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地區耕地面積因素管理論文
時間:2022-07-04 11: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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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位于塔里木盆地南緣干旱及風沙區的新疆和田綠洲,生態環境極其脆弱。民國政府1939年開始在和田地區大力推行墾荒運動,至1944年在主要農業區的六縣耕地面積平均增長103.7%;然而1945年后地區各縣耕地面積即呈明顯減少趨勢,1948年與1944年比較,耕地面積減少了25.6%,有51.6%的墾荒新增耕地被撂荒地抵消。根據民國和田耕地撂荒的檔案資料分析,此時期水資源狀況(主要是河水)基本保持在一個較為穩定的水平上,對地區耕地大面積撂荒不是決定性因子,但卻是制約各地區人口數量、墾荒規模和耕地面積總水平的關鍵因子。地區人口增長過多引發對地區耕地面積的需求擴大,同時引起對耕地灌溉水量的增長需求擴大,由此呈現出農田灌溉水不足的表象,造成地區人口、耕地水平與水資源承載力相互關系的失調;即影響和田地區耕地撂荒的關鍵是當地水資源總量與人口規模、耕地面積總水平的平衡關系,突破這個平衡就必然引起耕地的撂荒或生態環境劣化;而誘發耕地大面積撂荒的自然因素也與過度墾荒有一定程度的關系。
關鍵詞:和田地區民國時期耕地撂荒
TheinfluencefactorsofbigareatilthwasteinHetian
duringtheRepublicofChina
AbstractLocatedindroughtyandwindydesertregionofsouthedgeofTarimubasin,theHetianoasisofXinJiang,isextremelyfrailforitsecologicalenvironment.In1939,localgovernmentoftheRepublicofChinastartedtopushagriculturalreclamationmovementvigorously,till1944inthemainagriculturalregioninsixcountiescultivatedareaincreasedbyanaverageof103.7%ayear.Howeverafter1945thecultivatedareaobviouslyassumedthereducedtendencyineverylocalcounty,andthecultivatedareareduced25.6%intheyearof1948than1944,andsome51.6%ofnewlyreclaimedwastelandswerecounterbalancedbywastedtilth.AnalysisofthearchivesdataofHetianregionduringtheRepublicofChinashowedthatthistimewaterresources(mainlyriverwater)basicallymaintainedonastablelevel,anditwasnotthedecisivefactortothewasteoflocalbigareatilth,buttheessentialfactoractuallyrestrictedthepopulationquantity,thereclamationwastelandscaleandtheoverallcultivatedarealevelinallthecounties.Excessivelocalpopulationincreaseresultedinexpansivedemandsfortilth,andatthesametimecausedtoexpansivedemandsforirrigationwaterincrease.Fromthispresentedtheappearancethatthefarmlandirrigationwaterisinsufficient.Actuallyitisforthemaladjustmentbetweenthelocalpopulation,thecultivatedlandsandwaterresourcessupportingcapacityreciprocity.Namely,thebalancerelationsbetweenthetotallocalwaterresources,thepopulationscaleandtheoverallcultivatedareawerethekeyinfluencefactorsonwastedcultivationlandinHetian.Breakthroughofthebalancewouldcausewastetilthandthedeteriorativeecologicalenvironment.Andthenaturalfactor,whichinducedabandonmentofbigareacultivatedland,alsocorrelatedwithexcessivereclamationwastelandtoacertainextent.
Keywords:HetianRegion;theRepublicofChina;wastedtilth
新疆和田綠洲位于塔里木盆地南緣干旱、半干旱及風沙區,綠洲生態環境脆弱,是歷史上塔里木盆地綠洲荒漠化現象發生最頻繁、最嚴重的地區之一。和田綠洲墾區荒漠化現象的發生,與當地社會農業開發的強度有十分密切的關系,民國時期和田地區墾荒的興盛與撂荒的普遍性印證了這一規律。[1]
自漢代至宋代,即和田古六國至大寶于闐國的1500年左右時間里,和田綠洲墾區農業開發基本保持持續發展,相應地綠洲荒漠化現象也持續發生,并導致和田古綠洲北部大片墾區徹底沙化。宋后期至清乾隆二十年(公元1755年)的四百多年期間,和田地區政局動蕩,戰亂不斷,人口銳減,農業凋敝,相應地形成了地區自然資源消耗減少的狀況,也使和田綠洲的自然生態環境獲得了一個較長的恢復時期。清中葉以后,清政府在和田實行“回屯”,地區人口增長較快,農業生產迅速恢復,地區自然生態環境基本保持穩定,但到清后期光緒年間,和田地區社會生產需求與自然資源承載力之間的矛盾已開始顯露,至民國時期矛盾更為突出。[2]
民國前期,和田地區由于流行瘟疫以及發生了幾次短期社會變亂,社會人口及地區耕地總面積有所下降。1938年后社會政局開始穩定,地區人口壓力逐步增大,為緩解社會糧食供需矛盾,增加財政收入,民國政府在和田地區大力推行墾荒運動,積極擴大耕地面積。隨著墾荒強度的迅速加大和地區耕地面積總水平的擴大,多種生態環境問題凸顯,其中耕地大面積撂荒現象是諸問題的集中表現。
[1]參見:謝麗.《綠洲農業開發與塔里木河流域生態環境的歷史嬗變》,南京農業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01年5月,第65頁。“綠洲廢棄規律”:“和田地區東漢至清朝綠洲廢棄的頻率與農業生產開發的強度呈正相關;綠洲廢棄的峰值期與農業生產開發期同步或滯后,……綠洲穩定期與農業生產開發強度呈負相關。”
[2]參見:謝麗.《清代至民國時期塔里木盆地南緣綠洲生態環境變遷的社會與環境誘因》,復旦大學博士后研究報告,2003年11月;第28-50頁,第三章“綠洲廢棄規律”與清代塔里木盆地南緣綠洲的穩定性探析。
一、民國時期和田地區耕地的增長趨勢及其分析
(一)民國時期和田地區耕地的快速增長
民國時期和田地區墾荒興盛及耕地面積增長期開始于1938年,止于1949年,各縣耕地面積增長最高峰值出現在1944年前后,其后地區耕地面積總體減少,耕地撂荒現象嚴重。
1.人口壓力與糧食不足
民國墾荒興盛初始期和田地區人口壓力相對較小。根據和田地區民國檔案“新疆省規定第七行政區35年度擴攘耕地增產糧食及春耕貸款數目表”[1]統計,1939年前后,和田7縣的耕地總面積為1,516,402畝,這個耕地基數比《新疆圖志·土壤篇》卷65記載的清末(公元1911年)和田地區耕地總面積1687578畝,減少了171176畝,其原因應該主要是由于民國初期,和田地區瘟疫大流行以及伊敏、馬虎山軍閥割據造成地區人口減少、流失,導致農業生產萎縮的結果。[2](P45,P84-85)
1937年10月新疆盛世才政權平定馬虎山割據政權后,和田社會政局基本穩定,人口數量增長較快,造成地區失業人口壓力較大,糧食緊缺,尤其是地區政治、經濟中心的和(闐)、墨(玉)、洛(浦)綠洲三縣以及皮山縣問題比較嚴重。
根據和田地區民國檔案資料分析,到1949年時,墨玉縣無業游民與農、工、商等從業人員之比達到1:1.6;洛浦縣為1:2.4。和田縣非農業人口與農業人口的比例也高達1:1.14。從人口絕對數上看,和墨洛綠洲三縣的人口合計為406,066人,約占全區人口的67.2%,[1]人口基數大,非農業人口多,人口與資源環境承載力的矛盾嚴重,集中表現為糧食產量與消費需求矛盾突出。民國和田檔案記載,和田縣“自耕農約20%節衣省費,頗足自給。其80%的佃農則每因衣食不足,除以包谷為主要食品外,在青黃不接之際,惟食桑葚度日。”“每年產品不夠民食,靠外縣運用。副產品30%縣內銷,70%外銷。”[3]1944年洛浦縣主要農產調查表記載:“查洛浦縣農產均由本地銷用,并無出口,本地出產不敷,向外縣運入食用。”[4]
[1]1949年和、墨、洛無業游民與農、工、商等從業人員之比系作者根據“和田團管區墨玉、洛蒲、于田、策勒等縣人口、職業、壯丁、學齡兒童數目統計表”計算得出,和田民國檔案卷347(3-2),和田地區檔案館藏檔。
2。耕地面積快速增長
為緩解地區糧食供求矛盾,民國和田地方政府在全區各縣成立了水利墾荒委員會,積極發動全區民眾,或招集無業游民組成墾荒隊,并采取減免賦稅,發放貸款等多項政策措施,組織、鼓勵民眾大力墾荒,擴大耕地,使和田地區的耕地面積迅速擴大。
根據民國和田地區檔案資料統計,和田縣1939年耕地面積為267,633畝,1944年增加到了493,917畝,6年時間耕地面積增長了84.6%;于田縣1939年有耕地256,884畝,1944年耕地面積達到415,636畝,增長幅度為61.8%;而在全區缺水現象較為突出的皮山縣,1939年全縣耕地面積只有215,285畝,到1944年時,耕地面積達到了499,280畝,6年時間里增加耕地283,995畝,增長了131.9%;全區人口數與耕地面積最大的墨玉縣,耕地面積在1939年時為387,077畝,1944年增加到665,859畝,凈增加278,782畝,增長幅度為72.0%;洛浦縣1939年耕地面積為214,617畝,1944年為433,316畝,增長幅度達到了101.9%;而人口與耕地面積都較少的策勒縣,1939年時僅有耕地124,615畝,但到1944年時,全縣耕地面積已達到336,779畝,6年內耕地增長幅度高達170.3%;即使是總人口不足萬人的民豐設治局(縣),1941年時有耕地50,291畝,到1945年耕地也增加了8,571畝,達到58,862畝,5年增長了17.0%。[1]
總體來看,1939年至1944年的6年時間里,全地區有三個縣耕地增加了一倍以上。除去最偏遠且僅占全地區人口約五十分之一的民豐設治局,主要農業區的其它六縣,耕地面積平均增長103.7%。即使以全區7個縣計算,平均耕地面積也增長了91.4%,幾乎翻了一翻。[1](見表1)
資料來源:
[1`]新疆省規定第七行政區35年度擴攘耕地增產糧食及春耕貸款數目表,和田民國檔案卷850(2-2),和田地區檔案館藏檔。
(二)耕地面積“進兩步,退一步”式的增減態勢
民國時期和田地區耕地面積迅速擴大,但同時也伴隨著較為嚴重的土地撂荒問題。墾荒土地真正能鞏固成為農田的只是一部分,有相當大部分墾荒地因各種原因被撂荒,有些縣份的耕地撂荒情形是令人吃驚的。以“新疆省規定第七行政區35年度擴攘耕地增產糧食及春耕貸款數目表”及其它相關檔案資料為依據,考察1939年至1949年和田地區各縣耕地面積變化情況,可以較整體地了解當時耕地撂荒的情形(見表2)。
資料來源:
[[1]]]新疆省規定第七行政區35年度擴攘耕地增產糧食及春耕貸款數目表,和田民國檔案卷850(2-2),和田地區檔案館藏檔。
[2]和闐縣政府37年度年產量種植面積比較表,和田民國檔案卷858(2-2),和田地區檔案館藏檔。
[3]墨玉縣政府呈文,和田民國檔案卷851(2-2),和田地區檔案館藏檔。
[4]和闐區洛浦縣政府37年度年產量種植面積比較表,和田民國檔案卷858(2-2),和田地區檔案館藏檔。
[5]于闐縣政府37年度年產量種植面積比較表,和田民國檔案卷858(2-2),和田地區檔案館藏檔。
[6]新疆省第七區策勒縣35年度耕地畝統計表,和田民國檔案卷855(3-3),和田地區檔案館藏檔。
[7]策勒縣政府造賁37年度年產量種植面積比較表,和田民國檔案卷858(2-2),和田地區檔案館藏檔。
[8]民豐縣政府造賁35年度耕地畝統計報告表,和田民國檔案卷855(3-2),和田地區檔案館藏檔。
[9]皮山縣政府37年度年產量種植面積比較表,和田民國檔案卷858(2-2),和田地區檔案館藏檔。
[10]皮山縣政府造賁38年度糧產統計表,和田民國檔案卷858(2-2),和田地區檔案館藏檔。
從表2所反映的和田地區耕地面積逐年變化情況來看,全區耕地增長總體呈現出“進兩步,退一步”的曲線特征。圖表的統計數據反映:1939年至1949年這11年中,和田地區耕地增長始終不穩,全區除了洛浦縣和策勒縣耕地面積增減變化較小外,其余幾縣(除民豐設置局)耕地面積都有較大地增減反復,反映了當時邊墾荒,邊撂荒的情形。總的來說,前6年處在耕地增長上升期,至1944年全區耕地增長達到了最高峰,總數從1939年的1,462,111畝上升到2,895,078畝,絕對數增加了1,432,967畝,6年增長了98%。1945年后地區各縣耕地面積呈明顯減少趨勢,到1948年耕地面積略有回升,全地區耕地面積保持在2,155,218畝。11年墾荒,全區耕地面積平均增長率僅為47.4%;1948年與1944年比較,耕地面積減少了25.6%,凈減少739,860畝。也就是說,在這4-5年時間里,全地區至少有1/4耕地撂荒,有51.6%的墾荒新增耕地被撂荒地抵消。
考慮到當時邊墾邊撂以及統計工作的疏漏等情形,實際撂荒、廢棄耕地面積應該遠不止上述數據。如1948年11月于闐縣屬哈浪溝莊民肉孜等聯名稟報地區專員公署稱:“所派阿西木伯克不認真查整地畝,敷衍了事,而四(處)遺漏未查田地甚多,請飭重新查整,免去荒地糧草”[5]。據此來看,當時地方政府統計的耕地數字中,一定包含了不少的撂荒地,這種情況可能較為普遍。例如1948年“策勒縣政府造賁37年度年產量種植面積比較表”中填報,1947年全縣農田已耕面積為321,256畝,未耕面積40,876畝,兩項合計為362,132畝。1948年填報全縣耕地為352,426畝,比上一年減少了近萬畝,其原因是:“因本年清丈地畝,將耕地減少。”[6]減少的應該是已經不能耕種的撂荒地。像這種耕地統計數中包含撂荒地的情形在其它縣份的檔案資料中也存在,因此可以推斷,民國時期和田地區耕地撂荒的實際面積應該大于檔案資料統計數據。
(三)新老耕地的撂荒態勢
民國后期和田地區耕地撂荒的規模和速度都是令人吃驚的,耕地大面積撂荒是與過度墾荒有直接關系的。但是墾荒與撂荒的耕地具體在什么位置?因為民國和田檔案中沒有較完整的統計資料,這給研究當時墾荒與生態環境的變化關系,留下了難以逾越的歷史鴻溝。從現有的資料分析可以肯定的是,民國后期和田地區撂荒地中,既有新墾耕地,又有原有熟地。
1.新墾荒地快速撂荒
從留存的民國和田檔案中,有些文本反映了新墾荒地在較短的幾年時間里就大片撂荒。這些文本大都是農民因耕地撂荒,但政府稅收未減而上書請求減免稅收的呈文或政府公文。
據有關和田民國檔案顯示,公元1938年后,洛浦縣為增加耕地面積,曾組織農民在縣屬第四區黃古牙村開墾大片土地。查相關和田民國檔案,[7]黃古牙村應位于洛浦綠洲北部蘇唐麻扎地方,此處毗鄰塔克拉瑪干沙漠邊緣,有大片荒地可供開墾。該區農田灌溉水主要通過巷溝牙渠引玉龍喀什河水澆灌,蘇唐麻扎位于河渠下游。
1942年10月,黃古牙村農民買買提熱依木、易明等13人聯名稟請和田區行政長官:“情因民等經管現有本區下游新墾地畝甚多,現因水量缺乏,以至不能耕種,甚感困難,為此無法,懇請,行政長恩準,飭令確實調查解決困難。”[8]
另如1948年3月“洛浦縣政府擬具恢復塔瓦克尹也爾及吉牙莊渠道工作計劃”記載:“查縣屬塔瓦克尹也爾地方有新墾地一萬兩千畝,水渠一道,均系莊子農田,土質甚佳。又該地樹木成項蔭蔽。該地居民百余家種地,受獲利益過厚,近有八九年之久。該地渠口被玉龍大河大水沖壞,水不能上,以至不能引水澆田,屢修屢沖,無法修理,將該地變成荒地,樹木亦干枯。所居人民將地拋棄,遷往他處居住”。[9]
塔瓦克村位于縣境最北部,北、東、南三面環沙漠,西面臨玉龍喀什河,處于綠洲河流段的最下游。一般下游河床下切不深,洪水期很容易受到洪水的侵襲是在情理之中的。客觀上說,經過長久的農業開發,和田地區可開墾荒地大都處在河流下游、沙漠邊緣,地理生態環境惡劣,旱災、水災、風沙災害以及植被生態的嚴重破壞都對新墾荒地構成極大的威脅而造成快速撂荒。
2.原有耕地不斷撂荒
在民國洛浦縣、墨玉縣檔案中也有記載1939年墾荒前,原有耕地撂荒情形的資料,反映了墾荒與生態環境劣化互為影響的關系。
1939年洛浦縣政府呈文稱:1926年,時任洛浦縣長發動民眾在縣南鄉引欄桿戈壁上挖水渠一道[10],并組織民眾開墾荒地兩萬多畝。當時渠水充沛,渠道兩旁均栽植了樹木,但是因為渠道年久失修而被沙土掩填平坦,不能引水澆地,所以已墾之地,及兩旁所植樹木十萬余株,全部因干枯而荒棄。[11]
再如檔案記載,1918年時任洛浦縣長組織民工200名,在縣屬下吉牙莊開墾荒地11,100畝,丈量給村民領種納糧。到1938年時,這片農田內水利渠網被飛沙填滿,以至水不能流,耕地撂荒。為此吉牙莊村民托合大尼牙子等懇請政府豁免糧賦,或新開渠道,重新墾荒。洛浦縣政府派員調查,認為1918年開墾的11,100畝地,尚能耕種及能生產草的耕地有3,000畝之譜。如果再開挖渠道,使水量充足,尚能多墾二、三千畝,其余再難以開辟。[12]這樣看來,1918年開墾的耕地,20年后除去尚能復墾之地,有半數以上已成“不毛之地”,再難恢復原貌。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資料記載的熟耕地撂荒情形,反映出的原因并不是因為無水源可利用,而是因為“飛沙”破壞農田水利工程,導致農田無法得到灌溉所致,由此可見墾荒對地區自然生態環境破壞之一斑。
二、民國時期和田地區耕地撂荒的自然因素
處在塔克拉瑪干沙漠南緣的和田地區植被生態系統極為脆弱,而民國時期因人口快速增加而引起的地區大規模墾荒,耕地面積總水平迅速提高,必然導致植被生態環境的急劇劣化,由此而產生了一系列生態環境問題,這些問題又直接導致了耕地的大面積撂荒。
(一)鹽堿化
由于塔里木盆地降雨量少,水分蒸發量大,土壤鹽堿程度較高,如果農田水利灌溉設施不完善,就容易造成耕地的鹽堿化現象。民國和田檔案中有一些耕地撂荒資料證實了這一點。
根據民國墨玉縣政府呈文反映,墨玉縣于1939年春季計劃在縣屬第七區哈拉沙爾地方修渠墾荒,得到地區行政專員公署的通電嘉獎并準招戶承墾。[13]同年7月又在哈拉沙爾東哈哈下力地方墾荒數塊,由哈拉沙爾區長肉孜率領400余名無地貧民墾荒10,000余畝地。[14]此后于1941年3月,墨玉縣與地區農業所又組織民工在哈拉沙爾區開挖新渠,墾荒一萬余畝。[13]但是就在同年4月,墨玉縣向地區專員公署呈報:哈拉沙爾全區地畝約三分之二已成堿地,其原因是“因渠道位置不當,及東西海子關系所致”。[15]查證和田民國時期檔案“墨玉縣地圖”,墨玉縣第七區位于縣境西北部,該處綠洲邊沿有兩個湖泊,東邊的叫“克沙庫來湖”,西邊的為“阿一東胡”,湖泊周圍居民點稀少,有大片荒地可供開墾。檔案記載的這幾次大規模墾荒活動,應該就在靠近沙漠的西北部地區。依據上述資料推斷,哈拉沙爾區在兩年時間至少墾荒20,000畝以上,同時在開荒2年內應當有14,000畝以上新墾地撂荒。
到1943年2月,哈拉沙爾區農民托合大阿洪等17人又聯名稟稱,本村耕地六千多畝地潮堿太重,不能耕種,原因是渠道下游淤泥塞滿,渠水下瀉不暢。[16]為此,墨玉縣政府派員調查發現,該堿灘積水成湖,東西寬一里至三里不等,南北長約十里,下游北面郝什蓋原有毛渠一道,長約十一里,直達西北戈壁,但是已經被淤沙填塞,以至水無出路。[16]此時間距初次墾荒不過4年就因鹽堿化而撂荒,土地荒蕪的速度是驚人的。
(二)洪水、風沙災害
因洪水、風沙災害造成水利設施失修的耕地撂荒情況,在民國和田檔案資料中多有反映。上述洛浦縣南鄉,引欄桿戈壁墾荒地因渠道年久失修而廢棄;塔瓦克尹也爾12,000畝農田因為灌溉渠口被玉龍大河洪水沖壞,致使河水不能灌溉而荒蕪廢棄[17];以及縣屬下吉牙莊因農田內水利渠網被飛沙填滿,以至水不能流,耕地撂荒等事件都屬于因洪水、風沙災害造成水利設施失修,農田無法灌溉而撂荒的史實。
從現存的和田民國檔案資料分析,因洪水致使水利設施失修而造成耕地撂荒的情形不僅僅存在于洛浦縣,和田其它縣份也有類似情況,如1941年4月墨玉縣政府呈文稱“縣屬下八區大渠一道,水閘四個被水沖毀,并將渠身拉深數丈,兩旁地畝缺水灌溉,此項渠道究應如何恢復原狀,亦需專家設計”。[15]
從上述案例分析,引起和田地區農田水利設施失修的主要原因為兩大類:一是被洪水沖毀、一是被南吹的沙漠風沙填塞,兩種原因集中表現了和田地區自然生態環境的特點:瀕臨塔克拉瑪干大沙漠和自然植被生態系統的脆弱性。一般來說,只有在自然植被生態環境劣化的情況下,才容易引發水利設施迅速、大規模地被破壞的情形。這種狀況從另一方面反映出,民國時期和田地區因大面積墾荒已引起了地區植被生態系統的劣化。
(三)灌溉水資源不足
反映和田民國時期灌溉水資源不足的檔案資料為數較多,大多表現在和田各縣之間、各村鎮之間的水利糾紛案件中。其次表現在策勒、皮山等縣積極開發新水源的努力之中。
一般來說,為了平衡各縣界河用水量,歷屆地方政府規定了河水輪放制度,每到春播之前,按規定縣與縣之間協商共同辦理,如1945年3月洛浦縣呈文和田區行政長說:和田、洛浦兩縣農民歷來輪流引用玉龍哈什大河之水,已制定有規章條例,即每年自夏歷二月二日起為頭一輪堵水日期,屆時由兩縣水利人員率領民工共同札壩堵水,以便引水澆地種麥。每一輪水定為十二天,今年應由和田民眾會合玉龍哈什一鄉民眾堵頭一輪水,洛浦縣城及西南鄉民眾引用第二輪水。現在洛浦玉龍哈什各莊農民選出代表赴和田縣政府,請和田縣政府傳令和田民眾到時派民工會合堵水,但是和田縣屬的頭目人等不但置之不理,反而以不到堵水時期為借口推諉不去堵水等等。[18]顯然,引起洛浦縣與和田縣的水利糾紛的真實原因是各自想多得灌溉水量,缺水的狀況同樣在墨玉縣存在。
1941年4月墨玉縣政府曾在呈文中稱:“縣屬二區、下三區、五區、六區、七區、下八區有荒地十余萬畝,因缺水無法耕種,應需專家研究墨玉大河水量,可否另開渠道,以便墾荒。”[15]由此看來,在春耕或農業用水季節,和、墨、洛地區的可利用水資源儲量不足的程度是比較嚴重的。
非但如此。就是在水資源相對較好的于闐縣,也存在因灌溉水資源不足導致耕地撂荒的現象。民國和田檔案卷805(3—3)有“和闐區行政長官公署指令于闐縣”文本記載:(年代不詳)“具呈人于闐縣屬哈拉黑村民于斯甫阿吉、買買提明阿布阿山、買買提奴爾、買然木汗、賽力木汗、巴拉提阿訇、哈的爾、司拉木阿吉、牙合甫等20余人稟懇,情因民等之地畝,大半系荒地,水量欠缺,不能耕種得利。因此民等曾屢次呈請政府后,由縣府飭財政科楊科長派員清查解決等情在案。惟該科長不顧民等困苦,絲毫不理,仍催民等按照舊章納賦,民等實難擔負田賦,是以叩懇敬請:專座作主,仰恩飭令,豁免賦差,并請派員查丈,以分等級而免困難。……。”[5]
另一方面各縣對一些共同使用的泉、湖之水同樣非常關注。1946年10月至12月和田縣與洛浦縣就拉斯庫牙泉水共享問題發生的糾紛比較典型。
洛浦縣政府1946年10月27日致函和田縣政府稱:洛浦縣屬塔瓦克鄉長及鄉民代表、保長、民眾等稟稱,塔瓦克鄉歷來用和田縣拉斯庫牙渠淌下來的泉水澆灌,并沒有給塔瓦克鄉規定河水。現在和田縣拉斯庫牙民眾開會決議要堵止泉水以便開荒,并且已經呈報和田縣政府核示通過,正在進行開渠中,如果這樣辦理,則影響塔瓦克二鄉無水澆田,以致使地荒人遷,而萬余人民無所歸宿,特此函請轉飭拉斯庫牙民眾免于堵止泉水,到別的地方開荒。[19]在和田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的過問下,和闐縣政府于同年11月19日、23日亦接連呈文辯稱:“查縣屬拉斯庫牙鄉尾開荒地所用之渠水,系利用哈邑鄉、受廉鄉剩余之水,并非截用拉斯庫牙渠淌下之水”。[20][21]
另據新疆省警察局電文(1939-1949年?)稱:“據報和田二、三屬區人民因水利糾紛,集眾千余,互赴縣俯,請求解決,并有斗毆情形。當此春耕在即,水利至關重要,如有糾紛,該縣縣長何以未理,以致發生此事。究系如何情形,應由該行政長查明,妥為解決。”[22]
策勒縣境內水資源糾紛事件少見于和田地區檔案,但是有一些檔案文本反映了策勒縣耕地因缺水而撂荒的情形。如策勒縣政府曾就策勒縣缺水問題呈文和田地區行政長說:據策勒全縣民眾稟稱,該縣歷年來水量不足,農田灌溉困難,尤其本年的水量較往年更少,而且山水下來的很遲,以致于仁和、烏比等七鄉鎮的12萬余畝耕地只播種了三分之一,其余均未能耕種,對人民生活影響非常大,擬請派員調查,將未能耕種的地畝免征額糧,以解除民眾困難等。[23]
另外,在民國和田檔案中詳細記載了策勒、皮山縣為增加灌溉水資源而開挖坎兒井,并最終失敗的情況,在此就不贅述了。[1]
類似的水利糾紛事件或灌溉水資源不足的情形在民國和田檔案中記載不少。以上這些案例反映了民國時期和田地區因水資源不足而造成耕地大面積撂荒的真實狀況。
[1]策勒、皮山等縣開發新水源的努力反映了和田民國時期灌溉水資源不足的史實,本部分內容可參見:謝麗.《清代至民國時期塔里木盆地南緣綠洲生態環境變遷的社會與環境誘因》,復旦大學博士后研究報告,2003年11月,第143-148頁。第七章3.3皮山縣、策勒縣開辟新水源。
三、民國時期和田地區耕地撂荒的社會因素
根據有關民國和田耕地撂荒的檔案資料分析,和田各縣耕地撂荒的程度,與各縣的水資源及其利用狀況、人口狀況、墾荒規模與耕地面積總水平這幾個主要因素有密切的關系,是這些因素的綜合作用形成的結果。其中,屬于社會因素的地區人口因子和耕地面積總水平對撂荒起著決定性的作用。
民國時期,和田各縣在這幾個方面條件有的相似,有的不同,引起的撂荒現象也相互區別。總體來看各縣的人口數量、墾荒規模、耕地面積總水平與水資源條件保持在較適宜的比例關系中,撂荒現象較輕,反之則嚴重。
民豐縣在民國時期的農業開發狀況與撂荒情形,由于該縣人口較少,設縣較晚,資料缺乏,具體情形不很詳細,因此,本文根據除民豐縣外的其他六個縣情況進行分析。
(一)自然資源相似,人口因子相異——和、墨、洛墾區撂荒現象比較
民國時期在和田地區,和闐、墨玉、洛浦三縣在水利資源方面條件比較接近,但耕地撂荒程度差別卻較大,其主要原因在于各縣的人口數量、墾荒規模和耕地面積總水平不同。
從水利資源方面來說,和闐、墨玉、洛浦三個縣同處在一塊綠洲范圍內,三縣自西向東順序排列,基本處于相同緯線位置;貫穿綠洲的喀拉喀什河與玉龍喀什河由南向北流過,和闐縣居中,西與墨玉縣同引喀拉喀什河水,東和洛浦縣共用玉龍喀什河水,這兩條河是和田綠洲上徑流量最大的河流,水資源利用條件基本相同。
從人口方面來看,據1949年“和田團管區墨玉、洛蒲、于田、策勒等縣人口、職業、壯丁、學齡兒童數目統計表”[24]反映,墨玉縣總人口為147,731人,洛浦縣為123,856人。另據1948年11月“和闐縣土地戶口調查表”[25]填報,和田縣人口總數為134,379人。這三個縣是和田7縣中人口超過10萬的縣份,雖然人口規模比較接近,但是三個縣的耕地撂荒程度區別卻較大,其中墨玉縣撂荒程度最為嚴重,和闐縣次之,洛浦縣比較輕,撂荒程度與人口數量呈現一定的正比關系。
從墾荒規模與耕地面積總水平上看,墨玉縣從1939年到1943年為耕地穩步增長期,耕地從387,077畝增加到759,072畝,絕對增加數高達371,995畝,增長率為96.1%。但是到1948年實有耕地為422,907畝,比1943年減少了336,165畝,減少率為44.3%,也就是說全縣有近一半的耕地撂荒廢棄,基本抵消了10年的墾荒地畝數。
和田縣自1939年至1944年耕地增長基本穩定,其間小有反復。1939年時耕地基數為267,633畝,1944年達到493,917畝,絕對增加數為226,284畝,增長率為84.6%。至1948年耕地面積下降到388,352畝,比1944年減少了105,565畝,減少率為21.4%。
洛浦縣1939年耕地基數為214,617畝,1944年增長到433,316畝,絕對增加數為218,699畝,增長率達101.9%。其后耕地面積有所減少,到1948年時為421,604畝,比1944年減少了11,712畝,減少率為2.7%。
從以上三個縣耕地增減變化狀況可以看出,決定耕地撂荒程度最主要的因素是耕地面積總水平,其次是墾荒規模。三個縣的耕地面積基數和墾荒規模從高到低的排列次序依次為:墨玉、和闐、洛浦。耕地減少、撂荒程度的排列次序也與之吻合,而與耕地增長百分比關系不大(見表3)。
說明:墨玉縣耕地面積采用1943年的數據。
資料來源:
[1]和田團管區墨玉、洛蒲、于田、策勒等縣人口、職業、壯丁、學齡兒童數目統計表,和田民國檔案卷347(3-2),和田地區檔案館藏檔。
[2]新疆省和闐縣土地戶口調查表,和田民國檔案卷876(3-1),和田地區檔案館藏檔。
[3]新疆省規定第七行政區35年度擴攘耕地增產糧食及春耕貸款數目表,和田民國檔案卷850(2-2),和田地區檔案館藏檔。
[4]和闐縣政府37年度年產量種植面積比較表,和田民國檔案卷858(2-2),和田地區檔案館藏檔。
[5]和闐區洛浦縣政府37年度年產量種植面積比較表,和田民國檔案卷858(2-2),和田地區檔案館藏檔。
[6]墨玉縣政府呈文,和田民國檔案卷851(2-2),和田地區檔案館藏檔。
通過以上分析對比可見,在一定的歷史時期,水資源儲量相對恒定,對地區耕地大面積撂荒狀況或生態環境劣化不是決定性因子,但是一個關鍵制約因子。引起耕地大面積撂荒,起主導作用的是人口因子與墾荒強度,而決定性因子是耕地面積總水平。從現有的和田民國資料來看,此時期沒有水資源(主要是河水)較大變化的記載,水資源狀況基本保持在一個較為穩定的水平上,而地區人口水平對地區耕地撂荒起著主要作用。地區人口增長或過多引發對地區耕地面積的需求擴大,同時引起對耕地灌溉水量的增長需求擴大,由此呈現出農田灌溉水不足的表象,造成地區人口、耕地水平與水資源承載力相互關系的失調。和田其他各縣的耕地撂荒狀況也從其他方面印證了這個規律。
(二)水資源相似,植被狀況不同,人口因子相異——皮山、策勒縣撂荒現象比較
地處和田地區東、西兩邊的策勒縣與皮山縣雖然相隔較遠,在民國時期水資源條件卻比較相似,同屬嚴重缺水縣份,但是由于兩縣的人口數量差異較大,對耕地或墾荒的需求差別相應也大,由此形成耕地面積總水平不同,造成耕地撂荒后果也大不相同。
民國時期皮山縣和策勒縣境內各有4條河流澆灌農田。皮山縣的4條河由東向西為:杜瓦河、無名河、桑株河、克里陽河。策勒縣的達木溝河、普那克河以及恰哈河流入縣東部綠洲,策勒大河流入縣西部綠洲。這些河流的河面寬度均在30米左右,深1.2米上下,徑流量小,流程短,嚴重制約著當地農業生產的開發。
然而由于皮山縣是和田通向南疆重鎮喀什的交通要道,農業開發歷史悠久,因此雖然水資源條件是地區最差的縣份之一,但是人口規模卻排列地區7縣第4。依據民國和田檔案記載,1948年皮山縣人口總數為91,608人,[26]策勒縣為61,807人,[24]皮山縣比水土資源條件相似的策勒縣人口多三分之一。與此相應,1939年皮山縣耕地基數為215,285畝,而策勒縣耕地基數為124,615畝,僅有皮山縣耕地的一半多些,也就是說,策勒縣的墾荒空間大于皮山縣。
從墾荒規模上看,皮山縣1944年耕地面積擴大到499,280畝,增長率高達131.9%,凈增耕地283,995畝。但是在1947、1948連續兩年都下落到1939年的水平上下,分別為213,340畝和224,913畝,減少率分別為57.3%和54.9%;也就是說,與1944年相比,全縣一半多耕地,或10年新墾荒地數基本全部撂荒或廢棄。以三年時間計算,1944年至1947年皮山縣平均每年減少耕地89,813畝,平均每年遞減耕地約20%。
策勒縣與皮山縣乃至其它各縣相比較為特殊。在民國后期的墾荒活動中,除了在1944年后耕地面積略有減少外,基本保持了穩步增長的趨勢,這是與該縣人口較少,生態環境總體狀況較好,以及墾荒前耕地基數較小,墾荒空間大有直接的關系。策勒縣耕地面積1944年達到336,779畝,后三年稍有反復,至1948年又增加到352,426畝,10年墾荒凈增耕地227,811畝,增長率高達182.8%。策勒縣撂荒現象突出表現在1945年,當年耕地面積為318,987畝,比1944年減少了17,792畝,減少率為5.3%。
策勒縣墾荒強度雖然大于皮山縣,但墾荒絕對數卻小于皮山縣。以最高耕地面積數相比,皮山縣比策勒縣多146,854畝,這意味著皮山縣在墾荒過程中,對自然生態植被的破壞程度比策勒縣嚴重得多,這也應該是皮山縣耕地撂荒十分嚴重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自然資源與人口因子較相適宜——于闐縣耕地少有撂荒分析
相比較來看,民國和田7縣中,于闐縣水資源條件與人口規模的比例關系是最好的。雖然由于大規模墾荒前耕地面積基數較大,墾荒空間較小,但是墾荒強度不算太大,撂荒現象也比較輕。
于闐縣擁有和田綠洲上的第二條大河——克里雅河,同時縣境內湖泊及地下水資源較為充沛,水利條件相對優越。據民國和田檔案資料記載,[24]1949年于闐縣總人口為73,576人,屬于和田地區人口較少的縣份之一,人口數排列全區第五。1939年該縣耕地基數為256,884畝,耕地面積卻排列地區第3,僅次于13萬多人口的和田縣,是人口相差不多的策勒縣耕地基數的2倍強。
于闐縣耕地增長與減少幅度都比較平緩,耕地最多的1944年達到415,636畝,比1939年增加了158,752畝,增長率為61.8%,在全區,除了民豐縣,耕地凈增數和增長率是各縣中最少的。至1948年,于闐縣耕地面積為345,016畝,比1944年減少了70,620畝,減少率為17%,耕地撂荒程度相對較輕。
于闐縣在民國時期耕地撂荒較少的主要原因,從自然因子方面說,該縣水資源可利用儲量較大,能夠承載較多的農田灌溉用水。從社會因子方面看,該縣人口基數較少,民國時期墾荒強度相對較弱,地區耕地面積總水平與水資源可利用儲量基本相適應,地區人口、社會生產需求與水資源保持了較平衡的關系,因而耕地撂荒相對較少。
四、討論
從民國時期和田各縣耕地撂荒現象的相關性分析來看,各縣的水資源狀況雖然不是導致耕地撂荒的主要因子,但卻是制約各地區人口數量、墾荒規模和耕地面積總水平的關鍵因子。
依據民國檔案資料分析,1948年洛浦縣人口比皮山縣人口多32,248人。以1944年為基線,洛浦縣墾荒凈增耕地218,699畝,至1948年撂荒耕地僅11,712畝。而皮山縣人口比洛浦縣人口少四分之一,至1944年墾荒凈增耕地283,995畝,但到1948年時,耕地撂荒數卻達到了274,367畝,撂荒程度比人口多的洛浦縣嚴重得多,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兩縣的水資源承載力有較大的差別。而且皮山縣在水資源不利的條件下,墾荒規模又大于洛浦縣,更擴大了兩縣撂荒程度的差距。
從另一方面看,洛浦縣擁有和田第一大河——玉龍喀什河水灌溉田地,相比之下,策勒縣水資源量就遜色得多,但兩縣在墾荒規模、撂荒程度上卻相差不多。
策勒縣耕地增長最高年份在1948年,墾荒凈增耕地面積為227,811畝,凈增數還略高于洛浦縣。1945年為撂荒最多年,比1944年減少了17,792畝,與洛浦縣接近。從這兩個縣的墾荒與撂荒情形來看,決定耕地撂荒程度的并非墾荒強度或水資源儲量,而取決于地區耕地面積總水平與水資源承載力的相互關系。
從以上和田各縣墾荒與撂荒情形的比較分析中可以得出結論:宏觀上來說,影響和田地區耕地撂荒的關鍵,是當地水資源總量與人口規模、耕地面積總水平的平衡關系,突破這個平衡就必然引起耕地的撂荒或生態環境劣化。特別需要說明的是,這里沒有涉及植被生態問題,而植被生態問題在地區耕地撂荒中往往起著決定性的作用。
[1]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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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和闐區行政長官公署代電[Z].和田民國檔案卷900(2-2),和田地區檔案館藏檔.
[14]墨玉縣呈和闐區行政長官公署[Z].和田民國檔案卷900(2-2),和田地區檔案館藏檔.
[15]墨玉縣政府呈文[Z].和田民國檔案卷901(2-2),和田地區檔案館藏檔.
[16]墨玉縣政府呈文和闐區行政長[Z].和田民國檔案卷852,和田地區檔案館藏檔.
[17]洛浦縣政府擬具恢復兩村莊渠道工作計劃[Z].和田民國檔案卷908(3-1),和田地區檔案館藏檔.
[18]和闐區洛浦縣呈和闐區行政長[Z].和田民國檔案卷898(2-2),和田地區檔案館藏檔.
[19]洛浦縣政府公函[Z].和田民國檔案卷906(3-1),和田地區檔案館藏檔.
[20]新疆省第七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訓令,和田民國檔案卷906(3-1),和田地區檔案館藏檔。
[21]和闐縣政府呈文[Z].和田民國檔案卷906(3-1),和田地區檔案館藏檔.
[22]新疆省警察局電文[Z].和田民國檔案卷901(2-2),和田地區檔案館藏檔.
[23]新疆第七行政長呈文,指令策勒縣政府[Z].和田民國檔案卷855(3-1),和田地區檔案館藏檔.
[24]和田團管區墨玉、洛蒲、于田、策勒等縣人口、職業、壯丁、學齡兒童數目統計表[Z].和田民國檔案卷347(3-2),和田地區檔案館藏檔.
[25]新疆省和闐縣土地戶口調查表[Z].和田民國檔案卷876(3-1),和田地區檔案館藏檔.
[26]農林部薪炭供銷狀況調查表:新疆省皮山縣政府造賁調查表[Z].和田民國檔案卷876(3-1),和田地區檔案館藏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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