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農業發展借鑒分析論文
時間:2022-08-17 10:14:00
導語:我國農業發展借鑒分析論文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摘要:本文通過對荷蘭農業產業化發展的幾個方面:農業產業化的表現,發展的模式以及農業產業化的基本經驗等進行了論述,指出了中國農業發展存在的不足,最后論述了中國農業發展能夠從中借鑒的經驗,農業產業化還是農村小城鎮經濟發展的坦途。
關鍵詞:農業產業化農業合作制市場+農戶合作社+農戶
早在40年代~50年代,美國一些大的工商企業就有自上而下地把農業生產中的產供銷三個環節連結起來的做法。1955年美國哈佛大學的約翰·戴維斯提出了“農業企業”的概念,這是國外較早提出農業產業化概念。所謂農業產業化就是現代農業的一種綜合經營體制,它更大地發揮了市場力量,將資源、生產、加工、流通等環節在市場機制下緊密結合起來,進而實現農、工、商的一體化經營。
在農業產業化發展程度較高的國家中,荷蘭的做法有很多值得我們借鑒和學習的地方,荷蘭大田作物的馬鈴薯和甜菜,園藝作物的花卉和蔬菜,畜牧業的奶類、肉類和禽蛋生產均形成了高度的專業化,已經不再是“政府羽翼”下過度支持和保護的一種產業,而是成長為有競爭力的產業。荷蘭的農業產業化對農業發展發揮了重大作用,具體表現在:勞動生產率大幅提高,農產品質量不斷提高,荷蘭農產品成為出口主導型產業,促進了荷蘭農業一體化市場機制的完善,壯大了農業集體經濟。
一、荷蘭的農業產業化
1.荷蘭是農業產業化高度發達的國家。主要表現在:
(1)生產的專業化。1995年荷蘭全國從事專業生產的各類農牧場占農場總數的82.33%。生產專業化,使農產品高度商品化。1995年,荷蘭農業勞動力僅占全國人口的1.9%,生產的主要農產品不僅滿足國內市場需要,還大量出口,出口率均在80%以上,商品率近100%。
(2)經營一體化。荷蘭大多數農戶實現了一體化經營,把種養加工、產供銷、貿工農有機地結合在一起,提高了農業的增值能力和比較效益,形成了自我發展,自我積累機制。
(3)服務社會化。農業生產、加工和銷售等環節全部實現了社會化服務,全國形成了農民自愿參加的合作社體系,對農業的產供銷進行“一條龍”全程服務。
(4)管理的企業化。每一農戶、每一個農牧場都是依法注冊的經營性公司,獨立法人實體,追求利潤最大化,按企業化進行科學管理和成本核算。
2.荷蘭農業產業化的基本模式。荷蘭農業產業化經營的基本模式主要有3種:市場+農戶、合作社+農戶、企業+農戶。
(1)市場+農戶。這是荷蘭農業一體化經營的重要形式,市場+農戶模式具體表現為“拍賣市場”與農戶連接和超級市場與農戶連接兩種模式。
“拍賣市場”+農戶是荷蘭農業一體化經營最富特色的模式,在國際上亦享有盛譽。“拍賣市場”的具體運作程序是:農戶將所生產的產品按照質量標準規定進行分類、分級和包裝并經檢驗合格后,送入拍賣大廳,購買者(一般是大批發商)按照規則進行競價,出價高者獲得產品,成交后市場內部系統自動結算貨款和配發產品。拍賣市場的最大優點就是交易效率很高,一般在幾個小時之內就可完成全部的交易。
除“拍賣市場”為中心的一體化經營外,以“超級市場”為中心的農業一體化經營在荷蘭也很盛行。
(2)合作社+農戶模式。荷蘭的農業合作社不僅存在于農業生產領域,而且廣泛存在并發揮作用于農產品加工、銷售、貿易和農業信貸、農業生產資料供應等領域。
荷蘭農業合作制度的基本特點是:合作社完全基于農民之間的協定,按照自愿原則,以民主方式進行管理,參加合作社的農民對自身的生產決策和生產過程享有完全的責任和獨立性;合作社完全獨立于政府,其活動不受政府的干預;合作社實行多重會員制,即一個農民可以同時是幾個合作社的社員;合作社的層次分為基層合作社、地區合作社和全國性合作社,為了保護合作社的利益,全部農業合作社都被組織于“全國農業合作局”(NCR),NCR的職責主要是代表合作社的利益,協調合作社之間的關系,協調合作社與其他經濟組織之間的關系,推動合作社事業的發展。合作社在農業技術交流、農產品加工和銷售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通過合作社的加工、銷售活動,使農戶與合作社之間形成了緊密聯系,發展了農業一體化經營。
(3)企業+農戶模式。在這種模式中,一些大的農產品加工企業或貿易企業,直接與農戶連接,進行農產品生產、加工和銷售的一體化經營。由于拍賣市場的發達,使得這種經營模式未能成為荷蘭農業一體化的主要模式。
3.荷蘭農業產業化的基本經驗。(1)充分發揮農業的比較優勢。荷蘭農業一體化經營和農業發展獲得成功的一個基本原因就是按照比較優勢原則進行農業資源配置和結構組合,充分發揮了農業比較優勢。
荷蘭的農業發展和一體化經營堅持從農業的比較優勢出發,農業的資源配置和結構組合充分體現了比較優勢原則,即對于優勢領域就多發展、多出口,對于非優勢領域就少發展甚至不發展,用進口來彌補國內消費。
(2)高度重視市場體系建設。荷蘭的市場體系十分完善,農產品交易系統非常發達,形成了有效的農產品營銷制度,使農產品營銷鏈把產前、產中和產后的各項活動聯結為一個有機整體。政府非常重視市場體系建設,制定嚴格的市場準入制度和公平的交易制度,維護市場秩序,對市場交易活動進行嚴格管理,為農業一體化經營的發展提供了良好的市場環境。
(3)為農民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務。荷蘭為了解決農業一體化經營中的瓶頸問題-資金,發展了農民合作金融制度。農民合作金融制度的組織資源是“農民合作銀行”,該行成立于1896年,是世界上最早的農民合作金融組織之一,現已發展成為荷蘭的第二大銀行并躍身世界400家大銀行之列。農民合作銀行的職能是為其社員提供信貸支持和其他金融服務,其信貸資金完全來源于所吸收的存款和經營活動,目前荷蘭農民的全部信貸中,90%以上來源于農民合作銀行。政府并不向農民合作銀行注入信貸資金,也不干預農民合作銀行的經營活動,政府的作用是允許農民合作銀行的存在,并為其發展提供必要的社會環境。
(4)為農業構建堅實的科技基礎。荷蘭有著相當發達的農業教育、科研和推廣系統,農業教育、科研和推廣被譽為荷蘭農業發展和一體化經營的三個支柱。政府對農業教育、科研和推廣非常重視,把發展農業教育、科研和推廣事業作為政府的重要職責。農業教育已經形成了十分完善的體系,由初等、中等、高等和大學四個層次組成。除正規農業教育外,荷蘭的農業職業教育和技術培訓也很發達,培訓系統幾乎覆蓋了農村的每個角落,同業農民之間還有自發組織的“學習俱樂部”,相互切磋和交流經驗。教育使荷蘭農民具有了很高的素質,大多數農民都能講流利的英語,能夠跟上世界農業科技發展的步伐,這是荷蘭農業具有高競爭力的基石所在。農業科研和推廣為農民提供了雄厚的科技支持,有效地推動了農產品科技含量的提高,科技進步對荷蘭農業增長的貢獻率已超過了80%,這是荷蘭農業具有持續競爭力的根本原因所在。政府對農業教育和科研給予了充足的經費支持。
(5)對農業進行一體化的行政管理,處處體現農民利益。荷蘭政府對農業實行一體化行政管理,這為農業一體化經營的發展提供了組織制度條件。荷蘭有著強大的農業行政管理機構,作為中央政府管理農業的行政機構的農業部,職能包括了“從田間到餐桌”的全過程,農產品的生產、加工、營銷及國際貿易,農業生產資料的供應及農業資源環境保護,農業教育、科研和推廣,農業技術服務,農產品質量監督,農業政策以及對農民的財政支持等,都形成對農業完整的社會化服務體系。二、我國目前農業發展主要的不足
1.對農業科技的研究、引進投入不足。農業科技貢獻率只有42%,財政對農業科技三項費用的投入比例占財政農業投入總額的0.8%左右。
2.我國農業科技推廣體系還不健全。而在以色列,高度發達和集約化的農業是以強大的農業科研、教育和推廣體系作為后盾和支柱的,并建立了以應用性研究為主的科研機構以及地區性研究開發機構,大學中也設有一些專業性的研究單位。
3.對農業教育重視不夠,尤其是培養青年農民。
4.官本位思想比較嚴重,缺少對農民利益的保護機制。在我國典型的農業產業化經營模式是“公司+農戶”或“企業+農戶”,在這種產業機制中,農民作為弱勢群體,處于從屬地位,農產品的價格不是由市場決定而是服從于企業需求量的大小,農業的主體根本談不上和需求方進行討價還價的保護機制。
三、荷蘭農業產業化發展對我國農業發展的借鑒
1.提高農業科技貢獻率。我國農業科技貢獻率只有42%,而發達國家一般為60%~80%,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農業資源利用率和農業生產率的提高,制約了農業的持續穩定增長。
2.增加財政對農業的投入。要創建良好的農業內部環境與外部環境重在政府的財政投入。近年來,我國政府加大了對農業的投入,但力度仍顯不夠。在財政經濟明顯轉好的情況下,每年財政對農業的投入占農業生產量總值的比重一直處于4%左右,這一比例即使在發展中國家也算是很低的;財政對農業投入占財政總投入的比重一直徘徊在7%~8%之間,如果扣除具有廣泛外部性的水利基礎設施等投入,這一比例則更低,僅為4%~5%,這種投入力度對于增強農業基礎地位,提升農業的國際競爭力,顯然是不夠的。
3.提高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化程度。近年來,通過發展區域支柱產業、區域優勢產業或特色產業,我國的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化和集約化程度有了很大提高,但與發達國家相比其規模、市場占有量和發育程度還不夠,而且地區性發展很不平衡。
4.培養農業推廣服務人員,提高農民素質。可借鑒發達國家的經驗,建立農業推廣服務人員培訓中心,定期對農業推廣人員進行培訓;積極利用現代教育資源培養高級專業人才。
5.轉變思想,尊重農民意愿,保護農民利益。由于中國幾千年的“官本位”思想作怪,農民始終屬于弱勢群體,基本權利得不到維護的事件屢有發生,如何尊重農民意愿,增強農民從事農業生產的積極性,是農業產業化經營成功的關鍵。從國家政策制定到具體實施各個環節,都要充分考慮農民的利益,這是中國農業產業化經營成功的保障。
6.建立農民自助合作組織,充分體現農民的自愿互助精神。農民應根據自身情況自發成立自助合作組織,堅持自愿互利原則,切實維護自身利益。
- 上一篇:語文紙船教學論文
- 下一篇:工商局農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創建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