企業的穩定性和自主性,必須針對存在的障礙與問題,采取有力措施,促使我國加工貿易由海外接單轉變為國內接單,從源頭上實現加工貿易的本土化:(1)促進加工貿易領域的工貿結合。貿易企業和加工生產企業各有其優勢。受各種因素的限制,不能要求所有加工生產企業都能夠建立自己的銷售渠道,都能夠從海外接單,但可以充分利用我國的貿易企業,通過貿易企業接受海外訂單,然后再在國內尋找合適的加工生產企業進行生產。政府有關部門可以采取適當的獎勵措施和提供適當的協助,鼓勵我國的貿易企業在海外市場積極尋找訂單。(2)吸引外資企業將營銷環節轉移到國內。目前我國加工貿易的主體是外資企業,今后一段時期內這一局面也不會完全改變。在這種局面下,要想把海外接單轉變為國內接單,現實的辦法就是通過進一步改善投資環境,包括優惠的稅收政策、健全有效的知識產權保護等,在將外資企業的生產環節轉移到國內的同時,將其營銷環節也轉移過來,從而將接單由海外轉移到國內,實現國內接單。(3)政府有關部門在資金、信息、網絡建設、人才培養方面給予重視和支持。譬如提供優惠貸款、提供展銷機會、建立相關官方網站、培養相關專業技術人才等。

中間投入品進口替代:提高我國加工貿易料件的本土化率

目前我國加工貿易料件的本土化比率低,公認的原因有三點:一是跨國公司從經營一體化和防止技術優勢擴散甚至避稅的角度考慮,往往更多地從公司內部或母國采購中間品;二是我國國內企業缺乏適當的激勵機制和暢通的融資渠道生產中間品,國產中間品規格、質量不穩定,達不到出口品生產要求;三是現行加工貿易政策偏向和鼓勵加工貿易中間品進口,而不利于從本地采購。除了這三個原因以外,還有兩個重要原因。一個原因是我國加工貿易的主體主要是外資企業,另一個原因是我國現行原產地規則和原產地標準的缺陷。外資企業,尤其是跨國公司,往往從一體化和防止技術擴散的角度,或出于轉移利潤的需要,趨向于從公司內部或母國采購中間品,而現行原產地規則和原產地標準的缺陷則未能起到促進提高中間品本土化率的作用,甚至“縱容”了中間品的進口,“阻礙”了中間品的進口替代。

促進中間投入品進口替代,提高我國加工貿易料件的本土化率,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1)在鼓勵本土企業參與加工貿易的同時,規范在我國從事加工貿易的外資企業的轉移定價行為。

如果能夠通過實施優惠政策等鼓勵措施,引導本土企業參與加工貿易,就能改變外資企業主導我國加工貿易的局面,在一定程度上克服外資企業一體化經營戰略等原因導致的中間品本土化比率低的問題。另外,針對跨國公司轉移利潤以規避稅收的行為,政府有關部門應采取合理措施,加強國際稅收合作,規范其轉移定價行為,以維護國家合法利益。同時,這一舉措還可起到遏制中間品進口動機的作用,有利于外資企業加工貿易料件的本土化采購率的提高。

(2)引進國外先進技術和管理方法,加強對我國中間品產業和企業的改造,提升我國中間品產業的科技水平與競爭力,提高國產中間品的質量和技術含量。

提高我國加工貿易中間品本土化率的一個根本性措施,就是使我國國產中間品與進口中間品可以替代,甚至在質量和技術性能上超過進口中間品。為達此目的,需要從產業和企業兩個層面上下工夫。從產業的角度來看,政府需要高度重視中間投入品產業的發展,重視裝備工業的發展,制定更有效的政策,引導外資進入上游產業,引入國外先進的技術和管理方法。同時,改變長期以來國家的價格、投資、稅收和信貸等政策幾乎都是向下游產業傾斜的做法,加強對國內中間品行業的扶持和改造,提升我國中間品產業的科技水平與競爭力。從企業的角度來看,中間品生產企業需要樹立國際化生產意識,加強自身改造,甚至進行企業再造,增加R&D投入,提高技術水平,強化管理,力爭使產品達到甚至超過國際同類產品的標準。同時,政府有關部門和機構有必要對國產中間品生產企業以稅收、用地、信貸等方面的優惠,在加強國內中間品生產企業與加工貿易企業之間的信息溝通方面發揮更大作用,譬如建立加工貿易需求信息庫,為本國中間品生產企業的宣傳推廣進行協助等。

(3)調整加工貿易政策,給予國產中間品生產企業減、免稅等優惠政策。

加工貿易政策,主要是指稅收政策。目前我國對經營加工貿易的企業從境外進口的料件實行免征進口稅等優惠政策,而對加工貿易企業從本地采購的料件,雖對加工貿易企業視為進口,對料件供應企業視為出口,但采取先征后退且部分退稅政策,這顯然會鼓勵加工貿易企業從境外進口料件。為改變這一局面,有必要調整現行的加工貿易政策,不僅將國內企業銷往加工貿易企業的國產料件視為出口,而且可以享受出口退稅待遇,將加工貿易企業從境內中間品生產企業采購料件視為進口,享受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稅待遇。在國內外價格相近,而且國產料件與進口料件的質量和技術性能相當的情況下,加工貿易企業也會考慮到運輸成本等因素而優先采購國產料件。

(4)完善原產地規則和原產地標準,促進加工貿易中間品本土化率的提高。

原產地規則(RulesofOrigin),是指國家、國家集團或地區為確定貨物原產地而實施的法律、規章和普遍適用的行政命令。目前我國原產地規則的最致命缺陷是原產地標準過低。具體而言,我國判斷出口產品的原產地是根據該產品:在中國生產或獲得;在中國發生實質性改變,即在中國經過主要或最后的制造、加工工序,使其外形、性質、形態或者用途發生實質性改變;在中國增值達25%以上。對加工產品的原產地認定,采取以制造、加工工序為主,輔以構成比例的原則,更多地注重“最終組裝程序”,對加工產品中的料件構成也更多地從組裝工序角度考慮,忽視了其中的核心部件在原產地認定中的作用,致使很多在我國只經過簡單加工裝配但很少使用國產中間品,甚至連25%的最低增值率標準都未達到的加工貿易產品輕易獲得中國原產地證書,也使外資更傾向于只將最終的簡單加工環節放在我國境內。這種情況往往授人以柄,徒增我國的名義出口數額,實際上只有很少的貿易利益,卻招致更多的貿易糾紛和一些國家的貿易保護壁壘。更嚴重的是,原產地標準過低,不利于拓展加工貿易的深度,不利于提高加工貿易中間品的本土化比率,不利于我國中間品產業的發展。

為改善我國出口貨物原產地規則,促進加工貿易中間品進口替代比率的提高,可以考慮作出如下調整:一是將“加工工序為主,輔以構成比例”的原則改為“構成比例為主,輔以加工工序”,鼓勵加工貿易企業提高中間品進口替代比率;二是實行有差別的原產地標準,對簡單加工產品適當提高國內增值率標準;三是加強對原產地證發放的管理工作,統一使用EDI方式進行簽發和管理,使原產地證的發放走向有序和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