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合組織論文:財政推進農合組織發展的思索

時間:2022-02-19 09:4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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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合組織論文:財政推進農合組織發展的思索

本文作者:劉峻宇工作單位:四川省財政廳農業處

2011年,省級財政安排專項資金6000萬元,用于農業擔保體系建設,撬動金融資本53.2億元投入農業農村發展,促進了農業農村經濟結構調整,加快了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變的步伐。項目主體待遇。鼓勵和支持合作組織作為申報實施主體參與扶貧、產業基地、農業綜合開發、農業產業化等項目建設,提高合作組織的綜合生產能力,加快發展現代農業。同時,各級各部門對合作組織申報實施項目給予支持,在政策允許范圍內予以重點傾斜,并簡化項目申報審批手續,為合作組織實施項目創造有利條件。推行民辦公助。將農民專業合作組織作為推進民辦公助方式的重要途徑,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參與項目建設與管護,構建支農項目“投、建、管”機制。在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建設資金中,對財政扶持資金用于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產業基地、營銷體系建設形成的資產(根據不同行業劃分比例,不低于其總量的50%~60%),量化到社員,并按照“誰受益,誰管護”的原則,明確管護方式,落實管護責任,提高項目的使用效率和養護水平,讓項目發揮應有效能,讓農民長期受益。

農民專業合作組織作為推動現代農業發展的重要力量,是新形勢下農業生產經營的有效組織形式,是自愿聯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經濟組織,是財政支農項目的直接受益者,具有參與實施或承接財政支農項目的能力,可以參與實施或承接財政支農項目。農民專業合作組織要積極探索有效的管理機制,使財政支農項目形成的資產管護措施更加有效。實行“三種模式”,推進財政支農項目與專合組織有效對接。從各地情況看,目前,在財政支農項目與專合組織有效對接方面,主要有三種模式:一是直接實施模式。在不違背項目建設有關規定和程序的前提下,將一些項目交由具有較高管理水平的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直接實施,并加強對項目實施過程監管,把好施工質量關和資金撥付關,促進項目高效實施。二是物化補助模式。根據項目實施要求,將化肥、種子(苗)、農藥、機械等通過政府采購后統一交給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由合作組織按要求和章程分配給社員,既促進優勢產業成片規模發展,形成特色產業基地,又降低社員生產成本,增加收益。三是建后移交模式。由政府相關部門嚴格按程序組織財政支農項目,把項目建成后形成的固定資產移交給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由合作組織進行統一管理、使用、維護及收益分配。嚴格申報條件,推進財政支農項目與專合組織有效對接。隨著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規范發展,能參與或承接財政支農項目的農民專業合作組織越來越多。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實施或承接財政支農項目應具備以下條件:一是在工商登記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擁有固定辦公經營場所;二是合作組織成員應以農民為主體,農民成員占成員總數的比例不低于80%,單位成員不超過5%,入社成員在100名以上;三是成立運行兩年以上且經營業績較好、帶動農戶增收顯著;四是合作組織有創新能力、項目管理能力和資金運作能力,且運行模式、利益分配機制和內部管理機制規范;五是財務管理規范,嚴格執行《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獨立建賬,核算規范,檔案完整。

不斷探索實踐,推進財政支農項目與專合組織有效對接。在支農項目實施過程中,除享受普惠制政策、補貼資金直接上卡直發受益農戶的財政支農項目和有明確支持對象及范圍的項目外,合作組織均可參與實施或承接支農目項。如: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小區)建設、現代農業生產發展、現代農業基地建設、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農業科技推廣、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專項建設等項目。具體而言,用于以下建設內容的項目,都可以由合作組織參與實施或承接:渠系(含支渠、斗渠、農渠、毛渠)、節水灌溉、雨水集蓄等小型農田水利設施,戶用沼氣、安全飲水等小型農村公益設施,村組道路、畜禽圈舍、生產便道、土地整治、山糞池等小型農業生產基礎設施,倉儲、運輸及保鮮等儲存流通設施;技術培訓、農產品質量標準與認證、市場營銷和技術推廣等服務體系建設;種子、苗木、種畜禽、化肥、地膜、農藥等農業生產資料補助;農業保險、產業發展風險金等風險防范體系建設。深化長效管理,推進支農項目形成的資產管護措施更加有效。為實現財政支農項目效用的可持續發揮,財政支農項目完工后要及時辦理竣工驗收并交付使用,將管理責任和義務落實到有關責任人;項目形成的資產,合作組織要登記入賬,建立項目管護長效機制。一是落實管護責任。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是項目管護主體,縣級項目主管部門負責資產管理養護工作的監督和指導,并制定管護辦法和獎懲機制。二是落實管護資金。對轉移給合作組織的可量化到成員的資產,原則上由合作組織成員自行籌資投勞進行維修管護。對轉移給合作組織集體的資產,主要通過三個渠道籌集資金進行管護:第一,合作組織建立維修管護基金。經合作組織的成員大會討論通過,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公積金建立項目維修管護基金。第二,合作組織成員籌資投勞。合作組織通過“一事一議”的程序和辦法,由合作組織成員籌資投勞進行維修管護。第三,財政補貼。財政對合作組織建立的維修管護基金給予一定比例的補助,對合作組織“一事一議”籌資投勞部分納入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給予支持。三是落實考核獎懲。將項目資產管護情況與合作組織評先評優、項目支持等掛鉤,進行嚴格考核。對項目資產管護好、項目效益優的合作組織,可以給予新的財政支農項目扶持,反之不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