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文化, 主體價值, 現代轉換
時間:2022-06-17 03: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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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對中國傳統文化的討論自上個世紀初至今已有百年的歷史。百年來,各種學說、派別紛然雜陳、莫衷一是。可以斷定,對傳統文化的討論還將持續下去。本文不舛淺陋,擷取討論中的一個側面棗即從傳統文化的價值取向及對主體價值的影響及其現代轉換的角度,闡述一點個人的管見。不當之處,尚請方家指正。
長期以來,在學術界流行一種看法,就是把傳統文化放在儒家文化的層面上來表述,似乎二者可以等量齊觀。這種觀點抽象看來頗有道理,但仔細分析卻十分片面,因為一個最基本的事實是:傳統文化的外延顯然要比儒家文化寬泛得多,傳統文化是一個民族各種思想文化、觀念形態的總體表征,而儒家文化則僅僅是民族思想文化形態中的一種而已。傳統文化除儒家文化外,還有各種各樣的文化形態,如道家文化,法家文化,墨家文化,名家文化,佛教文化……等等。就儒家文化而言,在其歷史演進過程中,大量融匯、吸收了其他各種不同的思想文化內容,從而豐富了自己的思想體系,如荀子之集成百家,自成一系;董仲舒之重儒家、陰陽家,自立一說;宋明理學家更是融釋、道于一身,終使儒家達到較完備的形而上理論形態。同時,儒家思想本身也不斷被其他文化所融透和吸收,如魏晉以后的佛教思想,為能植根于中國大地并使廣大社會民眾所接受,都自覺不自覺地汲取儒家文化的內在精神,與儒家文化同流同調,這是儒家文化與其他思想文化相疊合的一面,我們一般把它劃歸到儒家文化的范圍。但是,如上所言,在中國思想文化發展史上,思想文化發展的多元性還表現在除了儒家文化外,還存在大量獨立于儒家文化之外的文化內容,這些文化內容都程度不同地滲透、影響著傳統文化的形成、民族心理素質、風俗習慣乃至人們的思維、行為、生活方式,譬如墨家主張的“兼愛”、“尚同”思想,千百年來不正是中國人民熱衷追求和憧憬的理想目標?道家提倡的自然無為、逍遙羈放的思想情趣和人生態度,不正是一些放達無為之士所終身尊崇的信條原則?這些思想意識對中國國民心理影響至深至遠,在意識形態上往往與儒家文化形成互補結構。這些內容不同、類型相異的思想文化與儒家思想文化相互激蕩、吸收、融合,共同熔鑄了中國的傳統文化。
如上所述,只是為了廓清傳統文化與儒家文化各自的內涵、外延。當然,我們也必須承認這樣一種事實,即中國傳統文化的核心精髓還是儒家文化,這種界定與把二者等同起來是兩碼事。所謂“傳統文化”是指中華民族共有的、以儒家思想文化為基線的、涵括其他各種不同思想文化內容的有機的構成體系。但僅這樣理解傳統文化顯然還不夠,這種認識不能告訴我們:傳統文化的東西何以能流傳下來?對我們來說,這個深層次的問題更為重要。人們常常認為,在“文化”前如有“傳統”二字為定語,便斷言,傳統文化即是指“過去之文化”。其實謬然。傳統文化不是靜態的存在,而是動態的觀念之流;不是靜態的積淀物,而是動態的價值取向。所謂傳統文化不僅僅意味著“過去存在過的一切”,其更深層含義在于:傳統文化是一種觀念之流,是一種價值取向,是肇始于過去融透于現在直達未來的一種意識趨勢和存在。被稱為傳統文化的東西,必定是在社會機體組織及人的心理椛斫峁怪杏兇徘看笊頹痹謨跋熗Φ畝鰨廡┮狄鴉砦說鈉氈樾睦項生理素質的因素時刻在規范、支配著人們未來的思想、行為,不具備這一特征,就不能劃歸到傳統文化的范圍。
2.筆者一直認為,文化形態的東西之所以能夠傳承下來,必須通過兩種途徑(或形式):一是“民族凝聚的形式”,二是“個體轉換的形式”。這兩種形式彼此呼應,構筑成一個穩固的觀念體系。任何形態的文化,首先是民族性的文化,它是適應民族生存的特點而形成發展的,是在民族身上體現出來的民族化的精神依托和力量,它往往凝聚為民族特有的國民性格和社會心理意識。不同時期的不同民族有著非常不同甚至截然相反的文化傳統和文化類型。但是,民族精神和社會心理必須通過具體的活生生的個體生命的存在得以凸顯,一切自然的、社會的、歷史的、文化的、意識形態的歷史,都要從個體發展史中得到說明,馬克思說:“整個歷史也無非是人類本性的不斷改變而已”。[1]一切都經由“個體”的生命存在才閃現其應有的光輝,一切都經由“個體”思維的反饋、轉換、過濾、篩選……等活動,才能獲取其嶄新的思想內容和理論價值。缺少“個體”這一現實媒質,一切將變得毫無意義。在自然椛緇釛歷史所建構的三維文化背景中,與歷史發展相伴隨的文化成為對人們影響最大的文化背景,歷史形成的文化氛圍每時每刻都在塑模著符合文化類型的人格,每個個體也以自身的心智去建構、維系、支撐傳統文化的平衡與存在。傳統文化時時刻刻在影響人,改造人;人又在既定文化環境中保存、再造傳統文化,保存、再造的過程也就是傳統文化不斷得以延續流傳的過程。傳統文化與人之間構成一幅和諧圓融的畫面,久而久之,人們的政治態度、宗教情感、人生理想、藝術審美、價值評判乃至思想、生活、行為諸方式,都浸透著傳統文化的影響。我們不可能以物理的或化學的方法來證明傳統文化是怎樣滲透到個體心理和生理中的,但是,文化基質(或基因)總是以某種心理積淀和生理遺傳的方式貯存在人的心理椛砘浦校鉤山銜榷ǖ母鎏鍡生理模態,這卻是歷史事實。此模態能自我更新,依靠內在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來維系,前代人通過一定渠道把保存留傳下來的東西(物質的,精神的……)傳給下一代,下代人復通過一定方式接受、學習、領悟這些東西,世世相傳,代代相繼,傳統的東西在中華大地上就這樣延續了數千年。我們認為,在現代社會,所謂傳統文化與現代化的沖突,更多的是指思想意識、觀念形態的沖突,是傳統心理與現代心理承受力之間的沖突,而不主要是指物質層面上的沖突。因此,在對傳統文化研究過程中,除把握傳統文化的確切含義外,還應對它進行層次上的劃分,具體說就是,一切表現出來的、構成物質形態的文化,可稱之為“表層型文化”;潛植于人的思想觀念、積淀于人的心理—生理結構、并時時影響約束人的思想行為而毫不自覺的那種文化,可稱之為“深層型文化”。前種文化類型不能自己解釋自己,后種文化類型雖能解釋許多現象,但它自身也必須深入到經濟、政治結構中去尋找根據,正如同志所指出的:“中華民族的舊政治和舊經濟,乃是中華民族的舊文化的根據”。[2]這樣,傳統文化問題就不僅單純是平面的構圖,而是立體型的結構體系;它不僅是“傳統學”和“文化學”所研究的對象,而是成為生態學、人類學、社會心理學、民族學、歷史學所共同研究的對象。如何從多維學科的角度全面系統地研究傳統文化,切實解決現代化建設中所遇到的一系列實際問題,是我們拭目以待的重要理論課題。
3.每個民族都有構成本民族精神凝聚力的文化傳統,此文化傳統是由眾多層面構成的系統,在文化系統運行過程中,逐漸形成與此系統相契合的價值判斷關系,價值判斷系統往往對整個文化系統的發展軌跡和方向起著調控、制約的作用,價值判斷系統的這種調控制約性,我們稱之為傳統文化的價值取向性。一般而言,中國傳統文化有著與西方傳統文化迥然不同的價值取向,其差異性在相互參照比較中表現出來,如西方傳統文化的價值取向中,強調人與自然的對立,強調人的獨立自主和進取精神……,求真求實的精神旨趣使得西方傳統文化中的價值判斷總是與事實判斷聯系在一起,美的東西總是與真實的東西聯系在一起,也就是說,只有真實的,才是美好的,這種價值取向使得西方文化不斷處于永恒的沖動和超越之中;與此相反,在中國文化的價值取向構成中,始終把謀求人與自然、社會的和諧統一作為人生理想的主旋律(這就是“天人合一”、“天人合德”觀念的體現),反對人的獨立意志和銳意進取,培養人的群體意識、順從誠敬意識等,此種價值取向使得中國傳統文化一開始就具有很大的惰性,它所尋覓的是一種中庸的、調和的途徑。在中國傳統文化中,價值判斷總是與事實判斷相脫節,而與倫理道德觀念緊密相聯,契合為一,就是說,美的東西總是與善的東西相聯為一體,只有善良的,才是美好的。兩種不同的價值判斷組合形式,導致中西方思想文化中非常不同的內容形式和思維方式:一方是對自然本體的追求,一方是對社會人生的探討;一方是純知識體系的建構,一方是道德規范原則的疊加;一方是理論性思想的突破,一方是直觀性思維的構想……。兩種不同類型的民族文化特征十分明顯。通過這種簡單的中西文化和思維方式的對比,我們可以看出,中國傳統文化價值取向的一個重要特性就是具有濃厚的倫理道德傾向。對中國思想文化的這一特征,西方思想家也早有察覺,孟德斯鳩曾說過:“中國人把整個青年時代用在學習這種禮教上,并把一生用在實踐這種禮教上”[3],黑格爾也指出:“在中國人那里,道德義務的本身就是法律、規律、命令的規定,……這道德包含有臣對君的義務,子對父、父對子的義務以及兄弟姐妹間的義務。”[4]這些論述從一個側面表明了倫理道德觀念在中國傳統文化中所占的重要地位。
4.那么,人們一定會產生如下疑問:本來只屬調劑人際關系的倫理道德觀念為何能在中國文化中具有涵蓋一切的功能并最終構成中國傳統文化的價值取向?這是一個十分復雜的問題,從不同角度可以得出不同的答案。我們知道,在孔孟儒學那里,倫理道德只是用來維系家庭和睦的一種手段,其投射范圍至多達到社會政治制度的穩定上,孔子所謂“其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鮮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亂者,未之有也”[5],就只限于這層含義。而在儒家后學,特別是在《易傳》那里,這種最初的倫理道德觀念發生了質的變化,倫理道德與宇宙自然,政治制度相互疊合,構成自然棗社會棗人倫道德三位一體的穩固系統,人倫道德取得了本體論的意義,成為自然、社會的法則。《易·序卦》這樣來表述:“有天地然后有萬物,有萬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婦,有夫婦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禮義有所措”。這樣,在《周易》那里,以倫理道德為中心的三位一體的道德觀念系統的最初框架形成了。此三位一體的框架使中國傳統文化中從未有過獨立于社會、人倫之外的自然宇宙系統,宇宙萬物只是人類精神生命及社會歷史的有機構成部分,宇宙本身就是生生不已的活的生命,它與人類生命融通為一,人倫道德中便體現著宇宙生命的精神,而宇宙中也打上了人倫道德的烙印,二者靠活的生命之流棗“氣”相為貫通,即莊子所謂“通天下一氣耳”。在某種程度上,對宇宙現象的描述在于昭示社會歷史、人倫道德的完美無缺,其出發點是人倫道德,投射向宇宙,然后折射回來,歸宿點仍在倫理道德。一切都圍繞著人倫道德而進行而展開,荀子所謂“善言天者必有征于人”,司馬遷所謂“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成一家之言”便是這種思想意識的突出體現。倫理道德觀念作為中國傳統文化的重要價值取向若僅僅限于三位一體的結構,還不足以有如此巨大的約束規范作用,我們還必須看到它自身所具有的雙重性質,即它在保護自身倫理道德特性的同時,對自身內容便進行了“外化”、“超越”,從而具有法律約束的功能。中國傳統文化的倫理道德觀念在中國兩千年的封建社會中確實具有法律的功能。所謂“禮”,是中國封建社會倫理道德和封建等級制度的總稱,“禮”進一步制度化、法律化,形成了中國古代社會獨特的法律內容,人們常常習慣于“禮”、“法”并稱,主張“隆禮尊法”,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中國古代的法律,從來就有著濃重的倫理色彩,違背禮義道德也就是觸犯了法律,禮義道德同法律一樣,是一種外在的強制力量和行為規范,《新唐書·刑法志》說:“令者,尊卑貴賤之等級,國家之制度也”,如此,倫理道德脫離了原來的含義,而成為國家意志的體現,它從“應該”走向“必須”,從內在道德自覺走向外在行為規范,倫理道德觀念在雙重力量(三位一體的框架、法律的功能)的整合下,成為支配中國傳統文化的主導精神力量。此外,對這一復雜問題,還可從中國古代的社會結構和政治結構中去尋找答案。眾所周知,中華民族自古以來就是農業型民族,農業耕作的特殊性,使人們長期定居于某一區域,依據氣候、季節的變化規律來從事農業生產,而不像游牧、商業型民族那樣經常大規模地遷徙流動。在同一空間區域內,要達到長期共存的目的,維持一定區域內家庭之間,家庭成員之間的關系就顯得尤為重要,因此,在我國整個古代社會,血緣氏族關系、宗法等級關系非常復雜,每個人都成為特定人際關系中的一分子,都有維持特點人際關系的義務,中國封建社會的社會結構就是以血緣、宗法關系為紐帶而建構起來的,在家庭內部,首先要確立父親的絕對地位,以父為中心,確定上下貴賤、尊卑長幼秩序,任何一級都不得有逾越行為。既定的社會秩序、人際關系的正常運轉只有靠道德規范來維系,儒家思想正是把這種倫理道德內容理論化了,成為亙古不變的道德說教。家庭的進一步擴大就是國家,君主是一國之主,是權力的化身和象征,統治者為達到永享國嗣的目的,竭力向國民灌輸封建道德意識,道德性原則被進一步國家化。中國封建社會這種家庭與國家同質同構的性質,造成中國倫理道德觀念十分穩固,“孝”、“忠”成為貫通家、國一體化的煤質。中國的政治結構,從本質上說,就是中國封建社會結構的變生物。特定的社會結構塑造了相應的政治結構,造成了人與人之間的相互隸屬依附關系。實行人治思想的最有效方法,恰恰又是倫理道德原則。一個人的臧否廢黜、貶謫擢升,不是看他的實際才能、工作能力,而是看他的德行、品質操守;政治與道德密切相聯,道德的衰落意味著政治生命的死亡。中國獨特的社會結構和政治結構衍生出了中國封建社會較保守的意識形態結構,從而造就了中國傳統文化獨特的價值判斷系統棗注重倫理道德關系的價值取向。這只是從幾個方面分析了倫理道德之所以能成為中國傳統文化價值取向的根由。
在倫理型的價值取向觀念涵攝下,人們的一切事實判斷活動都被納入倫理道德規范模式中,人們復雜的思想、行為活動都必須符合倫理道德標準,并由此做出是非善惡、真假美丑等道德性判斷。于是乎,無論是客觀事物、認知主體;還是社會現象、歷史事實;無論是政治的、經濟的、法律的,還是藝術的、道德的、觀念的……,統統打上了倫理道德的印記,用倫理道德的原則可以包容一切,解釋一切,成為無所不在,無所不能的“靈丹妙藥”。重倫理的價值取向導致中國人過分重視倫理道德修養,所謂“獨善其身”、“慎獨”、“潔身自好”等,一直是中國人道德情操培養中最主要的修養方式。重倫理的價值取向還對中華民族的國民性格、風俗習慣、心理素質、價值觀念等都產生了極為深遠的影響。千百年來,中國人已習慣于用道德的眼光評判衡量一切,它不是外在的強迫,而是內心的自覺。倫理道德至上的觀念已內化為人們的思維模式和行為準則,人們只須循此而為,而無須探究其根由。社會只有采取這種司空見慣、習以為常的道德評價方式,才能維系正常的人際關系和起碼的心理平衡,若有人敢站出來反對此原則并身體力行,那么,在每一個中國人眼里,他不是“瘋子”,便是尼采式的“狂人”,其結果必將是一場人生悲劇,湮沒在封建倫理道德的泥潭里化為烏有。倫理道德觀念似一張碩大無朋的網絡,覆蓋、湮沒、吞噬了一切,一切真實的不加雕飾的東西在這張大網面前都變得枯竭死亡。倫理型的價值取向使得中國人一直憩息在自我設計的道德世界里度過一生,這種價值取向對主體的全面發展造成了很大的負面影響。
5.如何從主體價值的角度反觀傳統文化的價值取向對人造成的影響?換句話說,重倫理的價值取向帶給主體自身的,是有利影響,還是不利影響?是肯定主體價值,還是否定主體價值?這是在對傳統文化研究中另一個十分有現實意義的課題。我們知道,“主體”一詞,其涵括量甚廣,具有多層含義,不同層次具有不同的內涵規定,如對“主體”可劃分為認知主體,審美主體,道德主體,實踐主體,等等,所謂“主體價值”,是指不同層面意義上的主體在價值形態上的一般表征。在中國傳統文化中,作為社會構成的主體和萬物之靈的人類,在理論形態上一直被思想家們不同程度地肯定著,他們的思想都表現著對人類命運、主體自身的深切關注。孟子提出“人人可以為堯舜”,荀子主張“涂之人可以為禹”,肯定人有價值自覺的能力,特別是荀子提倡的“制天命而用之”思想,更是把主體的能動意識推向一個新階段。《易傳》把天地人并稱,謂之“三材”,道家也把人看作是與天、地、道并列的生靈,老子就認為“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這些都是肯定人為萬物之靈,在宇宙社會中所具有的不朽價值。傳統文化對人格獨立精神也十分推崇,它主張人生活在天地間,首先要樹立個體的人格形象,通過持續不斷的道德修養達到人格上的完善,孟子所謂“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大丈夫”氣概即是強調人格獨立的表現。但是,理論形態上強調是一回事,現實社會生活中又是一回事,當傳統文化對主體的態度從理論形態轉到實際生活領域時,主體價值也就走向了否定自己的一面。人是自然界和社會歷史發展的最高產物,人的主體價值活動一開始所面臨的就是五彩繽紛的自然世界和復雜多變的社會歷史現象,這種多元化的關系規定了主體自身具有各種不同的需求活動,換言之,就是外界事物的多元性規定了主體價值活動的多元化傾向。主體世界是非常豐富的領域,它較之客觀世界更為深邃更為復雜,對主體內在機制的探討遠比對外界事物的探索更顯得困難。只有充分滿足主體的身心發展,使主體的能動意識、創發性功能得以最大程度地發揮,才是符合人性發展的,主體也只有在這種進步觀念指導啟迪下才能使人生價值得以完滿地實現。在實際生活領域中,以倫理原則為絕對價值尺度的評價模式則把人的多元化的行為方式僅僅歸結為一種單向的直線型的道德評價,人的豐富多彩的價值活動統統被納入不變的道德評價框架中,人的生命創造力受到嚴重的阻礙,直接后果就是導致了傳統文化對主體價值活動的限定,即是對道德境界的無限追求和對物質生活的過分貶低,精神活動受到束縛。道德與物質利益,何者更為重要?這個問題在中國思想史上集中表現為所謂的“義利之辯”。在中國傳統思想文化中,認為“利”重于“義”,把“義”建構在“利”之上的思想家不乏其人,《管子》一書就強調為政要以“利”為出現點,把“禮義”的基礎放在“倉廩”“衣食”等物質利益上;《墨經》則把義、利統一起來,它明確指出:“義,利也”。另外,還有韓非、賈誼、柳宗元、王安石、李覯、陳亮、葉適、戴震等人大都主張義利統一。但由于中國傳統思想濃厚的倫理道德傾向,這種義利統一的思想觀念在整個傳統文化中并不占據主導地位,其對整個社會生活的影響也十分有限。而那種認為義重于利、崇義貶利的倫理傾向則始終成為傳統文化的主流。此種倫理傾向在孔子時代即已定下了基調。孔子說:“君于喻于義,小人喻于利”[6];戰國時期的孟子則趨于極端,他對梁惠王說:“王何必曰利,亦有仁義而已矣”。[7]漢代的董仲舒也說:“仁人者,正其理不謀其利,修其理不計其功。”[8]迨及宋明,理學家們把貴義賤利的儒學傳統推向戕害人性的階段,朱熹指出:“正其誼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9],大力宣揚“存天理,滅人欲”。在他們看來,所謂“義”,是指維護封建等級制度的倫理道德規范,如仁、禮、孝、悌、忠、恕等,所謂“利”,是指人們切身的物質利益和實際功利。在思想史的演變過程中,義、利的內涵雖或多或少地發生過改變,但其根本精蘊則始終未變。他們認為,人生價值中,道德生活是最高尚的,對道德生活的追求是實現人生最高目標和價值的惟一途徑,因此,道德生活絕對高于物質生活。如果達到了道德的理想境界,一切財富就會隨之而來,死亡與之相比又算得了什么!如荀子說:“故君子無爵而責,無祿而富……處窮而榮,獨居而樂,豈不至尊,至富,至重,至嚴之情舉積此哉?”[10]還說:“仁義禮善之于人也,譬之若貨財、粟米之于家也,多有之者富,少有之者貧,至無有者窮”。[11]傳統文化常常把追求道德生活的人稱為“君子”,而把追逐物質利益的人一概斥為“小人”。因此,千百年來,中國人表面上羞于談“利”,以為“利”乃最不祥之物,似乎一談到利益問題,人格也就從此渺小,傳統思想在義、利問題上的最明顯弊端就是割裂了義利之間的關系,把道德生活和物質生活著作水火不相容的東西,實際上,這兩者是可以相互協調的。傳統文化中的倫理道德傾向對主體造成的另一重要影響就是人從主體的地位下降為客體附屬物。在中國傳統文化中,主體是包融于外物之中的,人只有在整體性中(家庭、集團或是國家)才能昭示出自己的存在和全部意義,個人的意志、情感也只有在群體關系中才能體現出來。這是中國傳統文化中主體缺乏自主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的根本原因之一。
傳統文化的價值取向及其對主體所造成的影響遠是一個大課題,非區區本文所能言明和涵括,對傳統文化的研究和探討也遠沒有終結,對這一問題的研究還需要一個相當長的過程。在世界經濟、政治、文化日益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在我國實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今天,人們的主體意識、主體價值進一步覺醒,傳統文化的現代轉型日益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問題。對待傳統文化,我們不能采取“文化保守主義”或“文化虛無主義”的態度,不能采取“非此即彼”的形而上學的思維方法,也不能采取“中體西用”、“西體中用”或“中西互為體用”的思維方法,而應看到中國傳統文化中的多元性和復雜性,取其精華,棄其糟粕。對待傳統文化,要采取批判地繼承、綜合創新的辦法,努力尋求其向現代社會、現代價值觀念轉換的有效途徑,使現代中國在面臨挑戰的21世紀,能夠充分吸收借鑒中國傳統文化的優秀思想成果,使中華民族以嶄新的姿態迎接世界不同文化的沖擊和挑戰,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