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究佳木斯市農業產業化金融服務

時間:2022-12-11 11:22:00

導語:深究佳木斯市農業產業化金融服務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深究佳木斯市農業產業化金融服務

農業產業化是實現我國由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變的有效途徑,通過農業產業化經營,可以延伸產業鏈,提高農業附加值,增加農民收入,加快城鄉一體化的進程具有重要意義,產業化的金融支持是農業產業化的重要推動力量,為了研究佳木斯市金融支持產業化的情況,我們對佳木斯市農業產業化發展的整體情況,對農業銀行、農業發展銀行等對農業產業化的金融支持情況進行了調查研究。

一、佳木斯市農業產業化發展的基本情況

佳木斯市農副產品加工企業1000多戶,其中糧食加工企業469家,年加工量218.6萬噸,其中,產業化龍頭企業118家(國家級產業化龍頭企業2家,省級產業化龍頭企業13家,市級產業化龍頭企業103家),加工類型有種植業、養殖業、生產資料產業等,市級以上龍頭企業資產總額為56億元,實現銷售收入78.5億元,實現利稅4億元,帶動基地面積1051.5萬畝。

二、佳木斯市農業產業化的金融支持情況

目前,佳木斯市分行級金融機構7家,包括工行、農行、中行、建行、農業發展銀行、農村信用社、郵儲銀行等,金融網點共計340個。在支持農業產業化的方面主要有兩家銀行,農業發展銀行和農業銀行,農業發展銀行2009年全年累計為農業產業化企業貸款16億元,支持了包括陽光生化、吉慶豆業、一季付士米業、大明寶貝面粉等較大型的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業銀行2009年累計為農業產業化企業貸款6000萬元,支持了希波集團、益海糧油、喜鶴米業等產業化龍頭企業。兩家銀行充分發揮了資源配置的有效功能,有力的支持了佳木斯市農業產業化鏈條的不斷拓寬和延伸,糧食轉化能力大幅增加,農業附加值明顯提高。在本地糧食市場,我市加工企業參與程度由以前的只占一席到目前占據半壁江山。佳木斯農業實現了農業發展模式由傳統農業向品牌農業、訂單農業、循環農業轉變,農產品生產方式由粗放、分散向標準化、基地化、無公害生產轉變,農產品銷售方式由傳統農貿市場向大型專賣市場轉變,達到了農業增產、增效、農民增收的目的。

三、佳木斯市農業產業化的金融支持存在的的問題

佳木斯市農業產業化的金融支持雖然有了一定的進展,但還存在諸多問題需要解決,主要表現在:

(一)農業產業化企業管理不規范,難以適應現代商業銀行對風險防控的要求

我市的產業化企業的發展歷程主要農民的產業化的進程,許多農民企業家從最初的微型企業起家,經過多年奮斗,從市場經濟的激烈競爭中自己拼殺出來,體制和機制合理、靈活,尤其是其中的企業家以自己的創新能力和經營才能不斷回避在產業化經營中遇到的各種風險,不懈地追求利益,使產業化經營組織在風浪中滾動發展,由此帶動農戶共同富裕。但這一過程中也存在過渡靈活所造成的發展不規范,難以建立現代企業管理制度等諸多問題。特別是企業財務管理的規范性相差過大,財務報表難以真實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商業銀行信貸支持流程要求對企業進行信用等級評定,主要的指標就是對企業的財務進行分析和評價,面對不能反映企業真實狀況的財務報表時,往往無法進行客觀評價,最終對企業準入的否定。

(二)農業產業化企業普遍缺乏有效抵押品和信用擔保

大多數涉農中小企業特別是農產品加工企業的土地多以租賃形式取得承租權,廠房、生產線比較陳舊,無法提供有效抵押品,一般不具備金融機構貸款支持的資質條件,導致特別是中小企業貸款難問題無法破解。

(三)金融服務不能適應農業產業化需要

一是貸款期限結構不合理。農業產業化企業的經營特點是季節性強,流動資金需求量大且占用時間長,而農村金融機構出于自身風險管理的考慮,往往更愿意提供短期貸款,造成信貸投放期限與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生產周期不匹配。二是結算和網點服務不到位。由于城鄉匯兌結算通道不暢,專業化農戶所需要的匯兌、資金結算、信用卡、委托收付款等金融服務難以得到滿足。同時,農村金融服務網點少,據統計,佳木斯市縣及縣以下農業發展銀行、農業銀行網點僅26個,且主要分布在人口集中的城鎮,遠不能滿足農業特別是農業產業化的現實需求。三是農村金融產品層次低。現代農業企業所需要的資信評估、理財咨詢、承兌匯票、貼現等各類特殊服務很少,農產品期貨市場還無法和本地農產品對接。四是農業保險發展滯后,成為制約農業產業化發展的瓶頸。由于農業保險回報率低,缺乏必要的政策支持和法律法規依據,加之保險公司實行商業化經營,業務重點也轉向城市,近十年來農業保險業務日趨萎縮。

(四)政府在產業化融資中有待進一步發揮作用

目前政府部門在產業化企業的認定、協調和管理等方面發揮了重要的職能,為佳木斯農業產業化的健康發展起到了主導性的作用。但在農業產業化融資方面,主要還局限在聯系各商業銀行與龍頭企業對接。實際上,政府部門在樹立銀行信心,克服銀行對農業產業的弱質性的規避心理還應該發揮更多的作用,如構建誠信環境、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建立政策性農業信貸擔保機構、協調建立行業協會;打擊惡意違約、解決銀企信息不對稱等方面還有大量工作要做。

四、建議

(一)創新貸款品種,優化農業產業化金融服務

金融機構要根據農業產業化企業的特點,開發適合農業產業化企業的信貸產品。對資信狀況良好、確有還款能力、與銀行有長期穩定關系的企業,可以發放信用貸款;對可提供足值、有效最高額抵押的企業,可以采取循環貸款的辦法,實行“隨借隨貸、隨收隨還、循環使用”;積極探索開辦存貨、應收賬款等為質押品的質押貸款方式,如特色農產品抵押貸款、小企業簡式貸款等;要推出一系列包括貸款、承兌、貼現、信用證、理財、咨詢等綜合服務產品。要簡化信貸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保證在糧食收購旺季客戶能夠及時取得貸款;建立科學的考核機制,完善信貸管理責任制,制定信貸標準。建立促進貸款有效增長和效益提高的激勵機制,對發放的貸款確定一個合理的風險控制比例,嚴格獎懲,實現規避風險和利益驅動的對立統一。完善對客戶經理的管理,建立客戶經理工作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客戶經理積極性。對信貸管理質量好、嚴格按程序放貸的客戶經理,給予相應的獎勵,做到權責利對稱。

(二)加強農村金融生態環境建設,促進農村金融健康發展

加強政府與金融機構之間的信息溝通,形成良性互動機制。各級政府和經濟主管部門在農業項目建設、調整產業結構等方面,要加強與金融機構的溝通,促進信息相互對稱;要積極開展農業項目融資推介活動,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組織項目推介會或銀企聯誼會,將有效益、有市場、科技含量高的項目向金融機構推介,為投融資雙方的合作與發展創造機會。政府組織相關部門及金融機構定期召開金融聯席會,聽取農業經濟、金融工作匯報,共同研究農業經濟金融運行形勢,解決金融在經濟運行中的疑難問題。積極構建誠信環境,堅決打擊來意逃債企業。政府要在財政支持方面加大力度,扶持重點企業發展壯大。成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將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納入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排除中小企業向金融機構融資時擔保品不足的障礙,彌補中小企業信用的不足,解決農業龍頭企業貸款難、擔保難、抵押難的問題,降低部分銀行風險,提高銀行給龍頭企業融資的積極性。

(三)完善農業補償機制

針對農業經營所面臨的風險較大的情況,應大力發展農業保險。一方面,建立農業保險基金。鑒于政府可能難以承受巨大的農業保險補貼負擔,建議建立省級和地區級農業保險發展基金,在財政補貼之外,支付農民的保費補貼和農業保險部門的超額賠款補貼。另一方面,要鼓勵商業性保險公司進入農業保險市場為農業產業的原保險提供再保險,從而分散農業保險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