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稅的完善研究
時間:2022-11-29 09: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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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近年來,人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企業生產能力也在持續進步,可是環境質量卻每況日下,這不僅影響人們的健康還抑制了經濟的持續發展。因此在當今的環境壓力下,構建綠色稅制是必然之舉。為了減輕環境惡化的危害,我國于2018年1月1日,正式開征環保稅。環境保護稅(以下簡稱環保稅)的實施開啟了“以稅治污”新篇章。其起源是排污收費制度,環保稅基本平移了原排污費制度的主體框架,自環保稅開征之日起,排污費同時停征。然而,自從環保稅開始在我國范圍內實施,許多不足逐漸顯露出來,因此對環保稅實施現狀的研究非常具有必要性。
二、我國環保稅的現狀
(一)環保稅的實施情況1.從征稅范圍來看中國的環境保護稅包括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和噪聲。企業事業單位及其他生產經營者在我國領域內直接排放應稅污染物時才需要繳納環保稅,如果是向依法設立的污染物集中處理中心排放則不需要繳納環保稅。2.從征收管理來看“企業申報、稅收征收、環保合作、信息共享”的征收管理模式基本運行良好。環保稅的征收不僅要求具備專業的會計能力還要了解更難把握的環境理論,因此,想要環保稅可以開展順利,各個相關部門就要對其工作人員進行業務的指導與教學。(二)環保稅在我國實施成效環保稅的積極激勵機制效果顯著,各地政府與企業在環保稅的推動下積極響應環保政策的號召,減少高污染生產能源的排放,加大資金力度在環保事業上。不管是在生產經營還是日常生活中,整個社會的環保意識都在提升。根據財政部統計數據顯示,在2018年我國的環保稅收入約150億元,主要集中在火電,石油,化工等行業。同年的稅收總收入是156401億元,環保稅在整個稅收總收入中僅僅占有千分之一。同年度在環保事業上的投入成本約6000億元,遠大于環保稅收入,環保稅征收還需要進一步完善。
三、我國環保稅存在的問題
(一)稅目設置過于狹窄。我國對環境保護法制化的探索與實踐開始得比較晚,缺乏實踐經驗。環保稅開征以后對于應稅污染物稅目的設置基本也是沿用過去排污費的標準,然而隨著社會這些年的發展,污染物排放也并非一成不變。產生了一些對環境和人體危害較大的污染物但未列入環保稅的應稅污染物中,例如,VOCs(揮發性的有機化合物),由于霧霾的加重,VOCs曾在一些試點地區征收過排污費,但是在環保稅實施之后,VOCs因不在征收范圍內而停征。這樣一來,環保稅的實施卻使得一些排放VOCs的企業減輕了稅收壓力,即使他們同樣污染著環境,這對環保稅的持續發展非常不利。(二)稅額設置較低,稅率相對單一。環保稅的低稅額不足以倒逼一些治污成本高的企業實行減排。例如火力發電廠,電廠脫硫成本約2元/kg,脫硝成本約5元/kg,可是環保稅才1.26元/kg。這樣一來,為了獲取更大的利潤,這些企業根本不會花費時間、金錢在治污減污上,這就會導致一些落后環保企業可能會比那些新型環保企業獲得更大的利益。總而言之,環保稅負的偏低不能有效促進落后企業的轉型,更達不到促進企業優化產業結構,實現節能減排的目的。環保稅的稅率單一,即使存在排污數超出標準額度的情況,也依舊延續標準的稅額稅率。這樣會使得一些企業在超量排污之后依舊不加以節制,甚至有一些治污成本高于其需要繳納稅費的企業明知超量排放也毫不在意,長此以往環保稅很難達到其節能減排的目的。(三)稅收優惠政策設計不完善。目前的《環境保護稅法》主要考慮當前的征管能力,設置的納稅人免稅條款是按行業永久性的“一刀切”,缺乏一定的前瞻性和動態調整。隨著我國“放管服”(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深化改革,對于一些城鄉污水處理中心是否違規排放,稅務部門很難完全把控,所以依舊存在許多偷排或者超標排放的情況。另外政策規定只要不超過規定排污標準就完全免稅,那么會有一些污水處理廠或者生活垃圾處理廠僅僅追求達標即可,不再繼續改善其排污設施提高減排效力。因此,該免稅政策不能激勵這些污水處理中心和生活垃圾處理廠在標準之外繼續努力減少污染物的排放。(四)跨部門協作困難,專款不能專用。目前,環保稅是由納稅企業自行申報,稅務部門征收并對比環保部門監測到的數據,發現不正常的現象后提請環保部門復核。可是納稅企業有許多排污口其申報的數據也很繁雜,即使出現不實情況,稅務部門也很難及時洞察。當存在一些企業違反規定對其污染當量數大的排放物不去申報,環保部門即使復核也是事后復核,稅務部門對環保部門的復核情況也不能及時了解。對于稅務部門來說,不僅要直接面對納稅企業還要環保部門的積極配合,那么就會存在部門之間信息溝通不夠及時,彼此之間缺乏信任以及低效率的協作等相關問題。另外,它與原來的排污費和環保專項資金不同。環保稅收入全部交由地方管理,至于用在何處也沒有硬性規定,這會使得環保稅的收入變得模糊,當政府的財政出現狀況時很可能會將環保稅的收入用于其他不相干的區域,這樣會破壞環保稅的有效性。
四、國外環保稅的實施經驗
(一)稅目繁多,種類多樣。從國外的立法實踐來看,各國對于環保稅征收范圍的設置大都較為寬泛。比如,波蘭對于環保稅的征收就有以下這些:土壤污染、大氣污染、水污染、放射性污染稅等。再比如,美國對于環保稅的征收就包括了二氧化碳、二氧化硫、自然資源等。日趨嚴重的環境問題需要環保稅法擴大征稅范圍,增加新的稅種作為征收對象。據統計,OECD(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國家關于環境保護稅所征收的稅種有375種。(二)征收重點突出,實行差別稅率。各國大多都征收環保稅,但由于課稅對象的特殊性,各國都未采取全面征收。美國的噪音稅和燃料稅是全面征收的,對特定污染相關的行為征收的環保稅主要由各州自行出臺,如廢物處理,水土處理不當等。英國是首個向特定能源(主要是電力、天然氣、液化石油氣和固體燃料)一次性征收氣候變化稅的國家。北歐國家認為在環保稅中,能源稅的征收十分重要。各國按照其排放單位的污染程度差別實行差別征收。例如,OECD(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國家對于汽油是否含鉛而采用不同的稅率,德國的污水排放有固定標準,標準之內與之外也是不同的征收方式。(三)重視稅收優惠,配套獎懲措施。美國的稅收優惠包括:購置可循環利用的設施免稅;聯邦政府為控制環境污染而支付的州和地方政府債券利息不在應納稅范圍內;在援助建設款項中用于水、汽污染的凈化設施的不在應納稅范疇;專門用于環保的設施裝備可以在指定年內限內加速折舊。荷蘭對于銀行為委托人提供的綠色投資基金的投資利息和股息實行免稅。丹麥將以補貼環保企業的形式返還大部分環境稅。除稅收優惠外,許多國家會將更高的稅率使用在超出標準外過量排放的企業上。例如,在西班牙,污水排放過量的話最高可以以4倍稅率加征。德國對每升含硫量超過50毫升的汽油、柴油加征1.53歐元/升的生態稅,以鼓勵使用低硫燃料,降低二氧化硫的排放。(四)稅權劃分明確,注重專款專用。對于環保稅的收入,許多國家都是將其專款用于保護環保事業。美國的環保稅由財政部列入一般基金預算和信托基金。信托基金中開放一部分基金,為特殊的環境保護事業服務。由于機場會產生嚴重的噪音污染,因此美國對使用機場的客人以及貨物按單位數量收取噪音稅。這部分稅收專門用來維護建設機場周邊的隔音設施。法國從中央和地方政府收集國家污染項目,為了方便資金的流轉,各地產生的污染直接由各地政府管理。德國以污水的污染單位為依據征收稅款,其稅款收入專項用于改良水質。
五、完善我國環保稅的建議
(一)適時擴大征收范圍。以我國的國情為基礎,考慮企業需要承受的稅收壓力,地方政府積極配合,逐步調整和擴大環保稅收的實踐范圍。一是先將VOCs納入環保稅的征稅范圍。自2015年10月以來,一些地區的某些行業的VOCs已開始試點費用,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等環保稅逐漸穩定可以將其擴充至環保稅的征稅范圍。其次,可以依照污染治理的難度和重要程度,一步步的擴充應納稅污染物。可以將二氧化碳,土壤污染,熱污染和光污染分批納入環保稅收。第三,擴大納稅人的范疇。對于居民個人污染環境的直接或間接行為也要考慮適當征收其環保稅。(二)不斷優化稅率結構,進一步發揮稅收杠桿作用。理想的環保稅稅率應高于納稅人為治理污染采用技術措施的邊際減排成本。稅率過低或者過高都會對環保稅產生負面影響。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環境保護稅由于稅負的轉移,目前稅率不高,在其逐漸穩定之后,可以嘗試提高稅率來刺激企業的節能減排的主動性。同時,要繼續完善稅率設置,對于超量排放污染物或者排放高污染物的單位使用累進稅率。(三)完善稅收優惠政策與懲罰措施。首先,對于城鄉污水集中治理和生活垃圾集中治理場所設定免稅期限或者暫緩征收。激勵企業主動更新產能及技術,降低污染的程度。然后參考國外的優秀實踐,對循環利用和環保研發給予稅收抵免,加速折舊。用于污染防治的環境保護設備在幾年內,部分稅收收入可以以補貼的形式返還。最后建立適當懲罰措施,超量排放就以高稅率加征,對于弄虛作假的違法行為要加重懲罰。(四)強化部門協作,促進稅收收入的合理分配。稅務部門和環保部門要加強合作。一是當納稅人申報不實時,需要稅務部門提請復核環保部門實施復核,此流程要求雙方充分溝通協作才能順利完成。然后關于環保稅的各項有關信息,雙方部門要積極分享,明確各自的職能與任務,在環保稅信息共享平臺進行任務和期限等信息的交流。合理分配環保稅的收入,最好可以做到專款專用。地方政府要將該收入切實投入到環保事業的建設中,對企業為節能環保做出的犧牲進行適當補貼,要盡力扶持研發環保新方案的企業。關于稅收的用處要透明開放接受大眾的監督。
六、小結
綜上所述,本文將環境保護稅的實施與完善作為主要研究內容,先是結合我國環保稅目前的實施現狀及實施成效,分析了其現存的問題,然后通過對發達國家環保稅立法實踐的探討,最后結合我國環保稅得出啟示建議。然而環保稅正面臨著政策設置不完善、稅制設計存在不足、實踐操作難度較大的現時困境,因此我國的環保稅仍然有很長的路要走。未來,我們仍需不斷完善環保稅的不足之處,從而提升環保稅的有效性。環保稅不僅有利于經濟的持續發展還有助于人們的健康生活,因此環保稅的未來進程依舊值得我們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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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陸筱萌 鄭可心 單位:長春理工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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